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型课题活动程序“提出方案并确定最佳方案”分析解读
——《水利工程质量管理小组活动导则》解读(十五)
2020-08-16陈红云管鹏程
袁 艺 陈红云 管鹏程
(中交第三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宁波分公司,浙江 宁波 315000)
一、标准要求
5.2.4 提出方案并确定最佳方案
5.2.4.1 提出方案
小组针对课题目标提出的方案,应满足下列要求:
a) 提出达到实现课题目标的各种方案,应借鉴不同行业或相似专业的知识、信息、技术、经验和最新科技成果,也可以由小组成员运用创新思维提出。
b) 总体方案不应少于2个,应具有创新性和相对的独立性。
c) 分级方案应具有可比性,细化分解至可采取对策为止。
5.2.4.2 确定最佳方案
小组应对所有方案进行整理、比较和评价,确定最佳方案应满足以下要求:
a) 方案分解应逐层展开到可实施的具体方案。
b) 方案评价应基于数据、信息等客观事实,对经过整理的方案逐一进行计算、分析和论证。
c) 方案确定方式包括现场测量、试验和调查分析等。
注: 总体方案宜逐个进行样板试验、模拟试验、计算或现场测量,分级方案基于数据、信息等客观事实通过对比确定。
二、分析解读
“提出方案并确定最佳方案”是创新型课题活动程序独有的一个重要步骤,也是有别于现场型、攻关型、管理型、服务型课题最为关键的一个步骤。提出方案并确定最佳方案分为提出方案、方案比较、确定最佳方案三个环节。
1 提出方案
创新方案的来源有两个方面:一是通过借鉴查新,获得不同行业或类似专业中的知识、信息、技术、经验和最新科技成果,结合实际现状,借助头脑风暴法,创造性地提出多种解决途径或方案;二是借鉴QC小组成员已有的施工经验、施工技术,运用创新思维提出多种可能实现课题目标的途径或方案。
提出方案,应该借助头脑风暴法,提出各种思路、想法或途径,然后采用亲和图或者系统图进行整理归纳,最后形成具备可行性的解决方案。
提出方案的过程,就是创新思维激荡的过程,既要借鉴,更要创新,在已有成果的基础上,实现新的突破,以获得产生质变的新成果。当然,这些方案,不能是天马行空的胡思乱想,必须结合课题的主题,因地制宜,大胆创新,形成可能实现课题目标的创新方案。
提出的方案分为两类。
1.1 总体方案
总体方案应针对课题提出,方案应为两个(及)以上;总体方案应具有创新性和独立性,必要时可以通过查新证明方案的创新性。
1.2 分级方案
总体方案是解决问题的框架思路;分级方案是对总体方案中的具体步骤进行细化,分级方案可以有多级,必须细化至可采取对策为止;分级方案要具有可比性,便于比较和选择。
提出方案并确定最佳方案是创新型课题活动独有的一个重要步骤,也是有别于现场型、攻关型、管理型、服务型课题最为关键的一个步骤。提出方案并确定最佳方案分为提出方案、方案比较、确定最佳方案以及确定具体方案等4个环节。
2 确定最佳方案
QC小组对各个总体方案、各级分级方案逐一进行计算、分析或论证,确定出各级最佳方案。方案分为以下两类。
2.1 总体方案
总体方案是创新的框架思路,应针对实现课题目标的方面提出,方案个数没有要求;总体方案应具有创新性和相对的独立性,必要时可以通过查新证明方案的创新性。
2.2 分级方案
分级方案是对总体方案中的具体步骤进行细化,分级方案可以有多级,必须细化至可采取对策为止;分级方案要具有可比性,便于比较和选择。
方案分解应逐层展开到可实施的具体方案,采用系统图等方法进行整理、展开、分析。
方案评价应基于数据、信息等客观事实,对经过整理的方案逐一进行计算、分析或论证。
确定最佳方案的方式为现场测量、试验和调查分析。QC小组提出总体方案后,应逐一采用现场测试、样板试验、计算机数值模拟试验、计算分析、调查分析等方式进行对比分析,以便为确定最佳方案提供科学依据。
3 案例
3.1 提出方案
通过调研、学习、借鉴叉车及堆高机等工作原理创新思路,由杨成法组织全体组员围绕工程新型垂直运输设备研发展开商议,运用“诸葛亮法”集思广益提出以下两种方案对策,小组对两个方案进行了试验分析,见表1~表2。
表1 方案一试验分析
表2 方案二试验分析
续表
通过试验分析,确定方案二“液压可升降充电电动式垂直运输设备”为最佳总体方案。
3.2 总体方案分解,确定分级方案
根据确定的方案,小组成员归纳总结,对方案进行了进一步分解,如图1所示。
根据以上分解图制定详细的方案,主框架材质选择见表3。
图1 方案系统分解
表3 主框架材质选择
续表
结论: 选定“方案三:C型钢+方管+钢板”为分级方案。
考虑篇幅关系,其他分级方案评价确定从略。
4 常见的问题
a.提出的方案与借鉴的信息不一致。
b.总体方案中有的不具备创新性和相对独立性。
c.方案分解不彻底,未将最佳总体方案逐级分解细化为可以实施的具体方案。
d.对方案的评价、选择缺少事实和数据依据,只是定性分析方案的优缺点。
e.分级的具体方案不明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