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新评估越南直接投资价值
2020-07-23
2020年6月8日,在新冠肺炎疫情席卷全球的时间段,一个重要事件默默地发生了。越南批准了《越南—欧盟自由贸易协定》(以下简称“自贸协定”)和《越南—欧盟投资保护协定》。这项历时8年的自贸协定将从2020年8月1日起生效。届时,越南—欧盟双边货物贸易中约99%的关税将逐渐削减直至取消。
在东盟国家中,越南是自新加坡后第二个与欧盟签订自贸协定的国家。越南政府门户网站更是称越南是亚太地区第一个与欧盟签署自贸协定的发展中国家。越南本土经济学家纷纷将这一自贸协定比喻为“连接越南与欧盟的高速公路”。
尽管越南目前的制造业实力并不算突出,但此后,越南极有可能进入一个全新的吸引外商直接投资的阶段。
越南吸引外商投资的3个阶段
越南从革新开放到2020年自贸协定实施,吸引外商投資可以划分为3个阶段。
第一阶段:从1986年越南革新开放开始到2017年结束
这一阶段的特点非常符合日本学者赤松要的“雁行理论”,即越南主要通过低廉的生产要素价格,尤其是劳动力成本,吸引发达地区的产业转移。但效果并不明显,主要原因在于相对中国来说,越南的比较劣势非常明显。
首先,最直观的对比,是越南本身的市场体量不够大,革新开放时仅有六七千万人口,不像中国市场那么有吸引力。
其次,基础设施配套相对较差。在“雁行理论”中,一个非常重要的论述是政府与市场机制的有效结合与互动,政府应当在基础设施建设、政策导向等方面给予超过市场机制的帮助,推动产业升级。越南政府在推动基础设施建设方面不断向中国学习,但仍处在一个跟进的过程中,可以看到的是,直到目前为止,仍然需要通过从中国进口电力满足其生产需求。
最后,越南上下游产业集群配套能力不足,以及越南盾兑美元的汇率波动较大,这些都使得投资者在考虑直接投资该国时,会对后期运行成本产生疑虑。
尽管如此,在这个阶段越南相对中国也具有一定的优势环节。例如,在劳动力价格方面,越南具有比中国更有竞争力的成本,但考虑到中国中西部收入的不均衡,当投资者看到中国西部地区劳动力空间的时候,往往更愿意在一个体系内进行制造业迁移。
这些因素合并造成的结果就是在这个长达30多年的阶段里,越南是生产要素的“价格洼地”,但不能真正吸引高质量的制造业转移,大量的制造业被中国吸引,越南甚至成为“虹吸口”附近的“真空区域”。这也就不难理解为何越南民间会有“天堂太远,中国太近”的说法。
第二阶段:从2018年中美贸易摩擦开始到2020年结束
对于越南来说,真正的机会来得非常突然。进入2018年,随着中美贸易摩擦的逐步演变,越南吸引外商投资进入了高速发展的第二阶段,这个阶段的特点,是充分享受了贸易摩擦“挤出效应”带来的红利。
这次产业转移的主要起因是美国对大量中国进口商品加征关税。作为回应,中国对一些美国产品同步加征关税。短时期内无法消耗的价格空间使大量制造企业纷纷转移生产加工基地,以此谋得新的原产地证书。其火热程度,使越南当地的基础建设已经无法跟上海外直接投资的快速增长,不仅能源、土地价格快速上涨,2019年下半年,越南各个海港物流、公路运输均出现供不应求的局面。
在这个阶段,越南对标的对象不再是中国,而是东南亚及南亚地区的其他国家。
通过对标对象的转变,越南逐步从“价格洼地”的角色变为外商直接投资的选项之一。当一些企业准备从中国向外进行产业转移,或者是“备份”一套生产能力时,越南凭借自身的优越地理位置、相似的政治环境、相仿的生产要素价格,以及可以通过运输补全的配套能力,成为投资者的重要选项之一。
通过资料可以看到,2018年,越南吸收外资的总注册资本金额约为355亿美元,其中排在前3位的国家——日本、韩国、新加坡,投资超过了200亿美元。
不仅日本、韩国、新加坡等国家的企业正在考虑分散对中国的投资,中美贸易摩擦还进一步推动了中资企业调研决策的速度。往常需要两三年周期的可行性研究,往往被压缩在几个月内完成:先通过简单组装完成原产地证书的转换,以此出口美国,从而绕开关税壁垒,并在随后的日子里逐步摸索改进的方法。
这种“先落地、再分析改进”的方式,使得越南迅速提高了对美国的贸易份额,美国也成为越南的第一大贸易伙伴。
这种方式也带来了一系列的问题,首当其冲的是美国的质疑。美国要求越南政府严查没有在越南完成“实质转型”的产品开具越南原产地证书的问题。
按照这一要求,开具越南原产地证书,可以通过完成HS编码转码和在越南完成30%的产值两条途径实现,无法达到这些要求的,将不再开具越南原产地证书,仍将按照中国产品加征关税。
此外,如前面所说,短期内涌入的大量外商直接投资,也暴露了越南基础建设的“短板”。能源、物流方面的需求剧增,包括被推高的消费品价格,使越南本地居民的生活受到了极大的冲击。越南政府也因此开始提高中资企业的投资门槛。
第三阶段:2020年《越南—欧盟自由贸易协定》实施之后
现如今,随着《越南—欧盟自由贸易协定》的实施,越南将要进入吸引外商投资的第三个阶段。这个阶段的特点,极有可能是关税红利叠加产业转移的实质性提升阶段。
就现有数据来看,欧盟是越南仅次于美国的第二大出口市场,也是越南贸易顺差的重要来源。2019年,越南向欧盟出口额为415亿美元,自欧盟进口额为149亿美元,贸易顺差超过250亿美元。
越南向欧盟出口的产品主要是服装、鞋类、农产品等,欧盟则向越南出口机电设备和医疗产品较多。自贸协定生效后,以越南占据优势的农产品为例,出口到欧盟的关税将从目前的5%~20%降至零。对于在前两个阶段向越南大量转移的纺织服装业而言,42.5%的税项将被欧盟取消,余下税项将在3~7年内消减。对于计划将生产线搬出中国的跨国企业而言,越南将比第二阶段更具吸引力。
中国需要制定更具竞争力的产业政策
短期内看,受这一变化影响的主要是一些东南亚国家,包括泰国、马来西亚、印度尼西亚、缅甸。在吸引外商直接投资方面,这些国家相对越南处在了此起彼伏的境地。长期来看,不排除对中国部分产业造成影响,需要在产业集群规划、政策引导等方面,给予相关企业切实的支持。
在产业集群规划方面,对于眼下的越南来说,仍然是个比较大的瓶颈,许多产业的上下游配套不全,使得许多企业“身在越南,心在中国”,仍然需要通过从中国大量进口配件满足当地生产需求。但随着越南产业工人的进步,以及配套的逐步发展,如果中国不能在产业集群规划方面制定比目前更有竞争力的策略,势必会逐步失去竞争优势。
此外,对于一些牵扯到国内就业和产业结构升级的问题来说,长期发展仍然离不开政策的引导,需要我们通过政府与市场机制的有效互动,提升“中国制造”的竞争力水平,应对可能存在的挑战。
但对于大量的中资企业来说,《越南—欧盟自由贸易协定》也可以看作是一个利好,即可以在较近的区域内享受到直接投资的关税红利。相对于将制造业转移到南亚或东欧,越南对于中资企业来说仍然具有较容易适应的环境,考察成本、前期运营的适应成本都相对较低。能够以这样的方式获得欧盟的关税优惠,也是一个切实可以考量的路径。
由此,我们可以预见,未来一段时间,“越南制造”将逐步提升自身优势,而中国需要做出更加细致的产业规划和政策,以应对竞争。对于“出海”越南的中资企业来说,抓住机遇,切实提高自身运营水平,将有利于自身开拓欧盟市场,完善制造基地布局。
(莫鸿芳,中国科学技术大学管理学院;邢露,《出海》《越南不难:营销在越南》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