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

交通事故中胸腺淋巴体质死亡1 例

2020-08-13唐隆超杨洪林蔡明君广东华医大司法鉴定中心广东广州510000

科学技术创新 2020年23期
关键词:机械性鉴定人胸腺

唐隆超 杨洪林 张 鹏 姜 鹏 蔡明君(广东华医大司法鉴定中心,广东 广州510000)

随着人们维权意识的增加,涉及人员猝死案件的法医病理鉴定率逐步提升,不少罕见的猝死类型也越来越多的被发现、研究、了解。现将笔者在实际工作中遇到的一例交通事故轻微外伤致胸腺淋巴体质猝死的案例报道如下,以供参考。

1 案例

1.1 简要案情

张某,女,30 岁,某日驾驶无号牌两轮电动车与他人驾驶的无号牌两轮电动车发生碰撞,造成张某现场死亡和车辆损坏的交通事故。

1.2 尸表检验和解剖检验

女尸一具,尸长162.0cm,发育正常,消瘦,皮肤黄白色。全身未及骨折征象。左额颞部一2.5cm×1.5cm 挫擦伤。颜面青紫,面部皮肤未见损伤。颈项、胸腹、腰背部皮肤未见损伤。腋毛、阴毛稀疏,外生殖器及肛门未见损伤。左前臂近端外侧两处大小4.0cm×0.2cm、1.0cm×1.0cm 的擦伤,左手大小鱼际青紫,双手十指甲床明显紫绀。

颅腔、颈部、胸腔、腹盆腔及脊髓腔解剖检验未见损伤;腋窝淋巴结及肠系膜淋巴结明显增生。

1.3 组织病理学检验

胸腺重55.2g,镜下见腺体明显增生,胶质结节形成,间质小血管淤血。心脏重250g,心脏膈面见散在瘀点性出血斑,主动脉瓣周径5.5cm。肺脏镜下见肺门多个淋巴结体积增大、淋巴细胞增生。肾上腺镜下见间质小血管淤血,皮质含量明显减少。

1.4 毒化检验

提取被鉴定人张某心血进行常见毒药物定性分析,检验结果:张某血液中未检出常见毒药物成分。

1.5 鉴定意见

被鉴定人张某符合胸腺淋巴体质猝死。

图1、2 胸腺表面及切面情形;图3 腋窝、肠系膜淋巴结切面情形;图4 胸腺镜下情形,示胸腺腺体明显增生,胶质结节形成;图5 肺门镜下情形,示肺门淋巴结体积增大、淋巴细胞增生。

2 讨论

胸腺淋巴体质是指胸腺及全身淋巴结增生和肥大,肾上腺萎缩,主动脉及睾丸或卵巢发育不全的状态[1]。具有该体质的人常因受到某种轻微刺激如轻微外伤、情绪激动、疫苗接种等诱导突发死亡。其中,疫苗接种诱导的胸腺淋巴体质猝死的案例时有报道。死者自身没有其他致死性病变,也没有中毒、机械性窒息或机械性损伤等改变,所以,其死因存疑,往往因此引发纠纷。

生活中,该类人群没有特异的临床表现,人们对其认识不足,生前难以诊断,大多因突发死亡,死因存疑,尸检后才予以确诊。所以,其死亡率高,难以预防,生前确诊便显得尤为重要。有学者提出以立位胸部X 线片测心- 胸腺- 胸廓比值(KT/T 值)的方法来衡量胸腺大小,如果没有纵膈疾病,KT/T≥0.38,可作为胸腺肥大的指标[2]。

关于胸腺淋巴体质猝死机理的研究,目前尚无定论,大致有机械性压迫、过敏反应和肾上腺皮质功能减退等几种解释[3]。相较而言,对其病理特点的认知较为统一,即具有胸腺淋巴体质的人,通常发育良好,身体匀称,细胸,肢体钝圆,皮肤光洁,面部及腋毛稀少,男性阴毛之分布与女性者相似;内脏改变可见胸腺肥大,脾、胃肠道、扁桃体及舌等淋巴组织及肠系膜淋巴结增生;心血管系统发育不良,心脏较小,主动脉较细,全身动脉、尤其是脑的动脉壁薄而腔窄。肾上腺发育也不良,皮质变薄;外生殖器较小;胸腺的镜下特点是皮质淋巴细胞丰富密集,髓质内出现胸腺小体[3]。

对于胸腺淋巴体质猝死的鉴定,笔者认为重点在于排除其他死因,包括致死性疾病、机械性损伤、机械性窒息及中毒等,并明确胸腺淋巴特征(发育、大体及病理特征),全面分析,谨慎定论。

死因分析:本案中,根据法医学尸体检验,被鉴定人肢体上未检见致死性机械性损伤及机械性窒息的征象,可排除其因机械性损伤及机械性窒息导致死亡的可能。根据毒化检验,被鉴定人血液中未检出常见毒药物分成,可排除其因所见常见毒药物导致死亡的可能。检验发现被鉴定人胸腺肥大,重55.2g,超过同年龄段正常水平(26-30 岁,8.3-51.5g,平均19.5g[3]),且组织病理学发现其胸腺腺体明显增生、胶质结节形成;并有消瘦,腋毛、阴毛稀疏,全身淋巴结(腋窝、肺门、肠系膜等处)增生、心脏小(重250g),主动脉瓣周径小(直径5.5cm,正常直径7.4cm[4])等表现,整体符合胸腺淋巴体质特点;结合案情,综合分析认为被鉴定人符合交通事故致轻微外伤诱发胸腺淋巴体质猝死。

猜你喜欢

机械性鉴定人胸腺
CT胸腺厚度联合视觉评分对非胸腺瘤型重症肌无力胸腺异常的诊断价值
胸腺增生的影像学研究进展
CO2激光联合胸腺法新治疗尖锐湿疣疗效分析
鉴定人可否参加开庭?
机械性眼球外伤100例临床分析
江苏:对虚假鉴定“零容忍”
数学教学中如何提高学生动手操作的含金量
胸腔镜胸腺切除术后不留置引流管的安全性分析
鉴定人出庭经验谈
对我国鉴定人不出庭现象的反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