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用法律维护“睡眠权”
2020-08-04
当你所处的居住环境,噪声不断、光线刺眼……导致心理不适无法入睡时,你该如何维护自己的“睡眠权”?
噪音污染 老李夫妇与小王夫妇是上下楼邻居。小王夫妇的女儿每晚练琴到晚上9点。老李夫妇作为老年人,养成了8点多睡觉的习惯,琴声影响了老李夫妇的休息。
老李夫妇多次向小区物业反映,同时也通过物业向小王夫妇反映楼上噪音的问题,但均未得到有效解決。无奈,老李夫妇将小王夫妇告到了法院,要求小王夫妇停止噪音侵害。
我国《环境噪音污染防治法》第 46 条规定:“使用家用电器、乐器或者进行其他家庭内娱乐活动时,应当控制音量或者采取其他有效措施,避免对周围居民造成环境噪声污染。”
何为噪声?根据我国《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的规定,城市一类环境(以居住、文教机关为主的区域)噪声标准值为:昼间55分贝、夜间45分贝。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昼间是指6:00至22:00之间的时段;夜间是指22:00至次日6:00 之间的时段。一般,钢琴的声音会高于55分贝的标准。
据相关研究表明,声音若超过 70 分贝,便会直接对人体产生危害,噪声污染不仅让人烦躁、睡眠差,还可能引发心脏病、学习障碍和耳鸣等问题,进而缩短人的寿命。
光线污染 刘先生在某汽车销售公司经营场所的隔壁小区居住,该经营场所东面展厅的围墙边,安装着三盏双头照明路灯,每晚7点至次日晨5点开启。这些路灯散射的强烈灯光,直接摄入刘先生的居室,使刘先生难以安睡,为此出现了失眠、烦躁不安等症状。
刘先生多次与该汽车销售公司协商,均无果。于是刘先生将该汽车销售公司诉至法庭,请求判令该汽车销售公司停止和排除对其光污染侵害,拆除该路灯。法院经审理后,对该诉讼请求予以支持。
根据我国《物权法》第九十条的规定,不动产权利人不得违反国家规定弃置固体废物,排放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噪声、光、电磁波辐射等有害物质。
书房改厕所 贾女士系孙先生的楼下邻居。贾女士的一间卧室位于孙先生的书房正下方。后来孙先生对房屋进行大肆改造,将原来的书房改成了卫生间。
贾女士得知后,认为该卫生间正位于其卧室的正上方,抽水马桶的声音大,影响其睡眠,而且躺在卫生间下方睡眠,从心理上也接受不了。
贾女士和物业公司找孙先生多次交涉无果,无奈之下,贾女士将孙先生起诉至法院。
法院经审理后,判决孙先生将其违规装修的卫生间内的设施拆除。
根据我国《物权法》的规定,业主对违反规定进行房屋装饰装修,损害其合法权益的行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同时,我国《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第五条第一款第二项也明确规定:“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活动,禁止下列行为:将没有防水要求的房间或者阳台改为卫生间、厨房间”。
(《法制日报》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