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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谈新时期高校组织员制度的落实

2020-07-27冯亚丽

文教资料 2020年13期
关键词:新时期高校

冯亚丽

摘    要: 新时代对高校组织员建设提出了新目标和新要求,落实组织员制度成为各高校当下亟须解决的问题。本文从组织员队伍建设面临的现实基础出发,总结七十余年实施组织员制度的经验,对高校新时期落实组织员制度提出有益的思考和探索。

关键词: 新时期    高校    组织员制度

组织员制度已有七十余年的历史,是我党自身建设和发展过程中总结出来的宝贵经验。党的十九大以来,党中央对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提出了新目标、新定位和新要求,将提高组织力列为高校等基层党组织建设的重点任务。组织员是党员教育和管理的重要力量,在新形势下,推进组织员制度的落地落实,对于推动基层党组织组织力的提高,加强高校基层党组织建设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

一、高校落实组织员制度的现实基础

(一)新时期对党员教育和管理提出新要求,对高校组织员制度的落实提出新挑战。2013年1月,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研究部署加强新形势下党员发展和管理工作,指出党员发展和管理中存在的一些不适应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的问题,并要求加强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教育,扩大发展党员工作中的民主,严格工作程序和纪律,提高发展党员质量。根据共产党员网公布的中国共产党党内统计公报,截至2018年12月31日,中国共产党党员总数为9059.4万名,其中,30岁及以下党员1273.9万名。从2013年—2018年数据来看,当年发展学生党员数最高达94.6万名(2013年),最低达68.9万名(2016年),均超过当年发展党员人数的三分之一。从以上数据不难推断出:1.高等院校是发展党员队伍后备力量、奠定党员發展基础的重要途径。2.作为党员各年龄段人数最多的30岁及以下党员,学生党员仍占大多数。高校在发展党员和党员教育管理方面质量如何对整个党员队伍的发展质量的高低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从目前的高校实际来看,教工党支部书记按照“双带头人”要求配备,除了担任党支部书记外,还承担着繁重的科研和教学任务;学生党支部书记主要由辅导员担任,辅导员队伍趋于年轻化,党的政策、理论水平和党员发展、教育工作业务水平亟待提升。组建一支理论水平高、业务能力强的专业化的党务工作队伍——专职组织员队伍,对于保证高校党员发展和教育管理质量,加强高校组织力建设,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

(二)教育部系列文件的出台,为高校组织员制度落实提供了明确指引。《中共中央组织部中共中央宣传部中共教育部党组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学生党员发展和教育管理服务工作的若干意见》明确指出,从高校自身党建情况来看,对学生党员把关不严、教育培训碎片化、管理服务方式方法单一等问题还在一定范围内存在;个别学生入党动机不够端正、少数党员政治素质不高的现象仍有发生。为推动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向高校基层延伸,加强高校基层党建工作、解决学生党建突出问题,中共教育部党组于2017年印发了《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党建工作标准》,明确提出:落实专职思想政治工作人员和党务工作人员不低于全校师生人数1%的要求,确保学生党建工作力量配置,每个院(系)至少配备1至2名专职组织员。2018年2月,中共中央组织部、中共教育部党组《高校党建工作重点任务》:“强化党建工作保障,配齐建强高校党务工作队伍,每个院(系)要配备1至2名专职组织员,专心专责抓党建。”以上两个文件的颁布,将高校组织员队伍建设提高到前所未有的高度,同时为高校加强组织员队伍建设提供了有力的行动指引。

(三)各地高校组织员制度落地落实效果尚不显著。目前,我国高校对组织员制度落实的情况仍参差不齐。从笔者获取的资料来看,国内部分高校对组织员制度措施较为明确,如浙江某高校,在党委建制和学生人数2000人以上的学院设置2名组织员,其他学院设置1名组织员,组织员一般由党总支组织委员或其他党务工作者担任。同时,校党委组织员和党总支组织员职责分工明确,组织员归属由党委组织部统一管理、指导、培训和考核,并发放相应的津贴补助。也有一部分高校设置了专职或兼职组织员,出台了组织员管理暂行办法,但是从内容来看,有些对组织员职责划分不清,有些对组织员培训和考核缺乏明确措施,有些对组织员归属划分不清。

二、高校落实组织员制度的路径思考

1945年,在中国共产党第七次全国代表大会报告中,刘少奇指出了我党在发展党员工作中存在的一些自流的没有领导的现象,致使“不独是各种不可靠的和品质上很坏的人可以因此混入我党,甚至还出现了一些成分不好的支部”。针对这个问题,刘少奇提出:“要将发展党员的工作,委托给一些完全可靠的、在党的建设上有经验的、思想和作风都是纯正的工作人员去主持。……这就是我们党的组织员。”由此来看,组织员最初的职责是主持发展党员的工作。自中共七大后组织员制度实施以来,组织员制度得到不断完善和发展。1980年,各地对组织员的编制、职级和待遇等做出明确规定。1990年以后,各地贯彻中央精神,明确人员编制配备、组织员编制归属、组织员配备条件、组织员工作职责和组织员工作方法。

笔者认为,我党组织员制度的发展历程,为高校组织员制度落实落地提供了有益参照。从二十世纪九十年代以来,福建等地对组织员的人员配备、管理体制、工作职责等有明确的指导,为组织员制度落实落地打下良好基础,为高校落实组织员制度提供有益经验。

(一)利用好高校“双线晋升”特有优势,配齐配强专职组织员队伍。2017年,2018年,教育部陆续出台文件,对高校组织员配备名额提出明确要求。多地未见明确文件,对组织员工作职责、管理体制和任职条件做出规定。加之高校人员设置受编制所限,单独设置专职组织员编制的问题成为高校配备组织员的瓶颈,在相当程度上制约了高校组织员配备工作的落实落地,直接影响组织员职能的发挥。针对这个问题,笔者认为可以参照高校辅导员制度的落实。辅导员制度起源于1933年,直到二十世纪九十年代初后日趋完善。1995年,2005年,教育部先后发布文件,明确辅导员配备比例要求。其后,2006年4月,教育部召开全国高校辅导员队伍建设会议,出台《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确定了高校辅导员具有教师和行政管理干部的“双重身份”。本次会议的一项重要内容,就是在严格定编、定岗、定职责的基础上,辅导员可以晋升专业技术职称。不仅从人员编制的限制中拓展了辅导员的发展空间,还为辅导员职业化发展提供了良好的制度基础。高校辅导员制度落实的成功经验,为高校组织员制度的落地提供了有益的参考。高校可以参照辅导员“双线晋升”的做法,探索实行专职组织员“双线晋升”制度,合理设置组织员编制,保证组织员编制专职专用,探索和完善高校专职组织员评聘机制,建立健全专职组织员职业化成长体系。

(二)理顺组织员管理归属,完善组织员队伍选拔、任用机制。明确管理归属,是组织员开展工作的前提和基础。高校组织员队伍,要协助党委统筹推进基层党建工作的落实,配合组织部门落实好党员发展、管理和教育工作,是专职的党务干部,是加强高校基层组织建设的骨干力量。为此,各高校党委须从全局上把握队伍建设的总体要求,要把好政治强、业务精、纪律严、作风正的入口关。从组织员发展历史来看,九十年代,福建省已明确规定:地(市)县(市、区)党委组织员由地(市)县(市、区)由党委组织部管理,对同级党委负责。组织部门是在党委领导下具体负责组织工作的业务部门,也是协助党委管理党组织、党员和干部的职能部门。组织员归属组织部管理,有助于推动基层党组织建设工作规划的统筹落实,有利于择优选拔和配备组织员工作,并将组织员选拔、任用、考核纳入高校培养后备干部统筹考虑。归属明确后,高校要坚持严把组织员入口关,结合党建工作实际及各基层党组织实际,认真研究制定组织员的任职条件和工作职责,严格做好组织员的选聘工作。在任职条件方面,除应具备党员干部的基本素质外,还应着重从政治思想、业务能力和道德修養等方面考察组织员,真正把德才兼备的党建业务专家选配到组织员队伍中。在工作职责方面,除在发展党员、教育党员、管理党员方面细化职责外,还要强化对组织员业务能力和水平的要求,建立组织员工作职责细化指标,让组织员工作职责落实到具体化的任务中。在选聘条件和工作职责明确的基础上,应由组织人事部门和院系等单位严格按照选聘条件及相关考核程序开展选聘工作,逐步推进组织员选聘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

(三)以健全组织员培训和考核激励机制保障组织员职能充分发挥。建立培训机制,定期对组织员开展培训,是提高组织员能力和水平的重要途径,也是提高高校基层党建工作质量的重要保障。各地党校、教育行政部门可结合实际建立组织员培训和研究基地,负责各地高校专职组织员的岗前培训、日常培训和骨干培训,并依靠组织员力量系统组织开展高校基层党建相关研究。各高校应制订专职组织员培训计划,积极构建、分层次、多形式的培训体系,对组织员实行先培训、再考核、后上岗,同时,通过日常培训与专题培训相结合的形式,定期组织集中培训、专题讲座、经验交流及案例分析等专题培训,将定期培训与定期考核交替开展,切实将组织员培养成能力强、业务精的党务专员。在保障组织员业务能力持续提高的同时,应在组织员考核体系上下功夫,以此激发组织员的内在动力。各高校应制定专职组织员考评办法,健全组织员考评体系,依据专职组织员工作职责细化工作任务考核条目,由组织人事部门、院系和一定范围内党员共同参与对组织员工作进行考核,并将组织员考核结果与干部选任、评优评先和职称晋升等挂钩,形成组织员评价淘汰机制,真正发挥考核评价体系调动组织员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的作用。

参考文献:

[1]党的十九大文件汇编[G].北京:党建读物出版社,2017:44.

[2]共产党员网:2018年中国共产党党内统计公报[EB/OL].http://www.12371.cn/2019/06/30/ARTI1561860413392572.shtml.

[3]中共中央组织部,中共中央宣传部.中共教育部党组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学生党员发展和教育管理服务工作的若干意见(教党〔2013〕22号)[Z].

[4]中共教育部党组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党建工作标准》的通知(教党〔2017〕8号)[Z].

[5]中共中央组织部,中共教育部党组.关于印发《高校党建工作重点任务》的通知(组通字〔2018〕10号)[Z]

[6]刘少奇.论党[M].北京:人民出版社,1980:49-51.

[7]吴文苑.中国共产党组织员制度建设六十年历程[J].党史研究与教学,2006(1):41,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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