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蔬菜气象指数保险的实践及应用
——以广州市为例

2020-07-27欧善国彭晓丹

广东农业科学 2020年5期
关键词:气象农户蔬菜

欧善国,彭晓丹

(广州市气候与农业气象中心,广东 广州 511430)

广州地处亚热带沿海,属海洋性亚热带季风气候,气候资源十分丰富,年平均降水量1 800 mm左右,年平均气温高,10℃以上年积温7 400~8 000℃,年日照时数1 500~1 830 h,年总辐射4 108.72 MJ/m2。广州农产品种类繁多,以蔬菜、水果、花卉和水产等为主。广州统计年鉴资料显示,蔬菜在种植面积和产量上均居广州各农作物之首,蔬菜种植已经成为广州市都市型现代农业的最重要的产业之一。但气候变暖导致广州的极端气候事件增多[1]、气象灾害加剧,广州蔬菜种植业以露天生产为主,极易受到台风、暴雨、强对流、雷电、高温等气象灾害的影响,如何有效地分散蔬菜种植业的气象灾害风险,是广州蔬菜种植业持续性发展急需解决的问题。

农业保险是分散和转移农业气象灾害的有效手段,是保障农业可持续发展的一项重要举措。气象指数保险是指将一种或几种气候因素(如降雨量、温差等)指数化,并以这些指数为触发值,当指数达到触发值后,投保人就可获得相应赔偿,而不考虑该投保人是否遭受损失[2]。从2004年开始,气象指数保险逐渐成为农业保险重点研究的险种之一。2004年从事农业气象指数保险产品研发的公司仅两家,到2015年增加到20多家,增长了10多倍,保险产品也层出不穷[3-5],全国各地气象指数保险试点工作取得很好成果。2009年,我国首次试点指数保险,安徽国元农业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在安徽省长丰县推出了“水稻种植天气指数保险”,同年在上海市开展西甜瓜梅雨强度指数保险;2011年,中国人寿保险公司在北京市开办蜂业干旱气象指数保险;2012年,中国人寿保险公司在福建省长汀县濯田镇、三洲镇、河田镇开办烟叶冻灾和水灾指数保险[8]。截至2016年初,较突出的产品设计成果已达40多项。总结国内关于气象指数保险产品设计的成果可见,选取研究对象均为具体的农作物,且生长期较长,如水稻、玉米等主粮作物或柑橘、苹果、马铃薯等经济作物,这些研究对象的产量数据和气象观测数据较易获取。2016年《广东省政策性岭南特色水果种植保险实施方案》正式实施,方案指出,在全省范围开办香蕉、荔枝、龙眼、木瓜种植保险,选定日降水量和大风作为气象指数,保险保额按照水果品种确定为900~1 200元/667m2,保费由省、市、县三级财政给予80%的补贴,水果种植户自负20%。广东省尚未开展蔬菜气象指数保险研究。除了对气象指数保险产品设计方案研究,多位学者对气象指数保险进行了理论研究,侯海平等[6]、冯文丽等[7]认为气象指数保险的优势在于不存在道德风险和逆向选择,成本低,易于理解,便于推广,鼓励农民主动防损减损,保险合同易于在二级市场上流通;康鹏等[8]建议开发气象指数保险和产量指数保险等新型险种;尹东[9]、陈盛伟[10]、魏华林等[11]、储小俊等[12]认为气象指数保险是一个对发展中国家更可行的替代传统农业保险的风险管理产品;孟圆等[13]、彭可茂等[14]认为文化程度、耕地面积、年耕种收入、年耕种成本、风险意识与保险产品购买意愿呈正相关。

2018年8月31日,《广州市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要求“完善政策性农业保险,推动模式创新、品种创新”。广州市农业农村局牵头组织广州气象部门和保险公司等部门,联合研发全国首创的蔬菜气象指数保险产品,2019年4月24日《广州市蔬菜种植气象指数保险实施方案(试行)》正式实施。本文通过分析广东农业保险发展状况,探索广州蔬菜种植气象指数保险设计创新点,分析产品推广情况,并提出广东农业保险的发展建议。

1 广东省农业保险发展现状

广东农业保险发展起步晚,经历了两个不同的发展时期,分别为1997—2006年的萎缩期和2007年至今的发展期。

1997—2006年,由于各级政府重视不够,农民保险意识和承保能力差,保险企业动机不足及能力有限,险种少且适用性不强,导致全省农业保险的保费收入呈逐年下降、险种不断减少、规模逐渐萎缩的状况[15],农业发展因农业保险这一产业“稳定器”严重地失职而深受影响。广东农业保险业务曾先后出现地方政府全额支付保费模式、商业保险公司的代办模式、“以险养险”的经营模式和国家政策性能繁母猪保险模式[16],但是这些模式因成效不明显均已停办。据统计,广东农业保险的保费收入从1997年的4 225.3万元,急剧萎缩到2006年的1 347.2万元,减少了2 878.16万元;在保费收入急速下降的带动下,赔款支出也急速下降,由1997年的3 952.2万元下降到2006年的1 230.99万元,减少2 721.2万元。

2007年,广东省政策性农业保险试点正式启动,广州、佛山、中山、肇庆、云浮、茂名、阳江、湛江和惠州9市入选首批试点地区,水稻保险、能繁母猪保险和农房保险被确定为首批试点险种[17]。在广东省委、省政府的大力推动和支持下,《广东省政策性水稻种植保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粤农办发〔2009〕18号)、《广东省大力推广政策性涉农保险的意见》(粤府办〔2012〕50号)、《广东省政策性岭南特色水果种植保险试点实施方案》(粤农〔2016〕38号)、《2018—2020年广东省政策性农业保险实施方案》(粤农规〔2018〕2号)等多个文件陆续出台,从政策上保障了广东省政策性农业保险的发展。政策性农业保险试点取得积极进展,参保人数不断增加,险种类型逐渐丰富多样,由2007年的5项发展到目前的29项;全省建立了省、市、县、乡镇四级农业保险协保体系,在分散农业风险、保障农民增收、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推进振兴乡村规划和促进农业持续稳定发展等诸多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18]。据中国农业科学院农业信息研究所和太安农业保险研究院2019年中国农业保险保障研究报告显示,广东农业保险(包括种植业保险、畜牧业保险和林业保险)保障水平从2008年的0.81%增长到2018年的10.48%,10年提高了近13倍(表1)。

表1 2008—2018年广东农业保障水平Table 1 Level of agricultural insurance in Guangdong from 2008 to 2018

但是,从农险保费占比来看,农业保险仍是广东省保险市场的一块短板。据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和广东省统计年鉴数据显示,2018年,我国财产险保费收入10 770亿元,其中农业保险572.65亿元;广东省财产险保费收入927亿元,占全国的8.6%,其中农业保险保费收入15.45亿元,仅占全国的2.7%。全国农业保障水平达23.21%,种植业保险保障广度处于60%~70%区间,保险深度处于30%~45%区间,而广东农业保障水平为10.48%,种植业保险保障广度为64.13%,保险深度仅8.3%。由此可见,广东农业保险保障水平与全国还有很大差距,这和广东经济大省的地位不甚相符。

2 广东政策性农业保险发展存在问题

2.1 保险公司对开展农业保险态度不够积极

商业性保险公司以追求利润最大化为经营理念,但广东是台风、热带风暴、洪水、干旱等自然灾害多发的省份,重特大灾害导致广东农业保险赔付率升高,在逐利心理的作用下,财产保险公司在经营农业保险时均持慎重态度。

2.2 政策支持不到位

政策性农业保险的根本特征是政策支持和政府推动,但长期以来,各级政府没有高度重视农业保险的发展,将其等同于一般的商业保险服务于农业,政府对农业保险的扶持政策不具体,形成了政府组织难、保险公司经营难、农民交费难的“三难”现象。

2.3 有效需求仍显不足

据广东省保监局资料显示,目前农业保险的费率大部分在5%以上,但经营面积在0.33 hm2以下、农业收入低于社会平均工资水平的小规模兼业农户在广东仍然占据较大比重[19]。根据保险业的特点,保险需求与潜在客户的收入水平呈正相关,农民的低收入和较高的恩格尔系数限制了其对农业保险的实际需求[20]。农业保险采取的预防措施以及对自然灾害干预的范围性技术操作,使没有投保的农户一样能够获得投保效果,因此农户存在不投保的侥幸心理。另外,政府宣传农业保险力度不足,农民对农业保险的意义和作用等基本保险知识缺乏必要的了解,并没有认识到投保是转嫁农业风险、维护自身利益的有效途径。

2.4 逆向选择与道德风险严重

一是低风险者不愿参加保险,参加保险的大多面临着高风险。二是受灾农户虚报灾情,或故意制造保险事故或发生事故后不积极救治,掉换保险标的。据统计,我国农作物保险中道德风险给保险公司造成的经济损失占保险赔款的20%。

综上所述,广东政策性农业保险有三条重要启示:(1)农业保险的商业化经营模式是难以成功的。由于单纯依靠商业保险公司开办农业保险不能妥善转移和分摊农业风险责任,缺乏政府的公共管理职能开办农业保险,必然会出现“供给有限,需求不足”的“双冷”局面,导致市场失灵。农业保险是准公共产品,政府应当是发展农业保险的主导者、组织协调者和资助者,这不仅体现在政府给予经营上的必要补贴,更应利用其对社会资源的强制配置优势,为农业保险参与者提供必要的财政和政策支持,调动各方力量参与农业保险,减少农业保险运行障碍和经营成本。(2)广东省政策性农业保险制度需要完善。重点要解决几个突出问题:巨灾风险无法有效分散,政策支持体系不健全,逆向选择与道德风险严重,有效需求不足等。(3)重视小规模农户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之间的异质性。气象指数农业保险产品的研发应考虑到我国小农户经营制度这一基本国情,多研发满足小规模农户需求的保险产品,努力将更多的小规模农户纳入现代农业保险体系。

3 广州蔬菜气象指数保险研究

3.1 产品设计

气象指数保险产品设计一般包括以下几个环节:数据获取、气象指数选取、理赔触发条件确定、保险金额分析、保险费率厘定和产品合同设计。

3.1.1 数据获取 本研究所用的数据包括1988—2017年广州5个国家地面气象观测站(番禺、从化、广州、增城、花都)的降水、大风气象数据,以及相同时间段的蔬菜受灾案例。

3.1.2 气象指数选取 通过实地调研、文献查阅和资料搜集等了解到,降水、大风、高温、低温等与蔬菜产量具有相关性。鉴于蔬菜生产周期短,一年有多个播种期,蔬菜种类繁多,气象因素越多气象指数设计过程越复杂,并需要较为完善的历史统计数据,同时考虑到广州刚开始试点气象指数保险,为了让农户容易接受新型的农业风险管理手段,所以采取简化保险条款策略。经实地调研发现,蔬菜种植受损主要是由于强降水导致的农田受淹或大风造成的简易大棚倒塌,因此选取降水和大风作为气象指数。

3.1.3 理赔触发条件确定 根据广州市各区近20年的气象数据及各区蔬菜种植面积及未来规划,为平滑整体的赔付水平,避免出现断崖式赔付的情况发生,最终确定保险理赔触发条件:(1)暴雨,日降雨量≥100 mm;(2)大风,日最大风速7级及以上,其中一个条件触发即发生保险理赔。日最大风速是指在一天给定时段内的10 min平均风速的最大值,是一个平均值。

3.1.4 保险金额分析 广州蔬菜一年平均大概种植4.2造,每造的生产成本为3 000~6 000元/667m2。结合现行的农业保险政策,农险的保障程度大概为30%左右,最终确定每年4 800元的保险金额。

3.1.5 保险费率厘定 根据各区历史气象数据的差异性,为平衡各区风险和收益,保证蔬菜种植气象指数保险的可持续性,保险费率分为多档,各区对应的费率和每667 m2蔬菜每年保费见表2。总保险金额=每667m2保险金额×投保面积,保险费=保险金额×保险费率。在保费补贴比例上,保险费由参保农户和企业自付20%,市、区两级财政给予补贴80%。

表2 保险金额与费率Table 2 Insurance amount and rate

3.1.6 产品合同设计 (1)投保对象。试点范围为在本市范围内种植蔬菜的农户、农业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均可投保。其中,种植面积3.33 hm2以上的农户(企业、合作社等)可单独投保,其他农户以行政村为单位集体投保。试点险种为符合条件的参保对象所种植的大棚和露地蔬菜。保险期限按年执行,参保农户(企业、合作社)与承保机构逐年签订保单,一年限签1次,具体保险期限以保单载明的保险起讫时间为准。

(2)理赔程序。当日降水量或风力指数其中一个达到触发即发生保险理赔。投保时约定就近的气象站点(写入保险合同),理赔以市气象部门发布的该站点数据为准,如果该站点数据有误,以就近的其他站点数据为准。

(3)赔偿标准。日降水量总赔付金额=投保面积×每667 m2赔偿金额(表3)。蔬菜保险期间内发生多次因降雨量达到触发条件的保险事故,每发生一次,保险公司按照约定理赔一次。

风力指数总赔付金额=投保面积×每667m2赔偿金额。每667 m2赔偿金额的标准按风力指数(日最大风速)而定,即达7级、8级、9级及以上风力每667 m2赔偿金额分别为100、200和400元。蔬菜保险期间内发生多次因日最大风速达到触发条件的保险事故,每发生一次,保险公司按照约定理赔一次。

表3日降水量赔偿金额标准Table 3 Standard of compensation for daily precipitation

3.2 产品创新点

本研究是基于全国气象指数保险和广东政策性农业保险发展情况进行的一次创新探索,有效地解决了农业保险中的一些突出问题:一是保险覆盖范围广。全国农产品气象指数研究一般选取具体的农作物如水稻、玉米作为研究对象,广东省农业保险尚未开展蔬菜气象指数保险研究,而本研究创新地面向不分种类的蔬菜,这样有利于提高保险覆盖率,让各类菜农均能通过投保分散转移种植风险。二是降低基差风险。蔬菜气象指数保险根据各区长序列的历史气象资料来计算大暴雨和7级风出现的概率来厘定各区的保险费率,考虑了地域特征差异,较好地解决了基差风险和逆向选择问题。三是有利农民认知。降水量和风力两个气象指数可观察、易测量,触发事件明确,并且测量是独立的、客观的,观测数据在广州市气象局或广州市农业农村局网站公开,有效解决信息不对称、道德风险等问题。指数保险原理简单,农民易于理解、接受。四是提高有效需求。蔬菜气象指数保险不是商业保险,是政策性保险,市、区两级财政给予补贴80%,与2018年全国主要农产品补贴比例(表4)比较偏高,与2018年广东省主要农产品补贴比例(表5)接近。由于农户只付20%保费,各区保险费率为5%~8.5%,所以农户自付保险费率实际为1%~1.7%。另外,保险公司依据气象部门出具的证明,实施快速理赔,最快1 d就可完成,解决传统农业保险赔付时效低、成本高的问题,大大提高小农户投保的积极性。

2019年11月,“广东省广州市地方财政蔬菜气象指数保险”荣获广东金融支农联盟“广东省最受欢迎金融支农产品”奖。

3.3 实施效果

广州市蔬菜种植气象指数保险遵循“政府引导、市场运作、参保自愿、协同推进”原则实施,经公开招标,选定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市分公司、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作为保险经营机构,其中人保负责花都、南沙、白云、番禺、增城区保险,太保负责从化、黄埔区保险。根据广州市农业农村局统计数据,2019年保险公司共投保167份保单,累计承保蔬菜种植792户,承保种植面积达1 480 hm2,承保风险保额约10 582.87万元,赔付金额达135.39万元,均为降水触发理赔事件(表6)。从表6可以看出,无论从保单数还是投保种植面积,均是个人投保占大比例,平均每户种植面积达7.03 hm2,说明本产品符合小农户购买意愿。根据太平洋保险公司的统计数据,单份保单出现理赔0、1、2、3次的数目分别有29、12、2、2份,理赔事件出现在5—8月,与广州主汛期时间吻合。凡出现理赔事件的保单,所获得的理赔金额均大于自交保费,如广州东升有机种植有限公司,自交保费63 744元,6月份因强降水获得理赔金额83 581元。据公司负责人反映,该次强降水共造成损失100多万,获得的理赔金额与损失金额差距很大,但仍然会继续投保。

表4 2018年全国主要农产品保费补贴比例Table 4 Proportions of premium subsidies for major agricultural products nationwide in 2018

表5 2018年广东省主要农产品保费补贴比例Table 4 Proportions of premium subsidies for major agricultural products in Guangdong Province in 2018

表6 2019年广州市蔬菜种植气象指数保险统计Table 6 Insurance statistics of vegetable cultivation meteorological index in Guangzhou in 2019

3.4 存在问题

(1)农业气象数据不足。长期、稳定、准确的气象数据对保险费率和风险触发值的设定具有重要影响。尽管广州市布设360多个自动观测站,但历史天气数据超过20年的仅有40个,超过10年的有90个,其余的超过5年。根据国际上的经验[21],需要保证每 20 km2就有一个气象观测站,气象观测数据达到25~30年的时间尺度,现有的气象站密度、数据时间尺度与理想状态还相差甚远。另外,指数保险产品的设计与农作物受灾的特点和细节有很大关联,但农户没有逐年详细记录产量数据和灾情数据的意识,导致无法对产品作差异化分析,影响了保险产品的指标设计。

(2)有效需求有待提高。政府对农业保险宣传力度的不足,致使农民不能充分了解农业保险的意义和内涵,制约该险种的有效需求。2018年广州市统计年鉴显示全市蔬菜种植面积约14.60万hm2,但2019年承保种植面积约1 480 hm2,只占种植面积的1%。

(3)保险期限尚欠精准。因为广州夏季高温,很多农田闲置或不种植其他农作物,而蔬菜气象指数保险的标的为蔬菜,存在道德风险问题。

(4)致灾因子有待周全。考虑保险产品推广和理赔的简便性,本文对不同等级降水指数、风力指数与蔬菜产量损失关系的确定较为简单,在实际生产中,蔬菜在不同生长期受损程度不同,而且不同蔬菜种类受损程度也不同,致灾因子没有考虑高温、低温、冰雹等,这些都需要在以后研究中加以改进,以期更好地满足保险产品业务需求。

4 发展建议

2019年10月9日,财政部、农业农村部、银保监会、林草局联合发布《关于加快农业保险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财金〔2019〕102号)[22],要求2022年我国农业保险保费收入需达到 840亿元,相当于年均增长10%以上,可以预见农业保险将进入高质量发展新时期。根据广东农业保险发展现状,提出以下建议。

4.1 加大气象监测密度

气象指数保险主要依据气象监测点实时监测数据,为了促进农业气象指数保险的精准定价和产品多样性,建议由市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气象部门及保险公司,甚至种养大户等多方共同建设较高密度的气象观测站,提高气象站数据的密度与覆盖面。

4.2 加强农业生产数据管理

农业管理部门和保险部门应当学习美国农业保险的先进经验[23-24],要求投保人必须定期填写上报种植面积、产量、作物种类和品种,以及单位收益、受灾情况等报告,建立参保农户的生产档案历史数据库,气象部门可以根据生产档案历史数据与气象历史数据,研发产量预测模型、价格预测模型,为保险产品开发提供技术支持。

4.3 积极研发气象指数保险产品

气象部门应积极将卫星、无人机遥感等气象科技融合到保险领域中去,开发水果、花卉、水产等其他气象指数保险产品。当前全国各地正积极扩大“保险 + 期货”试点,农产品产量与气候变化相关,气象农产品期货保险等创新产品也应逐步启动研发。

4.4 加强保险产品研发合作

建议政府考虑联合成立由农业部门、气象部门、保险公司及数据分析部门等单位组成的“气象保险产品研发中心”,以试验研究为基础,开展气象灾害对农作物生长发育影响的定量分析,设计能够准确反映农作物受损程度的气象指数。

4.5 加强农村防灾减灾能力建设

政府部门要重视研究如何融合气象部门、涉农部门和保险公司的资源,构建新型的预报预警体系,建立健全气象灾害预警信息进村入户的方式和渠道,切实解决好“最后一公里”问题,降低灾害引发的直接和间接损失。

4.6 加大气象指数保险的宣传力度

只有农民真正了解气象指数保险的产品特点,才能增加农户的投保意愿。涉农部门要加大对农户的教育培训,组织气象专家介绍气候变化引发的气象灾害对农业生产的影响,提高农户的风险意识,组织保险公司详细讲解农业保险转移和分散风险的作用。

4.7 及时总结试点工作经验

广州开展蔬菜气象指数保险试点工作已有一年,建议农业部门会同气象部门、保险公司对参保大户开展实地回访与满意度调查,充分听取农户的建议和需求,在此基础上召开联席工作总结会,在承保、理赔、费率等环节进一步完善方案,使方案更贴合广州农业生产的实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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