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经济不是全城亮灯
2020-07-31万宏蕾
万宏蕾
2015年12月15日凌晨,双子座流星雨划过北京故宫西北角楼的夜空
“可供游览的城市内江两岸往往有多年累积下来的照明设计,传统手法是高层民用建筑的顶部结构照亮,大多金黄色,即所谓‘戴帽工程。”中国照明产业学院学术委员会、厦门市照明学会秘书长江海洋说,“如今,大家对这些略显沉重的色温已经审美疲劳,甚至觉得岸上建筑照明,那些线性灯勾勒以及点光源闪烁成了破坏环境美的杀手。”
2005年,原建设部组织开展了《城市照明规划规范》的编制工作。受限于当时的理论研究与实践经验,《规范》几经修改,未能颁布。2010年后,中国城市照明建设逐步进入井喷式发展,在丰富公众夜间生活、带动夜间经济增长、促进城市照明行业发展等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但与此同时,脱离实际的面子工程、形象工程引发的过度建设、光污染、城市夜间风貌同质化等问题日益突显。
2020年6月1日,旨在规范和加强城市照明规划、设计、建设、运营的全过程管控的中国《城市照明建设规划标准》CJJ/T307-2019(以下简称“标准”)正式颁布执行。这一标准将为城市照明建设规划带来什么新风向?未来如何引领城市照明健康发展?
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城市照明规划设计研究中心主任梁峥认为,如何以新理念下的照明修补城市夜生态、引导城市夜生活、促进城市夜经济发展,已经成为当下必须重视的问题。
“烧山”吓跑鸟
“2000年前后,杭州用数以万计的灯把整个西湖北岸的宝石山都照亮了,灯光一打亮,鸟全飞走了。这项照明工程上马一个星期左右,当地市民就在附近看到虫子噼里啪啦从树上掉下来。”中辰照明集团设计总监齐洪海在一次公开演讲中提到,“大家才知道,这种照明方式有非常严重的生态问题,我们管这种照明叫‘烧山”。
“烧山”设计在新世纪初期并不鲜见,“这一时期的城市照明追求视觉刺激,以亮为美,以艳丽、闪烁为美,可以说此后十几年间,城市照明一直处于粗放自由的高速扩展阶段,低端雷同过剩、高端价值不足的矛盾日益凸显”。中国照明学会照明系统建设运营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徐建平说。
2018年底,中国照明学会在《关于通过积极引导和行业自律促进城市景观照明核心有序发展》的报告里指出了行业存在的“三大问题”:超水平建设、不注重生态环保、同质化严重。
江海洋说,之前许多城市在处理市政照明规划时讲究“宏观叙事”,甚至“权威叙事”,政府决策者考虑的是大气魄、大手笔、大投资,一次性以短平快手段解决城市夜景工程,可谓简单粗暴。
采取灯具影藏、避免眩光、去除无观看视点的照明等手段, 实现“见光不见灯”“生态友好”“用光于人”,最终将“将星空还给城市”。
2019年12月2日,中央“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领导小组印发《关于整治“景观亮化工程”过度化等“政绩工程”“面子工程”问题的通知》。这对习惯高能耗、光污染的旧城市照明理念造成重大冲击。
梁峥分析说,以往“亮化工程”背景下的城市照明建设,通常以景观照明为中心,忽视各类公共空间(如人行步道、地下通道、人行天桥、背街小巷、露天停车场等)的功能照明建设。事实上,不同城市空间、同一空间的不同时段都存在差异化的夜间活动需求,单一模式的城市照明状态,不利于分时段差异化的夜景氛围营造,也不利于城市照明的节能控制。
回归“理性”
“这两年,城市照明建设出现理性回归的趋向。”梁峥说。
最新发布的《标准》突破了原来单一规划层面的管控,转变为涵盖规划、设计、建设、运营各阶段的全过程管控,明确了城市照明建设规划的三个阶段,即城市照明总体设计、重点地区照明规划设计及城市照明建设实施,要求各阶段间保持一致性与延续性。
《标准》为城市照明建设规划带来了许多新风向。
首先,对城市进行“四区划定”(暗夜保护区、限制建设区、适度建设区及优先建设区),分区提出限制性要求。比如在生态保护区,要保持城市暗天空,而在具备较高景观价值或有大量公众活动需求,以商业、娱乐、文体等功能为主的城市空间,在保障功能照明基础上,优先安排景观照明建设。
以深圳为例,深圳湾不仅有大片红树林自然保护区,更是10万候鸟南迁过冬途中一个重要站点。这样的背景下,几年前梁峥团队就提出对深圳照明进行“局部改进”及“做减法”的设计,如灯具影藏、避免眩光、去除无观看视点照明等手段,实现“见光不见灯”“生态友好”“用光于人”,最终 “将星空还给城市”。
“也就是说,这一区域除了必须的功能照明,其他景观照明一律不做。在后来2018年深圳新的大规模市政建设中,深圳还是保持下来没有进行过度照明,这是非常值得肯定的。”梁峥说。
其次,城市照明回归功能需求。
梁峥分析,伴随城市照明建设由粗放向精细化发展转变,城市照明应在丰富夜间活动、提升公众夜间体验方面发挥积极作用。
“文旅夜游经济”并非“夜游亮化经济”,“全域旅游”并非“全城亮灯”,上海现代建筑环境研究所所长杨赟认为,用光彩工程来开拓旅游线路是一种方法,但勿滥用。
比如,城市生活界面包含居民小区、菜市场、临街商业、社区公园等,小区内有微缩水系、景观植被、绿化廊道、慢步跑道等,生活界面的光应与公共界面的光作区分,后者热闹、故事性强、文化载体丰富,前者则要体现安静、温馨、归属感。
城市灯光还要做出自己的风格。比如,“上海北外滩景观照明改造的特别之处在于,除了满足功能照明,还能配合黄浦江夜游和重大事件灯光演艺的需求。”杨赟说。
实现“共生”
目前,照明的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新设备得到迅速的推广和应用,建筑多媒体的普遍流行、各种灯光秀的快速发展,激光、无人机等新颖的灯光表演方式,互动式、智慧型景观照明和智慧灯杆的爆发式增长等,不断刷新着人们对城市照明的传统认识。
“但无论采用何种新技术,城市照明规划的本质是对城市夜间环境形态做出的合理组织,是城市美学在夜晚中的体现,这就要求我们要把各种城市景观元素协调、有机地组合在一起,进行统一规划,形成功能合理、和谐优美的夜景画面。” 梁峥说。
“一定要以人为本”,江海洋举例分析,比如车行和人行两种不同的观察视角:车行观察的主要视角为正前方的建筑纵深,建筑顶部是否连绵,侧重点为远距离照明景色,这样的视角重点要做好建筑的明暗过渡、重点商业的气氛打造,交通路口的导引标示灯光。人行视角观察的重点是街道两旁的景观灯具、道路照度均匀度、商业业态、主要建筑出入口、灯光雕塑、景墙、植被等,这样的视角重点要做好建筑底部、街道路面的照明质量,提升空间的局部趣味性和感召力,让城市细节更丰富、更生动。
许多城市的照明理念已经在悄然转变。杭州目前执行的《杭州市城市照明管理办法》,既规定了哪些地方需要安装功能照明或景观照明,也明确要守住“黑天空保护区”。目前西湖西部群山地区和超山风景区,已经实现“无条件禁止亮灯”。
究竟什么样的城市照明是最好的?哈工大(深圳)建筑学院副教授杨彪认为,“好的照明就是感觉不到照明,但是我愿意带着孩子经常去那里玩儿。”也就是说,只有以每个城市特有的人文、地域特色为基础,统筹好夜景布局、亮度、色温、动态照明、彩光应用、光污染控制等涉及城市照明品质的全方位因素,才能建立行之有效的照明体系,实现真正意义上的人与城“共生”的城市照明。
武漢室内萤火虫主题公园内拍摄的萤火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