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数字乡村建设为引领,积极打造乡村振兴高质量发展的宁波样板
2020-07-20余心杰
余心杰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一系列重要战略部署。《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和《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提出,要实施数字乡村战略,大力发展数字农业。2019年5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数字乡村发展战略纲要》,明确将数字乡村作为乡村振兴的战略方向,加快信息化发展,整体带动和提升农业农村现代化发展。发展数字乡村,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举措,也是乡村振兴高质量发展的必由之路。
当前,寧波市数字乡村建设工作已取得初步成效。2018年以来,宁波市农业农村各条战线紧抓数字乡村发展重大机遇,积极探索新一代信息技术在农业产业、乡村治理等领域的融合应用,先后实施了农业农村部华东地区首个大田种植数字农业技术集成示范项目(总投资约2500万元)、宁波市智慧农业云平台(一期)项目(总投资约1400万元)以及一批智慧农业示范园区项目;加快推动全市乡村治理标准化、法制化和信息化,设立了全国首个乡村治理标准化研究所,宁海小微权力清单“36条”、象山村民说事上榜全国乡村治理典型案例,被写入中央一号文件。
数字乡村既是乡村振兴的战略方向,也是建设数字中国的重要内容。以“数字”助推乡村振兴、以“互联网+”推动农业农村新发展的时代浪潮已经来临。发展数字乡村对宁波乡村振兴意义重大,是当前宁波现代农业发展的迫切需求。市委市政府、市各级有关部门应高度重视全市数字乡村发展工作,把数字乡村建设摆在乡村振兴的重要位置,加强顶层设计,建立起数字乡村建设人才、技术、管理、资金等方面的有效工作机制,优先保障全市数字乡村发展。
加强统筹谋划。党中央、国务院对数字乡村极为关注,浙江省委、省政府也高度重视数字乡村建设。《数字乡村发展战略纲要》明确分四个阶段实施数字乡村战略,部署加快乡村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发展农村数字经济、建设智慧绿色乡村等十项重点任务。2019年8月,浙江省农业农村厅与浙江省大数据发展管理局联合起草了《浙江省数字乡村建设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目前已经完成了意见征求。建议加快制定出台《宁波数字乡村建设实施方案》,紧紧围绕宁波市委、市政府关于高质量推进乡村振兴的战略发展定位,以数据资源为关键发展要素,以数字技术创新为核心驱动力,明确宁波数字乡村建设的总体目标、重点任务和保障措施,对于重点任务还要明确牵头单位、时间表、路线图。
加强组织领导。2019年12月25日,农业农村部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审议通过《农业农村部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工作规则》和《农业农村部网络安全管理办法》,将大力推进数字农业建设,统筹推进数字乡村建设。宁波市数字乡村建设涉及面广、任务量大,建议市级层面尽快建立强有力的领导机制,成立宁波市数字乡村建设领导小组,由市农业农村局、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大数据局、市科技局等部门主要负责人负责日常工作,组织机关研究机构开展建设方案编制,统筹数字乡村规划、标准和项目实施。同时加强监测分析、评估评价和绩效考核,开展数字乡村发展评价工作,持续提升数字乡村发展水平。
强化资金保障。数字乡村建设需要持续的政策引导和资金扶持。据了解,浙江省已经设立乡村振兴基金100亿元,并即将出台政策鼓励利用乡村振兴基金开展数字乡村建设。目前,全市数字乡村建设缺少财政投入,至今尚未安排数字乡村建设专项资金。借鉴浙江省和其他兄弟城市的做法,建议市财政尽快明确数字乡村建设专项资金,或从其他现代农业发展大专项、智慧城市建设专项等专项资金中,明确划出数字乡村建设用途,支持宁波市数字乡村战略实施,确保各项建设任务落实。
强化人才支撑。依托市“3315”“泛3315”等各类人才引进计划,加大对与数字乡村相关的大数据、物联网、区块链、5G等核心技术人才、创新创业人才、高端管理人才的引进力度,加快集聚一批数字乡村实用型专业人才。开展信息化人才下乡活动,加强对农民信息技术使用和农村电商的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