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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代中国女性人口迁移变迁

2020-07-20刘央张婷婷

学理论·下 2020年6期

刘央 张婷婷

摘 要:我国女性人口迁移得到了前所未有的大发展,但在现有的理论框架中对女性迁移的影响和价值存在低估。本文将基于女性主义迁移理论的分析框架,关注迁移流动的性别差异,聚焦女性迁移模式的变迁,对于理解和梳理当代中国女性人口迁移模式提供理论借鉴,发展相关理论。研究发现:在迁移倾向上性别结构区域均等化;在迁移性质上,女性人口迁移性质由被动转向主动,预示着我国流动人口进入了新阶段;女性迁移转变将引发综合效应,也为我们看待当代女性迁移提供了新的视角。

关键词:女性迁移理论;流动人口性别;迁移倾向

移民女性化成为全球化时代国际人口迁移活动的一个重要表现与特征,越来越多的女性移民不再只是作为家庭成员迁移,并成为迁移活动的主角与先驱(UNFPA,2006)。中国的女性人口迁移得到了前所未有的高速发展,其发展速度已大大超过了男性(秦广强等,2006)。《中国流动人口发展报告2016》指出2015年我国流动人口规模达2.47亿(占总人口的18%),一个明显的特征是女性人口(妻子)逐渐参与到人口流动大潮中来,流动人口性别结构开始向着均衡化方向趋近(段成荣,2008)。当代中国流动人口的性别结构已经发生了显著的改变,但在现有的理论框架中有关人口迁移的理论的性别因素没有得到应有的关注,女性的劳动价值往往被低估,甚至忽视。女性人口迁移不仅关乎个人的发展,尤其改变了家庭生活状态,也影响迁入地和迁出地的社会经济发展。因此,我们亟须洞悉女性迁移的转变,以新的理论视角丰富和发展女性人口迁移研究。本文将基于女性主义迁移理论的分析框架,对中国女性迁移变迁展开论述,进一步丰富和发展相关理论。

一、女性主义迁移理论

在人口迁移理论中,英国人口学家雷文斯坦(E. G. Raven stein)最早提到迁移性别差异。在他提出著名的人口迁移七大“迁移定律”中指出,人们进行迁移的主要目的是为了改善自己的经济状况,相比于男性,女性更趋向于短距离迁移。该理论只是笼统地概括为男性比女性更具有流动性,迁移目的更分散。20世纪70年代中期以后女性主义理论的兴起,开始真正关注女性移民群体,西方的人口迁移研究也开始注重从女性主义视角看待人口迁移问题,形成了女性主义迁移理论(Feminist Migration Theory)。女性主义对人口迁移的研究中认为人口迁移是一个性别化的过程,性别也不再是一个固定的概念,而成为流动的性别、性别认同和性别关系,在跨越地理、国家主权边界的同时也面临着重新建构和不断转型(Hondagneu- Sotelo,1995)。

女性主义迁移理论不仅仅研究性别角色,更注重于把性别作为构建权利和差异的一种方式,及其如何影响人们的流动性。首先,女权主义指出社会性别决定着社会角色。男女在生理意义上性别(sex)是平等的,然而性别歧视主要源于社会意义上的性别(gender)的划分。社会性别的形成关乎两性社会行为和角色特征,以及相应社会关系结构。“男主外,女主内”的传统分工模式下“贤妻良母”、“相夫教子”成为女性的定位,内化于现实生活,对女性个体发展和性别角色产生深远影响。即使在市场经济迅速发展的今天,传统社会性别观念依然大有市场,以各种方式渗透和辐射到家庭和社会,影响着人们的生活(朱秀杰,2005)。其次,女性主义迁移理论用父(男)权制来解释家庭中的权力现象,认为社会中普遍存在的父权制规范是影响家庭中权力分配的根本原因,而女性和男性在家庭内部劳动分工的差异是造成流动模式差异的主要原因。20世纪70年代,女性移民被视为“尾随配偶”(trailing spouse)身份,严重忽视了女性移民在家庭内部劳动的价值,也低估了女性移民对迁入国和迁出国的贡献,造成了女性在家庭内部和劳动力市场的双重歧视。

此外,女性主义迁移理论对家庭内的权力关系,包括性别分层、迁移人口能动性都有着充分的关注(Cerrutti and Massey,2001),主要解释了迁移过程、迁移决策性别差异的关键因素是婚姻和婚内角色。蔡等学者在对中国女性迁移人口的研究中发现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和社会的开放进步,越来越多的女性开始追求独立和自我发展,并因经济原因而迁移(范芝芬,蔡,2002)。最新女性主义迁移理论下的家庭不再是以男性为户主的单一概念,而更多关注女性戶主、延伸家庭、核心家庭等不同家庭组成形式,以及不同家庭组成本身作为理解迁移动机和影响的重要原因。

二、中国女性迁移发展

1.迁移倾向:性别结构趋向均等化

我国女性人口迁移得到了前所未有的大发展。2000年“五普”数据显示女性迁移人口增速首次高于男性。五普前5年全部迁移人口的性别比为91.2,其中省内迁移为85.0,省际迁移为112.0。利用第五普0.1%抽样数据推算出,全国女性省际迁移人口约为1 600万,比四普增长2.5倍,而男性只增长了1.85倍(徐钢泓,2001)。2010年“六普”中我国省际人口流动规模达到历史高峰2.2亿,女性流动人口总量增长显著,且性别结构趋向均等化。

在迁移原因上,大量实证支持女性迁移更多与社会、家庭等社会因素相关,但随着迁移性别趋于均衡,男女迁移原因的异质性拉大。以男女在“务工经商”和“婚姻嫁娶”两项指标来看,因经济原因进行省际迁移的男性比例由“四普”的64.3%增长到“五普”的78%;相应女性“务农经商”进行省级迁移的人口比例由“四普”的16.6%,迅速上升至“五普”的64.7%。婚姻迁移一直是中国女性实现迁移的重要形式,但呈现下降趋势。2000年根据第五次人口普查1‰抽样数据推算,中国省际迁移女性人口中婚姻迁移所占比例仍高达20.7%(乔晓春,2013)。而六普公告中显示婚姻迁移比例大幅快速下降至8.39%(李树茁,2012)。

值得注意的是以农民工为代表的劳动力流动规模呈现爆炸式增长,“务工经商”已经取代婚姻成为女性跨省迁移的首要原因。女性婚姻迁移比重的显著下降反映出当代女性迁移的结构已经发生了重大变革,可见近十年来以女性,特别是农村女性为婚姻迁移主体的模式已悄然发生转变。在人口流动性不断增强以及流动人口类型日益多元化的背景下,有人“以婚求动”,有人“动中成婚”,且在性别对比上也不再悬殊,女性迁移人口的身份已经越来越多地由“外来媳妇”转变为“打工妹”“务工经商者”。以北京2004-2012年的婚姻登记数据为基础也证实了较高的教育水平和职业层级通常也意味着较高的独立自主性,从而在婚姻关系中不致成为“依附”的一方,特别是对已经落户于北京的迁移人口而言(高颖等,2014)。

2.迁移性质:由依附走向独立

中国女性遷移经历了由被动依附家庭到女性独立自主迁移的阶段。改革开放前,父权制理论对性别不平等的根源是社会分工与文化规制,压迫中国女性的地位。尤其是从夫居制在家庭角色上决定了女性“泼出去水”的从属和依附身份。妇女由于婚姻迁移或者在丈夫做出迁移决定后为家庭团聚而随迁,实则说明妇女的迁移反映了男性的迁移(谢晋宇,1995)。改革开放后由于人口的大规模流动,居住方式的多元化,女性在家庭赡养中承担了更多的义务,使得传统的从夫居、父系继承的观念不断瓦解(杨菊华,2014)。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和社会的开放进步,越来越多的女性开始追求自我发展,并因经济原因而迁移。

女性迁移由“依附型”走向“独立自主”一方面反映了家庭内部关系的变革,家庭权力关系已经由父权制向夫妻轴心和年轻一代转移,使已婚的年轻妇女有了比较多的自主权。流动又促使个人意识更合法和合理地产生,这在未婚女性群体中表现得更为明显(李晓莉,2002),但对已婚女性,迁移意味着她个人发展与传统婚姻家庭的角色和责任面临冲突,意味着她在“迁入地”和“迁出地”之间的角色转换和责任过渡(谭深,2005)。另一方面女性外出务工也就是进入劳动力市场的过程(刘爱玉,2018)。女性迁移频度的提高、迁移范围的扩大,为女性参与社会与经济发展、实现自我价值提供了重要途径。

女性人口迁移性质由被动转向主动的背后实则也预示着我国流动人口进入了新阶段。第一阶段单个个人外出流动时期,以男性为主体;进入第二阶段夫妻共同流动阶段,由此女性外出迁移规模扩大,迁移距离增加;第三阶段核心家庭化,第四阶段即为扩展家庭化(段成荣,2013)。在家庭迁移的总体进程上,我国目前正处在第二阶段向第三阶段过渡中,女性迁移人口即为过渡阶段经历转变的核心群体,在流出、融入和回流的选择中徘徊。当女性迁移者在实施经济性迁移中预期获得的收益必须明显超过所冒的风险、所付出的迁移成本,以及与家人离居、改变生活习惯等等损失时,女性尤其会成为率先做出牺牲的弱势群体。在二元经济结构下,传统性别规范通过劳动力市场对女性造成巨大负面压制。主要表现在女性农民工离开本省后去向集中,多进入低层次的职业和行业中,工资收入和晋升及培训机会少于男性,人身权益更容易受到侵害。“五普”数据显示女性很难进入正规部门,多半处于被正规就业状态。此外,生育是女性的必经阶段,家庭和职业的角色冲突尤其使女性在家庭和劳动领域中始终处于劣势地位,被隔绝在教育、经济、社会、时间等资源分配之外。有研究证明流动人口家庭化迁移对女性就业具有明显的阻碍作用,单身女性就业概率最高,半家庭式流动女性就业概率居中,举家式流动女性的就业概率最低(马,2017)。

三、女性迁移综合效应

女性人口迁移不仅关乎个人的发展,尤其改变了家庭生活状态,也影响着迁入地和迁出地的社会经济发展,性别因素是决定迁移社会关系网的重要方面。社会关系是建立在性别基础上的,迁移个体的性别以及家庭和社区社会资本都对迁移结果产生了决定作用。以下将从个人效应、家庭效应和社会效应综述女性迁移的影响。

1.个人层面

国内对女性迁移的研究主要集中在婚姻迁移对农村女性的改变及困境上。由于城乡的经济社会发展存在巨大差异,对农村女性婚姻迁移者来说,嫁到城市实现了改变居住地的梦想,生活场所与身份发生了变化,个人发展的机会增多,一定程度上实现了向上流动(张德乾,2015)。此外,由于迁移距离遥远,农村女性婚姻迁移者重新建构身份认同与归属感就愈有难度,易受焦虑、孤独、无助、缺乏安全感、抑郁等不良情绪侵扰(仰和芝,2006),在迁入地将经受歧视,置于城市劳动力市场的最底层,家庭化迁移的女性较低的劳动力市场参与率等困境(李强,2012)。

2.家庭层面

在中国举家迁移的过程中,女性迁移直接对于家庭决策、家庭关系以及子女迁移都有显著的影响。农村女性婚姻迁移者作为“外来者”的感觉特别强烈,不得不独自面对重新建构外来媳妇的身份认同与归属的艰难(张德乾,2015)。Cerruti和Massey(2001)发现女性的迁移经历提高了儿子和女儿的迁移可能性,但这种影响对女性更显著。

3.社会层面

女性迁移,尤指婚姻迁移将对迁入社区结构造成冲击。首先,外来人口的大量涌入改变了大城市整体的人口结构。外来女性婚姻人口直接导致了流入地人口的机械增长,而且又由于她们绝大部分处于生育旺盛期,结婚生育后又引起了当地人口的自然增长。其次,婚姻迁移也改变了当地婚恋市场的结构,为青年男女的婚配提供了更多选择,导致人口地域性别比失衡(高颖,2014)。最后,通婚圈的扩大有利于人口遗传素质的提高。

四、结论

本文回顾了中国近二十年来的女性迁移发展历程,也为我们看待当代女性迁移提供了新的视角。然而,随着越来越多新生代年轻人进入流动行列,流动人口的构成逐渐变化,无论是在理论还是实证上都需要对女性迁移人口进行深入探究。一方面,已有研究在人群上集中在农村女性、婚姻迁移女性群体上,现有研究已揭示出“80后”“90后”新一代流动女性具有与年长的流动女性显著不同的特点,并且她们在观念上与城市女性日趋接近(郑真真,2018),所以未来的女性迁移人口研究要扩展城市女性维度,尤其注重新生代女性迁移者的特征,并与当下的家庭结构相适应。另一方面,当下女性迁移者需要有新的关注,随着人口迁移的性别结构均衡化,女性在家庭和就业中的角色与身份都将面临新的调整。女性主义迁移理论已经关注到了家庭结构核心化,及性别多元化的改变,这样的变迁也在中国社会发生,将直接决定处在不同生命历程阶段女性的选择。

参考文献:

[1]范芝芬,蔡.流动中国:迁移、国家和家庭[M].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3.

[2]段成荣,吕利丹,邹湘江.当前我国流动人口面临的主要问题和对策——基于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的分析[J].人口研究,2013,3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