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垃圾焚烧发电现状与对策
2020-08-17徐智明
徐智明 张 欢
(1.江西省华赣环境集团有限公司,江西 南昌 330096;2.江西省妇幼保健院,江西 南昌 330008)
1 前言
江西省位于中国东南部,在长江中下游南岸,是中国内陆省份之一。全省面积16.69万平方公里,辖11个设区市、100个县(市、区),全省全常住总人口为4622万人,城镇化率54.6%。在全省社会经济迅猛发展的同时,环境问题也日趋凸显,其中较为突出的是城镇生活垃圾污染防治问题。全省生活垃圾清运量呈逐年增长趋势,2017年城市生活垃圾年清运量已突破800万吨,年增长率达8.9%,其中焚烧处理95万吨,另外700多万吨采用卫生填埋处置,焚烧处理量仅占无害化处置总量的11.92%,远低于全国40%的平均水平。随着城乡一体化快速推进和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逐步实施,部分县(市)的农村地区建立了城乡一体化的垃圾处理模式。部分乡村垃圾进入现有县(市)填埋场,增大了填埋场的处理压力,预计未来几年内诸多县(市)的填埋场将要封场关闭,全省将面临生活垃圾处理能力缺口问题:全省共建设了19座垃圾填埋场,预计五年内填埋场库容将耗尽的占比为73%,县一级共建设了50座填埋场,预计五年内有近50%的县级填埋场剩余库容将耗尽。
目前,广泛采用的城镇生活垃圾处理技术主要包括卫生填埋、焚烧和生物处理[1]。其中,焚烧是国际通行和成熟的主流垃圾处理技术,焚烧具有设施占地面积小、减容减重效果优、能源化水平高等特点。与此相对应,卫生填埋技术具有占地面积大、面源污染和臭气难控制、土地消耗快的特点,难以适应城市的可持续发展[2]。生物处理技术则面临难以大规模建设运行的困难,且其沼泽、有机废气等产物缺乏稳定可靠出路,难以大规模、大范围应用。此外,热解气化、等离子处理等新技术则均处在中试或小规模应用的阶段,短期内难以替代焚烧处理技术。因此,焚烧处理技术在未来很长一段时间内都将是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的最优选择。
本文通过调查江西省垃圾焚烧发电现状和存在的问题,试图针对如何解决垃圾围城困局提出应对策略。
2 江西省垃圾处理情况
2.1 城市生活垃圾清运量
近五年江西省城市和县城的生活垃圾清运量(不含农村生活垃圾)如图1所示,随着城市生活水平的提高和城镇化的推进,城市生活垃圾清运量基本上呈现逐年增加趋势,全省城市(县城)生活垃圾清运量由2013年的674.13万吨增长至2017年的808.07万吨,年复合增长率4.6%。
图1 近5年江西省城市生活垃圾清运量趋势图
2.2 城市无害化处理率和焚烧占比
近年来,江西省县城通过完善生活垃圾收运和处理系统,实现无害化处理率跨越式发展[3]。2017年江西省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8%,且呈逐年稳步上升趋势,与全国平均水平97%持平。县城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出现快速增长的势头,2013年江西省县城无害化处理率仅为37%,远低于全国的66%,而2017年江西省县城无害化处理率超过90%,已与全国水平保持一致。近五年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发展趋势如图2所示。
图2 近5年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趋势图
全省生活垃圾处理能力类别(填埋、焚烧)的占比构成情况如图3所示,2017年全省卫生填埋垃圾量699万吨,焚烧垃圾量95万吨,其他方法处理垃圾量达3万吨,其中焚烧工艺处理量占比为11.92%(按2018年8月统计,焚烧占比达到20%)。而据统计2017年全国无害化处理垃圾量中,焚烧处理量占比为40%,江西省垃圾焚烧处理能力距全国整体水平仍有较大差距,具有较大发展空间。
图3 2017年江西省和全国无害化处理能力类别对比图
2.3 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概况
截至2017年,全省共建成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71座,其中卫生填埋场65座,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5座,其他处理设施1座。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总能力达到21727t/d,其中垃圾焚烧发电处理能力为3900t/d,装机容量7.5万kW。2018年,江西省新增5座垃圾发电厂建成投产,分别是赣州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一期项目、高安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抚州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万年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新增处理能力3300t/d,装机容量6.3万kW。
3 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概况
生活垃圾开发利用在我省属于快速发展阶段,截止目前,全省共有10个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投产,垃圾焚烧发电装机总容量13.8万kW,设计垃圾处理能力7200t/d,年发电量9.17亿千瓦时,年上网电量7.52亿千瓦时,年处理生活垃圾262.8万吨,垃圾焚烧发电折合标煤23.3万吨。
表1 已投产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
全省共有15个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已核准在建,预计2019~2020年陆续可投入商业运行。核准在建垃圾焚烧发电项目装机总容量32.75万kW,设计垃圾处理能力14050t/d,年发电量17.89亿千瓦时,年上网电量14.67亿千瓦时,年处理生活垃圾512.8万吨,垃圾焚烧发电折合标煤45.47万吨。
表2 核准在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
4 存在的问题
近年来江西省陆续新建了大批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能力得到了大幅度提高,城市生活垃圾处理问题得以一定程度的解决,但同时也存在一些普遍的问题:
4.1 省内生活垃圾焚烧发电规划较弱,建设随意性强
项目建设中区域统筹考虑较少,缺少长期规划,不利于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建设的有序推进。各部门规划衔接有待进一步加强。能源局、住建厅等部门以及各级市县政府编制的垃圾焚烧相关规划应相互协调。
4.2 省内垃圾焚烧发电规模偏小
目前我省仅有10座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投产,装机容量13.8万kW,垃圾焚烧发电处理量仅占全省生活垃圾处理量的11.92%。垃圾焚烧发电发展较好的浙江、江苏、山东、广东等省份装机规模已分别达到133.1万kW、90.825万kW、79.812万kW、72.8万kW,与之相比,我省的垃圾焚烧发电规模发展相对滞后。
4.3 生活垃圾处理邻避问题较为严重
目前我省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主要以卫生填埋为主,臭气污染严重,垃圾处理污染排放的监管不到位,处理技术落后,对周边居民的生活造成很大的影响,给民众造成不好的印象。垃圾焚烧发电处理方式是一种清洁环保的处理方式,焚烧发电项目出现“邻避效应”的原因主要是信息不对称。需要广泛宣传,让民众亲身感受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是否有污染,并严格按照环保要求同步建设环境保护设施,严控污染物排放。
4.4 生活垃圾分类还处于起步阶段
生活垃圾中可回收物在6%~38%之间,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生活垃圾中可回收物含量将会越来越高。生活垃圾无法回收不仅造成了资源的极大浪费,也为垃圾的末端处理增加了技术困难和投资成本。目前,我省南昌市、宜春市作为试点推行生活垃圾分类,逐步在全省推广。
4.5 选址过于分散,造成资源浪费,增加了监管难度
目前各县市的各类固体废物处理设施大多是分散选址和独立建设,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只考虑垃圾处理用地、其他固体废物处理设施(如建筑垃圾、城市污泥、电子垃圾、医疗废物、危险废物等)建设时又另外重新选址,土地及公用设施浪费较大(这些项目在选址时通常要控制300~800米的防护距离,宏观上看,多个项目单独选址会造成防护距离范围内土地资源的积累性浪费)、难以形成规模效应、推高了建设和运行成本、分散的设施也增加了政府监管难度。
5 应对策略
5.1 加大政策力度支持
有关部门要对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规划选址工作给予政策支持。对于列入专项规划的项目,发展改革部门在PPP项目推介、中央预算内投资等方面予以支持。住房城乡建设(环境卫生)部门加强行业指导,自然资源优先开展选址审查,加快核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优先安排用地计划指标。环境保护部门积极配合行政审批单位,做好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咨询服务工作。国家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补贴资金优先用于支持列入专项规划的项目。专项规划之外布局建设的项目,所需补贴资金原则上由项目所在地负责解决。
5.2 通过环保生态产业园模式破解邻避效应,实现土地集约化利用和规模效益
通过环保生态产业园模式建设固体废物处理项目可实现土地的集约化利用和规模效应,并在各设施之间形成物质和能源的循环链,在提升污染控制水平的同时降低整体的投资和运行成本。园区作为政府的产业载体,以产业聚集和协同发展为目标,容易吸引社会资金进入,随着产业聚集程度的提升和产业链的逐步完善,园区可形成为聚合环境基础设施、环保装备制造业、环境服务和权益交易等综合性功能的“大固废”产业格局、实现环境服务市场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