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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形态、观念:广电新闻评论的创新发展
——以中央广播电视总台“民法典”系列评论为例

2020-08-12韩瑞娜

中国记者 2020年7期
关键词:总台抛物民法典

内容提要 本文以中央广播电视总台“民法典”系列评论为例,分析了社交媒体时代广播电视新闻评论节目的特征和发展趋势。文章认为:内容及时权威、形式多样、注重受众意识是目前广播电视评论节目的创新特色。未来新闻评论节目将在完善已有经典节目的同时,打造新型“融合新闻评论”,而加强对多种传播符号的综合运用、打造生产流程的制度化和标准化、重视对媒体从业人员的全媒体技能培训,是生产新型“融合新闻评论”节目的关键。

广播电视新闻评论节目,又叫言论类新闻节目,是指以客观事实为依据,通过对当前具有普遍意义的事件、问题或社会现象进行分析、阐释道理,以观点和见解引导舆论的节目形式。虽然所占比重不大,但却是新闻节目的旗帜和灵魂。广播电视新闻评论节目的形式多样,主要包括:口播评论、广播电视新闻述评和广播电视谈话。

社交媒体时代,广播电视新闻评论有何新特征?呈现出怎样的发展趋势?本文以中央广播电视总台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评论报道为例,试图作出讨论。

一、打造新闻评论节目矩阵,让重大事件深入人心

2020年5月28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表决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简称《民法典》)。《民法典》是新中国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是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重要标志性立法,对推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推动新时代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1]。自《民法典》通过以来,尤其是进入6月,中央广播电视总台(以下简称总台)播出了一系列“民法典”新闻评论节目,如《央视快评》《新闻1+1》《民法典你我他》等,促进了《民法典》的宣传普及。

(一)《央视快评》:时政评论的轻骑兵

《央视快评》专栏是总台于2018年2月正式上线的时政评论节目,栏目围绕宣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这一重大主题,以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时政活动、讲话为切入点,及时撰写思想深刻、短小精悍、生动活泼的评论员文章,着力在快、准、优、精方面下功夫。此次,关于《民法典》,央视快评共推出两篇评论:5月30日的《切实推动民法典实施 更好推进全面依法治国》,评论基于29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就“切实实施民法典”举行的第十二次集体学习上的讲话,是对讲话精神的深入解析。6月16日的《加强民法典普法 保障民法典实施》,是对习近平当天在《求是》杂志上发表的重要文章的深度解读。两篇评论都在《新闻联播》上进行了传播。

(二)《新闻1+1》:经典新闻评论节目

《新闻1+1》是中央电视台新闻频道2008年开播的一档时事新闻评论节目,每期节目从时事政策、公共话题、突发事件等重大选题中,选取当天最新、最热、最快的新闻话题还原新闻全貌、展开评论分析。针对《民法典》的普法宣传,该节目遵循“力求以精度、纯度和锐度为新闻导向,呈现最质朴的新闻”的宗旨,在6月18日播出一期《民法典,如何根治“高空抛物”?》。节目总长24分17秒,以主持人的三个问题:“高空抛物怎么治?能不能治?能不能根治?”开始,从而引出《民法典》,并提出“刚刚通过的《民法典》能不能解决高空抛物”的疑问。接下来,节目从贵阳市刚刚颁布的一个“高空抛物致人死亡”的典型案件开始,沿着“回顾案件概况—陈述法院判决结果—播出市民的评论—记者重新探访事发小区—采访小区居民—引出广东省和全国高空抛物坠物案件的数据—连线贵阳市主审法官—进一步提出找不到抛物者该怎么办的问题—播出两个高空抛物但没有找到肇事者的案例—介绍最高法院出台的相关意见—连线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主持人总结评论”这一脉络,夹叙夹议,层层展开节目内容,最终回答了节目最初提出的疑问,并呼吁《民法典》规范“高空抛物问题”的落实,需要公民、物业公司和公安机关共同重视。

(三)《民法典你我他》:崭新的融媒体新闻评论

《民法典你我他》是总台于2020年6月10日推出的融媒体系列节目,节目由中国之声主持人子文主持,邀请中国政法大学副教授、执业律师朱巍为特约观察员,采用“主持人替您问,观察员好好答”的模式,就《民法典》涉及的、百姓普遍关心的问题,给出法律专家的权威解答。截至6月21日,节目已播出12期。话题包括《“观影记录”算不算“隐私”》《起名可以多任性?网名也受保护吗?》《高空抛物没砸到我,但吓到我了,我该不该找他赔?》《禁止高利放贷,那朋友借钱咋算利息》《我打游戏赚的装备以后能传给我儿子吗?》,每个节目起码涉及一个《民法典》法条,多的甚至涉及四个《民法典》法条。这些话题既家常有趣、与百姓生活息息相关,又是百姓在学法用法中容易混淆之处,起到了非常好的传播效果。

二、内容、形态、观念多方创新

(一)内容及时权威:新闻评论节目的核心价值

新闻评论是广播电视直接发言的主要手段,是媒体发挥舆论引导作用的重要节目形式。舆论引导贵在及时,尤其在社交媒体时代,人人都有传播信息、发表意见的工具,网络成了一个众声喧哗的舆论场,突发事件、热点话题层出不穷、此消彼长,这更需要媒体对新闻事件的深度解读,将权威信息和意见及时传播出去。

此次关于《民法典》的评论节目,总台充分体现时效性和权威性特征。素有“时政评论轻骑兵”的《央视快评》发挥评论“快、精、准、深”的作用,在5月29日习近平总书记就“切实实施民法典”的讲话之后的第二天,就播发《切实推动民法典实施 更好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评论,而6月16日的快评《加强民法典普法 保障民法典实施》,更是对习近平总书记当天在《求是》杂志上发表的重要文章的深度解读,将国家领导人对《民法典》的重视以及在全社会普及《民法典》、依法执法的决心等权威信息迅速及时地传播给受众。《新闻1+1》6月18日播出的《民法典,如何根治“高空抛物”?》,基于“6月16日贵阳市南明区人民法院就‘贵阳10岁男孩高空抛下灭火器砸死邻居’一案公布判决结果”这一新闻事件,对于长达20多分钟、高质量的新闻评论节目而言,其时效性难能可贵。《民法典你我他》更是抓住了从法典通过之后到法典实施之前的这段普法宣传的关键时期。

总台《民法典》评论节目的时效性,还体现在节目的“融媒体传播理念”:通过电视端、央视网、央视新闻客户端以及微信微博抖音等新媒体账号,组建融媒体传播矩阵,快速传播信息。《央视快评》关于《民法典》的两篇评论,均打破原有传播方式,通过新媒体第一时间传播,同时电视端各频道协同发力,从而保证了第一时间发出权威声音。而《民法典你我他》更是直接定位为“融媒体系列节目”,将总台旗下的新媒体矩阵作为主要传播平台,使得受众能够通过手机等工具,以最快速度接收到节目内容。

(二)形式多样:新闻评论节目的形态

中央广播电视总台评论节目,不但包含传统广播电视新闻评论节目的主要类型,如口播评论、广播电视述评、广播电视谈话,而且还基于媒介融合的理念,做了许多节目形式的创新,打造出一种全新的“融合新闻评论”节目形式。

口播评论主要表现在《央视快评》,为利用总台已有品牌资源,使新老节目形成合力,《新闻联播》等老牌节目经常会播出《央视快评》的内容,有时是播音员对快评中精华内容的播报,有时是对快评节目的一句话提示,此次关于《民法典》的两期评论节目,就采用了一句话提示,这种形式主要是口播评论。

《新闻1+1》的《民法典,如何根治“高空抛物”?》是典型的述评节目,节目围绕“民法典如何根治‘高空抛物’”这一主题,在叙述“贵阳10岁男孩高空抛下灭火器砸死邻居”及其他两个高空抛物案例的基础上,采用夹叙夹议的手法,以声音、画面和文字提供的事实为依据,穿插市民意见、主持人评价和专家解读,汇聚各方观点,最终明辨是非、得出结论。

《民法典你我他》则更接近广播电视谈话。广播电视谈话即以谈话的方式播出的广播电视评论节目,一般由主持人主持,嘉宾或现场观众参与,围绕某一公众关心的话题,通过面对面直接交流的方式进行访谈、讨论[2]。节目中主持人子文和嘉宾朱巍同时出境,以主持人的“民法典你我他”、嘉宾的“关系到千万家”两句话开场,然后主持人围绕话题提出问题,嘉宾基于专业给予分析评价,这是广播电视谈话中典型的访谈式评论。

除以上三种传统评论节目形式,总台还打造出一种全新的“融合新闻评论”新形式,这主要体现在《央视快评》和《民法典你我他》。基于“全媒体融合、平台化生产”的操作理念,《央视快评》和《民法典你我他》综合利用文字、画面和声音等多种传播符号,借助电视和网络等多平台传播,打造出一种“电视+报纸+网络”的崭新产品形态。《央视快评》的内容在电视端各频道经典栏目中出现,同时,在央视新闻客户端等新媒体平台,其内容又包含评论文字、图片以及微视频。微视频的内容或者是电视端的口播评论,或者是评论所涉及的新闻事件的消息视频,这种“图文+微视频”的方式,结合电视评论的多样表现形式和报纸评论的深度,拓展了评论信息容量,实现了信息的立体化表现。

2020年6月24日,河北省邢台市任泽区普法宣讲员为企业员工解读《民法典》内容。(新华社记者 李继伟/摄)

《民法典你我他》则直接根植于新媒体平台,节目形态内容丰富、风格明快、形式活泼:打开央视新闻客户端的节目页面,首先是标题和文字版的编前按语,按语包括对《民法典》的介绍,也包括对节目的介绍;接着是当期话题的文字版,以及节目视频;最后是当期节目涉及的《民法典》法条。视频内容时长一般3-5分钟,一期一个话题,分解成几个相关的问题,通过主持人和嘉宾问答,得出结论。不但评论的内容紧凑、信息丰富,页面编排也有序得当:文字字体、大小、颜色、粗浅均根据不同内容有所区分,并且穿插节目片头的动漫版图片和视频片头图像,整个版面疏朗有致。

(三)受众意识:新闻评论节目的互联网思维

多样的新闻评论节目形式,背后折射出的是媒体越来越重视受众的互联网思维。社交媒体时代,受众拥有更多主动权,若想发挥主流媒体在舆论空间的引领力,就需要顺应这种变化,加强受众意识。总台《民法典》评论节目通过选择接地气的选题、重视与受众互动,强化接收、阅读和转发的便捷性等方式,凸显了受众意识。

新闻评论的选题应是当下能够引起民众普遍关心的社会热点和难点问题。被誉为“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的《民法典》,与千万百姓的社会生活息息相关,对其的解读当然是急百姓之所需。同时,共7编、1260条的法典内容,需要节目在制作过程中找准切入视角:《央视快评》从国家领导人的讲话和文章入手,站在“依法治国”的高度解读,将领导人治国理念和百姓生活紧密结合。《新闻1+1》选择了备受关注的“高空抛物”问题作为切入点,从引人关注的一则案件说起。《民法典你我他》则从百姓生活中遇到的各种难题入手,专业解读的同时兼具了服务性质。

社交媒体环境下的受众,已不仅仅满足和习惯于被动接收信息,媒体与受众的互动从技术上早已实现,理念上也应该成为媒体生产信息产品时的常态。《央视快评》和《民法典你我他》在新媒体平台均设置了互动评论区、页面分享渠道、热点推荐等,便于了解受众反馈。尤其是《民法典你我他》,每期话题均是从央视新闻客户端、中国之声微博账号、中国之声抖音号等的评论区向网友征集而来,从而得到像“我踩到商场里的水滑倒,商场却拒绝对‘泼出去的水’负责,咋办?”“我打游戏赚的装备以后能传给我儿子吗?”等等这些原汁原味、颇接地气的问题,极大吸引了受众注意。

新技术的发展使受众对新闻信息的接收、阅读和转发更加快捷方便,媒体在节目生产过程中,应该考虑到如何与受众相应的消费习惯相匹配。《央视快评》的文字基本控制在千余字左右,文章短小精悍,《民法典你我他》视频内容的时长均不超过5分钟,最短只有3分04秒,适用于受众快速刷屏、一键转发的阅读习惯。而《新闻1+1》则考虑到节目的体量,在微信公众号等平台上给出节目核心内容的文字,如对案件主审法官鲁迪的采访问题和回答,对法学院教授张新宝的采访问题和回答,并将案件回顾剪辑成微视频,从而便于受众观看和理解。

三、结语

从中央广播电视总台《民法典》系列评论节目,可以看出,社交媒体时代的广播电视新闻评论,正处于传统广播电视新闻评论节目和新型融合新闻评论节目相互交织,共同服务于不同类型受众需求,并积极发挥政策宣传、舆论引导、服务受众等功能的特殊时期。未来的新闻评论节目,将进一步完善已有经典评论节目,并继续打造新型的高质量“融合新闻评论”节目形式。在这一过程中,除了坚持已有的成功经验之外,还可以在以下方面进一步努力:

首先,加强对多种传播符号的综合运用。融合新闻评论节目的打造,既要发挥已有电视新闻评论节目的视听语言的长处,如对口语、音响、画面、文字的综合运用,又要加强对数据、信息图表等多样传播符号的使用,使节目达到“新闻事实和评论说理相结合、视听体验和理性思考相结合、形象思维和逻辑思维相结合”的层次。如《央视快评》的文字,可以使用人声阅读而不是机器阅读,以完善用户体验。《民法典你我他》的画面,可以加入描述话题情境的动漫图片,从而增加画面的多样性、满足节目轻松活泼的定位。

其次,坚持“全媒体融合、平台化生产”的操作理念,打造节目生产流程的制度化、标准化。研究发现,节目制作和传播的过程中,在生产的制度化、标准化方面出现了一些偏差,如《民法典你我他》,由于工作安排,每期的编辑经常更换,随之而来的是每期节目内容的版面编排细节、质量出现差异,而该问题完全可以通过制度化、标准化的生产加以避免。

最后,重视对媒体从业人员的全媒体技能培训。生产新型“融合新闻评论”节目,不但要有全媒体的理念,还要有全媒体的技能,包括报纸、广播、电视和新媒体的采写编评、摄剪制播等各种能力,以及数据处理、图表制作、特效加工等各种技能,媒体要给从业人员提供相应的培训,培养“重点技能突出、相关技能全面”的综合人才,相信这样的人才,不但可以避免以上问题,还可以生产出更高质量的评论节目。

【注释】

[1]新华社评论员:法治建设的里程碑——写在民法典通过之际,http://www.npc.gov.cn/npc/c35181/202005/8 eb1e6780c714ba7a802ed0be188db12.shtml#,新华社北京5月28日电。

[2]周勇:广播电视新闻学导论,高等教育出版社,2011年10月第1版,第4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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