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代表雷军提出关于推动卫星互联网行业发展的建议
2020-07-28
5 月 22 日~28日、5 月 21 日~27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全国政协十三届三次会议分别在京召开。小米集团董事长兼CEO,顺为资本创始合伙人、董事长雷军,以全国人大代表身份,向大会提交了4项建议,其中关于推动卫星互联网行业发展的建议内容如下:
十三五”期间,我国出台了多项支持和鼓励商业航天发展的政策条例,极大地推动了我国商业航天产业的发展。作为战略新兴产业,商业航天具有显著的技术牵引和产业带动作用,将成为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增长极和抓手。随着卫星互联网被列为新基建重要发展范畴,为商业航天领域带来广阔发展机遇。
卫星互联网的产业链条中,卫星制造、卫星发射、地面设备制造、卫星运营及服务等产业链环节,均属于高投入、长周期的高新技术领域,目前行业涌现的大多数企业处于从起步到跃升的发展阶段,体量较小,侧重研发投入。卫星互联网领域需要国家层面加强顶层的规划和牵引,多维度激发高质量发展活力,推动整个商业航天产业链的发展。
因此,提出如下建议:
一、将卫星互联网作为重点发展的战略新兴产业纳入我国“十四五”发展规划,明确卫星互联网相关商业航天企业是国家航天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鼓励商业航天企业参与航天智能制造生产线等基础设施建设,加大扶持力度。
二、进一步改革国内卫星频率申请协调机制,优化和简化我国卫星网络资料申报管理流程,采取国际上普遍做法,即降低向国际电联申报频率轨道资源的门槛,将监管重点后移至国内频率落地及运营许可上,提高国际频率轨道资源争夺的主动性,并在申请小型卫星、试验卫星频率轨道资源方面提供快速通道,减少审批流程等。
三、进一步放开对民营企业应用商业卫星开展商业服务的行业准入限制。例如,支持民营企业有序开展卫星通信基础电信业务,充分调动和发挥民营企业的力量与优势,进一步增强我国空间信息应用产业的全球竞争力。
四、充分发挥产业基金引导作用,设立大规模的重点扶持民营商业航天的国家发展基金,并鼓励地方政府和金融机构撬动社会资本联合成立商业航天产业基金,支持和鼓励民营商业航天企业在科创板上市,推动民营商业航天产业链的完善和产业生态的构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