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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中国初期中国共产党扶助贫民生产的工作方法

2020-08-04李小尉

史学集刊 2020年4期
关键词:工作方法

李小尉

摘要:扶助贫民生产是新中国初期中国共产党在社会救济工作中始终探索的救济方式。扶助贫民生产,不仅可以节约国家财政支出,还可以将“消费者变成生产者,救济户变成自给户”,使贫民能够自食其力改善生活,并为城市经济的恢复与发展做出贡献。因此,党在扶助贫民生产的工作中,侧重通过调查研究、宣传政策、理论学习与检查纠错等方式,对救济工作的方法不断调整与改进,最终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关键词:扶助贫民;贫民生产;工作方法;社会救济

所谓扶贫,就是“国家和社会各方面,通过多种方法,帮助贫困户解决生产和生活困难,使他们增加收入,达到摆脱贫困的目的”。新中国建立以后,较早出现的、带有扶贫性质的文件资料是1951年5月热河省民政厅向政务院、内务部递交的《扶助困难户生产的报告》。显然,当时的“扶助困难户”并没有今天的“扶贫”内涵丰富,但是,正如当时的政务院副总理黄炎培在报告上的批示所说,“扶助困难户生产,是值得努力的一件事”。因此,扶助贫民,通过发展生产来增加收入,进而摆脱贫困,逐渐成为中国共产党在社会救济工作中长期探索的方向。

现有的关于新中国初期中国共产党的社会救济工作的研究,多侧重从宏观角度探讨党的社会救济工作,而忽略了党在推行救济工作过程中的具体工作方法。因此,本文拟从新中国初期中国共产党扶助贫民生产的角度,探讨总结社会救济工作中党的工作方法与经验,以就教于方家。

一、调查研究:扶助贫民生产的前提条件

扶助贫民生产的工作,是一项复杂细致的社会救济工作,必须进行深人调查,掌握贫困户的实际生活问题,了解贫民情况、生产条件、生产门路等内容,这样才能有的放矢,具有针对性地解决扶贫济困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同时,调查研究也是中国共产党的优良传统,从毛泽东同志提出的“没有调查就没有发言权”,到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的“调查研究是我们党的传家宝,是做好各项工作的基本功”,中国共产党不但将调查研究作为开展一切工作的基础,而且将调查研究升华为党在扶贫工作中的一个基本工作方法。

(一)准确掌握贫民情况,才能扶助贫民生产

要想做好组织贫民生产的工作,必须要准确了解当地贫民的状况,掌握贫民参加生产前后的生活变化情况。以1953年11月内务部与天津市救济分会对天津市三区安定里的贫民调查为例:安定里街区原是一个贫困户较为集中的地区,当时统计该处有“3519户15 185人,其中手工业工人、三轮工人、小商贩等占85%以上,贫民较多,据统计当时有七十五户是需要救济(才能生活)的”,而这些人当中身体没有病残且能够参加生产的只有“男半劳动力及妇女等23人”。救济分会的人员对安定里的生产条件、生产基础,以及積极分子、贫民们的思想认识等进行了细致的调查,还发动安定里的街道基层干部与积极分子,广泛提出生产建议,召开小组会议讨论扶助贫民生产建议的可行性。大家提出可以尝试的生产门路有“钉木箱、洗工作服、剥树皮、刮竹茹、结毯穗、打线、捡煤核”等多种,最终救济分会的人员决定选择“技术简单、粗工易学、赚钱较多的订木箱子和刮竹茹两种手工生产”来组织贫民参加。调查显示,“参与刮竹茹小组的贫民,每人每月最低收入14万元(旧币),最高可到35万元(旧币);参与钉木箱子组,每人平均月收入30多万元(旧币),均比救济标准超过了许多”。也就是说,参加这两种手工生产工作的贫民,不但增加了收入,而且不再需要政府救济了。

经验表明,组织贫民生产必须充分开展调查研究,根据当地的具体条件,因时、因地、因人制宜,从小到大、从临时到长期逐步发展;牢牢把握当地贫民条件、生产条件和生产门路,这样才能有针对性地解决贫民救济问题。已组织起来的贫民生产单位,应加强内部管理,建立各种必要的制度,如劳动分工、生产收益的分红、财务管理等,“这些生产组织有的已初步具有互助合作的因素,今后应注意摸索这方面的经验”。

(二)深入调查研究,及时调整扶助策略

调查研究不但能够了解各地贫民救济工作的进展,还能够及时发现问题,纠正错误,总结经验教训。

1954年2月内务部工作组对杭州市贫民生产工作进行的实地调查就发现了不少问题与疏漏。自1950年开始,杭州市先后组织开办了34个贫民生产单位,但是有很多生产却由于贷款较多、用人较少、技术难学等原因,并不适合贫困民众。“东平巷绷带厂,政府贷给救济事业费六千万元,买机器、租房子、请技师、装设备,仅计划容纳三十余人,织绷带的技术较高,不适合贫民参加,原料、销路均有困难,结果没有开工,就垮了,据初步估计六千万元(旧币)的贷款至少损失一半以上。中城区食品生产社,政府贷款三百万元(旧币),搭炉灶、买碗筷、请厨师开起饭馆来。现在如停办,资金已近赔光。”

通过调查还发现,从人员构成来看,一些贫民生产单位的成员是不符合贫民救济条件的。如杭州市中城区东平巷生产自救社有60名社员,其中仅有22人是救济对象。群利制钉社有72人,其中只有27人是依靠生产自救社的工资维持生活的,另外45人均有其他收入。上城区三昧庵纸袋生产自救社24人中只有2人是救济对象;江干区闸口生产自救社260余人中只有6人是救济对象,该居民区尚有30余救济户,都未被吸收;中城区群利制糖社17人中只有5人是救济对象;下城区烈军属福利社49人中,只有11人生活比较困难,其余的生活都较好,其中有每月收入房租30万元以上的3人,有450余万元(旧币)流动资金的老板娘1人,有800万元(旧币)股份投资的股东1人;下城区烈军属煤球社的卢某某,家庭收入每月有164万元(旧币),另有楼房两栋,月收租金30余万元(旧币),居然也参加生产自救社;中城区东平巷生产自救社也有拥有二千万元(旧币)的存款和每月房租收入40万元(旧币)以上的停业资本家1人参加。

根据实地调查,内务部工作组提出了多项整改意见。杭州市贫民生产工作所暴露出来的问题,主要是基层干部没有结合当地的生产条件而盲目地搞生产自救工作,因而开展了很多“贷款较多、容人却较少、技术也不容易学的生产技术”,“不适合贫困民众开展生产自救”的工作,浪费了国家的财力物力,而贫民也没有得到应有的救济。这进一步说明在扶贫工作中,只有“了解贫民的生产条件及生产门路,掌握住贫民的生活、生产的现有情况和变化情况”,因地制宜,才能有的放矢,提高救济贫民的工作效率。可见,没有调查研究就解决不了贫民生产的实际问题。1954年,据全国52个城市的不完全统计,“参加生产自救的贫民有22.57万人,有长期或季节性的贫民生产组织1802个”。贫民生产收入,大都超过了他们参加生产前向政府领取的救济金,生活有了明显的改善,依赖政府救济的人数大量减少。党的基层干部在领导、推动、组织、帮扶各种贫民生产工作时,多数牢牢把握着调查研究的工作方法,通过不断地调查、分析、调整、总结,有效地掌握了扶助贫民生产的基本方向,并取得了良好的救济效果。

1951年上海市救济分会组织的“工作人员进修委员会”,也是较早开展的救济福利领域的学习团体。该委员会领导上海市的救济福利领域的工作人员,着重“学习党和政府的救济福利工作政策方针”,“于4月23日起开始召集该市各救济福利机关及儿童福利机关工作人员进行学习,至8月底止,先后组织了两期学习研究班和两期夏令学习会”。学习内容包括“国内外时事,新中国救济福利事业方针政策,以及救济机关的民主领导和民主管理等”。“每期时事材料均是紧密依据国内外形势发展而布置的,譬如第二期研究班举办期间,恰当抗美援朝发展到普及深入的阶段,与国内处理接受美国津贴救济机关工作同时进行,即布置学习上海市抗美援朝分会执行抗美援朝总会‘六一號召的计划,和关于处理接受美国津贴的文化教育救济机关及宗教团体的方针的报告等”。这种学习安排,不仅能够使救济领域的基层干部在掌握国内外形势的基础上,进一步掌握党和政府的社会救济方针,而且使他们树立起对社会救济工作的全面认识。

(二)通过实践学习,增强干部工作经验

组织贫民生产的工作,对很多基层干部来说也是“一项新的工作”,大多数人是“缺乏足够的经验,摸索着前进的”。对于组织贫民生产,究竟该怎么办?从哪里下手?采取什么形式?这些问题很多地方领导、基层民政人员也往往没有明确的认识。1953年,中央内务部检查组到武汉市检查贫民生产工作时,民政局和区、街道的基层干部多认为无法组织贫民生产。有的同志说:“组织贫民参加工程,有些人不干;开工厂,我们又不能,有啥办法?”西安市六区领导干部认为“生产自救”的救济政策“好是好,就是在城市中行不通”,认为“贫苦市民分散还找不着活做,组织起来更找不着活做”,“交通管理及工商管理都要限制零散的小摊贩,而我们的救济只能帮助摆个小摊摊,所以扶助生产方面也搞不成”。于是得出结论:“组织生产要专人搞,既搞不成,也费人力,不如光把钱一发,区上省事,穷人也安心吃到肚里。”可见,基层干部如果对组织贫民生产的工作没有信心,知难而退,则根本无法推动贫民参加生产自救工作。

还有的民政干部或街道干部怕麻烦,担心组织贫民生产搞不起来,就干脆避而不谈。例如,1953年11月,内务部会同天津市救济分会,以天津市三区安定里为试点,对贫苦群众的生产自救工作开展调查研究时发现,“街干部虽然知道该处有条件组织生产,但是怕麻烦怕担责任,故没有工作积极性,贫民的生产工作一直没有开展起来”。在弄清情况以后,天津市救济分会首先向街道干部和积极分子详细阐释了党和政府对贫民的“生产自救”政策,并组织基层干部开展对党的救济政策的学习与讨论,通过学习党的救济政策,扭转了基层干部那种认为“搞贫民生产麻烦,不如单纯发钱省事”和认为“城市手工业没出路,只有搞大生产”的错误想法,为基层干部积极组织贫民生产工作打下了思想基础。

作为领导者、组织者的基层干部和民政人员中,许多人起初对党的贫民救济政策认识得不很准确,尚未形成对“生产自救”政策的准确理解,经过学习讨论、实践总结之后才逐渐懂得,按照党和政府的指示,组织城市贫民生产是“在其原有生产基础上加以组织或扶助,不是民政部门另来一套,更不是开设大工厂”,认识到发动群众生产自救“主要是启发、教育群众,树立其自谋生活的积极性和信心,并给以必要的扶持,具体的生产内容与生产方式,则应推动群众自己去想、去找、去干,不是靠民政干部主观地想一套”。

中国共产党一直关注社会救济领域中基层干部加强学习的重要性。中国人民救济总会秘书长伍云甫曾说,“干部的质量,这是做好工作的关键”,各地必须“在民政部门的统一领导下,加强对干部的管理教育”,他呼吁“各地民政部门和救济分会”不但要“经常检查干部的工作,督促他们钻研业务,帮助他们总结经验和解决困难问题,以便不断提高他们的思想政策水平和业务工作能力”,而且“要同时应加强对他们的政治思想教育”。社会救济工作是一个长期而艰巨的任务,要做好这项工作需要大批的、具有专业知识和丰富工作经验的党的干部队伍。因而,各地都在实践工作中侧重基层干部的学习与培养,经常组织干部学习、干部轮训或参加行政干校受训,提高干部的理论素养和实践工作能力,为在社会救济领域锻炼出具有理论知识与实践经验的基层干部奠定了基础。

四、检查纠错:解决贫民生产问题的必要途径

在新中国初期党的扶贫工作中,除了通过调查、宣传与学习,使基层工作人员掌握救济政策,减少处理救济问题的偏差以外,还开展了必要的检查工作,以便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纠正错误,防止在以后的工作中发生偏差。

1951年南京市救济分会通过对下属救济单位的工作检查,发现了一些工作中的疏漏。“通过检查贫民砖瓦厂,发现因防雨不够,损毁了砖坯八万余,当即设法补救,防止重蹈覆辙。宣城农场也发现因防汛工作没有做好,以致决堤,淹没田地千余亩。在教养单位中也发现医疗与预防的工作做得不够,而造成皮肤病与砂眼病的严重传染现象,现在正在设法补救”。而且,通过检查发现,部分贫民生产单位在制定生产计划时,要求过高,不符合实际情况。如南京市的贫民“缝纫厂根本不能完成承做的十三万条棉被的任务。经过检查与研究后,把整个生产工作分出主要和次要,作有重点的分类整理,才在印刷、砖瓦、碾米三厂中抽出力量,帮助缝纫厂如数完成缝制棉被任务”。通过检查发现工作中的疏漏与错误后,立即纠正犯错的根源,并及时教育,以防范类似事件的再次发生。

通过工作检查,也能够较为深入地了解基层救济工作人员的工作态度、工作方法与工作能力等。“郑依妹事件”就是通过实地调查被揭露出来的“救济工作中的官僚主义问题”。郑依妹是福州市贫民,因患毒瘤病,于1951年4月向福州市救济分会请求免费治疗,经福州市救济分会介绍,至福州医院进行治疗并暂时治愈。一年后,郑依妹的毒瘤病复发,于1952年4月19日来信向福州市救济分会请求再次介绍免费治疗。此信从收到发,周转3个单位(民政局、卫生局、救济分会)16个人,花费27道手续。经公文旅行31天,多方周转,始于5月19日由民政局发出给郑依妹的复信。当市府总收发室通讯员林某将复信送达的时候,发觉郑依妹已经死亡19天了。这个事件集中反映了这一时期社会救济工作中程序方面的不足,并被作为在社会救济工作中官僚主义、对群众不负责的一个典型加以批评。该事件发生以后,福州市委领导组织检查组彻底调查该事,认为“这是官僚主义误死人命的严重事件”,随即动员布置全市机关工作人员以“郑依妹事件”为例,推行普遍深入检查,最终给予相关人员以严肃的党纪处分。

可见,党和政府通过检查工作,能够及时了解、掌握基层救济收容单位的真实情况,发现救济领域、救济单位所存在的问题;也能够透过现象看本质,了解基层工作人员对党的救济政策、收容改造等政策的理解程度、落实效果,以及在救济工作实践中所遇到或解决的问题。推而广之,正是由于黨和政府无数的基层工作者在救济工作中不断调整思路,反复检查、调整工作方法,才能够在短时间内完成整顿城市秩序的重任,为城市社会治理开辟了全新途径。

结语

综上所述,中华人民共和国初期,在党和政府领导的扶助贫民生产的工作中,侧重调查研究、宣传政策、理论学习与检查纠错等方式,不断地调整贫民救济的工作方法,最终在城市贫困救济工作中给人民交出了一份优秀的答卷。

组织贫民生产,可以将“消费者变成生产者,救济户变成自给户”,这不但降低了贫民救济工作所需要的国家财政支出,还通过开办贫民生产组织,对城市经济的恢复与发展做出了贡献,并达到使贫民能够依靠自己的力量维持生活甚至改善生活之目的,可谓一举三得。实践证明,组织贫民生产是党和政府在长期的救济实践工作中所得出的经验总结。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当前的“精准扶贫”工作,一定要找到摆脱贫困的“内生动力”,这种“内生动力”就是指贫困者自身的脱贫致富能力。新中国初期党的扶助贫困工作的实践经验,也充分证明了培养贫民生产能力的重要性。

组织贫民生产,帮助贫民树立“劳动是光荣的”这一认识,对改变贫民对政府的依赖心理、培养贫民劳动生产能力、凝聚底层社会力量均有裨益,可以达到党和政府“改造社会、改造人”之目的。新中国七十年的贫困救助历史表明,对贫民的救济不应仅仅从物质角度去思考,而且更应从精神角度去努力,否则,经过救济也会重新回归贫困。组织贫民生产,培养贫民的劳动能力与生产能力,不仅可以从物质上帮助他们,更能够从精神上“扶贫”,使贫民树立起参加劳动生产、自力更生的自信与能力。这与今天党和政府强调“精准扶贫”工作中“扶贫先扶智”的指导思想有不谋而合之处。

通过对新中国初期中国共产党扶助贫民生产的工作方法的探讨与总结,可以展现党和政府对城市贫困治理工作的积极应对,也可体现党在救济贫困过程中对工作方法、工作策略的不断调整。在调整过程中,坚持调查研究、宣传党的政策、坚持理论学习、坚持检查纠错,始终是党在扶危济困工作中所探索出的基本工作方法;此外,还必须坚持走群众路线,急贫民之所急,想贫民之所想。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所说:“扶贫济困,是一项有温度的工作。它从来就不是冷冰冰的货币运动,或者物资迁移。”因此,带着情感去扶贫,思贫民之所思,想贫民之所想,对贫民之困难才能感同身受。

责任编辑:吴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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