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昌县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规划方案优化研究
2020-08-14刘波峰
刘波峰
(景德镇市赣皖土木工程规划设计有限责任公司,江西 景德镇 333000)
0 引言
农村饮水安全,是指农村居民能够及时、方便地获得足量、洁净且负担得起的生活饮用水[1]。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是“民生工程”,是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改善农民生活条件,提高农民健康水平,解决农民生活生产用水困难,加快农村地区稳步脱贫和经济发展的社会公益性基础配套设施工程[2]。
都昌县水资源总量约为14.26亿m3,人均水资源量1536 m3。由于降水时空分布不均,水资源开发利用程度低,仅为27%。配置能力不高,水资源利用方式粗放,加上现有工农业生产、生活供水基础设施薄弱,工程型缺水问题显著。因此,针对都昌县工程性缺水现状,农村饮水巩固提升工程主要采取改造、配套、升级和新建措施,提高工程供水规模和供水保证率,优化供水水质,落实相应的运行管护方案,加强水源保护,从工程和非工程措施两方面入手建立长效机制彻底解决都昌县饮水安全问题。
1 都昌县农饮工程现状
都昌县位于江西省北部,地处鄱阳湖入江水道东北岸,属亚热带滨湖低丘地区,背倚武山,面临鄱阳湖。从2006年开始,都昌县就全面启动了农村饮水安全工程,通过分期实施,兴建了一批集中式饮水安全工程,农村饮水逐渐由“解困”向“饮水安全”方向转变。但是目前饮水不安全人口仍然较多,自来水普及率低。集中供水工程,普遍存在规模小,设施简陋,入户率较低,保证率不高,运行管理机制不健全等问题;尤其部分分散式饮水项目水质不达标,严重威胁居民的健康。
2 都昌县农饮工程薄弱环节
2.1 供水水量达不到标准
都昌县共有农村供水工程11488处,其中集中式供水19处(不含城区部分),总供水人口66.77万人,其中贫困人口6.551万人,受益实际供水量为6.2万m3/d。农村饮水安全现状集中供水率70.32%,远低于规范85%的比例要求;若按照农村饮水安全集中供水率为85%计算,至规划水平年都昌县农村饮水工程需水量为3138.78万m3/年,现状供水不能满足要求,需尽快增加供水量。
2.2 供水水质和方便程度不达标
都昌县19村集中式供水工程水源基本为地表水,部分水源受钨矿废水排放,洪水顶托,造成水质污染。以地表水、浅层地下水为饮用水源的村庄,水质基本无法得到保障。大部分水厂净化设施破旧,部分无净化设施,供水水质不达标,威胁农村群众身体健康。急需通过扩大农村集中式供水范围、安装净化消毒设施等措施,尽快加以解决。同时部分水厂管网入户未能满足要求。本次规划应对部分水厂管网进行延伸改造,管网入户。
2.3 供水保证率低
都昌县水源均为山泉和地下井水,在枯水年份的枯水季节山溪易断流,山泉或水井枯竭,供水量不足,供水保证率低;个别小型农村集中式供水工程用水定额和水头偏低,已不适应农村居住条件迅速改善的发展步伐。可见,部分农户的饮水安全受旱情影响较大,干旱年份的干旱季节饮用水得不到保证,供水保证率不高,是都昌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水源可靠性中存在的主要问题,需要尽快解决。
2.4 工程配套不全
都昌县农村地域广、人口居住分散。目前,全县已经投入使用的19处(座)农村集中式供水工程净水设施标准参差不齐,大部分水厂均无水净化设施等。集中式供水工程应按规范要求完善取水、输水、净水、配水设施设备等;分散式供水工程应配套完善水质保障措施。千吨万人以上集中式供水工程建水质化验室。因此为提升都昌县农村饮水工程,需尽快完善工程配套设施,以保证农村供水安全。
2.5 运行管护不到位
都昌县大部分农村集中式供水工程未落实维护维修经费;90%以上农村集中式供水工程未能安排满足运行管理要求的专业管理人员;设计供水规模1000 m3/d以下不具备一般性水质检测能力。乡镇及以下的农村饮水工程管理人员缺乏,管理水平较为落后,部分工程无人维护,滤池淤堵无人清理,供水能力不断下降。
2.6 水源保护措施不力
都昌县大部分水厂没有划分水源保护区域,已划分保护区域的广源、周溪、左里水源地也没有具体实施措施,无人管理。水源地保护制度尚未建立,有关部门没有安排专人监管。
3 规划工程总体布局方案
根据江西省《关于切实做好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中要求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采取新建和改造等需达到以下目标,见表1。
表1 江西省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规划目标
在充分考虑都昌县已建的农村饮水工程、经济发展布局、人口分布、水源分布、地形条件等综合情况的基础上,确定县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采用分区规划布局,充分发挥已建工程效益,综合采取配套、改造、升级、联网等方式,针对前述现状工程薄弱环节,按照表1所示规划要求从水量、水质、供水保证率、水源配套措施入手辅以新建措施,合理确定规划方案和建设任务。
3.1 规划布局分区
规划拟将都昌县进行分区部署,划定新妙湖、三汊港、东城、棠荫共四个分区。对全县现有的19座水厂(包括已建和在建水厂)按其规模、设备老化状态、运行效果进行保留或扩建提升处理,都昌县农村饮水安全水工程规划布局分区见表2。
表2 都昌县农村饮水安全水工程规划布局分区
3.2 规划建设内容
到2020年年末,全县规划用水人口为834379人,其中全县农村总人口为668484人,农村集中供水入户人口590469人,农村集中供水率88.6%。规划都昌县农村饮水工程建设总规模为91800 m3/d(全县自来水工程总规模为141800 m3/d),其中供水规模10000 m3/d及以上的水厂1处(不含县城区水厂),供水规模10000 m3/d~5000 m3/d的水厂4处,供水规模5000 m3/d~1000 m3/d的水厂10处,供水规模1000 m3/d~200 m3/d的水厂1处。主要建设内容包括:
(1)改造配套供水工程16处,改造供水规模82100 m3/d。
(2)水质净化设施改造工程16处,配套消毒设备16台,更新配套管网长度260.30 km。
(3)划定水源保护区或保护范围16处,规模化水厂水质化验室建设16处,规模以上水厂自动化监控系统建设16处,水质状况实时监测试点建设16处,县级农村饮水安全信息系统建设1处。
(4)工程运行管理能力建设1处,主要内容有建立县级专管机构,出台县级工程运行管理办法,制定县级水价改革措施,建立县级维修养护经费。
4 结论
本文在摸索都昌县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规划要点过程中,分析了县域水资源开发利用状况和缺水原因,全面总结农饮工程实施情况,分析评价运行现状,在总结成效,遵从县情的基础上查找薄弱环节和制约因素,围绕提升供水量、水质达标、用水方便和水源保护,立足巩固过往成效,突出落实管理维护长效机制,综合采取改造、配套、升级和新建措施,按照规模化发展、专业化管理、标准化建设目标系统规划巩固提升工程,在充分发挥已建工程效益、节省投资的基础上优化实施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