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患纠纷警情处置
2020-08-04崔成有
崔成有
近年来,我国医患纠纷频繁发生,由医患纠纷引发的暴力伤医事件也时常发生。
医患纠纷处理事关医疗秩序,事关警察执法权威,在处理时,要本着快速恢复医疗秩序、督促各方尽快解决争端的原则,严防纠纷事件升级和演变为刑事案件。
此处的医患纠纷,仅指医患双方因医疗关系产生的纠纷。发生在医院的或涉事一方为医生,但起因不是因医疗关系产生的纠纷,按照普通纠纷警情处理。
【操作规程】
1.科学接警。接警时,要向报警人详细了解纠纷的内容、形式、开始时间、人数等情况。报警人提供微信、微博的,要尽量请其发送现场照片、视频等,为处警做好准备。
2.对当事人正在采取摆花圈、烧纸、堵路等严重扰乱公共秩序方式的,要及时报告主管领导,认真评估警情,配置优势警力,高调迅速赶赴现场,分工明确开展处置工作。取证组,主要使用执法记录仪、照相设备等在现场就当事人违法行为进行取证、询问,固定有关证据。隔离组,主要负责对违法嫌疑当事人予以现场劝解、隔离,为取证组和带离处置组赢得时间,减少处置阻碍。带离处置组,果断带离、抓捕现场滋事人员。赶赴现场后,带队领导要依法依规下达指令果断处置,切勿久拖不决、形成对峙等更复杂局面,严防引发更大社会风险和舆情风险。
3.對未聚集滋事,但正在与医生发生口角或肢体冲突,尚未达到治安处罚标准的,迅速隔离各方,认真了解情况,告知当事人通过卫生行政管理部门、医院医疗委员会等途径依法解决。
4.对当事人扬言报复他人的,要高度重视,既要耐心对其进行劝解,也要将具体情况及时向上级和院方保卫部门正式通报,督促院方尽快解决纠纷,预防和排除风险隐患。对于多次扬言、无理取闹,涉嫌触犯有关法律、法规的,要及时进行取证,收集固定证据;对构成刑事、行政案件的,分别按照刑事、行政案件办案程序办理。
5.填写、存储接处警记录;提取、封存执法记录仪视频;处警结果需要制作法律文书的,按有关规定办理。
6.视案(事)件影响情况,将有关警情进展、调解情况等通报舆情部门,后者视情开展网络舆情监测、应对引导等,防范舆情风险。对于已经引发质疑或有人造谣炒作的,要积极正面回应、澄清视听;对涉嫌违法犯罪的,要通报相关警种依法调查处理。
【注意事项】
1.处置医疗纠纷时,既要理解患者本人及亲属的心情,又要注重对医疗秩序和公共秩序的维护,对以过激行为维权的,劝说无效时要坚决果断制止。
2.要做好医患纠纷处置台账,对多次涉足医患纠纷,涉嫌为职业医闹的,要及时依法开展侦查和打击处理工作。
3.对于事态升级、现场敏感的医患纠纷,要及时、随时向指挥中心和舆情部门报告、通报,后者视情做好警力配置、舆情应对引导等工作。
4.处置摆花圈、烧纸、堵路等过激行为时,尽量不要形成现场对峙,要果断、坚决、迅速带离。
5.赶赴现场时,应采取鸣警笛等方式高调入场。入场时越有气势,对违法滋事人员就越有震慑,后期处置就越安全顺利。
6.现场指挥员务必坚决果断,指令下达务必明确硬气,切勿拖泥带水。
【执法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一)扰乱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秩序,致使工作、生产、营业、医疗、教学、科研不能正常进行,尚未造成严重损失的;(二)扰乱车站、港口、码头、机场、商场、公园、展览馆或者其他公共场所秩序的;(三)扰乱公共汽车、电车、火车、船舶、航空器或者其他公共交通工具上的秩序的;(四)非法拦截或者强登、扒乘机动车、船舶、航空器以及其他交通工具,影响交通工具正常行驶的;(五)破坏依法进行的选举秩序的。聚众实施前款行为的,对首要分子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四)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五)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六)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
2.《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
第154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适用调解处理:(一)雇凶伤害他人的;(二)结伙斗殴或者其他寻衅滋事的;(三)多次实施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四)当事人明确表示不愿意调解处理的;(五)当事人在治安调解过程中又针对对方实施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六)调解过程中,违法嫌疑人逃跑的;(七)其他不宜调解处理的。
3.《医疗事故处理条例》
第59条以医疗事故为由,寻衅滋事、抢夺病历资料,扰乱医疗机构正常医疗秩序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依照刑法关于扰乱社会秩序罪的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