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办公室人员如何做好行政事务管理
2020-07-23吴建康
吴建康
摘 要:本文首先分析了当前政府办公室行政事务管理工作存在的问题,然后在此基础上分析了办公室人员做好行政事务管理的策略,希望对办公室工作人员的工作和学习有所启发。
关键词:办公室 行政事务 管理
实践证明,政府部分机构的效能在有一定程度上受到办公室行政事务管理工作的影响。然而,从目前政府办公室行政事务管理过程可以看出,还有些内容需要改善、优化。
一、办公室行政事务管理存在的问题
(一)缺乏完善的管理制度
制度是影响办公室行政事务管理的主要因素。在当前的社会新环境下,我国一些政府部门机构,由于制度因素的影响,缺乏清晰的岗位职责划分、缺乏有序的工作过程、缺乏严肃的工作态度等,从而导致工作效率一直难以得到有效的提升。
(二)缺乏相应的管理水平
较高的管理水平,能提升员工的积极性、主动性等,对于行政事务管理拥有十分重要的作用。然而实际情况是,目前一些政府行政部门结构的管理者缺乏相应的管理水平,缺乏科学合理的管理手段协调相应的工作事项。
(三)缺乏良好的综合素质
尽管目前我国在政府办公室行政事务管理上注入了大量的精力,以提升相应人员的技能素养,也取得了较好的效果。但是由于某些因素的影响,导致一些员工的综合素质难以得到切实的提升,影响了政府机构件行政效能的提升。
二、提升办公室人员行政事务管理措施
(一)应构建完善的行政事务管理制度
对于企业和政府部门机构而言,制度是最为核心的内容,能让行政事务管理拥有期望的效率和质量。因此,相应机构的领导或责任人员,应对制度的构建、完善及优化予以相应的重视。首先,相应的部门机构应在现有基础上,以符合我国政府行政机构发展规律为基点,时代发展趋势为方向,重构或优化当前的行政事务管理制度;其次,应明确责任并将其下层的个人、部门。实践证明,一个制度的运行,需要各个环节的充分配合,明确清晰的责任能充分调动涉及的人员的积极性。因此,应在制定制度的同时,应明确各个部门机构和涉及人员的责任。在此应注意的是在明确责任的过程中,不能单单依据各个人员、部门的实际情况,还应在其工作范围、工作性质的基础上制定;其三,应全面而系统的考虑涉及的所有问题,例如,制度应结合实际,制度应保障涉及人员和部门机构的合法权益等。
(二)应强化相应人员综合素质
对于行政事务管理人员素质的提升而言,具体可以从“内”这个角度进行。对于“内”而言,主要是改变相应人员的意识形态。其主要是因为一个人的素质素养受到其意识形态的影响,只有改变其意识形态才能让其自觉提升技能素养,让其拥有较高的综合素质。首先,应做好宣传工作,通过宣传让其意识到提升综合素质的重要性,例如,缺乏相應的综合素质就会被淘汰等;其次,应制定相应的评价体系,主要用于评价相应人员的技能素养,如考评、回访等,对于评价较低或非常低者予以相应的处罚,对于评价较高者予以相应的奖励,进而倒逼其进行自我意识形态的突破,从而自行提升自我技能素养;其三,营造良好的办公氛围,其主要是因为氛围能影响一个人的行为习惯,从而在潜移默化中提身其综合素质。
(三)应强化信息技术的实际应用
在当前的社会环境下,信息技术在科学技术的突破下开始被深用于各个行业领域。在此背景下,政府部分机构应重视信息技术的应用。首先,应在目前业务范围基础上,构建并优化现有业务系统,例如,购进相应的设施设备、购进匹配的操作系统等;其次,信息技术的实际应用需要相应人才的支撑,应在现有基础上强化相应人员的信息技术水平,切实发挥信息技术的效能,从而有效促进办公室行政事务管理效能。
(四)应明确行政事务管理定位
从当前行政事务管理实际情况可以看出,我国大部分办公室行政事务管理都存在着涉及部门多、工作任务重、工作内容复杂的特点,这些特点也是影响政府发展与运行的重要因素。因此,要想有效保证办公室行政事务管理工作的有序进行,就必须明确办公室行政事务管理的定位,通过从行动再到思想,有效保证相关工作人员对于行政事务管理定位认识的全面性与准确性。然后在明确其定位的同时,也要根据政府或者企业自身的实际发展需要以及正常运行的需求进行科学调整与划分。通过构建明确的责任认定制度,从而对行政事务管理进行明确的定位,进而有效加强各部门行政事务管理过程中的沟通与交流,促进办公室行政事务管理质量与效率的提升。
三、结语
在当前社会环境下,政府行政事务管理工作由于还存在一些问题,需要对其进行相应的优化,才能满足日益变化的社会环境。在此基础上本文提出了四个方面的应对措施,具有一定的参考价值,当然还存在一定的不足,在此希望相应的部门机构能深入研究行政事务管理工作问题,提出符合我国国情的具体措施,从而促进我国政府行政事务管理深入进步。
参考文献
[1]汪海锋.行政管理部门注重目标管理法应用的优势分析[J].环渤海经济瞭望,2019,(03):78.
[2]张昌宸.试论机关单位办公室行政管理工作[J].管理学家,2018,(11):75—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