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辞赋名物概念的对译与阐释

2020-07-14钟达锋

科教导刊·电子版 2020年11期
关键词:名物辞赋英译

钟达锋

摘 要 铺排名物是散体大赋的一大特征,赋中名物保留了当时的生态文化信息,就翻译而言,它们是人类文化中符号。名物翻译包括“译”和“释”两部分,主要有六种组合方式:(1)中英对应,直接转换,不加注释。(2)对译转换加注解说明。(3)字面翻译加注解说明。(4)音译加注解说明。(5)以物类代物名,模糊翻译。(6)阐释性翻译。虽然赋中所涉及的概念经过艰难考证被悉数译出,但对于译语读者来说,它们的理解难度和可理解的深度并不一致,这反映了译语不同层次的张力。

关键词 辞赋 名物 英译 译语张力

中图分类号:H109文献标识码:A

铺排名物是散体大赋的一大特征,常常采取直接罗列堆砌的方式:“鸟则……”,“木则……”,其后是一长串的以“鸟”为偏旁的鸟类名称和以“木”为偏旁的树木名称;或略加描写:“长鲸吞航,修鲵吐浪,跃龙腾蛇,鲛鯔琵琶……”(《吴都赋》);或融入叙述:“鼻赤象,圈巨狿,摣狒猬,……”(《西京赋》)。

大部分散体大赋都收入了《昭明文选》中,目前只有康达维(D. R. Knechtges)翻译了《文选》中的所有散体大赋。本文将以康达维所译散体大赋为例,检视辞赋中名物的翻译状况,探讨名物翻译的多种模式组合,揭示实物概念可译性与译语张力之间的关系。

1辞赋名物的文化概念属性

《文选·赋》中名物集中在京都、田猎、江海等篇目描写自然物产的段落中,主要包括矿产、动物、植物三大类。从现代艺术文学观来看,堆砌辞藻、罗列概念无疑是文学创作大忌,为诗人作家所不取,这也是赋为后人诟病的原因之一,但从中国传统文化文学观来看,这是文学应有的文化功能之一,所谓学《诗》可以“多识鸟兽草木之名”。而从历史的角度看,它们保留了当时的生态文化信息,使我们能从文学作品中管窥古人的生存环境。

虽然生态物产不是人类文明的创造物,但是当自然物象成为人的认知对象,进入人的思维之中时,它就成为人类经验的一部分,构成人类文化最基础的一部分。人类文化学认为,文化的概念是一个符号学的概念,文化是各种符号的集合,人生活在文化的符号中。即使自然物不带有任何附加的象征比喻意义,它在一种语言中的名称也只是人类文化中一个符号。从这个意义上说,赋中大量名物也是中国古代文化中的许多概念。翻译最基本的工作就是配对、转换两种语言中的词汇,但实际上译者处理的不是词汇而是异域文化中一个个概念。文学是人类经验的总和,处于不同文化中的不同民族对世界的经验认识是不同的。虽然同处一个世界,同为万物之灵长,但各民族处于不同的地域,生活在差异很大的生态环境之中,形成了各异的生活方式,创造了略有差异的物质文化。这些物质性的差异一定程度上造成了交流的障碍,但问题远不止于此。即使面对完全相同物质世界,不同的民族也会有不同的体验认识。语言的差异绝不是给事物命名的差异,而是文化的差异,是整体经验认识的差异。这种差异首先表现在,不同的民族对物质世界有不同的切分,形成了结构迥异的名称体系;其次表现在对事物的态度不同,对事物有不同的体验、认识、情感、联想,它们从语义学的角度看属于词的内涵意义和附属意义,和事物本身(即词的外延意义或指称意义)一起构成了一个概念。各民族对事物命名的差异实质是对事物认知的差异,也就是各语言中词汇概念的文化差异。

现代汉语与现代英语之间,由于百年来的文化交流,其词汇有了相对稳定的对应匹配,也有了一定程度的交集。但中古文言与现代英语之间横亘时空鸿沟,因而具有完全不同的概念体系。不同语言体系中的概念有交叉重叠,但不完全吻合。即使是自然物的名称,其内涵外延也不能完全对等。名物的翻译中,能完全对应、直接“翻转”的情况不多,部分移植加注解阐释是准确翻译的必然选择。

2译名与注解的组合方式

名物翻译最大的困难在于探明其实际所指,而要弄清楚赋中名物概念所指无现成的辞书,译者必须自己动手搜集资料、稽考求证。理解是问题的一方面,而在理解的基础上进行恰当的阐释、合理的安排也是译者必须考虑的问题。事物的译名首先必须反映其实际所指,而要做到这一点也不是简单的转换替代就可以解决,因为如前文所述,不同语言对物质世界的切分有巨大差异,不存在理想的一一对应关系。另外,译者还必须尽可能地让事物的译名实现其在原文本中的功能作用,同时尽可能的方便目标读者理解和欣赏。

辞赋中名物数量多种类杂,考证的难度不一,有的无须考证,有的无法考证;语言学性质不一,有学名,有俗名,也有方言名称;类属层次不一,有种称,有属称,有的分类极细,以至现代语言无法分辨;所附带的内涵意义不一,有褒,有贬,有的附有神话色彩;在文本中的功能作用不一,有的是标题关键词,有些主要起平衡句式形成对仗的作用;在现代英语世界中的位置不同,少数为英汉共通的常见事物,有的在英语世界中极为生僻,有的则为中国独有。因此,名物翻译并没有统一的操作方法,必须综合考虑各种因素采取灵活的处理方式。译本中名物翻译包括“译”和“释”两部分,即正文中的译名和副文本中注解,这是译者可以灵活操作的空间。在这个空间里,主要有以下六种组合方式。

2.1中英对应,直接转换,不加注释

有些名物在英语中有意义吻合的名称,能够直接转换,无须注解说明。此类情况在康译《文选·赋》中为数不多,多为常见事物的普通名称,一般为事物大类名称,与现代汉语名称相通,而且没有很强的内涵意义,不在原文关键位置。如,“鹤”为常见鸟类,名称沿用至今,第一次出现在《西都赋》中,无注解直接译为“crane”;而在《舞鹤赋》中则有详细注解,说明此“鹤”应为日本鹤,又名满洲鹤、丹顶鹤,拉丁文学名“Grus japonensis”,还论及“鹤”在中国文化中的象征意义,列出专题研究资料供参考。同一名物,位置不同,功用就不一样,就需要区别对待。且不论“鹤”所附带的“仙”“寿”的文化内涵与“crane”所延伸出的形象比喻義 的差异,单就其作为鸟类名称而言,两者在读者的认知上是有差异的:“鹤”的中文形象是丹顶鹤,而“crane”的典型形象是欧亚鹤、灰顶鹤。中文读者面对《伊索寓言》插图中的“crane”(灰顶鹤的形象),不容易联想到“鹤”;而西方人到十八世纪才见到丹顶鹤并错误地命名为“日本鹤”。“鹤”与“crane”只存在生物学名称上的对等,在不考虑其他因素的情况下才可以直接转换。

2.2对译转换加注解说明

在正文以大致相对应的英语名称翻译该事物,同时在注释中加以说明,补充其他信息,这是名物翻译最主要的方式。添加注释的根本原因是语言文化属性的差异,具体而言即英汉词汇的意义不对等,因为正文翻译有偏差、有遗漏才需要补充说明。然就赋中名物翻译而言,其主要原因是词汇意义模糊,指称不确定,这是由文献的典籍性质造成的。在意义不确定的情况下,译者必须向读者交待为何作出这样的选择。《蜀都赋》《吴都赋》说到“猩猩夜啼”,猩猩按现代生物学划分就是“orangutan”,但历史文献中的名称没有生物学定义的准确性,赋中“猩猩”可能泛指猿类,可能是ape,也可能是gibbon。另外,最为关键的原因是康先生有意将《文选》英译深耕为学术性翻译,即使在较为明了之处亦加注解,说明其学术关联,以增其学术厚度。

如上文所述,不加注解的英译名也只是在某种意义上一定程度的对应,而有注解说明的译名则更是大致效果的对等。一般情况下,“橄榄”为“olive”,“梓木”为“catalpa”,相互转译没有问题,但是注释提醒读者:准确地说它们分别是“Chinese olive”和“Chinese catalpa”,这是中英词汇意义吻合的情况。而在另一个极端,当指称不明朗考证有困难时,译名仅为推断或“近似”,甚至为猜测,仅有语篇功能上的对等。《吴都赋》有鸟名“鷛渠”,善注:“似鸭而鸡足”。长着鸡爪子的水鸟不见于鸟类鸟类,无法确定其实指,或许为已灭绝物种,所以康先生只得暂借颜师古注(“水鸡”)译作“acquatic chicken”,实为凑数之译,主要为完成其语篇功能。可以说,正文的译名起提示原文之功用,物名具体所指还须结合注释综合理解。

译名的注解主要提供以下三个方面的信息。第一,名称信息,即事物名称的来源、变化,可能涉及古籍中的名称、其他作品中的名称、注家时代的名称、现代汉语名称、学名、俗名、别名;外语方面包括拉丁语学名,还可能涉及英语别名、其他语言名称。梳理名称体系,融通古今中西。第二,翻译的依据或参考,即各种相关的学术研究资料。中文资料包括古籍辞书,如《尔雅》;“选学”资料,即各家注疏和研究资料,如朱珔《文选集释》;专题研究资料,如《南方草木状》;百科图书资料,如《中国高等植物图鉴》。外文资料主要包括汉学家的专题研究,如伊博恩《中国药材》。大量的参考资料信息是译本学术化的表现。第三,译者的见解及其他说明事项。参考资料有语焉不详或虚而无征之处,有时相互矛盾,译者必须加以鉴别、推理、评判,在注解中说明情况,供读者参考。译者在注解中或考其词源,即辨字形、明读音、理词义,或述其自然物理性质,即产地、形貌、习性、功用等,或论其象征意义、民俗意义、神话色彩等等。如此弥补译名遗漏的信息,以达到“绝对准确”。

2.3字面翻译加注解说明

不以事物的英文名称为译名,而根据它的中文名称的字面意思翻译,当然必须加注说明。上文说到,译者有时在注解中译释名物的字面含义。如《蜀都赋》有“蹲鸱”一物,实为一种芋头,故译为“taro”。此物得名于其形状,“其形类蹲鸱”,即像蹲伏的鹞鹰,所以注解中译释为“crouching owl”。但“crouching owl”不在正文,并不是其译名,而在有些情况下则相反,类似的字面译释作为正式译名出现在正文中,相应的英文名称(如果有的话)却放在注解中。《蜀都赋》另有一句“灵寿桃枝”,中有两物:“灵寿”为一木,“桃枝”为一竹。此句正文译为:“Divine longevity, peach branch”,显然为汉字对单词的直译。注解说明“灵寿”的拉丁学名为“Viburnum tomentosum”(绒毛荚蒾属),“可为手杖”,而没有提供英语俗称。关于“桃枝”的注解在《南都赋》,其中的“篾”即指“桃枝竹”,注解只说明其为红皮,可作竹席。两种植物在中国并不罕见,但以康先生考证之功力,而独缺英文名称关键信息,可见两名物为较细的分类,不见于英语世界,无恰当的名称可用,字面翻译实不得已。矿物的翻译也面临类似的问题,特别是玉石,名目多,且多非物理学属性名称,“随珠夜光”、“翡翠火齐”、“太一余粮”之类,得名于外部因素,依字面含义译为“Sui pearls, night-glowers”、“Kingfisher plumes, fire-regulating pearls”、“Taiyis spare provisions”,也是合理的选择。“随珠”、“夜光”不具有可辨认的物理属性,而“翡翠”为“jadite”,“火齐”属mica(云母),“太一余粮”的主要成分是hematite(褐铁矿),但它们的字面含义都十分突出,超越了其实际所指,字面翻译既可行也很有必要。由于分类过细或非天然的属性划分,故物名近于专名,而专有名词的翻译方式之一就是字面翻译。与音译相比,字面翻译在正文中传递了一些信息,名物在原文本中的附属意义得以保留。中文读者未必知“灵寿”为何物,但却能从其名称中读到神灵与长寿的意义,英文译名“Divine longevity”正好传递了这一信息,中英文读者有相近的感知,这就达到了效果对等。

2.4音译加注解说明

以名物的汉语拼音作为译名,然后在注解中描述说明该物。音译,即所谓“罗马化”(Romanization)、拼音化,容易造成意义空白,无疑是最后的选择。名物音译是实物难以考证、字面没有明确意义的无奈之举。同为属性难辨的玉石,“随珠夜光”尚可从字面译出,而“悬黎垂棘”则困难重重。通过文献仅知“梁有悬黎”,垂棘在晋;两者皆为名玉,近于专名,与和氏璧类;何以得名“悬黎”“垂棘”则不可知。与其臆测其字面意义,不如仅记其音,故正文译为“The gems of Xuanli and Chuiji”(v.1 p.103)。虽然“悬黎垂棘”从中文字面来说似有所指,但是没有文献支持的猜测是不严谨的,不可取。音译的突出案例是《南都赋》中竹名的翻译。“其竹则籦笼堇篾,筱簳箛箠”,中有六竹名,皆译其音:“Zhonglong, jin, and mie, / Xiao, gan, and guzhui”(v.1 p.315)。英文斜体,即标明其为外来音译词。竹类如此细微的划分,现代汉语亦无可奈何,白话文译本只得照抄原文,其意译更非现代英语所能胜任:竹本非英伦土产,“bamboo”一词系经荷兰语或葡萄牙语,借自产竹之地——南印或马来。音译名往往添加其类属信息,如上文“悬黎垂棘”的翻译即明示其为“gem”(宝石);又如《蜀都赋》“交让所植”一句的翻译也明示“交让”为一木(the jiaorang tree)。《西京赋》有一木名“柟”,被译为“nanmu”,即“楠木”。此处采用现代名称的音译,是为少数特例,其原因有二:“柟”实为“楠”的通假字,音同;“nanmu”虽然仍为斜体音译词,但已入英语大词典,成为英语词汇中的边缘外来词,至少已纳入生物分类拉丁学名体系。另外,《蜀都赋》中的“龙目”、“荔枝”译为“longan”、“litchi”,看似中英名称对译,而究其词源则为音译:“longan”“litchi”分别借自汉语“龙眼”、“荔枝”,是其南方音音译,但如今已为归化词汇,广为采用。译本采用标准现代汉语拼音,记录的是现代汉语的语音。汉字古今读音变化很大,可以说这样的音译是不准确的二手转录,然而,中文是表意的文字,文字的历史读音只能通过旁证拟测重构,而拟测的古音本身也是不准确的,加之译本主要供汉语学习者参考之用,明其现代汉语读音更为重要。有少数注解提及名物的古音,而以汉字古音为译名的仅有“蛟”、“螭”二例:“蛟”为kog,“螭”為tya,都是拟测的上古汉语音。特例必有特殊的原因,一则两者虽或有实物原型(“蛟”在别处译为crocodile,即鳄鱼),但本质为龙凤之类神物,可归于文化意象;二则译“蛟”“螭”为“kog”“tya”已有先例,薛爱华曾以古汉语音译古神物,康先生只是因袭既有译名。

2.5以物类代物名,模糊翻译

如,“黽鼊”属龟鳖类,据考证其准确种属是亚洲大头龟(the Asiatic loggerhead turtle),但正文中只译为“turtles”,以物种大类名称代细类名。此类情形不在少数,有些名物对应的英文名过于复杂,为使译文流畅,以通俗简洁的物类名作为译名,然后在注解中提供完整名称,更为合适。“腾猿飞蠝栖其间”(《南都赋》)一句中,“蠝”很难辨认是何种动物,注家一般解释为“飞鼠”,“状如兔而鼠首”,康先生据伊博恩的研究确认其为长鼻猴,学名Semnopithecus larvatus,英语可称之为Proboscis monkey。然而,正文中“蠝”只译为“猴”(monkey),“腾猿”与“飞蠝”相对(“Leaping gibbons and flying monkeys…”),插入“Proboscis”一词就破坏了平衡对称,且此处非纯粹的实物罗列,而重在渲染气氛,故精确对应实无必要。另有“滍皋香秔”一句,“秔”为一种籼稻(Annamese upland rice),而译文仅以“稻”称之:“And fragrant rice from Zhi bogs”,也是为了简洁流畅。相比文言原文,英语译文已经十分繁富,如果加上这些冗长的名称,则更不堪重负。另外,在难以找到与名物相应的英文名称的情况下,以该物所属物类名为译名,模糊翻译也是一个解决办法。

2.6阐释性翻译

应该说,上面四种翻译方式都是阐释性的,此处所谓“阐释性翻译”是指把描述性、定义性的短语作为译名的特殊情况。如“林檎”是一种苹果,现称“花红”、“沙果”,其皮大红,译为“red apple”,可视为“林檎”的描述或定义。《吴都赋》中“鲛鯔琵琶”一句“琵琶”指琵琶鱼,译为“lute fish”可以说是对该物的描述,即“形似琵琶的鱼”。解释说明一般在注解中,正文的阐释只限于一两个词。

3实物概念的可译性与译语的张力

通过以上分析可知,实物的翻译主要是寻找相应的英文名称,以注解阐发其内涵外延。康达维先生将海量的文化概念无一遗漏地译出,从一个侧面反映了英語作为世界性语言所具有的较强阐释能力。就目前的情况来说,英语是实际通行的“世界语”。英语背后的文化主体当然是英美文化,但英语文化覆盖的范围超越了英语民族。且不论英语在科技界和学术界的独霸地位,即使就具有高度民族性的文本——文学作品而论,以英语写成的文学作品中也有相当一部分作品为非英语母语作家所作,反映英语国家之外的国家民族的社会历史。印度近代有泰戈尔,当代有奈保尔,都用英文书写印度社会历史文化。而中国也有林语堂这样的作家,以英文写就《吾国与吾民》等阐述中国社会文化的作品。世界各民族都或多或少地借用英语向外传达本民族文化,或者说英语在一定程度上成为各民族文化的载体。另一方面,西方对其他民族文化的认识和研究长期占据主动位置。随着西方学者对其他民族文化的认识不断深入,西方语言对非西方文化的阐释就不断深入。而西方语言互通互动,英语无疑是最主要的语言。英语的这种地位赋予了它强大的张力,其词汇量就多达百万,而且核心词汇弹性很大,能在不同领域、不同语境转义,在翻译中可参考文献、可因袭旧例的译法也多。

虽然赋中所涉及的概念经过康先生艰难的考证被悉数译出,但对于读者来说,它们的理解难度和可理解的深度是不一样的。我们把原文中的概念在译语文化中读者理解的难度和译名可接受的程度称为可译性。“虎豹黄熊游其下”(《南都赋》)(“Tigers, leopards and brown bears romp beneath them”),译文容易理解,普通读者的理解也能达到原文的深度;而“属堪舆以壁垒兮,捎夔魖而抶獝狂”(《甘泉赋》)(“Assigns Geomancer to the ramparts, / Cudgels Demon Drought and flogs Flying Frenzy.),读译文就只有印象,结合注解也难达到原文的深度。其中涉及的概念可译性不一:“虎”、“豹”、“黄熊”等实物概念可译性强,而“堪舆”、“ 夔魖”、“獝狂”等神灵概念可译性相对较小。上文述及名物翻译的各种方式,音译意味着该概念的缺乏可译性;添加注释说明概念可译性弱,需要解释,注解拓展了译名的深度,但却增加了读者的负担。概念的可译性大致可以通过康先生对其处理方式来判断:无需注解直接翻译的概念可译性高,注解的内容越深意味着概念可译性越小,音译的概念理论上说可译性最低。

译名的词汇学性质也是概念可译性的反映,译名为普通词汇说明原文概念在译语文化中认知程度高,其可译性强;如为生僻词汇则认知程度低,可译性较差。康先生采用的英译名的词汇学属性十分复杂,有词源为盎格鲁-撒克逊语的普通词汇,有源自法语-拉丁语的文雅词汇,有拉丁语学名,还有其他西方语言借词,还有非西方语言借词,包括借自汉语本身的词汇。其中,拉丁语学名与其他语言借词占了相当的比例,远远超出了它们在整个英语词汇中所占的比例。可以说,康先生以其渊博的知识储备和长期的研究,在英语的“语篇全域”中搜索撷取合适的词汇。“语篇全域”是指某一特定文化的观念、意识形态、物品等构成的整体。 英语的“语篇全域”也是一个从核心到边缘的连续变化体,普通常见的词汇代表着文化的核心,生僻的外来词代表着对外来文化的吸收,也就是边缘文化概念。拉丁学名、借词所占比例高意味着读者理解难度大,也说明原文概念在译语文化中认知程度低。而当译者面对源语独有、不存在于译语“语篇全域”的文化概念时,译者就不得不铸造新词,有时是音译,有时是字面翻译。

虽然康先生倾其多年学术积累从英语“语篇全域”搜索等值概念,并采取多种方式翻译《文选·赋》中文化概念,但仍不可避免产生一些问题。首先,译名词汇属性不一致本身就是一个问题。原文罗列的名物从词汇风格上看相当齐整,甚至字形上都整齐划一(如,鸟类以“鸟”为偏旁,鱼类以“鱼”为部首),而译文则如前所述极为驳杂。译文尽可能采用通用名称,然即便能用通名,词的风格也可能与原文不符。“蒋”为蒋草,现称茭白,或蒿笋、河笋,在数篇赋中出现,正文都译为“Indian rice”。“Indian rice”的说法带入了英语的历史文化因素,在中国古代文献中出现“Indian”,而本身与印度无任何关系,必然产生有不协调之感。注释提到它另有一个名称“water bamboo”,契合汉语名称,可惜此名不如“Indian rice”通用,正文没有采用。其次,虽然英语有较强的阐释能力,但是《文选》的翻译是开拓性的工作,有时英语词汇仍然捉襟见肘。原文中多个不同的名称可能对应同一译名,而牵涉的感情色彩却大不相同。“osprey”既是“关雎”之“雎”,又是“雕鹗”之“鹗”,而“雎”为祥鸟,寓意爱情;“鹗”为恶鸟,寓意嫉恨。同在一篇,却是两个形象,难免产生矛盾冲突。

概念的可译性从历史角度看处于变化之中,音译词也可以归化为认知程度高的普通词汇,如为大众接受,就变成可以直接转换、可译性强的词汇。而英语作为表音语言具有这方面的优势。英语是表音的语言,准确地说,英语字母记录语音,语音连接着意义,所以意义较容易凝固在语音中。而汉语是表意的语言,确切地说,汉字一头连接着意义,另一头连着语音,字音、字形、字义是复杂的三角关系。汉字不完全依赖语音传达意义,汉字本身是有意义的。所以,新的意义不容易凝结于本与意义相关联的汉字中,也就是说因为汉字本身具有意义,译音就受很大的限制,音译词就不容易定型。许多原本为音译的词都被意译词所代替,如电话原来称“德律风”。而且成功进入汉语的音译词往往要经过字形的改造,如“葡萄”源自西域,“槟榔”产于东南亚,本为记音,变成汉字则被冠以“艹”头、辅“木”旁,以传达其意义。而英语中,外来词的归化只作少许变动,目的是方便发音和拼读,并不记录意义。而英语中有大量外来借词,欧洲语言外的借词也有不少。许多音译词堂而皇之进入英语常用词汇中,俨然如本族语词汇。

综上所述,从文化交流传播的角度看,可译性限度问题实质是译语文化视野对源语文化的认识能力和阐释能力的限度问题。随着译语文化视野的开拓,源语文本中不可译的概念变得可通、可译。而翻译作为文化交流活动,正起到了拓宽民族文化视野的作用,也就是说,正是翻译本身拓宽了文本的可译性限度。正如翻译理论家勒菲弗尔所言,翻译家以他们的翻译影响了时代 “诗学”(poetics)的演进,文学翻译即使不能影响大众语言,至少能够影响译语文化中的文学语言。 译者们丰富了译语文化的语汇,提供了新的认识世界的视角,贡献了新的修辞手段和新的语言资源。康译《文选·赋》所提供的大量的中国中古时期文化概念的译名,为西方研究者开辟了认识途径,为后来的译者提供了参考,也为译者打下了读者理解的基础。从后世读者、译者的角度看,康译《文选·赋》无疑大大增强了中国中古时期文化概念的可译性。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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