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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电商扶贫模式及其存在的问题研究

2020-08-17王雅雯

电子商务 2020年8期
关键词:电商扶贫问卷调查精准扶贫

王雅雯

摘要:随着电子商务在农村地区的不断普及以及“互联网+”系列战略的提出,农村电商扶贫已经成为近年来精准扶贫的重要模式。本研究利用问卷调查法、访谈调查法、实地观察法及文献调查法对霍邱县农村电商扶贫发展状况进行了调查。研究发现:目前农村电商扶贫主要有“贫困户+电子商务”与“电商企业+合作社+贫困户”两种扶贫模式以及三种作用机制。虽然电商扶贫已有初步成效,但仍存在着专业性电商人才匮乏、产业支撑力不强、配套设施不完善、易受农业生产技术条件制约等主要问题,要通过培育电商人才、夯实产业基础、加强配套设施建设、加强统筹规划等方式,推动农村电商的深入发展,不断提高扶贫精度,从而确保2020年底全面脱贫目标的实现。

关键词:精准扶贫;电商扶贫;问卷调查;访谈调查;实地观察法

自2015年电商扶贫被国家扶贫办列为“精准扶贫十大工程”,电商扶贫逐渐成为我国农村地区受欢迎的一种创新性的精准扶贫模式。在该模式下,通过调动农民的主观积极性,综合利用互联网技术,以市场机制为导向,提升农产品供求信息的匹配效率,最终促进农民实际收入增长,完成扶贫任务[1]。电商扶贫的发展,不仅增强了贫困地区与外界的联系和沟通,使得贫困地区通过互联网销售农产品,获得收入以购买生产资料和生活必需品,提高其收入水平,并且降低了生产生活成本,还促进了农产品销售和相关产业发展,进一步促进了贫困地区经济增长内生动力的形成,为我国打赢“十三五”脱贫攻坚战助力[2]。

虽然电商扶贫作为一种脱贫致富的方式,正在被越来越多的贫困地区所选择。然而,电商扶贫在我国整体上还处于探索阶段,缺乏对电商扶贫模式的总结,难以形成可推广的经验。因而,研究农村电商扶贫现状不仅富含深刻的政策底蕴,而且具有重要的应用价值。

1、调研区概况与调研方法

1.1 调研区概况

霍邱县地处安徽西部、大别山北麓、淮河中游南岸,是国家级贫困县,截至调查前夕,有重点贫困村86个,贫困人口5万多户、近10万人,扶贫任务艰巨。

然而,霍邱县抓住了2016年被列入全国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的机遇,大力发展电商扶贫,促进农村电商与精准扶贫的结合,已初见成效,当年贫困人口降低至3.8万人。因而本研究选择电商扶贫发展得较为出色的霍邱县作为调研地,深入探索农村电商扶贫发展现状。

1.2 调研方法

为了全面了解霍邱县农村电商扶贫发展现状,并且考虑到数据的真实性、可信性,本研究采取了四种调研方法,包括访谈法、实地观察法、问卷调查法、文献调查法。调研方法、对象及其数目具体见表1。

首先,在前往调研地之前,本研究收集了相关的霍邱县政府工作报告、统计公报以及国务院网络文件,对霍邱县电商扶贫工作进行初步了解;其次,到达调研地后,本研究对霍邱县政府工作人员、参与扶贫工作的合作社负责人、参与扶贫工作的公司负责人以及当地的贫困户进行了访谈;而后,本研究实地观察了徽农蛋鸡场、徽莲公司,深入了解其参与电商扶贫工作的情况;最后,本研究针对当地贫困户进行了问卷调查。综合以上四个方面,本研究收集到了较为完备的信息。

2、农村电商扶贫模式及其作用机制分析

2.1 农村电商扶贫模式分析

对于不同的扶贫主体,其扶贫模式不同,扶贫效果也不尽相同。为此,本研究针对政府、合作社、企業三类主要扶贫主体,以及其所采取的扶贫措施,设置了相关问题,问卷调查结果见表2。

由上述问卷调查的结果可知,贫困户认为电商扶贫主要依靠政府带动,并且其主要手段是给予一定的补贴,其比例高达85.42%。此外,合作社与企业也发挥了重要作用。其中,60.42%的贫困户认为合作社主要通过提供就业岗位助力脱贫,68.75%的贫困户认为企业主要通过技术培训为脱贫工作添砖加瓦。除此之外,也有极少部分的贫困户不太清楚扶贫主体具体采取了何种措施来帮助贫困户脱贫。

由此,针对上文中少数贫困户不清楚具体扶贫措施的情况,本研究进而设置了相关问题,以研究贫困户对电商扶贫政策的了解情况。结果表明,大部分的贫困户对于政府出台的电商扶贫政策处于一知半解的状态,这说明了电商扶贫的推广工作不够到位,有待继续加强。

进一步地,结合访谈结果来看,虽然贫困户对于电商扶贫主体及其主要的扶贫措施、政策的认知存在一定的偏差,但是总体说来还是较为准确。进而,综合问卷调查结果、访谈结果与实地观察结果,本研究总结出了目前农村电商扶贫主要采取的两种模式如下。

1)“贫困户+电子商务”自主扶贫模式

此种难度较大、成功案例较少。首先,从贫困户自身的知识学识来看,因为在贫困户通过电子商务自主创业就业模式中,对贫困户的知识技能水平要求较高,而贫困户致贫的原因除了因病致贫、因残致贫之外,大都是知识水平较低亦或是身无长物,即劳动力素质较为低下。由此可见,贫困户自身的知识技能水平是制约此种模式推广的首要因素。

其次,从贫困户的自我意识来看,39.58%的贫困户目前主要的收入来源是种植业,12.5%的贫困户依靠养殖业,而30.21%的贫困户销售农副产品的主要路径为运往收购点,26.04%的贫困户主要用于自家食用,21.88%的贫困户等待商贩上门收购,也有19.79%的贫困户主动前往市集售卖。但是不论采用何种销售方式,共有70.83%的贫困户表示自己不能及时售完产品。因而68.75%的贫困户有时也会萌生自己做电子商务的想法,在电商平台销售产品,然而32.76%的贫困户因不熟悉具体操作流程而放弃,31.03%的农户受制于设备、资金而未能实现。由此可见,虽然绝大部分农户因产品滞销而萌生了做电子商务的想法,但主要因设备、资金、操作流程繁琐而主动放弃。

但是也不排除少部分贫困户通过自学亦或是在电商企业的技术指导下,通过电子商务开拓市场,依靠比较优势,实现自产自销。其示意图如图1。

2)“电商企业+合作社+贫困户”扶贫模式

当下较为常见的是“电商企业+合作社+贫困户”的电商扶贫模式,即通过政府部门的牵线搭桥,贫困户与电商企业、合作社实现订单联结、劳务联结、服务联结。其示意图如下图2。电商企业、合作社为贫困户提供工作岗位,并定期组织技术培训,贫困户由此获得工资以及一定的技能。而且参与扶贫工作的电商企业与合作社可以得到当地政府一定的政策优惠,从而可以激励当地更多的企业与合作社投入到扶贫工作中来,深入贯彻“先富带动后富”的思想[3]。

2.2 农村电商扶贫的作用机制分析

由上文可知当前农村电商扶贫的两种主要模式,而这两种模式下帮助贫困户若脱贫的作用机制也大同小异,结合问卷调查结果与访谈结果进一步来看,农村电商扶贫工作的开展之所以能够达到较好扶贫的效果,主要通过以下三个渠道:

1)增加收入

从农村电商发展在增加农民收入方面的作用来看,其主要途径有:其一,农村电商为贫困户提供了一个新的网络销售平台,拓宽了农产品销售市场。农村电商将生产者与消费者直接连接起来,减少了中间流通成本。不论是对于自产自销的贫困户,还是向电商企业出售农产品的贫困户都带来了更广阔的销售平台。其二,农村电商的发展提供了更为多元的就业机会。农村电商的发展需要配套的上下游企业的繁荣,例如物流行业,而在农村地区,这些行业通常较为薄弱。借助电商行业的兴起,其配套的上下游企业也必然相应地发展,因而为贫困户提供了多元的就业岗位。其三,带动区域经济的发展。农村电商的发展将有助于配套行业的发展,如运输业、金融业、农业、餐饮服务业,从而产生空间溢出效应,进而带动区域经济的发展。

2)节省开支

农村电商的发展不仅仅为贫困户提供了更广阔的产品销售市场,而且打破了市场分割的格局,跨越了地理与交通的限制,逐步建立起统一完善的市场体系,为贫困户提供了购买物美价廉的生产资料与生活资料的渠道。一方面,贫困户可以通过网购生产用品,降低生产经营成本;另一方面,贫困户也可以通过网购,购买到价格较为低廉的生活用品,降低生活成本。不仅如此,降低了生产生活成本的贫困户可以将产品以较低的价格出售,增加了产品的竞争优势,增强了产品的竞争力。加之,网购渠道的通畅,提高了贫困户的实际购买力水平,可以用更低的价格购买到更多样的产品,并且相较于前往较远的市集采购用品,这也进一步降低了时间成本。

3)提升能力

首先,农村电商的发展给予贫困户更多的市场参与机会。相较于以往的集市售卖,往往局限于一个固定场所,市场较小,而电商平台提供了更为广阔的市场,贫困户可以进行跨地区,甚至是跨国销售。而通过广泛的市场参与,提升了贫困户的市场参与水平。其次,农村电商的发展给予贫困户更多的学习交流机会。不论是贫困户自主学习网络知识技能,还是参与政府、合作社与企业组织的电商技能培训,贫困户都在此过程中交流学习到如何更好地利用电商平台参与市场竞争,提升自我的能力。再者,农村电商的发展给予贫困户更多的接触外界的机会。电商的发展为贫困户促进了网络基础设施的完善,打通了网络渠道,他们可以通过网络接触到更广阔的世界,增强了信息透明度,减少了信息不对称的情况[4]。

3、农村电商扶贫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分析

3.1 专业性电商人才的匮乏

随着电商扶贫规模的不断扩大,电商扶贫的专业性人才则相对而言较为匮乏,这个问题在农村则更为严重,为农村电商扶贫的发展增添了不小的阻碍。问卷调查结果表明贫困户的学历水平较低、知识储备不足。与此同时,较低的学识水平则给他们熟练运用电商平台造成了阻碍,并且过分依赖政府的支持,缺乏独立意志,所以很难通过独立手段使其摆脱贫困。

结合访谈结果,本研究发现相较于城市而言,农村的基础设施及医疗、教育、娱乐等较差,且大多地处偏远,对专业性人才的吸引力较弱。此外,即便是本地开始培养电商专项人才,也耗时长,见效慢,这种人才缺口在短期内无法依靠技术培训等手段加以弥补。

3.2 电商扶贫产业支撑力不强

农村电商扶贫本质上是一种新型的产业扶贫方式,即将传统农业与电商平台结合,带动贫困戶脱贫。因而强大的产业基础是农村电商扶贫的核心。然而,根据本研究与相关合作社、公司的实地考察以及访谈结果得知,现有电商扶贫发展受农业发展的因素制约。

首先,因农产品生产具有季节性以及周期性,对供给造成极大影响,不能保证稳定供货。其次,农村地区品牌意识较差,并且宣传、推广工作完成度也较低,无法形成竞争力。再者,部分农产品容易腐烂,保质期短,对物流较为苛刻。综合以上几个方面,可以看出农村电商扶贫的产业基础较为薄弱。

3.3 电商扶贫配套设施不完善

农村电商扶贫的发展对通信网络提出了较高的要求,而通讯网络的不完善给农村电商扶贫的深入发展造成了不小的阻碍。而且农产品通过网络销售出去也进一步对交通物流提出了较高的要求。

此外,结合与政府部门人员的访谈结果来看,电商扶贫的发展也面临着资金不足的情况,即使有地方财政的拨款,但是不论是配套设施的建设,还是对电商企业的扶持,都需要更为充裕的资金。因而从以上三个方面,可以得知农村电商扶贫的配套设施还是不够完善,为电商扶贫工作的进一步发展形成了阻力。

3.4 农业生产技术特点制约

农村电商联结了电子商务平台、农业与贫困户,特别是为贫困户提供了更为广阔的农产品市场。但在电子商务与农产品生产、加工、销售的连结过程中也存在着各种各样的弊病。经过合作社负责人的访谈了解到,农产品的生产和销售,基本上是小规模分散的分配方式,没有统一的生产管理,各贫困户的农产品质量不齐,而且还可能出现产量不足的情况。

其次,由于知识水平低,贫困户不能正确利用先进的农业生产技术,并且不易消化利用新型的网络技术,农产品的生产质量在市场上缺乏有效竞争力。

最后,由于农产品自身的特点,其需要更好的库存和品质环境,但是目前农产品的运输仍然使人担忧。

4、政策建议

针对以上农村电商扶贫发展中存在的问题,本文提出以下的对策建议:

4.1 加强农村电商人才培养

为了进一步推动农村电商扶贫工作的深入开展,最重要的是培养一批可以长期在本地工作的、具有专业知识和技能的电子商务人才。首先,在人才培育的过程中,每个阶段所面临的问题是不同的。针对不同层次的电商创业者,可以聘请经验丰富的讲师对其进行有针对性的、分层次的培训。其次,当地政府应当鼓励成功的电商企业家以多样的形式与当地的电商创业者进行交流,分享成功的经验教训、心理过程以及知识技能。再者,当地政府可以通过制定相关的激励措施,以吸引专业性的电商人才到当地工作,参与农村电商扶贫的有关建设。最后,建立规范化、专业化的电商技能培训体系,在当地培养专门性人才。

4.2 夯实电商扶贫的产业基础

夯实产业基础是发展农村电商扶贫的必要前提,必须以精准扶贫为目标,拓展产业链,围绕“产业化”扶贫思路,巩固产业基础,构建精准扶贫的产业支撑。要巩固产业基础,一是实施必要的农产品再加工和深度加工,实现农业和水产养殖业个体化、多样化,把产业生产链进行延伸,从而在一定程度上可以开拓机会,扩大销售市场与市场份额,满足不同层次的消费需求。第二,构建统一的产品质量标准注重产品质量,改进农产品包装设计,提高产品附加值。第三,要依托贫困地区的资源,组织和发展合作社,帮助农民实施工业发展项目,增强贫困地区的经济实力,加强供应和销售之间的联系,加强竞争力。

4.3 健全农村电商配套设施

不断优化贫困地区电子商务的发展环境,重点加强通信运输的基础设施建设,突破产销的信息物流瓶颈。首先,需要继续加大对农村地区互联网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实施宽带接入工程。并且鼓励电信运营商对农村地区的网络资费给予适当优惠,提高农村信息化水平。通过特定的资金渠道,采取奖励代替补贴、公共购买服务、重点扶持特定产业基地等方式。其次,加强电子商务扶贫配套设施建设,将农村电子商务服务站建设与互联网扶贫有机结合起来,实现政府、企业共同参与。此外,设立产品仓储物流场所,负责仓储、中转和物流,提高流通效率。

4.4 加强电商扶贫的统筹规划

电商扶贫应依靠市场发挥决定性作用,相关政府部门应予以适当援助。中央政府应做好顶层设计,地方政府则要因地制宜、统筹规划。第一,合理利用社会资源,发挥产业规模效应。有效地提高贫困地区资源利用率、电商发展所需的软硬件环境、宽带网络、交通等基础设施建设。第二,在贫困地区电子商务发展中所需的公共服务体系、人才培训、技术支援、融资优惠等方面,加大投资力度,提升行政服务效率。第三,引导企业、贫困户使其降低生产经营的盲目性,因地制宜,发展地方特色,培养具有知名度和市场影响力的产品品牌[5]。

参考文献

[1] 国务院關于印发“十三五”脱贫攻坚规划的通知[EB/OL].[2016-11-23]. http://www. gov. cn/zhengce/content/2016-12/02/content_5142197. htm.

[2] 方莹,袁晓玲.精准扶贫视角下农村电商提升贫困户收入的实现路径研究[J].西安财经学院学报,2019(04):92-99.

[3] 李秋斌. “互联网+”下农村电子商务扶贫模式的案例研究及对策分析[J]. 福建论坛:人文社会科学版, 2018.

[4] 唐超,罗明忠.贫困地区电商扶贫模式的特点及制度约束——来自安徽砀山县的例证[J].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9,19(04):96-104.

[5] 王盈盈, 谢漪, 王敏. 精准扶贫背景下农村电商关系网络与地方营造研究——以广东省五华县为例[J]. 世界地理研究, 2017(06): 121-132.

作者单位:安徽大学经济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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