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义务教育阶段教师薪酬福利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2020-08-03闫丽娟
闫丽娟
摘要:近几年,我国相关部门多次发文强调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一再将不断提高教师工资待遇、确保义务教育阶段教师平均工资收入不低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作为工作重点。相关法规和中央文件一直有明确规定,《教师法》和《义务教育法》等法律要求,教师平均工资水平应当不低于或高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水平;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也明确,须健全中小学教师工资长效联动机制,核定绩效工资总量时统筹考虑当地公务员实际收入水平,确保中小学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或高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水平。2019年7月公布的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也提到,应确保义务教育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水平。去年义务教育阶段教师基本工资迎来调整,由原来的的提高10%变为提高10.9%左右,义务教育阶段工资有了改善,且义务教育阶段教师基本工资已经实现不低于甚至要高于当地公务员基本工资水平了。但义务教育阶段教师平均工资跟公务员平均工资之间,主要差异的体现根本不在于基本工资而是各类补贴奖金上。结合本人近几年的工作经验现将义务教育阶段教师薪酬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本人的几点看法梳理如下:
关键词:义务教育 工资水平 绩效工资
一、义务教育阶段教师薪酬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2019年上半年应市局要求比对公务员工资和义务教育教师工资,比对内容公务员工资项包括基本工资+规范津补贴+年终第13个月工资,义务教育教师工资项包括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包括班主任津贴)+年终第十三个月工资,最终比对结果为义务教育教师工资略大于公务员工资,比对结果看似符合要求,但作为公务员收入大项的交通补贴、各项专业岗位津贴及年终的目标责任奖都未统计进来。加上这各项津补贴公务员年平均工资比义务教育教师年平均工资高上万元,其差距较大,其主要原因有以下几点:
(一)义务教育阶段教师群体较大,中高级岗位比例低,晋升渠道窄
我县目前初中阶段中级职称职数设置为45%,副高级职称职数设置为12%;小学阶段中级职数设置为40%,副高级职称职数之前没有,近几年每年会全县整体分配给少量确定数额的职数,一般为10-15个。虽然义务教育阶段职数设置与其它事业单位职数设置相同,但义务教育阶段教师群体大,很多教师直到退休时岗位还停留在最低的十二级和十一级岗位。而公务员不仅可以通过提拔晋升也可以通过职级并行晉升,且职级并行不限制职数。无论是从纵向比对还是横向比对公务员的晋升渠道都比义务教育阶段教师的晋升渠道更宽更深。
(二)岗位更替速度慢,年轻优秀教师无法晋升岗位
义务教育阶段高岗位级别主要集中在工龄较长,年龄较大且参加工作时间较集中的教师群体中,这部分教师因年龄及体力原因大多退居二线,由此导致许多年轻优秀奋斗在一线的教师因为职数限制不能晋升更高级别岗位,只能屈居于低级别岗位,从而影响一线教师的工作热情和工作能力的发挥。而公务员的职级并行却不受职数影响,科员任职12年、工资级别达到23级可以晋升非领导职务副科,副科任职15年、级别达到20级可以晋升非领导职务正科,正科任职15年,级别达到19级,可晋升非领导职务副处级。且公务员任现职时间内每有一个年度考核优秀职级并行时可缩短半年时间。
(三)绩效考核体系不科学,绩效工资分配方式没有起到激励作用
绩效工资建立的本意是为激发员工的积极性,体现薪酬福利的公平性。而具体到我县的义务教育阶段绩效工资的分配,因未建立科学的绩效考核指标和考核体系,绩效工资基本上是按职称级别平均分配,根本没有起到绩效工资应有的激励作用。一线教师和其他教师拿到手的绩效工资一样多,工作量的多与少、教学质量的好与坏是一样的绩效工资,长此以往一线教师不免会产生倦怠,必然影响教学质量。
(四)义务教育阶段教师总体工资水平远低于公务员总体工资水平
虽然从基本工资上来看,义务教育阶段教师基本工资已不低于公务员的基本工资,但公务员工资的构成项还包括专业岗位津贴和交通补贴,两项津贴合计平均每人每月可达到1100元左右,而义务教育阶段教师只享有教龄津贴且最高为每月13元,与公务员的额外津贴相比起来实在是杯水车薪。2019年市局下文件要求增加班主任津贴到平均每月500元,但到目前为止,小学阶段教师班主任津贴数额仍未到达上级要求。近几年国家一直强调义务教育阶段教师平均工资水平不得低于公务员平均工资水平,但随着近些年公务员各种津补贴的增长,公车改革发放交通补贴后,两者之间的工资差距确是越来越大。
二、针对义务教育阶段教师薪酬现状提出的一些解决对策
(一)加大义务教育阶段岗位职数比例,小学阶段增设副高职数
公务员职级并行不受职数限制,而义务教育阶段教师却有一半以上人员不能评聘中级及以上职称,建议适当加大义务教育阶段职数比例,拉开与其他事业单位职数比例的差距,体现义务教育阶段的重要性。小学阶段增设副高职数,增加教师的晋升渠道。
(二)实行职称评聘分离,教师轮流竞岗
现在其它事业单位都已实行职称评聘分离,唯有教育系统还没有实行,如此的弊端就是高级岗位教师退居二线或工作量减少,一线教师却因没有职数迟迟不能晋升岗位。教师职称评定这一块的工作应全面放开,让拥有与相应职称所要求的能力的教师都能评定职称,拥有职称资格的教师就可以按照工作量和工作业绩竞争轮流上岗,退居二线或工作量减少的教师降到低级岗位上,上升到一线或工作量增加的教师晋升到高级别岗位,让岗位制真正发挥出效用。
(三)建立科学有效的绩效考评体系,真正发挥绩效工资的作用
现阶段我县义务教育阶段的绩效工资分配方式是按职称级别平均分配,应重新设计绩效考评体系,量化考核指标,细化绩效工资分配,严格执行绩效考核标准与绩效工资的发放。让绩效考核变为可量化可操作,绩效工资的分配能真正匹配教师们的工作能力、工作量、工作态度、工作业绩等,真正起到绩效工资的激励性作用,从而优化教师队伍,提高义务教育阶段教学质量。
(四)提高教师教龄津贴或专为一线教师增设岗位津贴项目,缩小与公务员总体工资差距
公务员专业岗位津贴最少220元,多则上千元,且有些公务员专业岗位津贴近几年都在调高。而教师教龄津贴目前最多只有13元,从85年设立以来一直没有变动。国家设立教龄津贴的初衷是为了体现对教师职业的特殊尊重,当时教师工资普遍只有每月几十元,每月3-10元的教龄津贴确实起到了一定的激励作用。时过境迁,教师工资早已今非昔比。设立教龄津贴是社会对教师重视的体现,也符合教育发展的规律。建议教龄津贴可依据社会整体物价水平或教师基本工资的数额,建立一个按比例协调联动的办法,规定一个合适的百分比,随着其他津贴、补贴的增长而增长。抑或可以确定一个增加量,每年随着工龄的增加而增加。如果考虑到整体大幅提高教龄津贴会加大财政负担我认为应针对一线教师专门设立岗位津贴,并且可以根据教师的工作量分段设计岗位津贴,这样既体现了薪酬福利的公平性,又提高了一线教师的积极性。
三、结语
义务教育作为国家必须予以保证的公益性事业,其质量事关亿万少年儿童健康成长,事关国家发展,事关民族未来。无论从哪一方面来看,其重要性不言而喻。国家应加大财力来保证义务教育的良性发展和优秀义务教育阶段教师队伍的建设。薪酬福利作为激励教师的直接因子更应被重视起来。国家和中央的文件也多次强调义务教育阶段教师工资应不低于公务员工资,义务教育阶段教师工资与公务员工资的比较也不应该只比较基本工资,应将公务员的总体工资与义务教育教师的总体工资做比较。拓宽义务教育阶段教师工资晋升渠道,职称评聘分离、轮流上岗,建立科学的绩效考核体系、切实发挥绩效工资的激励作用,提高教龄津贴,增设一线教师岗位津贴,建立义务教育阶段教师工资增长与公务员工资增长的联动机制,确实保证义务教育阶段教师总体工资不低于公务员总体工资。
参考文献:
[1]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关于调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工资标准的文件》.晋政办发【2018】123号.
[2]《山西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办法》 .晋人字【2018】111号.
作者单位:山西省浑源县东坊城乡便民服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