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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体理论视角下的城中村基层治理
——基于太原市X城中村的实地研究

2020-08-11郑林宏

关键词:外来人口城中村居民

孙 岩, 郑林宏

(山西大学 哲学社会学学院,山西 太原 030006)

一、引言

伴随着城镇化的快速推进,土地成为城市化发展的稀缺性资源,政府为了降低城市发展的成本,通过征用城镇周边的农村用地,以达到服务城市发展和推进城市化的目的,逐渐形成了城市包围农村的城中村。受益于城市化快速发展催生的人口城乡流动,大量的外来人口涌入城市,新增了对居住空间的需求,城中村内原住村民在失去农业用地后,利用补偿款私搭乱建,逐渐形成“出租经济”的新生计模式[1]。城中村发展之初,作为城乡之间的缓冲地带,对失地农民的生计问题和外来人口的居住问题的解决做出了贡献,但随着城市化的不断发展,城中村的弊端正在逐步显露。大量外来人口的涌入,重新塑造了城中村的居住空间与人口结构,并对城中村的发展方式产生深远影响[2]。伴随着城中村的发展与改造,这种特殊的社区形态最终会走向消亡,未来唯一的出路是转向成熟的城市社区形态,而其中最主要的是提升社区的基层治理水平。基层治理水平提升最终的落脚点,还在于治理主体,但如今很多城中村改造只改了外部景观,却没有从城中村内部进行改造,缺乏对于居住主体的考虑,忽视了日常生活中最主要的两大实践者:原住村民和外来人口,当前两大主体之间的区隔、冲突与碰撞,影响着社区基层治理的现代化发展,居住主体参与社区事务的缺失,不利于社区职能的发挥,如果可以将游离于基层治理之外的居民主体力量充分调动起来,将会成为基层治理强大的新兴力量[3]。

本文从群体理论的视角出发,采用参与式观察和半结构式访谈的方法,于2019年3月至2019年5月,在太原市X城中村进行为期两个半月的田野调查,共访谈54人次,其中原住村民12人,流动人口37人,居委会成员5人,关于居委会成员的访谈,作为对城中村整体情况的了解和资料补充。通过对城中村居民的访谈和日常生活的观察,探究不同居民之间存在的差异与特点,以此为切入点促进其深度融合,并为提升城中村基层治理水平提供可行性思路。

二、经典文献梳理

(一)城市社区的特殊形态——城中村

社区这一概念最初由滕尼斯提出,把它作为基于共同的感情和价值观的社会生活共同体[4]。但在政治意义上的社区,基本以居委会、村委管辖为单位,作为代替单位制的国家基层治理单元。本文中的社区是指具有归属感和安全感的社会生活共同体,并将普通居民作为社区研究的主体,可以更好地把握转型期中国城市社区基层治理的实质。城中村作为城市社区的一种特殊形态,引起了很多专家学者的关注,其中项飚关于“浙江村”的研究,给了笔者启发。他将北京人口聚居区看作一个充满活力的新型社区,是“公共选择”的结果,它的产生具有自身的合理性,让社区内不同层次的人,以不同的形式参与到发展中来,才是社区基层治理的核心所在[5]。与此同时,城中村内存在的各种问题,也对城市管理提出了新要求。外来人口数倍于当地居民而形成的特殊社区模式,如果不能将这部分数量庞大的外来群体,纳入有效的管理轨道,就会使其游离在聚居群和城市社会管理之间,一味地坚持“强拆”“安置别处”等做法,并不能真正解决城中村问题[6]。

(二)城中村的社会分层

自人类社会产生开始,就存在着分层现象,社会分层是社会学的传统领域之一,也是城中村内存在的客观现象[7]。在关于城中村问题的研究中,居民分层一直是研究的焦点所在。在城中村的阶层分化方面,周大鸣在2000年首次提出“二元社区”的概念,分析了本地人和外地人两个系统,及其对于珠江三角洲城市发展的影响[8]。此后,关于城中村内居民的分层,也都沿用这种方法,依据户籍划分为本地人口和外来人口。在长期的城乡二元制度下,形成了城市人和农村人,但在城中村内并不仅仅是简单的二元人口结构,而是更为复杂的人口构成,首先是城中村内的原住村民,结束了耕种的生计方式,从事着土地开发、投资和租赁事业,但在身份认同上存在着困境,成为了“半城市人”。其次是大量的外来人口,包括城市居民、商贩、农民工、大学生群体等,他们同样面临着生活环境差、子女教育、群体间区隔排斥等诸多困境。

(三)群体理论视角下的城中村人口集合

在城中村社区中,由于人口构成复杂,存在明显的社会分层现象,在社会分层之下,不仅不同阶层的人缺乏社会互动,即使处于同一阶层的人也很少进行交往,因此城中村内的居民仅构成一个简单的集合,而不是一个遵循共同规范、拥有一致价值观的群体。处于集合状态下的城中村,不管对于其本身还是居民而言都是极为不利的,首先是处于集合中的个体,这种状态下的个体,很难得到群体的接纳和认同,而人作为社会性的动物,与他人的互动是生存的基本需求。其次从城中村社区整体的角度看,其居住主体呈现碎片化、多元化的局面,不利于基层治理水平的提高,也不利于形成和谐稳定的治理局面。在群体理论的视域下,处于同一群体中的个体,拥有共同的价值观和目标,可以满足个体在情感上的需求,并且提升目标完成的有效性。因此如果可以将城中村内的居民,从集合状态转化为群体状态,可以促进社会融合、提升基层治理水平[9]。

三、X城中村现状概述

城中村作为城市管理的灰色地带,因其环境卫生差、治安混乱一直为人诟病,也是城市发展过程中,需要重点关注的短板所在。X城中村从外部景观来看,属于未被改造的城中村,由于原住村民私搭乱建,缺乏合理规划,导致城中村内的房屋大多是私自加盖的5~7层小楼,外部墙体早已痕迹斑驳,房屋间距很近,道路不足1米宽,并且分布着一些流动的摊位,让道路变得更加拥堵,仅能容行人通过,在早中晚人行高峰时,甚至需要排队进出。X城中村内除出租屋外,遍布最多的是餐饮业,大多是一些小饭店和临街的小吃摊,产生的餐饮垃圾,让整条街道都弥漫着臭气,蚊虫老鼠成为了社区内的常客,环境卫生问题堪忧。X城中村内人口流动性强,一些出租屋老板出于自身利益的考虑,对于住客的管理并不严格,让一些违法犯罪人员有机可趁,在出租屋内落脚、赌博、嫖娼,出租屋成为了犯罪行为滋生的温床。外来人口的大量聚散,使得社会治安环境处于不稳定状态,偷盗、斗殴现象时有发生,治安情况一直不容乐观。

X城中村外部环境的糟乱,与社区治理混乱且无力存在很大关系。在X城中村社区强大的包容性、流动性下,人口构成情况十分复杂,呈现出以外来人口为主体,原住村民为核心的特征。目前X城中村社区治理仅仅依靠政府的单一力量,缺乏居民主体以自治形式的参与,通常只能以法律作为约束原则,致使社区治理出现很多盲区和难点。根据笔者在X城中村社区的实地走访,无为和利己是居民在社区内行事的基本准则,而这一行为背后的原因,是居民主体间的区隔排斥,使得他们并不构成一个群体,从而对社区缺乏认同感、归属感。在城市化快速发展的大背景下,这种“问题”社区如果不及时从内部发掘原因,并进行相应的改造,定会成为城市发展过程中的巨大阻力。

四、集合状态下的城中村居民主体

X城中村内的原住村民与外来人口,在生活背景、价值观念等多方面存在差异,与其他居民进行社会互动的过程中,由于受到其所持价值规范的影响,容易出现价值上的冲突,从而造成社会秩序上的混乱[10]。下面将X城中村内的居民,依据访谈资料,进行社会经济地位指数和职业声望的测量,具体而言就是将经济收入、教育水平、职业声望作为衡量标准,对X城中村内的居民进行分层[11]。

依据表1所示,原住村民拥有土地、金融资本,属于有产阶层,但人力资本较为匮乏,社会、物质资本较其他阶层更为丰富,社会声望居中,综合看来在城中村内处于中等阶层。

表1 X城中村居民社会经济地位与职业声望测量

外来人口依据职业将其划分为个体商铺老板、蓝领阶层、白领阶层,其中蓝领阶层作为体力劳动者,白领阶层作为脑力劳动者,他们之间的差异主要体现在,工作性质的不同和教育水平的高低,并且通常脑力劳动者的职业声望高于体力劳动者。在蓝领阶层中,拥有技术生产要素的人,职业声望、教育水平、经济收入都高于一般的体力劳动者。在白领阶层中,管理者的职业声望、教育水平、经济收入普遍高于非管理者。个体商铺老板是掌握有金融资本的有产阶层,而蓝领、白领阶层通常是工薪阶层的无产者。总体而言,外来人口依据教育水平、职业声望、经济收入等测量指标,社会阶层的位置高低顺序,依次是白领阶层、个体商铺经营者、蓝领阶层。

社会互动指的是X城中村内居民之间的日常交往。本文对城中村内居民互动的次数进行测量,一周3~5次为经常,1~2次为偶尔,一个月1~2次为几乎不。依据表2所示,有近16.6%的居民之间经常互动,有近44.4%的居民偶尔互动,有近39.0%的居民几乎从不互动。综上所述,X城中村居民之间互动的频率较低,不利于各阶层之间的相互融合,不利于各阶层社会关系网络的延伸和社会资本的积累,以血缘、亲缘、业缘为主的社会关系网络仍占据主要位置。人作为一个社会性动物,得到他人与群体的接纳,是一个人除基本生存资料外所必须的条件,因此如果X城中村内的居民,长期处于隔阂的状态下,不仅不利于个体的生存与发展,对于社区和谐融合氛围的营造也是不利的。

表2 X城中村居民社会互动频率测量统计

依据X城中村的访谈资料,原住村民主要扮演房东的身份,而外来人口扮演房客,更多的是经济上的往来,很少进行其他方面的社会互动。原住村民以出租房屋为主要收入来源,那么外来人口对于原住村民,便永远是不可或缺的一方,即使他们之间存在着价值观念、生活方式等诸多方面的差异与碰撞,但这种简单的租赁关系依然具有可持续性,也是构成X城中村社区居民关系的主体部分。对于X城中村内的商铺经营者而言,更多地扮演着服务者的角色,为社区生活提供诸多便利,与社区各阶层间互动的频率较高。总体而言,X城中村社区居民互相区隔的背后,存在着交叉的利益点,并且以此为基点,可以实现居民间全面深度的融合。

五、构建多元共治的城中村基层治理模式

目前中国社区基层治理缺乏居民主体的参与,面临动力不足的问题,使得社区发展不具有可持续性。X城中村的基层治理,仅仅依靠政府单一主体,居民主体在社区中扮演“局外人”的角色,没有意识到参与基层治理不仅是自身的权利也是应尽的义务,其所具有的能动性,并未被完全调动起来,没有实现“局外人”向“行动者”的转变。“行动者”在城中村社区公共空间中,有着自己的利益偏好和价值规范,并且具备显性和隐性的社会资源,调动居民个体的参与积极性,让居民主体由“局外人”转变为“行动者”,可以改善社区基层治理。但X城中村社区内人口构成复杂,居民主体间存在的隔阂与排斥,较其他城市社区更为明显,严重阻碍了社区的全面融合,使得X城中村社区仅仅扮演着居住载体的角色,而不是让居民产生归属感的家园。这种归属感与认同感来自于,居民个体与其他个体、群体间的融合,这种融合是全方位、深度的融合,其中最高层次的融合是文化的深度融合,包括价值观念、生活方式等方面。

X城中村内的多元融合与共治,不仅体现在不同居民主体之间,还体现在政府、社会组织、居民个体之间的协调互动,其中政府要放权于基层,居民要从被治转化为自治,社会组织要发挥其应有的效能,三者之间呈现联动的良性发展局面,体现出一种更为广泛的基层参与。首先从政府的角度来看,政府作为多元利益的代表,所追求的目标具有综合性、宏观性,对于X城中村的态度是“欲拒还迎”的,因为X城中村占据优越地理位置,商业发展繁荣,解决了一大批外来人口的居住问题,但与此同时也带来了诸多隐患,居住环境差、治安问题频发,对于创建文明城市起到阻碍作用。当地政府作为权威性力量的代表,掌握着丰富的社会资源,在城市基层治理问题上,扮演着宏观调控的角色,当面对复杂而繁琐的城中村治理问题,当地政府难以充分发挥职能,只有将权力真正下放到基层,让其产生兜底和保障的作用,并且通过自下而上的治理体系,使基层群众的自治力量得到充分发挥,才能将基层问题解决于基层。其次社会组织作为专能性的社会群体,包括经济、政治、文化、宗教等方面,在一定的社会规范内开展活动,成为了解决社会问题的新兴力量,在很多经济发达城市中,各种专能的社会组织,作为社会的润滑剂而普遍存在。社会组织不同于政府的权威力量,他们具有的专业能力,使其活跃于城市社区中,依靠背后专项的社会资源,满足了社区发展的各种需求,充分调动各方主体的共同的参与,为城中村基层多元治理模式开辟新道路。最后城中村内的居民,作为推进城中村基层治理的主体力量,以积极的态度参与自治,而不是束缚于行政权力之下的被动参与,会对提升社区治理绩效产生实质性影响。

六、结论

X城中村内原住村民2 000多人,外来人口达到2万多人,并且外来人口呈现逐年激增的趋势,不同居民个体间的利益存在较大差异,对于社区治理的关注点也不尽相同,使得社区治理存在一定的难度,因此将X城中村居民主体,作为推进城中村基层治理的切入点,使其从集合状态转化为群体状态,并通过沟通合作的方式,共同参与到社区事务中,而不是将居民自治变成“边缘化”和“无作为”的自治。与此同时在推进居民自治的过程中,也要发挥政府、社会组织等多方主体的作用,不能过度地强调某一方的力量。具体而言,首先,要发挥居民个体的自治力量,提升各阶层居民对于城中村社区的认同感与归属感,营造多元融合的社区氛围,在促进融合的过程中调动居民自治的积极性,最终推动社区基层治理现代化的进程。其次,社会组织作为新兴的社会力量,可以成为政府与居民之间的桥梁,在整合资源、上传下达等方面起到关键作用。最后,当地政府作为基层治理的另一方主体,应该转变自身角色,将权力下放到基层社区,让居民不再缺位于基层治理,并为形成多元共治的基层治理模式,提供强有力的制度保障,[12]真正实现社区基层管理向社区基层治理的转变。总之,实现以居民为主体、当地政府为引导、社会组织参与其中的多元共治模式,才是推进城中村社区基层治理现代化的应有之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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