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孔子义利观在提升高校教师自身综合水平中的价值

2020-08-10于昶孟艳马月丹王锐

教育教学论坛 2020年27期
关键词:义利观高校教师孔子

于昶 孟艳 马月丹 王锐

[摘 要]儒家思想构成了中国传统教育的主流,在很大程度上影响着现代中国教育事业发展。高校教師作为人才培养者,自身综合水平直接决定人才培养的效果。孔子对义利问题的探讨,在提升高校教师自身水平方面仍有很高的价值。同时对提升教师个人能力、加强职业道德、增强队伍凝聚力、优化教学效果,有着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关键词]孔子;义利观;高校教师

[基金项目]2018年度辽宁中医药大学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学以为己—基于儒家教育思想体系的高校教师队伍建设研究”(LNZYJG2018026);2017年度辽宁中医药大学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先秦两汉儒家义利观及其当代价值”(2017lnzy009);2019年辽宁中医药大学教学改革研究项目“课程思政”专项“基于文化自信的《政治学原理》‘课程思政实践探究”(LNZYJGSZY2019001)

[作者简介]于 昶(1984—),男,辽宁沈阳人,博士,辽宁中医药大学经济管理学院讲师,主要从事儒家政治哲学研究;孟 艳(1985—),女,辽宁沈阳人,硕士,辽宁中医药大学秘书科科长,主要从事行政管理研究;马月丹(1978—),女,辽宁沈阳人,博士,辽宁中医药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副教授,主要从事公共事业管理研究;王 锐(1990—),女,辽宁沈阳人,硕士,辽宁中医药大学经济管理学院讲师,主要从事公共事业管理研究。

[中图分类号] B222.2[文献标识码] A[文章编号] 1674-9324(2020)27-0307-02[收稿日期] 2019-12-05

一、引言

高校教师作为高端人才的培养者,自身专业水平和个人素质显得尤其重要。梅贻琦先生“所谓大学者,非谓有大楼之谓也,有大师之谓也”,罗家伦先生“罗致良好教师,是大学校长第一责任!”,常道直主张“举凡关于教师之任用、待遇、保障,以及学校行政组织等等皆当与确保教育工作之尊严性与教师之自尊性之主旨相符合,并且足以增进之,巩固之。”如何贯彻落实《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有关要求,如何进一步提升高校教师自身综合水平,成为必须关注的问题。

儒家教育思想体系构成了中国传统教育的主流,是中国古代教育思想之源,在很大程度上影响着现代中国教育事业发展。其中,孔子的义利观对提升教师个人能力、加强职业道德、增强队伍凝聚力、优化教学效果,有着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二、孔子义利观的主要内容

孔子以“君子喻于义,小人喻于利”的命题对儒家就“义”与“利”进行了初步探讨,为后来者继续讨论义利问题提供了线索。孔子义利观主要表现为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一)“仁”是义利问题的核心

《论语》中的一百多处,孔子提到了“仁”。孔子整个伦理思想的核心是“仁”。“仁”暗含着“仁”是“利”的出发点。《论语·颜渊》提到:“樊迟问仁。子曰:‘爱人。”孔子提出,“仁”在伦理上是博爱、慈惠、能恕,在情感上是恻隐、不忍、同情,在价值上是关怀、宽容、和谐,在行为上是和平、共生、互助、扶弱以及珍爱生命、善待万物等。“仁”的落脚点始终在于让人们更好地生活。

(二)“义以为上”的倾向

孔子并不排斥“利”,仅从“子罕言利”几个字断定孔子轻视“利”是有失公允的。纵观《论语》,可以看到孔子对“利”的追求。《论语·述而》提到:“富而可求也,虽执鞭之士,吾亦为之。如不可求,从吾所好。”这说明孔子本人并不反对追求利益,而是赞成追求自己的利益。孔子从人性论角度出发,认为对物质资料的需求是由人的本性所决定的,他在《论语·里仁》提到:“富与贵,是人之所欲也,……贫与贱,是人之所恶也,……”

孔子不仅表现出对个人利益的重视,更加重视整体利益。他在《论语·尧曰》指出:“因民之所利而利之,斯不亦惠而不费乎?择可劳而劳之,又谁怨?……”孔子继承和发扬了周朝“敬德保民”的思想,始终将民“利”放在一个重要位置上,认为国家应该以民为本,这与其仁学思想是一致的。

孔子重视“利”,但受周朝“修德求福”思想以及当时“福利”思想影响,孔子指出求“利”也是讲条件的,不可肆意妄为追求“利”。《论语·里仁》指出:“放于利而行,多怨。”孔子言简意赅地指出,如果一味追求利益会引起各种社会问题,激化社会矛盾,于人于己无益且有害。需要对求“利”有所约束,靠什么来约束呢?《论语·宪问》中认为:“夫子时然后言,人不厌其言;乐然后笑,人不厌其笑;义然后取,人不厌其取。”

孔子眼中“义”是得“利”的标准、原则与前提,谈“利”不可离开“义”,“义”必须要优先考虑,即“义以为上”。

(三)从社会分层视角探讨义利问题

孔子有关于义利问题的探讨,莫过于其经典的“君子喻于义,小人喻于利”,此命题被后人误解最多,以为孔子将“义”与“利”对立起来,追求“义”的是道德高尚的君子,追求“利”的是道德低下的小人。如果说孔子对义利有所区分的话,也并非是就义利本身孰轻孰重的区分,而是依据不同对象应该具有怎样的义利态度和做法而言的[1](P140-143)。王雅基于传统中国社会分层化的基本特征,通过梳理“君子”与“小人”的含义,认为“君子喻于义,小人喻于利”是基于社会地位的区分而言,即不同的阶层义利的标准是不同的:对民首先是使其“喻于利”,解决民饱食、暖衣、养家等生活保障问题;而对统治者和士君子来说,作为既得利益者获取了大量社会财富,过着远高于劳动人民的奢侈生活,这时要注意使他们“喻于义”,不要无视道义而贪得无厌,做到“义以为上”。

三、孔子义利观对提升高校教师自身综合水平的启示

(一)培育教师仁爱之心

2014年9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北京师范大学师生代表座谈会提出,教育是一门“仁而爱人”的事业,爱是教育的灵魂,没有爱就没有教育。好老师应该是仁师,没有爱心的人不可能成为好老师。

孔子将仁作为处理义利关系的核心要素,主张仁爱是人与人道德的基础,也是道德实践的内在力量。教育作为人类的一项特殊事业—道德事业,其爱的重要性在教育过程中是理性或技术所无法取代的,只有通过爱才能使教育过程得以顺利开展,没有爱的教育是不存在的。[2]一名教师只有先爱学生,才能在每天的工作中充满激情,才能把自己的工作做好。教师要把学生当亲人去看待,要关心他们的学习,尽可能关心他们的生活,让学生感受到来自老师的温暖。教师不应成为学生眼里的教书机器,而是应该成为他们的朋友。

(二)树立“义以为上”的道德观念

当前,有些人将拜金主义作为人生信条,一切以金钱和利益作为行事出发点。这在某种程度上影响了高校教师的价值观念。在孔子看来,追求利益本身没有问题,毕竟“富与贵,是人之所欲也,……贫与贱,是人之所恶也。”[3](《论语·里仁》)

2018年9月10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教育大会上对教师队伍建设提出:“人民教师无上光荣,每个教师都要珍惜这份光荣,爱惜这份职业,严格要求自己,不断完善自己。做老师就要执着于教书育人,有热爱教育的定力、淡泊名利的坚守。”可见,一位优秀的教师首先是处理好义利问题的人。

按照孔子的观点,在处理义利问题时应该以义作为衡量利的重要标准,就是要“义以为上”。高校教师在面对形形色色的利益时,首先要考虑这种利是不是符合义的规范。如果不符合义,那么这种利坚决不能碰。学校应该加强对教师师德的培训,引导高校教师树立正确义利观。[4]

(三)加强教师身份责任感和使命感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教师是人类历史上最古老的职业之一,也是最伟大、最神圣的职业之一。”特别是高校教师,作為培养高等人才的主要力量,更应该明确教师身份的特殊性。

高校学生有追求自己充实而快乐学习生活的权利,高校教师满足学生合理需求就是教师的义。教师不仅应该在课堂上讲好每一堂课,使学生学有所得,更应该在课下多关心学生,帮助学生解决难题,担负起更多的责任和使命。

参考文献

[1]程树德.论语集释:新编诸子集成[M].北京:中华书局,2018: 140-143.

[2]王雅,刘东升.从社会分层视角解析“君子喻于义,小人喻于利”[J].人文杂志,2012(06):17-23.

[3]高庆年.论孔子的义利观及其现代转换[J].孔子研究,1997(03):13-20.

[4]方红.教师德性困境:根源及突破[J].教师发展研究,2017, 1(04):26-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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