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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段伯伦墓志》考释

2020-08-04何如月

考古与文物 2020年2期
关键词:墓志

何如月 李 静

(陕西师范大学文学院)

唐《段伯伦墓志》,首题“唐故太中大夫检校户部尚书兼太仆卿上柱国赐紫金鱼袋赠吏部尚书段公墓志铭”,志主段伯伦,字元理。墓志出土时间不详,青石质,正方形,长、宽皆92、厚11cm,边沿微残,文字保存完好,现藏于关中博物院(图一)。

段伯伦,唐中叶名将段秀实之子。段秀实(719~783年),字成公,陇州汧阳(今陕西千阳)人。唐玄宗天宝四载(745年),因功授安西府别将,后改绥德府折冲。唐肃宗即位,历任朔方节度判官、怀州长史,邠宁节度判官、都虞侯、泾州刺史、泾原军行军司马、兼都知兵马使等,颇有干才,累立功勋。代宗大历十一年(776年),拜泾州刺史、兼御史大夫、四镇北庭行军泾原郑颍节度使,在任三四年内,吐蕃不敢犯边,百姓安居乐业,远近称颂。大历十四年(779年)段秀实加检校礼部尚书,封张掖郡王。德宗建中元年(780年)二月,因与宰相杨炎意见相左,被罢去泾原节度使,入朝任司农卿。建中四年(783年)泾原朱泚兵变,占领长安,德宗出逃。叛军胁迫段秀实,但他坚拒不从,密谋除贼,事败后以笏板怒击朱泚,因此遇害。叛乱平息后,朝廷下诏褒奖,追赠段秀实太尉,谥号“忠烈”,“表其闾里,护其丧葬,官立祠宇,史载忠勋”[1],唐德宗李适亲自撰碑以旌其徽烈。关于段秀实行迹,有新旧唐书《段秀实传》《赠太尉段秀实纪功碑》、柳宗元《段太尉逸事状》以及近些年披露的段秀实之孙《段文楚墓志》可资考证。

段伯伦史书无单传,仅在其父段秀实传后有寥寥数语提及。因此《段伯伦墓志》的出土,为我们考察段伯伦行迹提供了丰富珍贵的材料。本文拟以此方墓志内容为主,结合史书记载,对段伯伦的家族谱系、仕宦履历、葬地所在及当时的社会政治情况进行考察,以期对段伯伦的一生有更为全面深入的了解。

一、墓志录文

为便于行文,先将段伯伦墓志文字迻录于下:

唐故太中大夫检挍户部尚书兼太仆卿

上柱国赐紫金鱼袋赠吏部尚书段公墓志铭并序

翰林学士将仕郎守尚书库部员外袁都撰

故吏前福建观察支使朝议郎试大理评事上柱国赵衮篆

图一 段伯伦墓志拓片(约为1/5)

建中年泾师勃犯,天子避狄西狩,而盗泚乘乱穴于宫朝,有以大节存社稷者,检校礼部尚书兼司农卿赠太尉忠烈段公秀实。公其子也。公讳伯伦,字元理。大父琛,洮州司马、赠扬州大都督;曾祖达,左翊卫府中郎,皆富于道而屈于位。及忠烈以节显于国,而公以庆昌于家,段氏大有光于世矣。当忠烈济难之日,公方数岁,或匿之以免。乘舆反正,大加褒表,释褐授尚衣奉御,转雅王府司马。弱冠,迁左武卫将军,加金紫之赐,举令典也。其后自右领军卫大将军出拜代州刺史,兼御史中丞。郡当通道,邮传简阔,公增置亭署,备其器用,行李以济,到今赖之。政成畴劳,授左神武军大将军,兼中丞如故。遂历右威卫大将军,兼御史大夫。无几,家艰去职。朝廷以出使才难,非公莫可,起复除右金吾卫将军,充入蕃使。恳让不行,遂拜鸿胪卿。而卿署掌异域宾客,宜其崇饰,以张国容,而因循荒圮,日月积久。公乃鸠羡财,补阙事,俾土木无不完鲜,而茵盂无不充洁,然后浚敞池榭,栽培卉竹,由是鸿胪胜绝,甲于他寺。旋加检校左散骑常侍、兼右千牛卫上将军,复转太子詹事、殿中监、右金吾卫大将军,仍检校左散骑常侍、兼御史大夫,询求驰坠,多所增葺。金吾司岁有春冬二宴,舞歌于庭,金石无依,公特置乐楼,而威仪始盛。二街各有副使一员,自昔选署,莫匪财力,私相覆护,督责不行,公则取其年深而贫乏不能自存者奏授之,缇骑之兵,莫不畏服。会圣上勤求良吏,用绥远人,乃授公检校工部尚书兼大夫,往观察福建。始至之日,则视旧政之美恶,可者遂行,不可者立削罢之。其风俗,家有一病,众輒弃去,习常恬忍,不以为非。公乃峻刑宪以威其不义,具医药以䘏其无告,仁可知矣。诸邑宰每悻季集,交关货贿,其从事奉公者一以白公,公即条止之,贪冒寝机,课最无滥,眀可知矣。厥土产良奴婢,至者能不诛求,盖十二三耳。公去闽之日,不增一口,清可知矣。若夫省浮费以赡用,禁盗屠以蕃畜,已逋负而归流庸,缓征税而通商旅,编户不得不溢于闾井,遗爱不得不播于讴谣,卓然吏师,一时首出,喧于物听,可胜书耶!既受代,为检校户部尚书,兼太仆卿。积行累功,方期殊用,不幸寝疾,以开成元年十二月十四日薨于京师崇义里私第,享年五十八。夫人天水郡君赵氏,故卫尉少卿珦之女,承祭睦家,克全敬爱。公感其贤德,殁有遗言。公有子三人:曰元逊,朝散大夫、前扬州大都督府左司马;曰元益,太仆寺丞,不幸蚤亡;曰元昱,前左春坊太子内直郎。皆祗荷先训,被服教义,鲁臧有后,不其宜乎!以开成二年五月四日奉公之丧,葬于京兆府昭应县之见子原,礼也。呜呼,以忠烈之勋,生公之贤,卒不登将坛而今静无立朝者,将有定命欤?抑无为言欤?愚闻天之人际,常若□响,段氏必复,岂其辽哉?遂作铭曰:

忠烈臣臣公子子,节声未泯膻行起,文冠武佩迨四纪,出入表门烛厥里。旄幢未及胡忽已,楸栢增风古斯始,下固泉堂永攸止。

从侄前进士羣书。

二、志主段伯伦

两唐书《段秀实传》后附其子段伯伦传,内容均极简略,其中《旧唐书》文字稍详。《旧唐书·段秀实传》云:“其子伯伦,累官至太子詹事。……寻加伯伦检校左散骑常侍,兼殿中监。大和四年十一月,迁右金吾卫大将军、兼御史大夫,充街使。八年七月,检校工部尚书,充福建等州都团练观察使,入为太仆卿,卒。……文宗悯然曰:‘伯伦宜加赙赠。’仍辍朝一日,以礼忠臣之嗣。”[2]

以段伯伦墓志和史传相比,史传仅叙其历官大概,而墓志对于段伯伦的迁转履历、为官政绩、婚姻子息等情况叙述得非常详细,颇有可与史书互证、且补其遗逸之处。

1.段伯伦名字及生卒

墓志云“公讳伯伦,字元理”,而两《唐书》均只载其名,未书其字。

墓志又云段伯伦“以开成元年十二月四日,薨于京师崇义里私第,享年五十八。”开成元年为公元836 年,故段伯伦应生于大历十四年(779年)。

墓志云“当忠烈济难之日,公方数岁”,忠烈济难指建中四年(783年)泾原兵变中段秀实以身殉国。史载朱泚叛军初入长安,派人召段秀实,段秀实自料难免于祸,故抱定必死之心,“乃谓子弟曰:国家有患,吾于何避之?当以死徇社稷,汝曹宜人自求生。”[3]正由于段秀实事先有此谋虑,段氏子弟才及早逃匿,得以保全。

2.段伯伦仕宦履历

《旧唐书·段秀实传》载段伯伦历官,云“累官至太子詹事……寻加伯伦检校左散骑常侍,兼殿中监……迁右金吾卫大将军、兼御史大夫,充街使。八年七月,检校工部尚书,充福建等州都团练观察使,入为太仆卿。”[4]太子詹事以前的仕宦经历一并失载。而《新唐书》更加简略,仅曰“伯伦累官福建观察使,终太仆卿”[5],其他概未提及。

墓志胪列了段伯伦所有的迁转履历,在太子詹事之前,他还历任尚衣奉御、雅王府司马、左武卫将军、右领军卫大将军、代州刺史、御史中丞、左神武军大将军、右威卫大将军、御史大夫、右金吾卫将军、鸿胪卿、检校左散骑常侍兼右千牛卫上将军,这些任职在两唐书《段秀实传》里均不载。太子詹事之后的任官及先后次序,墓志与《旧唐书》所记基本相同。墓志不仅详细罗举了段伯伦的仕宦情况,而且记载了段伯伦的主要政绩,均可补史之阙。其中尤可注意者,是段伯伦的入仕起点及最后几年的职位除授。墓志云:“释褐授尚衣奉御,转雅王府司马。”《大唐六典》载:“尚衣局,奉御二人,从五品上……掌供天子衣服,详其制度,辨其名数,而供其进御。”[6]“尚衣奉御”一职,是宫中专为皇帝服务的“六尚”(尚食、尚药、尚衣、尚舍、尚车、尚辇)职官之一。职数仅为二人,从五品上,掌供天子衣服,可出入宫禁,接近皇帝。据黄正建《唐六尚长官考》一文统计,唐朝先后任“尚衣奉御”一职的官员约为二十六人,该职位一般首选两类人:一类是皇亲国戚、亲信或功臣名臣之后;另一类就是拥有专门知识和技能的英才[7]。段伯伦属于前一类。段秀实殉难后,唐德宗下诏,段秀实“可赠太尉,谥曰忠烈……长子与三品正员官,诸子并与五品正员官。”[8]由此可知,段伯伦初入仕途,就被授予五品的“尚衣奉御”,乃是由于其父勋功所荫。

墓志又云:“弱冠,迁左武卫将军,加金紫之赐。”段伯伦二十岁升至从三品的“左武卫将军”,掌宫禁宿卫,可谓少年显达。之后除曾一度出任代州刺史、入朝任鸿胪卿外,段伯伦主要在中央担任武职,基本上是在南衙十六卫和北衙六军中迁转。唐初实行府兵制,府兵由各地军府管辖。中央设立南衙十六卫,分统各地军府,由宰相掌管。此外还有天子直辖的北衙六军,包括左右御林军、左右龙武军、左右神武军六支军队。安史之乱后,府兵制瓦解,中央诸卫仅剩空名,北衙六军也兵力寡弱,诸卫大将军和六军大将军、将军成为闲职,因为品秩崇高,主要用以安置勋臣及作为武官的迁转之阶。因此段伯伦二十岁之后先后所任的左武卫将军、右领军卫大将军、左神武军大将军右威卫大将军,官至三品,但基本是闲职。只有到后来他担任右千牛卫上将军、右金吾卫将军、等职,负责皇宫及京城昼夜巡警扈从皇帝车驾出入,实权在握,才真正开始受到重用。

十六卫将军出任方镇节度使或观察使,在唐代中期已经成为制度。《旧唐书·德宗本纪》载:“左右金吾及十六卫将军,故事皆择勋臣,出镇方隅,入居侍从。自天宝艰难之后,卫兵虽然废阙,将军品秩尤高。此诚文武勋臣出入转迁之地。”[9]故而段伯伦在任右金吾大将军数年之后,出任福建观察使。墓志云:“会圣上勤求良吏,用绥远人,乃授公检校工部尚书兼大夫,往观察福建。”据《旧唐书·段秀实传》,段伯伦出任福建观察使在大和八年七月,《旧唐书·文宗本纪》亦云:“(大和八年秋七月)壬申,以右金吾卫大将军段百伦检校工部尚书,充福建观察使。”[10]两者时间一致,但《文宗本纪》将“段伯伦”写作“段百伦”,有误。以墓志所载卒年而推,段伯伦出任方镇时,已经五十六岁。

大和八年的唐朝廷上,“南衙北司”之争愈演愈烈,朝臣内部朋党相争,文宗想要革新朝政,在大和八年、九年把李宗闵、李德裕先后罢相,贬官出朝,转而重用素无根基的李训、郑注。然李、郑二人又趁机弄权致使。大和后期政局动荡,官员调动频繁,人心惶惶。段伯伦在大和八年这个敏感时刻,由掌握京城警卫的右金吾卫大将军,转而外任,应是与此政治风波密切相关。就在段伯伦出朝之后的第二年即大和九年,甘露事变发生,唐文宗被软禁,宦官大肆搜捕,千余人牵连而死,朝堂几乎为之一空,继任的右金吾大将军韩约、左金吾将军李贞素均被宦官所杀。可以想象,如果当时段伯伦还留在京城任原职,他在甘露之变中未必就能全身而退。故而对于段伯伦来说,这次外任让他远离了政治漩涡,避免了一场杀身之祸。

墓志云:“既受代,检校户部尚书,兼太仆卿。”墓志不载具体时间。细检史书,在段伯伦出任福建观察使之后,有“(开成元年五月丁巳),以中书舍人唐扶为福建观察使”[11]一条记载。可知段伯伦在福建观察使任上不足两年时间,在开成元年五月就为唐扶所代,回到京城任太仆卿,同年十二月辞世。史书云:“(开成元年十二月)壬子,太仆卿段伯伦卒。”[12]碑史所载卒年一致。

三、段氏家族谱系

关于段秀实子嗣及家族情况,史书记载极为简略,通过《段伯伦墓志》《段文楚墓志》《段府君神道碑铭》等几方碑志所载零散信息,将其连缀整合,可勾勒出段氏家族谱系。

首先关于段伯伦的祖父之名,段伯伦墓志云“大父琛,洮州司马、赠扬州大都督。”而《旧唐书·段秀实传》云:“父行琛,洮州司马,以秀实赠扬州大都督。”[13]《段府君神道碑铭》云:“讳行琛,字行琛。”[14]三者相较,稍有同异,应以时间较早的《段府君神道碑铭》为依据。

《段府君神道碑铭》作于大历十四年(779年),碑主段行琛。其时段秀实执掌四镇节度,正值朝廷重用。唐代宗李豫追赠他已经去世三十年的父亲段行琛为“扬州大都督”,并为段行琛立神道碑。在这样隆重的碑铭文字中,段秀实父亲名字很难出错,尤其是段秀实尚且在世的情况下。而段伯伦墓志作于开成二年(837年),此时段行琛去世八十七年之久;撰铭者为段伯伦的从侄,在记叙墓主祖父名字时出现失误亦属正常。故段秀实父亲,也就是段伯伦祖父的名、字,应以时间在前的《段府君神道碑铭》为据,名行琛,字行琛。《段文楚墓志》亦云“洮州司马赠司空行琛,即公大父也。”[15]与《段府君神道碑铭》记载相同,为又一佐证。在唐代墓志中,一个人的名、字相同这种现象并不罕见,合乎当时风气,如高阳原出土的唐代墓志《解有忠墓志》云:“府君名有忠,字有忠。”[16]《李承宗墓志》云:“君讳承宗,字承宗。”[17]都是这种情况。

其次,关于段伯伦兄弟及子息情况。新旧《唐书》均载段秀实死后,德宗下诏,“(段秀实)长子与三品正员官,诸子并与五品正员官”[18]。《赠太尉段秀实纪功碑》亦云:“嗣子授三品正员官,诸子各授五品正员官。”[19]由此可知,段秀实应该有数子。但《旧唐书·段秀实传》后仅附其子伯伦,《新唐书·段秀实传》在叙其子段伯伦之后又云“孙嶷、文楚、珂知名”[20],并未提及段秀实其他儿子情况。唯有雍正时期编写的《陕西通志》卷33《选举四》下云:“段颐,秀实长子,荫三品正员,历刺史。段伯伦,秀实次子,荫三品正员。”[21]未注出处,不知依据为何。

据《段文楚墓志》可知,段嶷为段秀实之子,则可知《新唐书》以段嶷为段秀实之孙,其说有误;而《陕西通志》云“段颐,秀实长子”,“颐”也当作“嶷”。

段伯伦墓志记载其有元逊、元益、元昱三子,新、旧《唐书》均不载。

综上所述,我们可以大概排出段秀实的家族谱系:高祖段德,曾祖段操(《新唐书·段秀实传》作“段师濬”),祖段达,父段行琛,娶乐平狄氏。段秀实长子段嶷,娶雁门田氏。嶷生文楚,娶赵郡李氏。文楚生景融,娶京兆韩氏。景融生段扶。次子段伯伦,娶天水赵氏,生元逊、元益、元昱。《新唐书·段秀实传》所云“孙嶷、文楚、珂知名”,目前只有段珂身份无法确定,疑为段秀实其他儿子所出(图二)。

四、墓志所见福建风俗

唐代福建地区被视为蛮荒之地,地狭人稠,存在着一些相当落后的习俗。段伯伦墓志云“其风俗,家有一病,众輒弃去,习常恬忍,不以为非”,可见当地有弃养病人的做法。故而段伯伦甫一上任,就着手革除弊政,移风易俗。“始至之日,则视旧政之美恶,可者遂行,不可者立削罢之。”

墓志记载还从侧面反映了当时福建地区另一陋俗的盛行,即贩卖奴婢。关于这一点,《唐会要》及《册府元龟》中有多条资料可以佐证。如《唐会要》卷八十六《奴婢》载:“永贞元年诏日:禁岭南、黔中、福建掠卖人为奴婢……太和二年十月敕,岭南、福建、桂管、邕管、安南等道百姓,禁断掠买饷遗良口。”同卷又载:“(大中)九年闰四月二十三日敕,岭南诸州,货卖男女,奸人乘之,倍射其利,今后无问公私士客,一切禁断。”[22]政府前后多次下令禁止,说明掠卖奴婢的风气之盛。当时奴婢主要来源于岭南、福建、安南等地,所谓“南口”。正如墓志所云“厥土产良奴婢,至者能不诛求,盖十二三耳”。段伯伦出任福建大员,能够在贪浊的风俗之中不受熏染,洁身自好,“去闽之日,不增一口”,确属难得一见的清廉之官。段伯伦之品节,其来有自。《旧唐书》记载段秀实为人,“非公会,不听乐饮酒,私室无妓媵,无赢财,退公之后,端居静虑而已。”[23]段伯伦可谓善继乃父之志,不坠家风。

五、家族葬地

段秀实殉国后,朝廷以礼葬祭,但段秀实墓地具体位于何处,史传未曾提及。

文献中有关段秀实墓的最早记载,是宋敏求的《长安志》卷15云:“赠太尉段秀实墓,在县西一十五里。”[24]认为段秀实墓在临潼县。但自宋以来,《太平寰宇记》等文献也有“段秀实墓在汧阳县”的说法。明清之间林侗在其《来斋金石考》里曾专门对这两种说法进行了辨析:“按行琛,段太尉秀实父也,汧阳人,墓在汧阳,以太尉贵赠扬州都督。(秀实)死于朱泚之难,德宗改葬太尉㶚岸东,……今在临潼县斜口镇,碑亡矣,墓存,俗呼为烈士塜。未尝归葬。”[25]林侗认为段秀实墓在临潼斜口镇,不在汧阳。雍正时期编纂的《陕西通志》明确记载:“烈士段秀实庙,在临潼县西十里斜口镇西”[26]。按照惯例,祠庙一般都在墓地旁边,段秀实庙在临潼,墓也应该在附近。故可以认定,段秀实葬地就在临潼。唐德宗之所以选择在临潼安葬段秀实,立庙祭祀,或因当时正处平乱反正之后,时局仓皇,而汧阳道远,不便归祔先茔,故而就近礼葬,属于权变之策。

图二 段秀实家族谱系

段伯伦墓志云:“以开成二年五月四日奉公之丧,葬于京兆府昭应县之见子原,礼也。”《旧唐书·地理志》载:“天宝二年,分新丰、万年二县置会昌县。七载,省新丰县,改会昌为昭应,治温泉宫之西北。”[27]昭应县,后来在北宋大中祥符八年(1015年)改为临潼县。段伯伦葬于临潼,则段秀实墓地在临潼这个说法就更加可信,何况又有宋、明、清的文献资料佐证。父子均葬于临潼,他们的墓地理应相去不远。根据《长安志》《来斋金石考》《陕西通志》,段秀实墓在临潼县西十里的斜口或者县西一十五里之地,那么段伯伦墓地也应该就在此位置附近。

《段文楚墓志》又给我们提供另一线索,墓志云段文楚卒后,“葬于京兆府万年县尚书乡细柳原,从先茔,礼也。”[28]既然强调“从先茔”,可知其父段嶷、其叔父段伯伦、其祖父段秀实都应葬在万年县细柳原。开成二年的《段伯伦墓志》称葬地为“昭应县见子原”,而广明元年的《段文楚墓志》称葬地为“万年县细柳原”。如果推测正确的话,这两处葬地应该是同一处,“万年细柳原”“昭应县见子原”属于历史时期地理名称的变化。

细柳原在唐代墓志中多次出现,当时细柳原有两个,一个是西边长安县的细柳原,一个是东边万年县的细柳原。而唐代万年县细柳原(天宝二年改置会昌县,天宝七年改为咸宁、昭应)即在今临潼区西泉乡[29]。

而“见子原”的名称只在少数几方唐代墓志中出现过,如《于隐墓志》载:“天授元年,安厝于雍州万年县见子原。”[30]《召弘安墓志》云:“景龙三年迁葬于万年县东卌里见子之原。”[31]“见子原”得名应当与“见子陵”有关。《括地志》云:“秦庄襄王陵在雍州新丰县西南三十五里,俗亦谓为子楚陵,始皇陵在北,故亦谓为见子陵。”[32]关于秦庄襄王陵的具体地点,王自力认为在“秦东陵之内”[33]。而秦东陵位于骊山西麓灞河东岸的铜人原上,所以“见子原”应该就是庄襄王陵即“见子陵”所在的铜人原附近。此地在天宝以前属万年县,玄宗天宝二载在温泉旁设会昌县,天宝七载改为昭应,以后又归万年县,宋代改临潼县。

清乾隆时期所修《临潼县志》云:“铜人原,其地在今临潼县斜口镇西南七里之窑村”[34]。结合前面《召弘安墓志》所云“万年县东卌里”及《陕西通志》“烈士段秀实庙,在临潼县西十里斜口镇西”的描述及前人研究成果,我们可以进一步缩小“见子原”或者说“细柳原”的范围,大致在南起临潼斜口镇以西的窑村,北到临潼西泉乡椿树村,南北10公里之内的黄土台塬上,属于从东南往西北渐渐降低的铜人原延伸地带,段伯伦家族葬地应该就在此区域之内。

六、墓志作者

段伯伦墓志题云“翰林学士将仕郎守尚书库部员外袁都撰”。袁都事迹不可考,两《唐书》无传,据《旧唐书·袁滋传》云“子都,仕至翰林学士”[35],可知其为袁滋之子。袁滋为宪宗朝宰相,工篆籀书,著有《云南记》五卷。又《新唐书·李宗闵传》称:“俄复为中书舍人,典贡举,所取多名士,若唐冲、薛庠、袁都等,世谓之‘玉笋’。”[36]徐松《登科记考》中列穆宗长庆四年中举进士三十三人,下有袁都,并注引《唐语林》文曰:“李相宗闵知贡举,门生多清雅俊茂,唐冲、薛庠、袁都,时谓之‘玉筍’”[37]。袁都既为李宗闵所拔擢之门生,而又受托为段伯伦撰写墓志,似乎能够暗中透漏出一点有关段伯伦在牛李党争中的立场。袁都为当时高才名士,其受人所托撰写墓志应该不少,目前本人所见者,除此《段伯伦墓志》外,还有张钫“千唐志斋”所收的唐大和九年《赵正卿墓志》。

段伯伦死后,朝廷赙赠,皇帝辍朝一日。这种死后哀荣,古人在碑文中往往不惮辞费,详细记载。但不知为何,袁都对段伯伦死后受到的这种礼遇却丝毫不提,并且在墓志最后,还有“以忠烈之勋,生公之贤,卒不登将坛而今静无立朝者,将有定命欤,抑无为言欤”数语,感叹段伯伦位不配德,未得大用,语气间似有深意。如果通观段氏家族命运,段秀实以忠烈殉国,段嶷、段伯伦兄弟以勋臣子弟门荫入仕,少年显达;在文宗大和年间,段嶷以郑滑节度使入为右金吾卫大将军,封西平郡公,段伯伦以右金吾卫大将军出任福建观察使,兄弟同气连枝,共荣于朝。但甘露之变后,段嶷获裴度救护,方免一死,贬循州司马;段伯伦被投闲置散,不久即卒。忠烈之后,家门零落,“而今静无立朝者”;而此时朝堂之上,正是肃杀一片,众芳荒芜。由此可知,袁都之叹息,良有以也,不仅为段氏悲慨,亦为时局感伤。

七、结语

段伯伦墓志的内容,极大补充了史书记载之阙,不仅为考察段伯伦生平行迹提供了第一手珍贵资料,而且对研讨武威段氏世系及段秀实家族的政治与社会地位有着重要的史料参佐价值。但在考证过程中,依然存在一些疑问,诸如段伯伦究竟兄弟几人,其他兄弟的情况,段珂在段氏家谱中的位置以及段氏家族葬地的具体所在等等问题,仍有待于将来更多的新材料出现,以帮助解决。

[1] 董诰等编.全唐文:赠太尉段秀实纪功碑(第55卷)[M].北京:中华书局,1983:594.

[2] 刘昫等.旧唐书:段秀实传(第128卷)[M].北京:中华书局,1975:3588.

[3] 司马光.资治通鉴(第228卷)[M].北京:中华书局,1956:7356.

[4]同[2].

[5] 欧阳修,宋祁.新唐书:段秀实传(第153卷)[M].北京:中华书局,1975:4853.

[6] 李林甫等撰,陈仲夫点校.唐六典:殿中省(第11卷)[M].北京:中华书局,1992:326.

[7] 黄正建.唐六尚长官考[J].魏晋南北朝隋唐史资料,2004(12).

[8]同[2].

[9] 刘昫等.旧唐书:德宗本纪(第13卷)[M].北京:中华书局,1975:354.

[10] 刘昫等.旧唐书:文宗本纪(第17卷下)[M].北京:中华书局,1975:554.

[11] 同[10]:565.

[12]同[10]:567.

[13]同[2].

[14] 董诰.全唐文:段府君神道碑铭(第445卷)[M].北京:中华书局,1983:4538.

[15] 赵君平等.秦晋豫新出土墓志蒐佚续编(第5册)[M].北京:国家图书馆,2015:1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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