琉球王朝官制考
2020-08-13阮芳
阮芳
摘 要:众所周知,琉球指如今日本冲绳,从明朝开始琉球就与中国关系密切。在明清两代琉球册封使所撰写的使琉球录中,关于琉球的各个方面都有较为详细的记述,其中对于琉球官制的记录就是其中一个重要部分。本文以这些史料为基础,从琉球王朝官员的位阶制度及品秩差异下的具体表现两个方面,对琉球王朝的官员制度进行考察。
关键词:官制;职官员额;采地;取士之法;冠服
琉球王朝的官制作为国家政治制度一环,同时也是官员本身身份序列的体现。由于早期琉球国经济发展相对滞后,并且人口较少,各种国家秩序及制度的建立相对比较粗糙简单。自第二尚氏王朝第三代君主尚真王在位时起,琉球官员位阶制已基本确立。1509年开始,规定根据金银簪的区别来划分官员职位贵贱等级。之后到了1524年,又制定根据六种不同颜色官服来判定等级的制度。
一、琉球王朝的位阶制度
1.官员位阶制度概说
在徐葆光的《中山传信录》第五卷中,关于琉球官制有这样一句话:“官制,品级略彷中国,分为正、从九等;大僚重职,亦有加官協理。”1由此可知,琉球官制在一定程度上是学习中国的产物,与我国魏晋南北朝时期的官员选拔制度----九品中正制具有千丝万缕的联系。无论是从官分九品这种位阶划分方式本身来看,还是文章后面提到的取士方式来看都是学习中国的产物。
说到琉球官员位阶制度的制定,不得不提到的人物是尚氏王朝时期十分有名的学者程顺则。他比较重要的贡献是作为一名儒学学者推动了儒学在日本的传播。此外,他还仿效中国的官制制定了琉球的官制,与学者蔡铎、蔡应瑞合著《琉球国中山王府官制》。该著作详细记述了琉球国官阶的等级、命名以及分工等多方面的内容,反映了当时琉球国的官制现状,是一份十分珍贵的研究琉球官制的历史资料。由此开始,琉球九品十八阶的位阶制度得到了确立。
此位阶制度将所有人大致分为四个阶级,分别为王族、上级氏族、一般氏族及平民。在此制度中,一般氏族通过努力可以成为上级氏族,而平民则不可升任为氏族。
说到王族,一般包括国王、王子及按司等职位,位于九品十八阶的上位,称之为“无品”。除了“摄政”的职位,王族成员基本都担任一些与政治没有直接关联性之官职,如掌管仪式典礼之类的闲职。
氏族的称号最初是明治政府对各藩藩士的族称,在九品十八阶的位阶体制中,上级氏族指的是从正一品到从四品的士族,包括亲方和亲云上两个官阶。亲方是氏族官阶中位阶最高的称号,一般指王舅、法司及紫巾官等官职,在国家政权机关中担任要职,掌握政治实权。据《中山传信录》记载,未有领地的称作某里之子亲云上或某筑登亲云上。下级氏族指的是正五品以下的氏族,此位阶想要官职有所上升是非常困难的事情。1
在琉球,平民一般被称作百姓。平民与王族一样独立于九品十八阶的位阶体制以外,被称作“无位”。居住在首里、那霸、久米村、泊村的平民被称为“町百姓”,其余的人称之为“田舍百姓”。地方官员的身份也是百姓,大致分为“间切役人”和“村役人”两种。2
总之,琉球官制在中国古代的九品中正制的前提下根据本国的实际情况加以改制,从而形成的具有鲜明特色的琉球本国官员制度。
2.本土居民及闽人(移民)在琉之位阶制
①所设官职类别及品级
琉球官职的设立虽与上文所说的中国古代官职在官位名称、实际供职内容及职责方面有很大差异,但同样官分九品,有严格的等品级差别。
徐葆光及程顺则等的著作中关于此官职类别及品级分类的记录有详载。但《琉球国中山王府官制》这本书中没有将琉球本土居民与我国福建地区移居琉球的闽人所任官职相区分。但总括地对官员品级、类别及担任者的条件都一一进行了详述。另外,《中山传信录》中关于移民闽人的记载部分为:
“久米協理府官,凡六等:紫金大夫一员,从二品。加協理法司衔,名总理唐荣司,辖久米村事,为最尊。都通事,从四品。加遏闼理副通事,从五品。副通事,正七品:皆无定员。专司朝貢;有留福建福州琉球馆者,名存留通事。 --以上,皆久米府秀才出身者任其职。”1
久米府为移民闽人聚居之地,闽人所任官职位于整个官阶体系的中间层。琉球闽人移民是明太祖赐闽人三十六姓移居琉球,政府颁令派遣而來日的群体。当时琉球是中国的一个藩国,此举有利于琉球管理及传播中国文化。
②职官员额及俸米
职官员额主要是各个行政机关和机构的官员配备数,这里做一概述而未分本土居民及移民之别。由于整个琉球官制官阶数量极多,结构繁杂,这里取《中山传信录》的部分内容做例:
“国相府:家传紫中亚卿,一员(以下称日摄政下大亲官);家令察侍纪官,三员;家赞,三员;掌翰史,一员。法司:三司家赞,各三员。谒者耳目官:司宾,一员;属官赞司大使,一员;典宝,一员;司刑,一员;管泊,一员;属管洎笔帖,一员;赞议官,五员;议政堂主稿外史,一员;掌笔帖,六员;貼笔帖,三员。2
上述史料可以看出各个国家及地方机构中都基本设有不只一种官阶,并且诸如由于篇幅原因这里并未列出的国书院及世子府等机构不仅官阶数量多,各官阶人员配备也都基本不只一人。很多官阶几人同时担任,也有一些则没有固定数额限制,根据实际需求灵活安排。
此外,琉球闽人的官职待遇也同样有着严格的俸禄标准,不论品阶尊卑都有俸米。只要十四岁以上,王府就会按时给每人发放。他们在十二岁时参拜孔子和国王后,称为“若秀才”,但是无俸米。十五岁剃发之后,再拜孔子和国王,即成为秀才,给俸米二石。正议大夫,采地一县,俸禄为二十石或三十石,因功绩大小而有所区别。像通事俸禄一般只有四石,副通事五石等。
③取士之法及升迁
在当时的琉球能够入职为官者只有首里、泊、那霸、久米四村之人,其余皆为村户。略识字的人成为酋长,称“掟”,负责调遣村民任徭役。其次为保长,称作“作事者”,都担任下层官职,终身担任此职,不能升迁。
本土官职的取士之法分为平民子弟和宦家子弟两种。首里、泊、那霸三村,平民称为“仁也”,将仕官者及岁剃发后升“築登之”。还有称“若笔者”,并没有入官职。相当于中国的官生,负责管理村县大小事务。其中授予官阶的,位列“築登之亲云上”,以后可渐次升至察侍纪官,而这也是平民子弟入仕的开始。
世官子弟,称为“里之子”,年岁较小者任內使郎。年龄到十五至十八岁时,作为一种仪式感需剃掉头发。之后授与土地,任职里之子亲云上,后可渐次升至亲方的位阶。此则为宦家子弟入仕之开始。
久米村这个移民闽人聚居之地,会从十五六岁的优秀人才中选三、四人为秀才。十三四岁年纪未到还不能任官职者称若秀才,主要以读书识字为主,在每年十二月参加考试。通过者官阶可升为副通事,并由此逐渐升至紫金大夫,此与中国的科举制十分相似,为久米子弟入仕之始。紫金大夫秩从二品,人数一人,地位尊贵。琉球闽人一般官至紫金大夫止,再升者比较罕见。1
在琉球的位阶制度中,升迁制度大多由年限决定。如果继承名家的家督,往往可以越阶升迁。随着官阶制度不断地确立完善,官吏逐渐由国王直接任免,这有利于琉球王国的政权巩固,个人亦可通过努力提升官阶。
二、品秩差异下的具体表现
根据各官职位阶及品级等不同,官员们衣食住行等各个方面也都呈现差异。本章将从仪从及冠服两个方面进行叙述。
1.仪从差异
仪从,顾名思义就是仪卫随从的意思。我国史书《南齐书·明帝纪》中载:“王子侯旧乘缠帷车,高宗独乘下帷,仪从如素士。”此句中便有涉及对仪从的描写。仪从的差异也是位阶区分的一个突出体现,各品阶职官各有规定。一般情况下是官阶越高,仪从越多,仪仗越堂皇。
我国明朝时期官员的仪从是公爵十人,侯爵八人,伯爵六人,一品官至三品官六人,四品官至六品官四人,七品官至九品官二人,平民无使用仪从的资格。文武百官的仪仗各有等级,体现了严格的封建等级制。琉球官制中的仪从制度与我国非常相似。《中山传信录》中对琉球各官阶仪从情况有记载如下:
“国相,开棍二人、刀二人、镰二人、旗二人,共五十人。绿紬伞板舆,二人肩。法司以下,平日皆用绿地印花布伞。今见每人皆用有花雨伞各一人、前踏鸣金一人。”1
以上材料可看出位于官阶上位的国相,王舅等相比中议大夫,法司等官职仪从数量明显多很多,且规定详细,一定程度上体现出品阶制度下的等级差异,与我国类似。
2.冠服相异
上文提到过尚真王在位时曾经规定根据金银簪和不同颜色官服来判定等级的制度。官阶不同,冠服亦不同。标题笼括为冠服,这里从冠、服、簪等相异情况来进行叙述。
首先冠制上,国王主要是乌纱帽,帽两旁的双翅侧着向上,朱红的冠带垂于下颚两旁,也有皮质的五色帽。正一品官员的官帽是用紫色绢布制成;王府内的各个官阶则是青绿色绢布。2以上关于冠制的内容及后文其他与冠服有关的内容各史料记载有所差异,但可以肯定的是琉球冠制的确是利用颜色来区分品阶的方法。这里再引《中山纪略》的一例如下:
“冠以纸为胎,紬布裹之,分贵贱;长七寸、阔二分,周回三转,共为一圈。王用五色花绫,王之叔伯兄弟子姪用黄花绫,宗族用黄光绫;初进王府者为秀才,用红光绢。王府役人及杂职,用红布;百姓皆用青、绿布:此定制也。”3
关于服装,国王着蟒袍,犀角白玉带。官民都袖长不掩指。三品以上官阶按例使用缎质布料;五品以上使用茧绸布料,其余都是用布、带。其中以黄地锦花为贵,其次是青地龙蟠,再为赤地龙蟠;七品下是杂色花带。琉球国只有国王穿靴,臣民皆无,男女都穿草靸。
簪制上的区别为:王,龙头;妃,凤头,皆金簪。一品至正二品,素金簪;从二品,金头银柱;三品以下,都为银簪;平民,皆铜簪。命妇、士妻,都视其夫而定;民妇,多以玳瑁。貢使多为三品官,加金簪。1
琉球王国各官阶冠服品级划分严谨,根据各官员冠服的穿戴可以判定出官员的位阶。冠服差异也是品阶差异下的重要表现之一。
本文主要以徐葆光的《中山传信录》为最主要参考史料,以其它使琉球录为辅助史料对琉球官制进行考察。以上考察是在总括的基础上以琉球本土官员和从我国福建奉令移民而去的闽人两个视角,分别从所设官职类别及品级、职官员额及俸米、取士之法及升迁三个方面对琉球官制进行的梳理。之后主要是从仪从和冠服两个方面论述了琉球王朝品秩差异下的具体表现。之前所撰写关于琉球官制的文章大部分都是作为介绍琉球整体情况的部分内容出现,对其系统进行考察的文章很少,所以本人在查找阅览了相关使琉球录及与琉球相关的文章后起笔,想要考察琉球官制的具体内容。
参考文献
[1]黃景福:《中山見闻辨异》,台湾文献丛刊第292种,1971。
[2]徐葆光:《中山传信录》四库全书存目业书第二五六册,1996。
[3]程顺则、蔡铎、蔡应瑞:《琉球国中山王府官制》,1976。
[4]张学礼:《使琉球记》,四库全书存目业书第一二八册,1996。
[5]方瑾:《疏球王国三司官蔡温思想研究》,福建师范大学历史学硕士学位论文,2015。
[6]吴泽宇:《琉球闽人家谱史料与研究》,福建师范大学历史学硕士学位论文,2016。
注释:
[1]徐葆光:《中山传信录》,四库全书存目业书第二五六册,1996年,第256-466页。
[2]徐葆光:《中山传信录》,四库全书存目业书第二五六册,1996年,第256-464页。
[3]真栄田義見:《蔡温:伝記和思想》,冲绳 :文教图书,1976年。
[4]徐葆光:《中山传信录》,四库全书存目业书第二五六册,1996年,第256-467页。
[5]徐葆光:《中山传信录》,四库全书存目业书第二五六册,1996年,第256-466页。
[6]徐葆光:《中山传信录》,四库全书存目业书第二五六册,1996年,第256-481页。
[7]徐葆光:《中山传信录》,四库全书存目业书第二五六册,1996年,第256-473页。
[8]黃景福:《中山见闻辨异》,台湾文献丛刊第292种,1971年。
[9]张学礼:《使琉球记》,四库全书存目业书第一二八册,1996年,第128-425页。
[10]黃景福:《中山见闻辨异》,台湾文献丛刊第292种,1971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