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体推进“三不”机制
2020-07-24
宁波通讯·综合版 2020年5期
党的十九大以来,关于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习近平总书记多次作出重要论述,引领全面从严治党不断向纵深推进。
2017年10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指出,必须“强化不敢腐的震慑,扎牢不能腐的笼子,增强不想腐的自觉,通过不懈努力换来海晏河清、朗朗乾坤”。
2019年1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提出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明确要求:“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是一个有机整体,不是三个阶段的划分,也不是三个环节的割裂。要打通三者内在联系,在严厉惩治、形成震慑的同时,扎牢制度笼子、规范权力运行,加强党性教育、提高思想觉悟,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早日迎来海晏河清!”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将构建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体制机制,作为坚持和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重要内容,单列一条作出部署。
在十九屆中央纪委四次全会上,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不仅是反腐败斗争的基本方针,也是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方略。这一重要论述,把反腐防腐的基本规律和策略拓展到管党治党各个领域,体现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全面从严治党规律一以贯之、与时俱进的深刻思考,深刻总结了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和反腐败斗争的实践经验,深刻揭示了管党治党的基本规律。
(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