寂寂的天问,沉重的人生
2020-07-18李路平
李路平
尘与雪
—读《宝莲这盏灯》
初读丁伯刚的小说集《天问》(百花洲文艺出版社,2018),才知晓江西原来有功力这么深的作家。
中篇小说《宝莲这盏灯》,尤为令人震撼。这篇小说的题目很奇怪,“宝莲这盏灯”,给我的第一印象是取名于小时候看过的动画片—《宝莲灯》,但无疑它们之间并无关联。
小说开篇写光明参加高考后,不敢见人,天天窝在房间里不出来,以至于夏天晒谷子的时候,因为睡着了,大雨把晒场上的稻谷都冲走了。这是一个不好的开端。随之而来的,就是父亲憋不住的失望和愤怒。继之是高考落榜,然后大弟退学光明再复习备考,然而最终没有坚持住,离高考三个月的时候,卷铺盖回家来。用小说里的话说,就是把书读到屁眼里了。
怎么说呢,这样的小说开头很青春,因而带给阅读者两个方向的揣测,一是小说要流于青春期叙事,属于中年作家的激情与追悔;一是这个小说会很长,因为那从容不迫不厌其烦的叙述,每个字都像楔子,狠狠地嵌入句子中,就像打地基,他要构建的绝不是平屋,而是高层,只有高层才需要这么结实的基础。
当我以为这样的叙述将因其实在而逐渐变得冗长沉闷时,他忽然跳了一笔,让高中毕业生光明请媒婆,直接做了倒插门女婿!
这仅仅只是开始,本文的另一个主人公陈宝莲正式登场,而小说的叙事重心,也从响水湾迁到了大扁屋。首先看看光明入赘的那个家庭的状况。陈宝莲一家四口人,丈夫已经去世,留下两个女儿和一个儿子,用后来陈宝莲的话来说,她是想找一个帮手帮衬,而不是找一个敌人和对头。这样的家庭结构无疑会让陈宝莲成为一个强势的女人。这种强势,对内,拉扯大了三个儿女,撑住了一个家;对外,不管是撒泼耍赖,还是要强拼命,总算没有被外人欺负,家没有散。光明急于离开响水湾,他知道自己将要面对这样一个女人,将会过上一种什么样子的生活吗?
光明把书读进屁眼里后,他们村子里的人,包括他的亲人,都觉得他已经读傻了,内在的痛苦和压抑与外在的嘲讽和蔑视,不可阻挡地将他推上了这一条看似寻常实则无法更改的路途。他本来就是一个沉默寡言而且茫然无措的人,无奈中试图通过这样的方式和过去的自己与环境决裂,却不知道命运已引领着他走上了另一条坎坷之路。
陈宝莲历经了万般辛酸困苦,面对高中毕业生光明,并没有将他当作一个有文化的人看待,仍然以女人的眼光把他看成一个外来者,对这个家庭存有敌意和二心的人。当光明无意中将变质的“药物”鸡屎丢进了厕所,他们之间的矛盾正式开始,然后愈演愈烈。小说也并没有刻意突出一个高中毕业生与普通人有什么不同,而是在接下来的记叙中,把受教育的好逐渐显露出来,我相信陈宝莲也是知道的,但是她仍然无法从内心深处接受光明的好。因为在她的世界中,一切都是变异和扭曲的,她已经习惯了用自己的方式去和这個世界对抗,而且卓有成效。
光明以为逃离响水湾,就能摆脱那些心神不宁,然而陈宝莲却成了他的噩梦,让他的心灵和身体受到更严重的摧残。从最初的支出用度,到几次给望来治病,再到强迫新文改姓,无一不是深深刺激与伤害着光明,他真的就像狗一样,甚至比一条狗还要惨,他连反抗的勇气与力气都没有。比如光彩让光明分家,光明也很想分出来,可就是这样一个人,硬生生四五年把这件事憋在心里,丝毫没有流露出来,最终还是陈宝莲一句话,让这个家一分为二。
作者让光明从高中毕业生迅速地成为别人的女婿,然后又成为两个孩子的父亲,这一笔宕得惊心动魄!这个角色让我想起鬼子的“李貌”,想起余华的“福贵”,看似平淡的命运有着惊人的残酷无情,而个体在命运的面前显得多么渺小无力,就像大海中的孤舟,在空旷无依中摇摆不定。陈宝莲难道就没有张爱玲的“曹七巧”的影子吗?她们最初想掌控一切,到最后却一无所有。
作品中充斥着无以数计的旁白议论,都是作为光明的内心独白出现的,有他的思虑,他的苦闷与绝望,他的挣扎。它们初看起来觉得和小说很不协调,就像第三者插足或蒙面人说话,扰乱了作品的气息。然而当我再读的时候,更觉得它是作者在说话,是他把小说的构思直接写到了作品里,他要让小说继续下去,最应该说服的人是自己,仿佛只有说服了自己,才能说服光明走下去,不要走了极端。他真是苦啊,大扁屋待不下去,响水湾也回不去,就像整个世界都没有他的容身之地。
作为作者另一个用心经营的角色,陈宝莲无疑在这个小说中占据了很重的分量,甚至可以说,小说的第一主角是陈宝莲而不是光明,光明更像是作者勾连作品的线,而陈宝莲才是线上的风景。这个女人太残忍,但又不得不承认,她太厉害了,不仅子女对她唯命是从,甚至宗族长辈长山大娘都朝她磕头作揖,叫她祖宗。然而正如她恍兮惚兮时道出的话那样,她很可恨,但更可怜,失去男人后她不得不依靠自己,信任可以抓在手里的一切,甚至就像布考斯基笔下的水蛭,她无时无刻不想牢牢吸附在某个人、某件事物身上。可结果却是“靠山山倒,靠水水枯”,如果不是绝望至极,怎么会说出这番话呢。
说到这里,光明的处境和陈宝莲何尝不是一样呢。一个为了身边有个人依靠到老急切地想攀附,一个为了寻找尊严然后安身立命,证明生存的合法性,他们在攀附与寻找的途中,也即在没有成功的路上,多么可悲又多么相似,让人在唾弃或不平之后,忽然感到怜惜。
我一直在揣测,作者为什么要把小说取名叫《宝莲这盏灯》,而第一个出场的人物却是光明。
在这里,“灯”无疑有着不是省油的灯、油尽灯枯的意思,也都很符合陈宝莲这个人物设定,还带着很强的情感色彩。但我更愿意将陈宝莲当作《宝莲灯》里的那盏灯,它是空的,也是满的,它也许是恶的,但最终引向善。正因为如此,最后光明才会主动要求给新文改姓。
而在这个小说中,光明就是这盏灯的灯芯,是陈宝莲引燃了他,最后也温暖了他。光明大半生的苦难,可说是咎由自取,但无疑是陈宝莲给他雪上加霜。他一生存在的意义,更多的是证明给陈宝莲看,最后陈宝莲将内心的苦楚与真情诉诸光明时,理解、宽容、温暖充盈着他的心,更成全了光明,让他在尘世中挣脱泥尘,吐了一口气,最后赋予作品一个大雪温暖的结尾。
阅读这个小说,感受着作者对人生命运的独到理解,就像观看一出苦情戏,但因着作者内心的善,终究是苦尽甘来;而我纠结的内心,也因这种温暖的微光,排解在旷大的天地间。
这便是作家的威力。
何物入“执”
—读《何物入怀》与《唱安魂》
《何物入怀》与《唱安魂》会让我不由自主地想起身边的某些人或某个人。他们也许在我们长久的交往中,没有显露出丝毫的异样,直到哪天忽然发生了某个细微的事件,他们或他的人生便从我们往返的大道上斜岔开来,走上了另一条不同的路途。
《何物入怀》记叙的是一對恋爱中的年轻人汪成和吴兰兰,在青涩的爱恋阶段,在暴力与情欲的迷幻作用下,猝不及防怀孕了,双方似乎是不情不愿地“奉子成婚”。也许正是这般的猝不及防与若有若无的情绪,致使婚后两人的生活逐渐变得心神不宁,疑神疑鬼。
一切都得从他们寄宿在江州向玉丽家中说起。一个一心向学又有些瞻前顾后,一个欲火难平而难抑情绪,两种心思纠结扭斗时,一个控制不住拳打脚踢,一个难抵暴力楚楚可怜,终于在血性与爱怜的心潮起伏中,迎来了两个人“从未有过的”“惊心动魄的”欢爱。几天后,他知道了和他们欢爱相隔几个小时的同一天,远在乡下的姨婆过世了。这是再寻常不过的巧合,然而在脱生与怀孕之间,无比巧合的时间点,让汪成想起以前读过的鬼怪故事,遂逐渐深陷自我疑虑的惶恐中。这种惶恐在他最终难以掩饰的面相上,被他的新婚妻子也就是孕妇吴兰兰悉数摄入,作为母亲的本能与恐惧取代了她的理智,让她更为偏执地将这两件事情嫁接在一起,并经由内心的循循善诱巩固强化,成为自己的主导意识。这种疑虑与惶恐便像毒素一样,开始悄悄地侵蚀着她,令她身形憔悴面色蜡黄,直至汪成悟到妻子早已深陷其中。她的反应比汪成还要固执与深切。
他们的补救方式在读者看来,显然是过于迷信了。八竿子打不着的几辈人,竟将一个巧合,当作了一场横跨两界的阴谋,以往诸多的细节被扭曲放大,处处暗藏玄机。为一个并非至亲的逝者立碑,显得犯忌且荒诞,可是在那样的一个年代与环境中,在那样一群被搅得神经兮兮的人勉强的操办下,一切都似乎顺应了天地,飨足了鬼神,然而最终的结果是吴兰兰腹中的胎儿流产,汪成和吴兰兰正式分居。
《唱安魂》从两个许久未见的朋友—王中兴与天峰空缺多年的交往开始。这种交往勾起了王中兴对过往的回忆,因此在重逢时也体味着天峰性情的同与异。仿佛那么不经意,在第一小节的收尾处,让他们发现了一块异乡人的墓碑。
接下来的事情便让王中兴有些疑惑和措手不及。郊外荒野处,露出一块年代久远的墓碑。两个人散步偶然遇见,开始是好奇与疑问,后来是沉溺与乱神,这就是作者的写作路向。天峰接二连三打电话来确认这块墓碑上的文字和猜测这位逝者的身份,这种异常的兴趣让王中兴感到不安。也许是身在此处没有迁移过,所以他的体味与天峰可以说是截然不同的,在他看来这不过是一块普通的墓碑,即使死者是外乡人,也无法引起他的过度关注。客死他乡在他看来也是世之常情,青山何处不埋游子?也许是浮世漂泊心有同感,天峰却在这块墓碑上倾注了几乎全部的心血,在教学失误之后,他仿佛一下子想通了什么,似乎看见了一种必然的命运,要为异乡人找到籍贯,并竭尽自己所能,为它办理冥界的居址,返乡回到族群中间。
天峰性情的变化无疑让王中兴诧异,也让天峰的妻子吴凌花深受折磨。一个曾一度辉煌甚至必将功成名就的人,被一块墓碑毁了,一块与他无关的游子残碑。尽管小说中回顾了天峰异常曲折艰难被亲情羁绊的前半生,却仍然无法阻止读者去想:一个人怎么忽然之间变换了模样?
这也是为什么我将这两个小说放在一起的原因。两个小说都不约而同写到了死亡:一个死亡对准了新生,一个死亡却对准了魂归何处。一个看似在讨论生,一个看似又在讨论死。但无一例外的是,作者在尽己所能探讨一种叫作“命运”的东西。在生人面前,死亡和命运都是禁忌,所以很少有人去主动地谈论,更多的人是选择性遗忘,以期通过自身的努力与尝试,进行无声的抗争。
两个小说都充斥着一种神秘莫测的氛围,这可以看作是作者吸人眼球的方式,但他同时写下了两个这样的作品,却不得不让人怀疑,这也许是他思索已久的东西。他想通过自己的方式,将它表现出来。正如其中一个的标题,“何物入怀”,两个小说中都有着这样的一种“物”,一种虚无之物,无影无形却伤肤痛骨,不动声色便能摧枯拉朽。吴兰兰与天峰这样的人物原型,现实生活中不说俯拾皆是,至少也能掰着指头数一数。这样一个群体也许是隐秘的,但一定是脆弱的,他们或许可以正常生活很久,却在意外(巧合)发生时,无法修复内心深处的一处暗影。它也许是一个人不可言说的隐衷,像一颗树瘤,畸形但不伤躯体;它也许是一只蛰伏深处的魔鬼,一旦被放出便难以再收回。如此阐释,这两个作品就有了新的意义,因为它们指向了我们所有人。我们每个人都不知道自己的内心深处究竟潜伏着什么,也不知道它们一旦被释放出来,将会产生多大的能量,是将人引向坦途,还是摧毁一切、将我们引向毁灭。
《何物入怀》和《唱安魂》都揭示了人性中怯懦的一面,也即自身无法战胜的一面。也许是日积月累的陈陋之物,也许是不为人道的脆弱心弦,他们无一例外无法破除自己内心的执念,并为其所牵引,走向迷途。作者为我们提供了两个失败的样本,从成功里挑选失败,犹如从幸福中选择不幸,他不是给人迷幻,而是教人警醒。
佛家说人生困顿是由于太“执”,倘若可以放下心中执念,便可获得内心的平静。丁伯刚的这两个小说,异曲同工。
人性的挣扎与伦理的崩守
—读《天杀》
《天杀》以第一人称的心路历程为主要叙述方式,写下了一出20世纪八九十年代的恋爱诙谐剧。
尽管阅读作品后,读者难免会对其中的“我”发出“无耻混蛋”的咒骂,甚至如此也不能昭显“我”的罪恶,然而作者别具一格的写作方式,以大量充斥其间的“我”的苦恼、绝望与无声责骂,让作品披上了一层黑色幽默的风格。这种黑色幽默既增强了“我”在文中的形象,同时也以嘲讽诙谐的方式倾吐了那些难以言齿的罪恶,让人在苦笑中体味一种别样的沉重。
作品中的“我”也即郑芜之,可以说是一个内心敏感有想法但又被身体情欲所支配的人。“我”第一次和小洪约会,热情勃发的小洪引导着“我”探索她的身体。“我”不知道是被她的主动所震惊,还是当两具身体接触时,被一种不舒服的触感所恶心。这样的爱情并非“我”所需要,但奇怪的是,我并没有从这样的挑逗与抚弄中挣脱出来,反而是更加投入地迎合,乃至说出一堆事后想起也会恶心不已的情话,让这次调情达到高潮。
这样的作品开头难免会让读者眉头一皱,搞不清楚作者接下来将有什么动静。这是这本小说集中最为“色情”的开头,也可以说是最色情的描写了。但丁伯刚给了你一个香艳的开篇,接着便让你对领受香艳的行为付出忏悔的代价,准确地说,是让读者跟随着郑芜之体味痛苦绝望的后果。“我”本来期待获得一份完美的爱情,而一份完美的爱情最真实可感的是肌肤之亲,尽管小洪可以算是一个漂亮的女孩子,但因为不对味儿,在第一次直观感触之后就让“我”嫌恶不已。接下来“我”便期望着可以在这种不理想的恋爱之外,获得不止一种的肉体的快感,也即脚踏两只船甚至更多。然而这种向往不经推敲一触即破,所以在之后“漫长”的叙述中,“我”的所作所为只有一个目的,就是胁迫小洪和“我”分手,同时憧憬着分手后的自由生活。只是,“我”毕竟是一个难以抵制身体诱惑,也经不起苦口婆心懦弱的人,所以我和小洪之间也是分分合合,一时开心又一时痛苦。甚至夹杂其间的小洪的母亲,那个不敢与“我”对视且一贯逃离得远远的人,也主动找上门来,劝说两人不要分手,用的词是“就算我对不起你”,接着便跪了下去。
然而这份感情早已名存实亡了。因为“我”在和小洪的交往中,已经不知不觉会使用一些下流猥琐的词语,这也许会带来肉体的快感,但更多的是透露出感情破裂的秘密,是一个软弱的人的绝望的抵抗。小洪似乎是付诸真心,但终究没有换来真心相对。因为一开始的不快和不理想,以及“我”难以遏止的敏感心境,致使“我”在和小洪的交往中始终处于消极应付的角色,而且由此导致了或隐或现的妄想症或人格分裂。小说中关于老人与小孩的突兀梦境般的描写,即是其中的端倪,情景杂乱,毫无缘由。
这样一种几近人格分裂的状态,为作品自语式的风格带来了谵妄的效果。仿佛郑芜之所有的行为都像是在悬崖边,他随时准备坠落悬崖,但又时时心存侥幸;他在玩火自焚,但又害怕惹祸上身。可以说,“我”最后对小洪的妹妹说出那番话,做出那一番举动,是一种挑战伦理之举,其实就是类似于体验坠落般的滑翔,是走向毁灭前的试探。
小说由一段不完美甚至可以说是扭曲的爱情,探讨了人性的挣扎与伦理的崩守。这种挣扎是一种被怯懦束缚着的绝望挣扎,并最终导致了孤注一掷的毁灭倾向。这不是一个人的原因,而是双方,乃至两个家庭和整个社会的原因。一种不开放不自由的恋爱气候,仿佛验证了“一切不以结婚为目的的谈恋爱都是耍流氓”这句话,因此在另一个层面也可以说,这个作品是一个时代爱情悲剧的见证。
值得一提的是,小说中数次提到一种“腥甜的气味”,这无疑也是一种复调般的暗示,既是情爱激荡的描绘,也是鲜血或死亡散发的气息,也即毁灭的气味。
亲情的迷宫
—读《天问》
读《天问》总会有一种很强的代入感,也许是出于共有的一种生活经历。小时候在乡里读书没有体会,一旦进入县城乃至省会城市,这种感触就悄然而生。但丁伯刚还是将它戏剧化、艺术化了。
马元舒是自强刻苦同时也是自尊心极强的农民子弟的缩影,通过自己的勤奋学习,终于考取了大学,因为父亲的一次突然来访,让他的大学生活陷入了混乱。
父亲是主动要求给食品站送猪,所以才得来这样一次来之不易的进城机会。他的本意是想在城里和儿子马元舒住些日子,以便回到乡下后可以作为他鼓吹的谈资。只是儿子的举止让他大跌眼镜甚至大伤其心,先是小心翼翼形同做贼,到了宿舍后又犹豫着要不要洗掉猪绳的臭味。他的本意是不想让他的同学闻见这种乡下的气味而嫌弃他,可是在父亲看来,这个儿子已经不是以前的那个儿子,此刻正在嫌弃他,要赶他走,赶他回家。
父子两人的自尊心都受到了伤害却又不挑明,最终导致父子双方互相赌气。先是父亲一觉醒来就说要回,等马元舒送他到汽运公司招待所时,便闹了那样一出啼笑皆非的事情。父亲的叫骂很大程度是表演给他看的,而非博取旁观者的同情。当然其中也有真实的成分,比如对儿子的失望,厌恶他的懦弱如虫豸,只是这个诡计被马元舒当场识破,接下来的事情似乎就顺理成章了。马元舒感到和父亲做任何事情都是不舒服的,哪怕是吃饭,哪怕要给他买衣服。父亲对儿子的反应更是愤怒和心凉。可以说,马元舒的拖延与躲避、麻木与怯懦,父亲的叫喊与表演、失望与痛楚,父子之间的“冷战”不是没有来由的,而是互为因果,一个刺激着另一个,另一个为了表达愤怒折磨着这一个。这样的反复与扭结最后混淆了他们之间的父子关系,让读者以为这是两个冤家,他们接近对方的目的就是为了伤害。这样的苦楚令马元舒痛悟:“他想象着,真是一个巨大的陷阱、巨大的迷宫吗?明明一条亮晃晃的大路,走着走着却是一个迷宫。走出一个,又陷身于另一个,完完全全不知不覺。而这许多的迷宫又组成了一个大迷宫,很像是什么地球自转,转成一团又一团,一圈套一圈的,合在一起又绕着太阳公转一般。”
小说无疑充满了时代的烙印,这可以算作是两代人的隔阂吗?还是两个阶层之间分化导致的结果?或者是教育体制与乡土伦理的矛盾?我们很难去评说其中的对错,只能围绕着这种现象导致的结果,思考这种结果蕴藏的亲情变异的符码。
本来是自然而然简单质朴的情感,缘何成为如迷宫般难以琢磨的东西呢?难道归根结底真的是那一丝自卑与自尊在作祟吗?都市与教育是文明与开化的代表,为何从乡村进入城市、从蒙昧接受教育之后,反而就像是将一池清水搅浑了,将一条大道分成了歧路?恻隐之心、羞恶之心、恭敬之心和是非之心本是人皆有之,为何在父亲与马元舒身上却扭曲和异化了?
我们都很难祛除身上的这类不足,也很少有人能够正视自身的这块阴影。它就像人类身上的一种暗疾,隐秘地影响着人们的日常生活交往,也许不是致命的,却总会在不经意间制造尴尬与混乱,而这种混乱有时又会像多米诺骨牌一样,携带着不可遏制的摧毁力量。
我相信丁伯刚创造马元舒与父亲,并将他们放进亲情的迷宫里,就是尝试着让他们走上一遭,去感受其中复杂的况味,并借此寻找出口。他让马元舒遍尝其果,并让53岁的父亲无疾而终。
后面的话
读完丁伯刚的小说集《天问》,觉得将其放在当下优秀作品行列中,不但毫不逊色,反而闪耀着一种独特的光泽。他立足底层的基调、深抓人性的笔触、扎实稳健的笔法、震撼人心的洞察力,让每个作品都极具分量,为我们展现了一份完整的芸芸众生的百态图。
(作者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文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