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扶贫需求与政策供给匹配效果研究
——来自商洛市的经验证据
2020-07-28丁珮琪夏维力
丁珮琪,夏维力
(西北工业大学 管理学院,陕西 西安 710129)
一、引 言
科技扶贫是扶贫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促进贫困地区特色产业发展做出了巨大贡献,其社会成果也获得了各界认可。科技扶贫对于促进农民增收、产业发展和贫困地区经济发展做出了巨大的贡献。Chepchirchir等(2017)[1]研究发现,增加对技术传播的投资对于乌干达小农的减贫至关重要。Ainembabazi等(2018)[2]从中非收集的面板数据分析表明,农户从农业技术研发中受益。在国内,1986年以来,有关部门配合贫困地区各级政府,依靠广大科技人员和农民群众开展科技扶贫,取得了显著的成效。沈世华等(2018)[3]建立了“林—料—畜”一体化生态农牧业技术体系,有效解决了贫困地区农户对饲料的需求。高树琴等(2019)[4]调查研究表明,通过加强在种草、制草产业链各个环节的科技支持,可以提高水土资源利用效率等。
科技扶贫强调科技在扶贫中的关键作用,是一种典型的开发式扶贫,是国家的重大战略决策,是扶贫资源优化配置的关键途径。然而,扶贫工作中针对性差的问题仍然十分突出,因此,深入认识科技扶贫政策的需求与供给匹配效果与改进方向十分重要。要满足真实脱贫需求,将科技扶贫工作做到实处,必须对科技扶贫需求与供给进行调查研究。
2017年5月24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的《关于县域创新驱动发展的若干意见》指出,要实施科技扶贫行动,精准对接县域经济社会发展内在需求及贫困地区发展的科技需求,提高科技创新供给质量和效率[5]。对于贫困人口来说,政策扶持是其脱贫的重要机遇和资源。但科技扶贫政策在实践过程中面临自身难以克服的困境。
首先,科技扶贫需求与政策供给之间的匹配度直接影响政策实施效果。公共政策的执行分为“供给导向”和“需求导向”两种形式。“供给导向”是指政府自上而下实现其既定目标的政策执行全过程;“需求导向”是自下而上从政策实施对象需求出发的政策执行全过程。在政策制定及实施中,理想状态是保持供给与需求的匹配[6],扶贫科技供需在数量和结构上存在“双失衡”现象[7]。因此,科技扶贫政策的供需匹配情况及其提高收入的效果亟待深入研究。
其次,贫困户对科技政策的满意感知直接影响其收入改善的效果。在科技扶贫进程中,政策的执行需要贫困户的理解与支持。如果公众对政府治理越满意,政策执行就越顺利[8]。因此,贫困户对科技政策的满意感知及其对改善农户收入的效果需要进一步探索。
另外,科技的“门槛效应”会将部分贫困户(如低保贫困户、五保贫困户)排斥在科技扶贫的受众范围以外[9],科技扶贫难以有效帮助部分贫困农户脱贫。因此,针对性地实施科技扶贫政策显得越来越重要[10]。科技扶贫政策如何克服科技的“门槛效应”,因户施策,扩大政策辐射的贫困户范围,值得进一步研究。
研究对象方面,目前理论界对扶贫的探索仅限于一般意义和国家层面上的全域扶贫,缺乏针对地级市科技扶贫的研究。由于陕西省商洛市地处全国14个集中连片特困地区之一的秦巴山片区,是贫困地区中的典型地区,故本文以商洛市作为典型贫困地区的代表,分析科技扶贫需求,具有较强代表性和针对性,对于其他地级市的科技扶贫工作也有较强的实践指导作用。
研究方法方面,以往相关研究多从政策层面、概念、模式、机制等定性角度对科技扶贫进行研究,缺乏针对地市级基层地区的实证研究,缺乏大规模的实地调查数据和量化分析。本研究以商洛市为对象,以调研数据为依据,对科技扶贫需求与政策匹配效果进行实证分析。
结合相关学者的研究方法与研究结论以及研究中的不足,本文通过对典型地区特定问题的研究,填补地市级科技扶贫供需匹配研究的空白。针对陕西省商洛市八个县区科技扶贫现状进行实地调查访谈并发放问卷,结合直接效应模型和调节效应模型分析科技扶贫需求与政策供给的匹配效果,并依据分析结果为科技扶贫研究领域及政府相关部门提供参考。
二、研究假设
首先,研究将贫困户分为两类:一般贫困户、低保贫困户及五保贫困户(后文统称为低保及五保贫困户)。科技扶贫政策的需求与供给精准匹配能够有效缓解贫困,政策匹配度越高,减贫效果越明显。因此提出假设1。
H1:对于一般贫困户,科技扶贫政策匹配度的提高能够有效提高收入。
对于一般贫困户,陈志等指出,被帮扶贫困户的层级越高,在施行可持续的帮扶政策时越能提升贫困农户对扶贫效果的认可程度[11]。农户满意度的理论基础主要来源于国外顾客满意度理论,顾客满意度指数(Customer Satisfaction Index,CSI)最初用来分析顾客满意度与顾客期望之间的差异函数[12]。因此提出假设2。
H2:对于一般贫困户,科技扶贫政策满意度的提高能够有效提高收入。
在假设2的基础上,提出假设3。
H3:对于一般贫困户,参加科技扶贫的时间会正向调节科技扶贫政策满意度与其收入之间的关系。
对于低保及五保贫困户,由于科技的“门槛效应”,科技扶贫政策难以帮助部分贫困人口增加收入。汪三贵等指出,要使精准扶贫有效发挥减贫效应,必须在精准识别贫困人口的基础上,辅之以精准的脱贫政策[10]。因此提出假设4。
H4:对于低保及五保贫困户,科技扶贫政策匹配度的提高对收入的改善存在局限性。
进一步地,若假设4成立,那么采取什么措施来缓解政策匹配度的提高对收入改善存在的局限性?因此提出假设5。
H5:对于低保及五保贫困户,接受社会救助会正向调节科技扶贫政策匹配度与其收入之间的关系。
三、数据来源及描述性统计
(一)数据来源
研究选择了全国14个集中连片特困地区之一的秦巴山片区的陕西省商洛市作为研究样本,开展访谈与问卷调查工作。选择商洛作为调研地点出于两点考虑:①商洛所辖六县一区均为国家级贫困县,是秦巴山区的贫困典型代表;②商洛市政府政策研究室与本课题组建立了长期合作,因此能够较方便地开展调研工作。调研过程采用深度访谈法和问卷调查法,在对多名贫困户及扶贫第一书记进行访谈后,对当地贫困状况、科技扶贫工作现状、农户对相关政策了解情况有了更加深入的了解。
调查内容主要包括贫困家庭的基本信息以及科技扶贫政策需求及执行情况等方面,选取了8个贫困县区46个贫困镇225个贫困家庭,进行了一对一问卷调查及访谈,最终收回有效问卷916份。根据变量设置,完全有效问卷(包含所有被解释变量、解释变量及控制变量)601份,为本文研究提供了充实、可靠的数据支持。调研各县区贫困户数量分布见表1所列。依据表1的结果,调研样本中8个县区的一般贫困户数量均多于低保及五保贫困户,其中商州区一般贫困户的比例最高。
表1 各县区贫困户数量分布 单位:个
(二)描述性统计
本研究的主要目的在于分析科技扶贫政策的实施效果,关键在于科学衡量科技扶贫政策的匹配度和满意度。首先,通过识别贫困地区农户家庭的科技扶贫需求与其所享受的科技扶贫政策的一致性,来衡量扶贫政策的匹配度,以两者一致的数量代表匹配度。另外,使用李克特五点量表法衡量政策满意度,分为非常不满意、不满意、无意见、满意、非常满意五级。将贫困户参加科技扶贫培训次数和贫困户是否接受过政府、企业、农业专业合作组织、养殖大户等社会救助作为调节变量。为了控制其他因素的影响,参考相关文献,选取农户家庭特征、物质资本、人力资本、自然资本、当地特征作为控制变量[13]。具体见表2所列。
表2 变量说明
续表2
一般贫困户与低保及五保贫困户的经济社会 特征差异见表3和表4所列。
表3 变量描述性统计
表4 一般贫困户与低保及五保贫困户的经济社会特征比较
依据表3和表4的结果,601个调研样本中共有492个一般贫困户,109个低保及五保贫困户。对调研样本各变量进行描述性统计分析及均值显著性差异检验,发现两种类型贫困农户的社会经济特征存在显著差异。首先,低保及五保贫困户的户主年龄明显高于一般贫困户的户主年龄;其次,低保及五保贫困户的家庭人口数量显著少于一般贫困户。并且其物质资本、人力资本、自然资本及当地特征均明显劣于一般贫困户,这反映出当前我国贫困地区低保及五保贫困户人口自身发展能力及基础资源存在不足。最后,相比于一般贫困户,低保及五保贫困户接受了更多的政府、企业、专合组织、养殖大户等部门的社会救助,符合政策导向和实际情况。
两种类型的贫困农户关于科技扶贫政策的匹配度及满意度也存在一些差异。首先,两类贫困户的政策匹配度均值在7分满分中分别为1.077和1.018,说明目前科技扶贫政策的供需匹配度不高;其次,低保及五保贫困户政策满意度的均值低于一般贫困户。表5显示,有13.76%的低保及五保贫困户非常不满意或不满意科技扶贫政策,有15.04%的一般贫困户非常不满意或不满意科技扶贫政策;有16.51%的低保及五保贫困户对科技扶贫政策无意见,有12.20%的一般贫困户对科技扶贫政策无意见;有69.72%的低保及五保贫困户满意或非常满意科技扶贫政策,有72.76%的一般贫困户满意或非常满意科技扶贫政策。说明整体上贫困户对科技扶贫政策的满意度较高,但仍存在部分贫困户不满意目前的科技扶贫政策,相关政策仍有改进的空间。低保及五保贫困户对政策无意见的比例高于一般贫困户,说明低保及五保贫困户对相关政策的认识不深,政策普及度不足。
表5 一般贫困户与低保及五保贫困户的政策满意度比较 单位:%
四、实证分析
在理论分析的基础上,以陕西省商洛市的农户微观调查数据为基础,运用计量模型对研究假设进行实证检验。本文模型设定形式如下:
基准模型:
在以上3个模型中,lnallincome为被解释变量;α为常数项;cons为控制变量(包含了农户家庭特征、物质资本、人力资本、自然资本及当地特征);ε为随机误差项,假设其服从零均值独立同方差的正态分布ε~N(0,σ)。H1、H2及H4使用模型(1)进行验证,回归结果见表6所列。H3使用模型(2)进行验证,H5使用模型(3)进行验证,回归结果见表7所列。
表6 基础模型回归结果
表7 调节效应模型回归结果
续表7
(一)H1检验:对于一般贫困户,科技扶贫政策匹配度的收入效应
H1使用基准模型,以8个贫困县区的被调研农户为研究样本,回归结果见表6所列。首先,Model1检验控制变量对被解释变量影响的显著性,结果显示,户主年龄对家庭收入有显著负向作用。家庭物质资本、人力资本、自然资本及当地特征对家庭收入有显著正向作用。进一步地,Model2在控制变量的基础上加入解释变量,结果显示,对于整体贫困户,科技政策的匹配度对收入起到了显著的正向影响,即科技政策供给与农户政策需求的匹配度越高,农户的家庭收入越高,科技政策对于促进收入起到了很好的影响。
Model3在Model2的基础上,对一般贫困户科技扶贫政策匹配度的收入效应进行了验证(即H1)。Model3的结果显示,“匹配度(match)”的估计系数显著为正,即对于一般贫困户,科技扶贫政策匹配度的提高能够有效提高收入。这说明当扶贫政策供给得当且真正满足贫困地区农户的脱贫需求时,能够有效减缓贫困地区一般贫困户的贫困状态,同时也佐证了科技扶贫政策是适应新时期一般贫困户(贫困户中的大部分类型)贫困特征的有效政策,即H1得到验证。
另外,从Model3控制变量的回归结果可以看出,物质资本(家电拥有数量、家庭住宅面积)及人力资本(劳动力比例、个人掌握特殊技术)均对收入有正向影响。而家庭抚养负担及户主年龄对收入有负向作用。
(二)H2检验:对于一般贫困户,科技扶贫政策满意度的收入效应
Model3对一般贫困户科技扶贫政策满意度的收入效应进行了验证(即H2)。Model3的结果显示,“满意度(satisfaction)”的估计系数显著为正,即对于一般贫困户,科技扶贫政策满意度的提高能够有效提高收入。这说明当一般贫困户对于扶贫政策的满意度提高时,能够有效减缓贫困地区的贫困状态,即H2得到验证。
(三)H3检验:对于一般贫困户,参加科技扶贫时间对政策满意度提高收入的调节效应
Model5在Model3的基础上,加入了科技扶贫时间与政策满意度的交互项。对一般贫困户,参加科技扶贫时间对政策满意度提高收入的调节效应进行了验证(即H3)。Model5的结果显示,“科技扶贫时间(time)与政策满意度(satisfaction)交互项”的估计系数显著为正。图1进一步说明了一般贫困户参加科技扶贫时间对满意度与收入的调节作用。当一般贫困户不太满意科技扶贫政策时,强制让其参与科技扶贫项目的时间越长,对其收入将产生负面影响;当一般贫困户主观上满意科技扶贫政策时,其参与科技扶贫项目才能有效提高收入,政策实施才能达到更好的效果。H3得到部分验证。
(四)H4检验:对于低保及五保贫困户,科技扶贫政策匹配度的收入效应
Model4对低保及五保贫困户,科技扶贫政策匹配度的收入效应进行了验证(即H4)。Model4的结果显示,“匹配度(match)”的估计系数为负,不显著,即对于低保及五保贫困户而言,科技扶贫政策匹配度的增加对提高收入存在局限性。这说明了现在的扶贫政策供给与扶贫需求不能有效减缓贫困地区低保及五保贫困户的贫困状态,科技扶贫政策未能适应低保及五保贫困户的特点,即H4得到验证。另外,控制变量中,家庭抚养负担显著为负,说明家庭抚养负担对低保及五保贫困户的收入影响很大,此时科技扶贫政策不能达到预期效果。
图1 贫困户参加科技培训的调节作用(一般贫困户)
(五)H5检验:对于低保及五保贫困户,接受社会救助对科技扶贫政策满意度提高收入的调节作用
Model6在Model4的基础上,加入了社会救助与政策满意度的交互项。对低保及五保贫困户,接受社会救助对科技扶贫政策满意度提高收入的调节作用进行了验证(即H5)。Model6的结果显示,“社会救助(help)与政策匹配度(match)交互项”的估计系数显著为正,即对于低保及五保贫困户接受社会救助可减弱其科技扶贫政策匹配度对收入的负向作用。图2进一步说明了低保及五保贫困户接受社会救助可有效减弱政策匹配对收入的负向效果,即H5得到验证。当科技扶贫政策由于“门槛效应”对提高低保及五保贫困户没有明显作用时,可通过更直接的帮扶策略,如对其进行政府、企业、农业专业合作组织、养殖大户等社会救助,以减弱这种负向效应。
图2 社会救助的调节作用(低保及五保贫困户)
五、稳健性检验
为了检验研究结果的可靠性,本文分别从两个不同方面对回归结果进行稳健性检验:①在上述模型的基础上,将被解释变量由家庭总收入替换为家庭人均收入,其他变量不变,对相同样本数据进行回归;②在上述模型的基础上,不对land和house两个变量缩尾处理,使用原始数据进行回归。
(一)检验被解释变量的不同衡量指标对实证结果的影响
为确保被解释变量的不同衡量指标不会影响实证结果,在此将被解释变量由家庭总收入替换为家庭人均收入。改变被解释变量的衡量指标后的回归结果见表8所列。
表8 模型回归结果稳健性检验(perincome)
续表8
见表8所列,将被解释变量由家庭总收入替换为家庭人均收入后,得到了与Model1-Model6在方向与显著性上高度一致的检验结果。相关模型的主效应及调节效应仍然显著。说明解释变量和控制变量对家庭总收入及家庭人均收入的作用效果是一致的。
(二)检验缩尾处理对实证结果的影响
为确保右偏变量land和house的缩尾处理不会影响实证结果,在此不对land和house两个变量缩尾处理,使用原始数据进行回归,回归结果见表9所列。
表9 模型回归结果稳健性检验(未缩尾)
续表9
由表9可知,不对land和house两个变量缩尾处理,也均得到了与Model1-Model6在方向与显著性上高度一致的检验结果。相关模型的主效应及调节效应仍然显著。说明右偏的变量land和house对回归结果的影响很小。
稳健性检验分析表明,回归结果与上述研究结论基本一致,说明研究结论具有较强的稳健性。
六、结论及建议
(一)研究结论
本文重点探讨了科技扶贫需求与政策供给的匹配程度对于改进贫困户收入的效果,利用陕西省商洛市8个贫困县区46个贫困镇225个贫困村的916户建档立卡贫困农户微观调查样本数据,采用直接效应模型和间接效应模型进行分析,得到如下结论:
1.一般贫困户和低保及五保贫困户科技扶贫需求与政策供给基本情况
(1)当前我国贫困地区低保及五保贫困户人口自身发展能力及基础资源存在不足,相比于一般贫困户,低保及五保贫困户接受了更多的政府、企业、农业专业合作组织、养殖大户等社会救助,符合政策导向及实际情况。
(2)整体上贫困户对科技扶贫政策的满意度较高,但仍存在部分贫困户不满意的现象,科技扶贫的相关政策仍有改进的空间。低保及五保贫困户政策满意度的均值低于一般贫困户,对相关政策的认识不深,政策普及度不足。
(3)目前科技扶贫政策的供需匹配度较低,科技扶贫政策与贫困户的实际需求不能精准对接。当前,发展基础教育政策普及较好,有针对性,大部分贫困户已经摆脱教育致贫的状态,在教育方面的需求较低。农村贫困户的主要需求是种植、养殖技术方面的政策帮助,除此而外,对其他六类政策类型的供给较为平均,但这六类政策需求量存在较大差异,因而需要充分调研,针对不同类型贫困户提供相应的科技扶贫政策,提高政策匹配率。一般贫困户对农产品加工技术进行指导的政策匹配度明显高于低保及五保贫困户,尤其是在技术性较强的以下三个方面:对土壤、水资源提供改善、保护的技术;发展特色农业;提供与互联网结合的农业销售渠道信息。但低保及五保贫困户仍在基础种植、养殖以及基础教育、创业选择等方面存在较多需求,政策供给应重视向低保及五保贫困户提供这几类支持。
2.一般贫困户和低保及五保贫困户科技扶贫需求与政策供给匹配效果
(1)对于一般贫困户。首先,科技扶贫政策匹配度的提高能够有效提高收入。这说明当扶贫政策供给得当,真正满足贫困地区农户的脱贫需求时,能够有效减缓贫困地区一般贫困户的贫困状态,同时也佐证了科技扶贫政策是适应新时期一般贫困户(贫困户中的大部分类型)贫困特征的有效政策。物质资本(家电拥有数量、家庭住宅面积)和人力资本(劳动力比例、个人掌握特殊技术)均对收入有正向影响,而家庭抚养负担及户主年龄对收入有负向作用。其次,科技扶贫政策满意度的提高能够有效提高收入。这说明当一般贫困户对扶贫政策的满意度提高时,能够有效减缓贫困地区的贫困状态。最后,当一般贫困户不太满意科技扶贫政策时,其参与科技扶贫项目的时间越长,对其收入将产生负面影响;当一般贫困户主观上满意科技扶贫政策时,其参与科技扶贫项目才能有效提高收入,政策实施才能达到更好的效果。
(2)对于低保及五保贫困户。首先,科技扶贫政策匹配度的提高对增加收入存在局限性。这说明现在的扶贫政策供给与扶贫需求,不能有效减缓贫困地区低保及五保贫困户的贫困状态,科技扶贫政策未能适应低保及五保贫困户的特点。其次,家庭抚养负担对低保及五保贫困户的收入影响很大,此时科技扶贫政策不能达到预期效果。最后,低保及五保贫困户接受社会救助,可减弱其科技扶贫政策匹配度对收入的负向作用。当科技扶贫政策由于“门槛效应”对提高低保及五保贫困户没有明显作用时,可通过更直接的帮扶策略,如对其进行政府、企业、农业专业合作组织、养殖大户等社会救助,以减弱这种负向效应。
(二)政策建议
根据上述研究结论,本文提出如下政策建议:
(1)面对多元化的科技扶贫需求,政府在进行技术输送和发展特色产业时,应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立足科技扶贫需求实际,进行分类指导,重点施策,避免粗放式开展科技扶贫工作。
(2)针对一般贫困户的特点,重点工作是提高政策匹配程度及贫困户的满意度。结合相关扶贫产业生产实际以及贫困群众帮扶主体需求,为当地提供精准化的科技扶贫救助来源。对于传统农业以及技术水平程度相对较低的产业,应重视农业生产合作社、种养殖大户、家庭农场的人才培养,定期组织产业带头人进行外出技术培训、观摩学习和线上学习交流活动,不断提升其知识储备和业务水平。
(3)针对低保及五保贫困户的特点,当科技扶贫政策由于“门槛效应”对提其收入没有明显作用时,可使用更直接的帮扶策略。加大政府救助力量,通过联合科协、农业局、林业局等相关政府部门的技术人才组成科技扶贫工作组,在各县、乡镇、村建立科技服务站或科普小组,定期组织技术讲座和科普活动,深入田间一线进行实地技术指导,真正满足贫困户具体科技扶贫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