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位水囊用于足月妊娠引产的效果分析
2020-08-17沈华
沈华
【中图分类号】R543【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2-3783(2020)08-24--01
目前,降低剖宫产率是现阶段产科学术界十分关注的话题,提升产妇引产成功率为阴道分娩的前提条件,对于降低剖宫产率具有重要意义。引产是足月妊娠产妇终止妊娠的有效方法,有利于母婴安全。对足月妊娠者进行的一种人工促分娩途径,其引产成功率无疑是临床关注的重点之一。引产成功是进行阴道分娩的前提,而引产能否成功的主要影响因素是宫颈成熟度[1|。本院产科采用低位水囊联合静滴缩宫素引产在足月产妇中取得较好效果,现报告如下。
1 资料与方法
1.1 一般资料 选择本院2018年1月至2019年12月收治的100例需接受引产的足月产妇作为实验对象。所有患者均为单胎头位妊娠,无明显头盆不称,无产科合并症,软产道和骨产道正常,无缩宫素禁忌,所有孕足月引产患者连同家属完成知情同意书签署。将100例产妇简单随机分为两组,50例足月妊娠产妇为一组。其中,一组产妇实施单一静滴缩宫素引产(对照组),另一组采用低位水囊联合缩宫素引产(观察组),其中对照组与观察组的经产妇与初产妇随机分配。
1.2 方法 对照组采用静脉滴注缩宫素引产,采用2.5u缩宫素+5%葡萄糖注射液500mL[2],滴速以8滴/min开始,之后按照孕妇的宫缩情况及胎心变化情况等调整静脉滴注速度,按照治疗需要进行滴数调整,同时每次递增8滴,等到产妇出现规律性、有效性的宫缩后,维持此时的滴数进行静脉滴注。最大滴速不超过40滴/分。观察组患者予以低位水囊引产治疗方法:完善术前相关检查,于夜间20:00置人水囊,在产妇排空膀胱后指导产妇取截石位,做好常规消毒工作,窥阴器暴露宫颈,再次消毒阴道、宫颈。用卵圆钳夹住一次性球囊扩张器水囊根部轻缓插入宫颈管,缓慢注入无菌生理盐水,注入量一般为120~150ml。然后采用无菌纱布对导管进行包裹、固定于产妇大腿内侧。要求足月产妇于手术室内持续观察半小时,确认其无明显不适产生后,允许其返回病房。根据足月产妇置入低位水囊后的表现,选择后续处理方法。如果产妇开始宫缩、宫口慢慢扩大,水囊自然脱落正式进入到产程;若出现强直宫缩或胎膜自破者,立即取出,不能耐受者可随时取出。无胎膜早破及水囊自行脱出者,持续留置12h低位水囊;于次日晨8:00取出水囊,给予人工破膜。1小时之后,如果产妇没有出现宫缩,则要给予其小剂量缩宫素,对宫缩进行诱导,方法与对照组一样缩宫素静脉滴注。
1.3 统计学处理 本研究应用SPSS19.0统计学软件进行处理,组间比较分别采用检验(依)或检验(%),<0.05为差异有统计学意义。
2 结果
2.1 两组在引产前后宫颈bishop评分结果对比两组引产前后的宫颈bishop评分都发生了明显增大,同时治疗组在引产后的宫颈bishop评分是(8.01依1.10)分,对照组在引产后的宫颈bishop评分是(5.10依1.02)分,两组结果对比存在显著性差异(<0.05),具有统计学意义。
2.2 两组的分娩情况结果对比治疗组中自然阴道分娩患者46例,自然分娩率为92%,剖宫产患者4例,剖宫产率为8%;对照组中自然阴道分娩患者24例,自然分娩率为48%,剖宫产患者26例,剖宫产率为52%;两组结果对比存在显著性差异(<0.05),具有统计学意义。
3 讨论
由于人们分娩观念的转变以及对生活质量的追求,越来越多的产妇选择自然分娩,引产能通过人工的方法促使产妇安全娩出胎儿[3],在保障母婴安全、改善产妇预后等方面具有明显优势。水囊引产促进宫颈扩张及子宫收缩的机制与生理性分娩的机制相似,使宫颈扩张与子宫收缩同步,能有效提高引产效果及阴道顺产率。而缩宫素可以促进子宫平滑肌收缩,但是其本身并无促进宫颈成熟的作用。因此采用低位水囊联合静滴缩宫素引产可以明显提高疗效。此外,在给予足月产妇低位水囊联合缩宫素引产时,应注意以下问题:(1)合理调节缩宫素滴注速度。给予足月产妇静脉滴注缩宫素时,针对产妇的临床状况,适当调节缩宫素滴速,以确保产妇的引产安全性。(2)给予足月产妇置入低位水囊前,应充分评估产妇及胎儿状况,为低位水囊的留置安全提供良好的保障。本文结果显示,低位水囊引产组阴道分娩率显著高于催产素引产组,采用低位水囊引产操作过程简便、痛苦小,能够获得较好的引产成功率,有效提高产妇的阴道分娩成功率,安全可靠,临床推广应用价值高。
参考文献
窦娜,周红辉,高志英.Cook宫颈扩张球囊用于妊娠晚期促宫颈成熟的臨床研究[J].军医进修学院报,2012,33(8)
郑明明,胡娅莉,张书敏,等.Foley尿管水囊促宫颈成熟用于足月妊娠引产的前瞻性随机对照研究.中华围产医学杂志,2011,14(11):648-652.
卞桂萍,沈丽,薛艳春等.低位水囊在足月妊娠计划分娩中的应用效果.中国当代医药,2014,21(20):30?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