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鹏年:治河有策的“中国第一能臣”
2020-08-17胡希朝
胡希朝
陈鹏年(1663—1723),字北溟,又字沧州,汉族,湖南湘潭人,清代官吏、诗人、学者、书法家。清康熙二十三年(1684年)举人,康熙三十年(1691年)进士,历任浙江西安知县、江南山阳知县、江宁知府、苏州知府、河道总督兼摄漕运总督,卒于任上。陈鹏年曾被康熙帝誉为“中国第一能臣”,陈鹏年“胸有定力,不以荣辱、毁誉、生死动其心,慨然以泽不被于民、道不伸于己为耻”,所到之处皆有政声,因而深受当地百姓爱戴,有“陈青天”之称。其书法亦为世人所称道,善行、草书,罢官时,持易酒米,人争藏弆以为荣。
重视水利建设 治河政绩突出
清康熙三十五年(1696年)至三十七年(1698年),陈鹏年任浙江西安(今衢州市衢江区)知县。上任伊始,焚香发誓:从今天开始做官从政,如有不容于天理,不合乎人心之事,天诛地灭!又书清、慎、勤三字贴于室内自励。适逢清初“三藩之乱”平定不久,处于人口锐减,田园荒芜,水利失修之状态,虽经前几任知县极力处置,但元气仍未恢复。陈鹏年采取各种措施使原来各大畈荒芜土地复垦,更为重视水利建设,善解水利纠纷。千塘畈的石室堰,渠道失修,他沿途调查,将灌渠受益田户编为10甲,每甲设堰长4人,轮流管理。他每年对堰勘察一次,并废除堰长供应差役酒食的旧规。他疏通城濠,在小南门外建立分水闸,使石室堰水平时入濠,旱时开闸放水,灌溉东门外雄鸡畈农田,人称此闸为“陈公闸”。杜泽有能五墅堰,历来分灌杜泽、白水两畈农田,后来杜泽人企图堵截流水,占为己有,白水人常为断水而与杜泽人发生争吵。陈鹏年就深入堰口调查,严惩为首策划者,两地各选堰长,共同管理,共享水资源。
清康熙四十一年(1702年),经河道总督张鹏翮推荐,陈鹏年调任江南河工,授江南淮安府山阳县知县。山阳夏季黄河水暴涨,溢满河堤,河官欲开东岸坝泄西岸水,陈鹏年坚持不许,并反问:“奈何东岸七州县百姓为鱼乎?请以身祷。”他率衙役民夫日夜筑堤,力保东堤不溃,堤危,甚至河堤开始晃动了,左右皆惊吓而走,他仍屹立在大堤上,面不改色。后来,洪水回落,大堤安然天恙。他又奏请朝廷减去田赋等一切附加税。山阳县地处漕运要道,县治关系漕运稳定。他到任后,革除耗羡,精簡胥吏,严惩贪官污吏,吏治清明,百姓送来“官清民安”四字匾额挂在县衙大门上。旋擢升海州知州。
清康熙四十二年(1703年)春,康熙帝南巡阅河,亲见山东饥民遍地,于是对河道总督张鹏翮说:“朕念运粮赈济,事不可缓。乘今日顺风,尔作速回清江浦,料理转运截留漕粮。差官前往山东救赈。”于是,张鹏翮就派陈鹏年带粮4万石前往兖州赈济灾民。由于陈鹏年机智多谋,有效地避开窃粮贼子,使4万石粮食一斤不少地如期运至兖州,并迅速、合理地分配赈灾粮。救活灾民数万,又请免征当地额赋。山东人感念他的恩德,人出一钱,竖碑于道左。旋升江宁知府。
陈鹏年为官清廉、为人正直而遭受到两江总督阿山、噶礼的打击排斥。好在康熙帝知其被整,又赏其才华出众,特命“免死,来京修书”被征入武英殿修书。清康熙六十年(1721年)四月,陈鹏年奉命随张鹏翮(已升任吏部尚书)查勘山东、河南河务。九月,黄河于河南武陟县马营口决堤,泛滥山东张秋、直隶长垣等处,形势堪忧。陈鹏年受命往视,上疏请于对岸上流广武山下别开引河,再于决口稍东处开引河,以分水势,然后渐次堵筑。十一月,河道总督赵世显因治河不力被免,诏命陈鹏年代理河道总督。
清康熙六十一年(1722年)二月,马营口南坝尾再次决堤,陈鹏年上疏云:此处地势低洼,虽有引河,水流不畅,只有同时分引上流、疏引下流,方可制服水势,请于沁、黄交汇处对岸王家沟、官庄峪老黄河故道再开一引河,使河水往东南流入荥泽正河,然后堤工可成,诏命照此实行。当时,恰逢漕运总督施世纶去世,康熙帝又令陈鹏年兼摄之。自管理河工、漕运后,陈鹏年屡进治河方略,果断处理应急事件,深受朝廷嘉许,康熙帝赞其“担当识务,诚不愧古大臣矣”。雍正帝继位后,陈鹏年实授河道总督。虽贵为从一品大员,陈鹏年却经常食宿于河堤,与卒役一起堵口疏流,不避寒暑,甚至常常废寝忘食,以致积劳成疾。秦家厂北坝尾合龙完工后,陈鹏年从此一病不起,雍正帝曾派医前往诊治,然已力竭病笃,于清雍正元年(1723年)正月初五逝世于武陟工所,年61岁。雍正帝闻讯十分痛惜,并称:“陈鹏年洁己奉公,实心为国。因河工决口,自请前往堵筑,寝食俱废,风雨不辞,积劳成疾,殁于工所。闻其家有八旬母,室如悬磬。此真‘鞠躬尽瘁,死而后已之臣。"赐银两千两以为殓葬,谥曰“恪勤”,赐其母封诰,令照一品官例荫子。灵柩初厝南北坝尾,后移灵清江浦(河道总督驻节地,山阳县内),官弁、役夫、居民数万人绕棺,莫不恻怛呼号。是年冬,其子树芝、树萱扶榇归湘潭。清雍正二年(1724年),赐渝祭文,赞曰:“才猷敏练,操履洁清。”清雍正四年(1726年)二月,葬于东雾山东麓槐树湾,御赐碑文。入祀河南、江宁、西安名宦祠,武陟、清江两地建祠祭祀。
清康熙六十年,由于黄河水患形势严峻,朝廷急需河道治理人才,只好委派原河道总督张鹏翮负责治理黄河,陈鹏年出色的河道管理才能受到赏识。康熙六十年至六十一年,陈鹏年担任河道总督兼漕运总督,针对当时河道淤积、水患严重之状态,采取了严格选用河员、管理河道银、治理河道等一系列措施,对当时社会、民生的安定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1)严格选用河员。清康熙六十年,黄河运道阻塞、水患灾害威胁,使得山东、河南等地情形十分严峻,虽然朝廷已起用陈鹏年,但仅靠一人之力仍不能解决问题。这就需要河员之间的相互协调与合作,克服河道管理在时间和空间上的难题。“为河工,务在得人。”因此,选用合适河员显得尤为重要,陈鹏年就此提出一些建议,为选用河员提供了切实有效的方法。
一方面,唯才是举。陈鹏年指出:“臣目睹河道王进楫、兖宁道宋基业俱老迈衰颓,不能整顿。虽两道居官尚非败检,而年力难胜重任,人地实不相宜。若仍姑容其久任河工,必致废弛贻误,此不可不急为调补者也。”因此,选用年轻有为之人,尤其是那些有着相当政绩的朝廷官员能够有效地弥补河道修浚、防御隐患在时间和空间上的缺憾。为此,陈鹏年向朝廷推举了一些官员,如:“臣再四思维有现任御史陆师系浙江进士,由仪真县知县行取前,奉命随钦差来南,臣一路同行,见其留心河工,才识明敏,至今仪邑士民犹称其廉能。”又如:“李维钧以御史改补守道之例补授兖宁道,如任满三年,能称厥职,准予内升,仍以升衔再任三年。升用则修浚,以时漕运无阻,而皇上可免东顾之忧矣。”由此可见,陈鹏年在官员选用上,特别强调官员自身能力、官员从职的连续性以及对官员的奖励,以此促使被选官员更好地管理河道。
另一方面,有特定职业要求。这种“职业要求”表现在被选朝廷官员要有清廉、勤慎的品行,还要有殷实身家和治河才能。陈鹏年指出:“河工效力官员因当取其身家殷实,尤必择其才具优长,方可委以重任。”同时,“殷实的身家”和“优秀的才能”必须有文书凭证和遴选官的肯定,这样能够最大限度地避免河员“文才不符”的情况。陈鹏年提出:“臣请嗣后各省人员,如有情愿在河工效力者,俱令其赴臣衙门投呈,臣即亲验其练达精明、年力强干者,仍行文原籍取具身家殷实,并无犯印结,到臣衙门咨部留工效力。至于旗员有情愿河工效力者,先令呈明该旗都统,然后赴臣衙门,投验可用者,亦取该旗印结,咨部庶在工效力俱有用之才而贤否,不致混淆矣。”
陈鹏年在保证各省官员自愿的情况下,严格河员的投报条件,有步骤地进行人员的审核与选用。在选用河员的时候,尤其突出“严格”二字,人员选用的主要群体是朝廷官员,参选人员要有文书凭证。此外,遴选官要对其进行严格审查,这些都充分表明了陈鹏年从政之严谨、为官之慎行。
(2)管理河道银。除了要严格选用河工外,陈鹏年还认识到河道银的重要性,他指出:“榷关系钱粮重地……若托付非人经手钱粮,不任意亏蚀,必致苛剥商民。”这就反映了河道银不仅关系到河防、漕运的顺利进行,而且还与商民生计息息相关。鉴于此,陈鹏年提出了一些意见,主要包括两方面内容:其一,关于河道银来源与使用。负帑人员的捐项银是河防经费的重要组成部分。陈鹏年指出:“前经河臣赵世显题请,将负帑人员援例项捐续淮部,覆令道员收贮河库出给,实收银留河工应用,余解户部等。”同时,陈鹏年又提出:“但计程三十余里,酌开引河面宽十丈,底宽六丈,深一丈三尺,约需土方银四万余两,不敢请动正帑,先于河库银两内动支。俟完工之日,将衙门奏明,规礼银两分作二年捐补还项。倘仍不足,臣与抚臣再行捐补。”河库银成为河防经费的主要来源,不仅因为河库银较正帑使用起来更为方便,而且还得益于河库银可以通过分期捐补进行还款,这样就提高了河防工事效率。其二,关于河道银管理和监督。在治理河道上,陈鹏年特别注重分工,河员各司其职,保证各个环节正常运行,不致有亏。河道银是河道管理上的重要环节,因此,对河道银管理和监督是十分必要的。陈鹏年指出:“皇上淮安板闸关迅差部员,或归并附近别衙门代管,其捐纳事例饬归江苏巡抚管理,银两存贮藩库,则任事专一帑项,既不致有亏,而臣亦得正常各负专心料理工程,于河道、钱粮均有裨益。”通过专门部员、地方衙门和江苏巡抚管理,确保河道银收存的安全性,这样不仅有利于河道银管理,而且还为其他部门减轻了压力。对河道银的使用和管理,陈鹏年有着自己的認知,但无论如何,都是建立在“合理管理河道银”基础之上,从而保证河防治理连续性、及时性,这就完全体现了他为官治行的严律。
(3)治理河道。清康熙六十年,陈鹏年随张鹏翮查勘后知悉运河、黄河水道情势紧迫,大有崩塌之势。陈鹏年针对河南武陟县的上疏和对策解决了朝廷的燃眉之急。其主要包括两方面内容:一方面,讲求河道治理的空间分流。经过查勘而知悉,当时河南武陟县周围情势极为紧迫,“河南武陟县马营口堤工为冰凌水漫开……从钉船帮南坝尾冲开处起,至此二十余里,已成大溜”。又因此处水急、冻土、多沙等实际情况,陈鹏年采取了空间上的分流措施,“臣等再四思维,惟有分其上流,疏其下流,以稍杀其势,庶几人力可施。应于臣上年所看广武山下淤滩上,于沁黄交会对岸,借沁水逼黄大溜直驱,而南现成扫湾之处,地名王家沟,查系黄河故道,年久淤塞。今于此处起开挑引河,使水由东南行会入荥泽,归县前正河则大溜往南,马营决口庶可堵塞”。他认为此处水流应疏不应堵,应将水道进行分流,利用引河来减弱水势。此举不仅阻止了洪水崩塌之势,而且还结合了地情、人力等实际情况,具有一定的可操作性。另一方面,讲求河道治理的时间分流。面对较为严重的涝情,陈鹏年根据时节、人力对水道治理加以时间上的分配。陈鹏年指出:“臣见山东抚臣李树德奏称曹家单薄,堤工已酌留口门,由盐河宣泄入海。马营口亦现在里头,暂停合龙,重运漕船,到张秋之期尚远。以臣愚见,俟引河开挖之后,使水势稍杀,然后一齐堵塞,则力不劳而功倍。”显而易见,陈鹏年将河道治理分为两个时段,讲求分工的先后,节省了大量的人力、物力。同时,陈鹏年不仅就治理河道提出了最适宜的方法,他还坚持慢工出细活,这样才能保证河道治理上的一劳永逸,如“皇上俯念工程浩大,稍宽严限,使得并立一心,从容襄事,以图久远之计”。
深受儒家熏陶 诗文自然成韵
湘潭陈氏祖籍江西庐陵,自九世祖友德始迁湖南,以文章气节见称。陈鹏年4岁背诵唐诗,9岁作《蜻蜓赋》。清康熙十二年(1673年),吴三桂据湖南时,全家避乱山中,以藏书相随。此后五六年,陈鹏年“读书山中,博通经史百家之旨,独居燕处,言笑不苟。凡一切事,同辈有行之者,必诫曰:此非先辈法程。据传,东雾山麓的东岑庵及山顶的石泉精舍(今分水乡环山管区),曾是他少时读书之地。清康熙十九年(1680年)补县学生员,二十三年乡试中第十名,三十年中进士,殿试列二甲第十三名。“引见时,上注视良久,以知县用,尚书王文贞公崇简屡请留中秘,上颔之”。
博学多才、翰墨流芳的张伯行《恪勤陈公墓志铭》载,鹏年“生平嗜读书,颠困疾苦未尝释手,百家诸子靡不窥究,而于诗尤笃好,自言年四十后,天机所发,自然成韵”。陈鹏年勤于吟咏,著有诗文集多种,其中《陈恪勤集》(诗词集三十九卷)和《道荣堂文集》(六卷)列入《四库全书》存目。
陈鹏年心胸坦荡,光明磊落,无意于计较个人名利得失,故其诗文风格从容平和,少见激烈言辞。其诗崇杜甫,感物咏事,自见真情。门人曹一士序其诗云:“我师长沙公诗未常规焉,摹拟(现写作“模拟”)杜诗而默与之会,由其性情笃厚正直,学问阔大缜密,政事恺悌精勤,故见之于词,时而沉雄悲壮,时而容与留连(现写作“流连”),时而藻耀高翔,时而稀声疏越,变态非一。莫不厚本忠存,比物连类。虽率尔游览赠答,未尝不因以自见其志,其为杜氏,盖水乳而臭味也,尘若优孟盛唐,外强中干者,较得失于字句间哉。”(《沧州近诗序》)如《京口即事》中:“京江四月无雨泽,井泉竭尽秧苗枯。小麦待收怕久涝,欲晴欲雨天踟蹰。”“刈麦要晴秧要雨,天公惆怅难自主。”流露出他对民生疾苦的关注。《清诗制裁集》(卷三十二)录存其诗十首。其中《冬日感怀》三首之一曰:“河淮重寄宠旌旄,方略频传霄汉高。中夜扁舟偕畚锸,经年匹马狎波涛。庙堂正切宣防计,簿领仍悬抚字劳。渐看海疆今沃壤,桑田儿女献春醪。”反映了他治河辛劳及得见成效的喜悦之情。邓显鹤所编《沅湘耆旧集》录存陈鹏年诗两卷(卷六十三、卷六十四),评曰:“公诗和平大雅,厚本忠孝根底性情,虽偶尔游览之作,皆皎然不欺其志。吾楚前哲,风徽未泯,求其志节风义,勋业文章,照耀宇宙,不朽如公者,西涯以后,一人而已。”即认为他是继李东阳之后湖湘又一杰出人物。李文度在《国朝先正事略》卷二十四中,评说陶澍:“虬髯山立,洪音环辨,绝类湘潭陈恪勤公,生平宗仰亦在是。遇事奋发,义形于色,而胸怀洞无城府,待人表里如一。用人必尽所长,凡所拔举,至方面节钺者,皆有名于时。平生嗜风雅,留心文献,于地形、水利尤究心。”将陈鹏年的人品、政绩、才学与后来官至两江总督的湖南安化人陶澍相提并论,这是很有见地的。
清代著名书画家何绍基主持福建乡试时,路经衢州,专程拜谒烂柯山下的陈恪勤(陈鹏年)祠,并为他特别敬慕的老乡题联:“大鸟三生,半世勋名为令始;飞虹十丈,当年诗酒看山来。”句佳字好,堪称双绝。
总而言之,作为清朝康熙、雍正年间的一位廉吏,陈鹏年为时人和后人所称道。特别是在他晚年时期,在黄河漕运、水道治理方面做出了巨大贡献。他在施政过程中,加强了河员的选用、河道银的管理、河道的分流性治理,较之以前有了很大的改变。这些举措不仅维护了当时社会稳定、民生安定,而且还为后世的黄河水道治理提供了宝贵的历史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