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性的思辨》⒁第七章 乌托邦社会观批判
2020-07-14赵展岳
赵展岳
阶级
关于阶级已经说的太多太多了,我们不必要更多说,只想指出一些不同于流行看法的观点。
—、定义
马列主义经典定义是:阶级是人们在生产过程中由于处于不同的地位而形成的利益集团(这不是原话,因原话一时找不到)。
实际上其核心思想是:“生产中的地位”和“利益集团”这两点。而真正的实质只是“利益集团”这一点!为什么这样说呢?因为马克思主义特别重视生产,认为生产是一切之本,因而强调了一下“生产中的地位”。其实这个词不要也不影响此定义的真正内容。因为,生产既然是一切之本,自然“利益”归根结底是决定于“人们在生产中所处的地位”,所以后一段不说也是一样,它自然地隐含于“利益”一词之中。当然,马列主义需要强调“生产中的地位”这一点,因为这是马列主义的基本思想,而并非其他派别所承认的。
上述讨论表明,“阶级”按其实质不过是“利益集团”而已。因而不同的社会中将有不同的阶级,并非简单几个名词就能概括一切的。
比如:
1.那个超级大国现社会中的阶级划分就必然完全不同于沙皇时代,再按什么“贫农”“富农”“地主”“资产阶级”以及“无产阶级”等已经不存在的阶级来划分,就完全是人为的、荒谬的了。
哪里有什么富农、地主?但是农村仍然有不同的利益集团,他们也可以说“在生产中处于不同的地位”,因而形成了新的阶级分野。
比如:大多数农民每天要劳苦工作,收入不多,大批粮食要交给国家,留给自己的往往不太充足。因此为了自己的生活,他们在集体农庄的地里干活时马马虎虎,而在小小的自留地上拼命地干活,得到很高的产量。他们要争取更多的自留地,更多的自由…… (见巴巴也夫斯基著《人世间》,1972年上海版)但是集体农庄主席等农村干部的地位是不同的,因而利益也就不同。他们限制农民的自留地,奉上级之命甚至砍掉宅旁园地,不许种植,宁肯让土地长荒草。他们弄虚作假,欺上压下,对上如绵羊,对下如虎豹,蛮横霸道,因为这样能得到上级的好感,能够升官,从而获取更大的利益。
这些人和广大苏联农民显然形成了不同的阶级,至于叫做什么阶级,起个名字是不难的。
再如:大家知道,他们在国民生产总值和尖端武器方面是占世界第二的,在武器方面甚至可以说是和美国并驾齐驱的,但是苏联人民的平均生活水平远远低于任何一个资本主義国家(我们认为“发展中国家”不能算资本主义国家)。很显然,统治阶级和一般人民之间生活水平的差距是很大很大的。
一般的工人和工资收入者,其收入不过相当于“西方”工人一般收入的五分之一左右,而且被剥夺了种种自由,受到国家安全委员会人员和其他方面的重压,敢怒而不敢言。另一方面,上层统治阶级享有种种政治和经济上的特权并可利用职权获取更多的非法利益。这个阶级自然是和广大低工资阶级处于对立地位的。二者的矛盾是十分尖锐的,因此他们国内的统治,从某种意义上说,对人民权利自由的限制比“西方”更甚!
他们的统治阶级应该称之为“党政军官僚阶级”,虽然他们几乎100%是工农子女出身,但早已变质,成为高踞于工农之上的“官僚阶级”了。依附于这个阶级的有:上层特权知识分子(“学阀”)、企业经理和厂长之类、农庄主席之类农村特权阶级,等等。
与之对立的是工人、集体农民、职员、非特权知识分子,等等。这里也不是一个阶级,一般知识分子和农民的利益也不完全一致,城市工人和集体农庄庄员的利益也不完全一致,因而也都构成不同的“利益集团”,但是在苏联他们都是被统治阶级,是受压制的。
2.在古印度,将人分为“婆罗门”(僧侣——最高)、“刹帝利”(武士——贵族)、“吠舍”(平民)和“首陀罗”(下等人)。此外还有最“下贱”的“不可接触者”(贱民)。
【注:有人说印度甚至分为一百几十个“阶级”,详细情况不了解,无法判断。上述四等分是公认的,故暂且以此为准。】
如果当时印度社会的宗教、政治、经济等权益确是主要按此四等级划分的,那么这四个等级就形成四个阶级,若“贱民”确实更低于“首陀罗”,则应算为第五阶级。
这里情况很明显,并不是按某些条条框框套得上的,如:
奴隶——奴隶主
贫下中农——地主 诸如此类。
无产阶级——资产阶级
古印度是一个宗教第一的社会,所以其“利益”中宗教利益占第一位,僧侣居上层。政治利益居第二位,故贵族武士居次上层。经济利益仅居第三位,故商人只算得第三等级!
反之,在美国现代社会中商人(资本家)居于社会最高层,因资本主义是以经济为主。
由此可见,阶级的划分应该以“利益集团”为准,不必限于“生产中的地位”(经济利益)。将经济提到首位只适合于资本主义社会,因为那是一个资本的社会,金钱的社会,经济为主的社会,有了钱也就有权、有势,经济决定政治和其他一切权益(严格说应是:“经济为主”,因为其他权益也能反过来产生经济利益)。在有些国家则完全不同,再有钱也无用,完全可以在一夜间被剥夺。关键在政治权益,有了“权”就自然有经济和其他一切利益,连儿女也很容易送入莫斯科大学深造。
所以我们的结论是:
阶级就是由于政治、经济、宗教等重大利益不同而形成的社会集团。
二、阶级与阶层——人群的划分法(再谈)
前述认为古印度有一百多个“阶级”的说法也是有其道理的。其实人群的划分本来有各种各样的标准,而且不是绝对的。
“阶级”者是按“根本利益”来划分的“大集团”,而且主要是指“根本利益”对立者。若非利益对立,一般不算阶级,称之为阶层或其他。其实,在阶级和阶层之间也无截然之分界线。
其实人群可以按各种不同的标准来划分,下面的例子可能会引人发笑,但实际上人群的划分确实是带有任意性的,如:
1.按“性别”:可分为男、女两大“社会集团”。其间利益也不完全一致,因为只要有差别就有矛盾,就有利益的不一致。比如:“男尊女卑”对男性有利,而对女性不利。生产大量的烟酒,是多数男子的要求,但女子赞成者不会很多。诸如此类可举很多。但男、女利益冲突处是很少的,而互相依赖互相需要的共同利益是为主的,所以男、女不能划分为两个“阶级”,但也是一类划分法。
2.按年龄:可划分为婴儿、儿童、少年、青年、壮年、中年、老年、晚年。
这里利益也不尽相同,但不是“根本利益的冲突”,而是可以统一的。
3.按兴趣:其划分就无数了。
比如:
①按对体育的爱好来分,从中又可以按对滑冰的爱好来分,对游泳的爱好来分,人们显然可以划分为:“爱好游泳”和“不爱好游泳”两大类。其“利益”也不同,游泳爱好者希望多开辟游泳场所,包括一切天然水域,而希望全部游泳场所都关门的母亲们也是为数不少的。
②按对京剧的爱好来分也是可以的。
京剧爱好者肯定希望京剧成为压倒一切的剧种。而厌恶京剧者则希望京剧所占的比重愈少愈好,以让位于他们所爱好的形式(如电影)。
4.按宗教:
在有些国家宗教居统治地位,由宗教权益即可获得政治、经济、文化等一切特权。在这种国家中,阶级即可依宗教权益来划分。反之,在另一些国家中宗教地位无足轻重,各种不同宗教和教派也可相安无事(“和平共处”),那么宗教就根本不能作为划分阶级的标准。
比如:同为文明古国,中国历史上宗教从来没有取得过类似印度的地位,而且往往是多种宗教和教派“和平共处”。旧中国有和尚,尼姑;也有道士和道姑;有伊斯兰教的阿訇;也有天主教的神父和基督教的牧师。和尚中有大和尚、小和尚;天主教中也有大主教和小修女,基督教徒中有穷苦百姓,也有四大家族的头目人物;信佛教的有贫苦农民,也有大军阀如“督军”之类。很显然,宗教不足以为旧中国划分阶级的依据,而应该根据代表“根本利益”的政治、经济地位来划分。
这里也能看出阶级划分中的相对性并非那么绝对。一般来说是将其中关系较密切的几种归在一起,如“官僚买办资产阶级”。这对国民党时期是合适的,因为官僚、买办和资本家这三者那时已经纠集在一起,难分难解了。而在更早的时期则应说“官僚地主阶级”,说“官僚资产阶级”就不合宜,因为那时的官僚和地主关系密切。
综上所述,人群的划分本来是任意的,可以取各种标准。而以“根本利益”作为划分标准的,就是“阶级划分”。由于在各不同社会制度下,根本利益是不同的,有的以宗教权益为主导,有的以经济利益为主导,有的则以政治权益为主导。因此阶级的划分也完全不同,仅仅以经济地位作为划分阶级的唯一标准是片面的。在今后的世界上,宗教权益渐渐失去其重要性,因此划分阶级的主要依据将是经济和政治地位二者,而在某些文化地位起重要作用的社会中,文化地位也可作为划分阶级的依据之一。由此可见,阶级的划分不是那么死板的,把人类划分为“资产阶级”和“无产阶级”两大类,而不顾具体社会情况是很片面的,完全是人为的。
三、阶级内容随社会形态而变化
以那个超级大国(苏联)为例。
十月革命前沙皇俄国有以沙皇为首的官僚贵族地主阶级,因为在帝俄,官僚、贵族、地主三者是一体的,一个人往往身兼三样,这是统治阶级。此外有资产阶级、工人阶级、富农、中农、贫农、雇农、农奴等阶级。
十月革命后不久,官僚贵族地主阶级和资产阶级被消灭了。那时只有农村还有富农,中农和贫雇农之分。城市基本上只有干部、职员、工人等职业之分了,因为当时的职业分途尚未构成特权阶级,称为“阶层”似更合宜。
以后农村富农被押送北极,并成立集体农庄,这时农村实际上只有一个阶级了,即集体农民,他们既不是富农,也不是中农,也不是贫农、雇农或农奴,他们就是“集体农民”,这是最恰当的名词,用别的都是人为的。因为集体农民自有其独特的利益,和中农、贫农的情况不同了,变化了。如果说农村还有第二个阶级的话,那就是代表上级来管理农民的“农村干部”,他们的政治经济利益和农民的是不同的。但这时尚未真正构成特权阶级,也是算作“阶层”较为合宜。
但以后,“干部”的政治经济特权日益增大,和工农等下层群众的距离愈来愈大,这样,在城市中就形成了“官僚阶级”,农村也就有了相应的阶级。他们是“特权阶级”,所以不能再称为职业分途或阶层了。虽然最初是由职业分途而来的,他们的出身都是工人、农民等下层阶级,但他们自己形成了新的“特权统治阶级”。
由此也看出一个问题:
“阶级”问题和父子血统之类并无必然的关系。因为人总是站在个人的立场(利益)上来对待一切问题的,当他的社会地位变了,他的态度也就变了,这是人的本性。家庭出身有点影响,但决定性的是自身的地位。因此,统治阶级的人物虽然都出身于工农和下层,但他们的态度却代表一个小小的特权阶级利益。
因此,将“父子相传”作为划分阶级的一个必要条件也不太合宜。当然,若有血统划分包括在内的话,此阶级划分更容易“分明”,阶级成员更易稳定。但此阶级统治是否稳定却不一定,这要看社会条件,特别是文化水平而定。在文化水平较高的现代社会,“血统论”是行不通的,以“血统”来划分阶级,其效果必适得其反,只会更早地促使此阶级划分垮台。反之,在落后的社会中,血统划分却有助于阶级划分之稳定和巩固。所以古代有“贵族”,现代则“贵族”正趋于消亡。
四、未来的阶级
此问题无法多谈,只谈一点。
在未来(并不远)生产高度发展之后,阶级内容也将变化。因为随着科技水平的提高,脑力劳动的科技人员和其他人数将大大超过体力劳动的工人人数。比如,据《参考消息》报道:
在美国,“第三次产业”的科技人员(指科研、设计和情报等部门,一般技术员还不在内)总数已经超过“第一、二次产业”就业的总人数(指产业工人和车间技术人员等)。
显而易见,不久以后,工业发达国家的脑力劳动人员都将大大超过体力劳动的“工人”。因为自动化程度大大提高以后,真正从事体力劳动的工人将大大减少;反之,研究、设计、情報等各部门的职员却要大大增加。后者的人数必将超过前者,而且将大大超过前者。从未来高度自动化生产的发展趋向看来,“产业工人”的数量是需要不了太多了,绝大多数人员将进入其他部门工作(主要是广义的服务行业,但四十年前“服务工作”不好听——2016年注),这个发展趋向是不以人们意志为转移的。
这样,“工人阶级”如果仍指产业工人和体力劳动者,那么他们将逐渐成为少数。
而大学毕业生,科技人员,若仍称为“知识分子”,那么“知识分子”未来要成为多数。人数既多,知识技能又高,当然要成为社会上的主导力量。
所以“工人阶级专政”的内容必须变化,如果将大学文化以上的脑力劳动者也归入“工人阶级”,那么“工人阶级专政”还有意义。如果“工人阶级”只指工业体力劳动者的话,那就成了少数人专政,是没有意义的。
当然,由于普通的高等教育,大学毕业生将不适于再称为“知识分子”,也许称为“工人”(工资收入者)更合宜一些。
所以关键不在于用什么名称,真正重要的是:
不久的将来,主要从事脑力劳动(并不排除很少量的体力工作)的工资收入者将占据社会的主要地位,而且人类的前途是向着脑力劳动为主的方向发展。广义的脑力劳动者是最有前途的阶级,最终是消灭体力和脑力劳动的差别。但不是将脑力劳动“下”到体力劳动中去,而是将体力劳动“上”到脑力劳动水平,“融化”于脑力劳动之中。
因为未来的生产中(严格说是“社会生活中”)体力劳动的比例将是很小的,完全可以“融化”于脑力劳动之中。比如:钢琴家是人所共知的“知识分子”“脑力劳动者”,总不会算作体力劳动的工人。但钢琴家的体力消耗恐怕会超过未来社会中的平均体力劳动量。
因此,将“体力劳动”当作万古永存的社会中心力量的观点是保守、落后的。工业发达国家中,现在已经开始改变这一点,几十年内将有更根本性的改变,这是无疑的。(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