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快推进教师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
2020-08-04常淑芳
常淑芳
《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提出要“创新教师管理制度”“改进各级各类教师管理机制”,由此拉开了我国教师队伍从管理到治理转变的序幕。
明确教师政治地位,为培育时代新人培养“四有”好老师。“天地君亲师”,是古代对教師的最高礼遇,更是对教师重要性的高度肯定。十八大以来,教师的特殊重要性地位更被提到了前所未有的政治高度,对教师的角色期待之高也与日俱增,“四有”好老师是习近平总书记对新时代教师提出的基本要求,也是新时代教师的奋斗目标。《意见》明确赋予公办中小学教师以“国家公职人员”身份,并要求其必须承担作为国家公职人员应当承担的国家和社会使命。特殊的政治地位犹如“定海神针”,给当下处于弱势地位的教师以“强心剂”。但是,教育机构公益事业性质若落到实处,仍需在修订《教师法》时明确其公务性质,积极探索建立相对独立的教育公务员制度,教师履职应兼顾公务性和专业性,着力培育时代新人。
提高教师经济待遇,吸引更多优秀人才安心从教。从国际范围观察,教师职业是否相对稳定、福利待遇良好、权益保障机制完善,是优秀人才选择教师职业的关键。无论是绝对薪酬还是相对薪酬,我国中小学教师尤其是乡村教师长期处于较低水平,缺乏核心竞争力,改善教师经济待遇刻不容缓。落实“劳有所得”原则,切实提高教师工资待遇标准,为优秀人才安心从教创造良好条件;贯彻“优劳优得”原则,规范教师工资管理,改革工资分配制度,实行差别工资制,尝试协商工资制,完善绩效工资制度,激发教师活力。从教师治理现代化的目标要求出发,有机整合系统治理和多元共治,落实法定工资,需要完善教师工资改革协调机制。
丰富教师精神内涵,弘扬中华优秀教师文化。育人先育己。“人格要正”既是对全体教师的最基本素质要求,更是应对当下“师德师风”问题的基本措施。教师作为影响学生健康发展的“重要他人”,必须坚持内外兼修,既能“学高为师”“以理服人”,又能“身正为范”“以情感人”。只有具备独特的人格魅力,通过道德品性去感染、熏陶学生,才能实现“蓬生麻中不扶自直”“入芝兰之室久而自芳”的“无为”之境,真正成为学生的人生导师。中华文明源远流长,孕育出无数典范教师,如万世师表之孔子,素有人民教育家称号的陶行知、于漪、卫兴华、高铭暄等。不断涌现的“时代楷模”“最美乡村教师”,他们视培育时代新人为己任,成为教师群体的时代精神坐标,犹如灯塔指引着无数后起之秀投身教育事业。基于文明互鉴立场,应广泛开展国际交流,讲好中国教师故事,展现中国教师风采,弘扬中华优秀教师文化。
完善教师制度体系,强化教师治理政策执行效果。实现教师专业发展是王道,更是推进教师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终极目的。当务之急,应加快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教师培养、培训、资格认证、聘任、管理、评价等制度体系。严把质量关,加快制订各级各类教师专业标准,规范职前职后认证程序;积极推进G-U-S协同创新模式,优选教育实践基地,以丰富资源支撑教师教育实践,助推教师专业发展提质增效。强化制度执行,积极建立由教育利益相关者多元主体共同参与的执行、监督及评估体系,不断完善教师制度体系与治理实践,强化治理政策的执行效果。
抓住制约教师治理效果的“牛鼻子”,深化地位、待遇、内涵、制度等关键领域改革,科学、有效地推动教师队伍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