“互联网+农业”模式下的电商发展策略
2020-08-17孙星周定财
孙星 周定财
摘要:互联网自产生以来带动了各产业的互相融合,在“互联网+农业”模式下,电商成为了推动农业发展的重要路径。电商行业在近年的农业发展中展现出了独特的价值,但也面临着农村基础设施薄弱、发展缺少人力、市场监管不力和运营成本提高的困境,亟待从基础设施建设、引导人力回流、加强行业自律和完善电商体系上加以思考和调整。
关键词:电商;“互联网+农业”;发展策略
★基金项目:江苏省重点序列学科“区域新型城镇化发展”建设项目;江苏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基金项目“推进美丽中国建设的多维合力机制研究”(编号:2018SJA0950);江苏师范大学研究生创新项目“地方政府生态协同治理机制研究”(项目编号:2019XKT785)。
引言
“互联网+”概念自2015年首次提出以来,在各传统行业取得了飞速的进展,呈现出了一种新的经济形态,其激发了传统行业的经济活力,为发展、创新提供了更高层次的平台。农业作为一项传统行业,在互联网的介入与推动下,展现出了新的发展活力,2016年中央一号文件更是着重指出,要“大力推进‘互联网+现代农业,应用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移动互联等现代信息技术,推动农业全产业链改造升级”[1],为农业现代化和“互联网+农业”模式提供了政策支持。谈及“互联网+”模式就绕不开电商这一产业链中的关键环节,在“互联网+农业”模式下,电商是如何发展的,如何发挥价值的,又会面对哪些困境以及如何作出调整,都是电商行业需要进一步思考的。
1、电商在“互联网+农业”模式下的发展情况与价值
农村电商起步于2009年,随着互联网的普及,电商行业在农村得到了发展,阿里集团在全国范围内发现了3个淘宝村,即网店数量占全村户数10%以上以及电商行业年度交易额达1000万以上的村庄。自此开始,农村电商进入了大众的视野。2015年,“互联网+”概念的提出以及各项政策的支持,让电商在农村释放出了更大的潜力,得到了更为长足的发展。
1.1 电商在“互联网+农业”模式下的发展情况
随着“互联网+农业”模式的提出,中央及各地方政府愈加重视农村电商的发展情势,着力于将农村电商与农业高度融合,运用电商来解决农民市场信息滞后问题,解决农产品上行渠道受阻问题,以电商行业来带动脱贫,成功达成了向全面小康社会迈进的目标。据《中国农村电子商务发展报告(2017-2018)》数据,2018年上半年,我国农村电商零售额已达 6322.8亿元人民币,占全网零售额的15.5%,增速高于全国水平4.3%。[2]同时,农村电商在“互联网+农业”模式下正发生着四大转变,一为从工业品下行到农产品上行的轉变,二为单纯交易向综合服务的转变,三为从追求经济效益到注重乡村生态的转变,四为从公益扶贫到可持续性扶贫的转变。农村电商在“互联网+农业”模式下正迈向着新的发展阶段。
1.2 电商在“互联网+农业”模式下的发展价值
电商在“互联网+农业”模式下具有独特的价值,这也是其在农村能够扎根并长足发展的原因。首先,电商改变了传统农业的天然缺陷,传统农业自给自足,具有着封闭性的特点,农户市场信息滞后,而电商的出现为农民农业生产的供给提供依据,减少因信息不对称造成的损失,[3]打通了农产品流通,助力了农产品突破市场的瓶颈。其次,电商在“互联网+农业”模式中缩短了农户与市场的距离,使得生产者和消费者距离拉近,避免了过多的中间成本,同时有效地减轻了仓库与物流的压力。最后,农村电商行业的发展有助于农业形成规模效应,实现农产品的品牌化、地标化。
2、电商在“互联网+农业”模式下的发展困境
在“互联网+农业”模式的推广下,电商虽取得了一定成功,但也面对着农村基础设施薄弱、发展人力不足、市场监管不力、运用成本提高等问题。
2.1 基础设施薄弱,减缓发展进程
我国农村信息基础设施长期处在了落后的状态,据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数据显示,2019年我国农村互联网普及率仅有38.4%,仍有待提高。农村互联网基础设施建设的滞后很大程度上影响了电商的发展,[4]据调研,多数农村仍处在淘宝服务站的形式,由村口超市或小卖部老板担任淘宝服务站服务人员来进行电商活动,由于服务利润的微薄与小卖部老板商人身份的属性,这种模式必将陷入僵化。因此,互联网基础设施建设是电商在农村发展的重要根基,也是“互联网+农业”模式发展的重要条件。而基础设施的建设常因恶劣的自然条件、地方政府的财政不足或重视程度不够陷入困境。
2.2 农村空巢严重,发展缺少人力
任一行业的发展都离不开人力,近年来城镇化进程加快,农村人口流失严重,使得农村电商的发展缺失了人力支撑。年轻人不愿回村成为了当前的普遍现象,且有数据表明农村流出人口多为青壮年且受教育水平较高,而留守农村的低教育水平与高龄人口其接受新事物的能力是有限的,对于“互联网+农业”的认识不足,对于电商更是难以应用。但我们也要认识到农村人口的流失不是短期形成的,其人口流失的原因有二,一为农村长期的经济落后,二为年轻人思想的转变。农村长期的经济落后导致了基础设施的落后,外出求学的年轻人在回归农村后往往不再适应于农村的生活状态,转而追求城市的公共服务。城镇化进程的进一步加快,也促使城市文明冲击着农村传统,农村年轻人的思想发生改变,对于职业农民的认可度下降,纷纷弃农而从事商业、服务业。这一情况使得电商在空巢农村的发展举步维艰。
2.3 市场监管不力,产品良莠不齐
在电商行业发展到一定程度时,农村电商行业往往呈现出经营主体多样化的复杂状态,有中介、有农户家庭、有农村合作社、有电商服务企业等等,品牌与标准都不尽相同,未形成有力品牌与地标效应,各电商经营主体运用压低价格方式来争取销量,市场竞争异常激励,以次充好现象也时常发生。而农产品存在着分级标准不一、质量监管手段缺失等特征,政府市场监管部门在农村电商的监管上很难做到面面俱到,而电商在这一模式下如何继续发展壮大就有待深思。
2.4 运营成本提高,体系尚未形成
电子商务其优势所在就是成本低于传统经营模式,但近年来各网店经营成本正逐年增加。以天猫平台为例,其带“TM”商标的网店需缴纳10万元信用保证金,带“R”商标的网店需缴纳5万元信用保证金,而专营店则分别要缴纳15万元及10万元信用保证金。这对于普通农户来讲,将是一笔不小的开支,而各电商平台的广告推廣费更是逐年增加,这进一步导致了电商运营成本的提高,也致使了很多优质农产品因没有广告位而丧失竞争的资格。追究其原因,因是农村电商过于零散,缺少完整体系而造成的。农村电商往往是农户经营主体,没有电商服务企业的运营,也缺少线下物流体系的合作,从而农村电商的运营成本往往不菲。
3、电商在“互联网+农业”模式下的调整策略
面对以上的困境,电商行业应适时作出调整,联合多方力量,突破发展瓶颈。
3.1 完善基础设施,夯实发展根基
“互联网+农业”模式是一项重要的举措,互联网实现了农业的创新发展。在基础设施落后地区,电商行业应密切联系当地政府,主动加强与当地政府以及农户的合作,共同完成基础设施的规划与建设,在政府的引导下,以多元化投资的方式建设农村互联网基础设施。政府方面,要注重简政放权,为电商行业提高政策或资金便利,吸引电商行业进行基础设施建设;电商行业应熟悉政府投资项目的细则与运作流程,并聘请专业人士理性选择投资;农户以投资形式进行参与,可获取一定的政策便利与资金分红。从而以多元投资模式解决农村基础设施缺口,使得农村“互联网+农业”模式进一步普及,农村电商得到更为长远的发展。
3.2 强化人才培养,引导人力回流
农村电商在空巢农村发展应认识到空巢农村存在着巨大潜力和开发价值,空巢农村多存在着无人耕种的荒地或无意愿继续耕种的土地,农村电商可制定一套发展规划,以较低成本承包部分土地,充分发挥农村剩余劳动力并把握市场信息,形成农村土地的规模开发与生产。在生产过程中对农村劳动力进行新型农业科技与机械的指导与培训,同时应特别注重帮助外出务工的农村人口返乡创业或就业,同时给予返乡人口指导与培训,以塑造一批青年农场主。此外,还应注重农村人文环境的塑造,电商行业在“互联网+农业”模式下应注重长效发展,联合当地政府尽力改造农村人居环境,从而加速人力回流,让人才安心留乡。
3.3 构建电商协会,实现行业自律
农村电商经营主体的监管仅依靠市场监管部门是远远不够的,农村电商经营主体的分散性使得市场监管的难度和成本提升。在这一情形下,电商行业协会应是更好的选择,电商行业协会是农村电商行业生态链的纽带,也是农村电商在“互联网+农业”模式下持续发展的保证。电商行业协会可制定规范化的制度和组织结构,以此来实现各农村电商经营主体的互助、服务与自律,同时电商协会也是当地政府与农村电商经营主体间沟通的桥梁,有助于当地整合电商资源,有效形成电商产业圈,方便政府为电商行业的发展提供政策支持与资源保证。
3.4 完善电商体系,塑造品牌效应
“互联网+农业”模式下,农村电商的进一步发展需构建完整的电商体系,从农产品的生产到农产品的加工、包装、质检、销售、配送、售后,应形成一个完整的电商产业链,可创新出“网店+龙头企业+农户”的模式,农户负责农产品的生产,龙头企业负责农产品的加工、包装、质检,而网店则负责农产品销售和售后服务,在形成一定规模的情况下可进一步发展配送链,以降低长期运营的成本。电商应通过龙头企业形成品牌效应,避免当前农村电商分散经营、品牌繁杂的局面,从而塑造出地标产业,实现“互联网+农业”模式发展的新高度。
参考文献:
[1]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落实发展新理念加快农业现代化 实现全面小康目标的若干意见[EB/OL].[2016-01-28].http://www. moa.gov.cn/ztzl/2016zyyhwj/2016zyyhwj/201601/ t20160129_5002063.htm.
[2] CIECC:2017-2018中国农村电子商务发展报告[EB/OL].[2018-12-10]. http://www.199it.com/archives/805043. html.
[3] 王嘉琪.农村电子商务在乡村振兴的带动作用[J].电子商务,2020(01):23-24.
[4] 冯天璐.农村电子商务的发展与分析[J].电子商务,2020(04):11-12.
作者简介:
孙星,江苏师范大学哲学与公共管理学院,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行政管理;
周定财,江苏师范大学哲学与公共管理学院,副教授,研究方向:行政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