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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体国家安全观下重大疫情公共事件处置的建议

2020-07-14唐娴

办公室业务 2020年6期
关键词:公共卫生应急防控

唐娴

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国家安全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上提出要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走中国特色国家安全道路,明确将包括社会公共安全危机管理在内的“11种安全”上升为国家顶层设计,重点强调积极适应国际国内应急管理新变化,完善应急管理国家治理体系,调整各部门、社会各阶层应急管理结构,提高应急管理能力,实现国家长治久安。2019年12月以来,武汉爆发新冠肺炎,短时间内疫情不断蔓延扩散,感染人数急剧攀升,给国家经济社会造成一定的影响。本文结合武汉新冠肺炎疫情,就新时代总体国家安全观下的重大疫情公共事件处置进行研判分析,提出建议。

一、总体国家安全观

国家安全是安邦定国的重要基石,国家安全是国家生存发展的基本前提。维护国家安全是全国各族人民根本利益所在,也是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有效保障。新时期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准确把握新形势下国家安全形势变化新特征,统揽国家安全全局,创新性提出总体国家安全观,将我们党对国家安全的认识提高到了新的历史高度,为破解国家安全难题,推进新时代国家战略安全提供了科学指导和理论依据。

总体国家安全观关键在“总体”,强调的是国家系统思维,突出的是国家“大安全”理念。涵盖国家的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科技、军事、公共卫生等诸多领域,而且随着经济社会和科学技术的日益发展,“大安全”范畴呈现领域和区域的拓展态势。因此,这就要求我们既要重视发展问题又要重视安全问题,既要重视外部安全问题又要重视内部安全隐患,既要重视国土安全又要重视国民安全,既要重视显性安全又要重视隐性安全,既要重视硬核安全又要重视生物安全,既要重视自身安全又要重视共同安全,既要重视应对“灰犀牛”事件又要重视防范“黑天鹅”风险。

公共卫生领域历来是维护国家安全的重点领域。2003年爆发的“非典”肺炎疫情已经深刻告诫我们,公共卫生安全与国土、金融、信息安全一样是国家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总体国家安全观的重要内容,它直接影响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安全,甚至世界人民的生命健康安全。此次新冠肺炎疫情所呈现的变化趋势、发展特点、影响范围和危害程度,更加深刻地警示我们要进一步完善建立国家安全应急制度体系、应急响应网格体系、应急物资生产储备体系和科学研究医疗救治体系,要健全完善国家安全应急能力建设,提高应对系统风险和公共卫生安全危机的处置能力。

二、武汉新型肺炎疫情

疫情发生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就疫情防控工作多次召开中央政治局常委会,多次作出重要指示和批示,亲自安排,亲自部署,要求各级党委和政府及有关部门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坚定信心、同舟共济,科学防治、精准施策,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坚决遏制疫情蔓延势头。在党中央的带领下,采取一切必要手段,积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党中央派出中央疫情指导组亲临湖北指导疫情防控工作,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及时协调解决防控工作中遇到的紧迫问题;有关部门各司其职,军队积极支援地方疫情防控;各党政军群机关和企事业单位紧急行动、全力奋战,广大医务人员无私奉献、英勇奋战,广大人民群众众志成城、团结奋战,打响了疫情防控的人民战、总体战和阻击战。全国上下全面动员、全面部署、全面加强疫情防控,疫情得到控制。

三、应对疫情措施

(一)中央层面。1月25日,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会议,会议决定立即成立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要求各地各部门统筹疫情防控力量,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坚决做好救治资源、防护资源、医疗力量调度;坚决做好社会基本生活必需品和防疫物资供给,重点做好武汉地区疫情防控资源保障;坚决做好权威信息发布;坚决做好疫情防控财政预算保障;坚决做好区域人员流动管控;坚决做好疫情防治科研攻关,形成完善有效的治疗措施。切实把疫情防控工作作为当前最重要的工作来抓,真抓实干,把落实工作抓实抓细,坚决遏制疫情蔓延势头,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二)省市层面。立即启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应急响应。全力做好省内防疫物资生产企业原材料供应、技术改造、人员力量等生产要素保障,尽快提高防疫物资生产供应能力。全力做好疫区防控、区域隔离、交通管制工作,加大疑似人员隔离和病情监测力度,加强流动人员信息排查和人员密集场所管控,最大程度降低跨区域流动人口传染疫情风险。全力做好权威信息发布和疫情信息上报,建立动态疫情数据上报汇总机制,坚决打击散播谣言等违法犯罪活动,增强社会舆情处置时效性和有效性。全力做好生活必需品保障工作,对农产品、燃油等关键生产生活要素实行统一管控,确保社会生产生活平稳有序。

(三)区县层面。坚持群防群治工作思路,扎实做好区域隔离,对主要跨区域道路、汽车站、火车站等交通枢纽实施临时疫情管制;扎实做好人口管控,加大小区、商场、饭店、超市等密集人口流动场所疫情监测和区域隔离力度;扎实做好民生保障,坚持特事特办,加大米面油肉蛋菜等生活必需品供给力度,确保群众基本生活不受影响;扎实做好宣传发动,加强防疫知识普及和管控措施宣传,发动群众“群防群治”主动性,增强防疫工作有效性。扎实做好疫情动态管理,密切监控疫情重点区域返乡人员监测,重点加强疑似感染人员管理,使用科学手段阻断疫情防控渠道。

(四)镇村层面。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工作责任,充分发挥疫情防控排头兵作用。切实做好区域隔离,有效动员基层村(社区)干部參与辖区居民出入动态管理,严格落实交通管制、居家隔离措施,严厉制止群体性活动和跨地区外出活动;扎实做好宣传动员,逐村逐户宣讲防疫政策措施,争取群众最大程度理解支持,积极动员群众参与“群防群治”工作;扎实做好人员排查和信息上报工作,对重点监控人员、疑似人员、隔离人员的隔离状态、健康状况以及接触人群范围进行实时监测、汇总上报。扎实做好生活物资和防疫物资保障,积极协调、统一调度群众正常生活和基本防疫所需的基本物资。

四、新冠肺炎的新特点和新变化

疫情传播速度、范围、强度以及对经济社会破坏程度,与所在地区基本国情、经济社会发展程度以及社会治理效能密切相关,此次“新冠肺炎”疫情主要呈现以下特点和变化趋势。

(一)疫情发展趋势和蔓延速度极快。历史经验证明,传染性疾病发展趋势和蔓延速度与本地区居民生产生活方式、经济发展阶段、医疗发展水平呈现高度正相关关系。与2003年“非典肺炎”疫情相比,由于高铁、飞机等高速率交通工具大量应用,私家车大规模普及,跨区域人员流动速度和密度是17年前的6倍,因此,疫情发展趋势和蔓延速度比以往任何时候都要快,这对疫情防控工作带来了更加严峻的挑战。

(二)经济社会影响程度更深。与2003年“非典肺炎”疫情相比,现代经济发展程度更高、产业链延伸程度更高、中小企业及个体工商户占比更高、人民生活水平需求更高,更加依赖持续稳定的经济社会基本面。一方面部分规模小、负债高、稳定现金流依赖程度强的餐饮旅游销售行业、个体工商户和小微企业,面对长时间疫情管控措施,这些微观经济个体将会面临极大的生存压力。另一方面,长时间的封闭管控措施,可能会造成企业成熟员工流失,部分高度依赖成熟技术工人的企业复产复工压力增大,甚至影响社会整体就业形势。同时,部分高度依赖全产业链资源整合行业,将会面临产业链产能断裂带来的生产经营问题,特别是在供给侧结构性调整的当下,对高端制造业带来的影响将伴随管控时间呈现指数上升趋势。

(三)带来的系统性风险显著上升。当前我国正处于复杂多变的发展环境,一方面全球经济增长乏力,国际经贸摩擦不断升级,地缘政治风险日趋激烈。另一方面,国内经济下行压力显著增强,系统性风险不断提升。因此,在坚决打赢“新冠肺炎”战役的同时,也要坚决防范各领域“黑天鹅”事件风险。一是要紧盯金融领域风险,疫情可能加速房地产周期调整以及地方政府债务、城投债务、国企债务风险演变。二是要紧盯国际经贸风险,要严格防范“新冠肺炎”疫情间隙,贸易保护主义抬头,贸易壁垒升级,积极做好稳外资、稳外贸工作。三是要紧盯社会民生领域风险,坚决打击社会必需消费品炒作,严格防范就业领域风险升级。

五、疫情措施建议

针对“新冠肺炎”疫情带来的新问题、新特点和新变化趋势,建议采取以下几方面措施。

(一)建立国家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领导体系。在党中央的领导下,成立应对国家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领导小组,把相关中央主要部门纳入,构建各部门一把手、省级党委主要领导为成员的高效指挥领导工作机制。决定处理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的重大问题和全局性问题,如决定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区域隔离、外交、跨省事务、武警部队的调用等。决定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的即时报告。

(二)建立国家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网络体系。在北京、上海、重庆、哈尔滨、西安、广州、武汉、天津、成都、郑州10个城市建立10个一级应急物资储备中心和10个一等传染医院,每个医院不少于1000张床位,补充建立20个二级应急物资储备中心和20个二等传染医院,每个医院不少于500张床位。坚持“战平两用”的原则,构建30个合理布局和畅通便捷的国家级军民共用物资储备中心和医疗救治网络体系。建立国家应急指挥管理系统,实现全国统一指挥,统一管理,统一调度,统一信息发布。在公路、铁路、民航交通便利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全国统筹投资建设或者签约大型仓储企业,引入现代物流管理,实行仓储资源与应急物资的整合、共建共享和快捷调运。

(三)建立国家公共卫生事件中省市县镇村职责体系。1.中央部委职责。在党中央和国务院的领导下,组建成立全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部,指挥部统一决定实现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公共卫生事件调度协调。指挥部下设若干组,在国家卫健委设置指挥部办公室,牵头负责组织、协调全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日常管理工作。下设综合协调组、舆情宣传组、信息发布组、交通运输组、物资保障组、医疗救治组、市场监管组、监督执法组、对外协调组、军民协作组;统筹制定公共卫生事件的必需物资清单、生产单位清单、存储运输清单、铁路运输调度、民航运输调度、救治专家、医务人员清单,接受国家统一管理、统一调配。2.省(自治区、直辖市)职责。采用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负责制,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和指挥部,严格落实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属地责任和行业管理责任,按照上级应急指挥部统一安排,组织力量,按照预防、控制预案切断传染病的传播途径。负责组织、协调所辖行政区域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的协调和指挥。省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部由省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组成,实行属地管理的原则,决定对本行政区域内的甲类传染病疫区实施区域隔离。决定省域内地级市、县的区域隔离决策。对影响全局性的重大决定事项要向中央报告。3.地级市(省直管市)职责。采用党委负责制,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和指挥部,严格落实地级市(省直管市)党委属地责任和行业管理责任,按照上级应急指挥部统一安排,组织力量,按照预防、控制预案切断传染病的传播途径,经上级应急指挥部同意后,采取部分紧急必要措施并予以公告。4.县(市、区)职责。采用党委负责制,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和指挥部,严格落实县(市、区)党委属地责任,以县(市、区)为单元,广泛组织基层党组织、党员、志愿者落实联防联控措施,整合干群力量下沉到小区、村、社区、企业,协助落实小区、村、社区、企业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区县、街镇、城鄉社区等防护网络,做好疫情监测、排查预警,构筑群防群治、联防联控的第一道严密防线。要坚持党建引领,把区域治理、部门治理、行业治理、基层治理、单位治理有机结合,切实提高疫情防控的科学性和有效性。落实好分区分级差异化防控策略,科学防控,依法防控、精准防控。坚决落实火车站、码头、地铁站、汽车站、机场、物流中心、列车编组站、交通枢纽中心、收费站、城市主要出入口的检查防控,做到早隔离早治疗。县级部门要整合干群力量下沉到小区、村、社区、企业,协助落实小区、村、社区、企业主体责任,实行“一例一个,一人一案”,督促镇村完成实行“一链一长,一楼一长,一巷一人,一户一长”的最小单元化管理方式。严密防控小区的门、单位的门、企业的门、村里的门和住户的门,做到不漏一人。做好患者救治,坚决防止医院内感染和交叉感染,保护关爱参与疫情防控工作的医务人员。做好县道的检查检验管控,授权做好高速公路、国省道的检查检验管控,对出入疫区的人员、物资和交通工具实施卫生检疫。统筹协调镇村防护物资配给。5.镇村职责。采用镇村党委负责制,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和指挥部,严格落实镇党委属地责任,实行区域化、网格化管理,根据县指挥部统一要求,对本辖区疫情情况实施防输入防扩散,坚决落实好切断疫情传播链,早发现早报告,即时完成上级指令,上报疫情信息,处置突发状况。镇村要按县(区)指挥部的统一要求抓细抓实抓具体,落实所辖小区、村、社区、企业责任,实行“一例一长,一链一长,一楼一长,一户一长”的最小单元化管理方式,严密防控小区的门、单位的门、企业的门、村里的门和住户的门,做到不漏一人。负责所辖区域停止集市、集会以及其他人群聚集的活动;在乡村公路等重要交通路口设置临时交通卫生检查点,对过往的交通工具及其乘运人员和物资进行检疫查验;加强流动人口全面排查和严格防控,保障区域人员的生活服务和政策宣传。

(四)建立国家公共卫生事件防控必需物资生产名录。建立传染病医用人员防护目录如护目镜、N95(KN95)口罩、医用口罩、医用外科口罩、医用帽、防护服、手术衣、防护面罩目录;建立传染病医用设备目录如担架、负压救护车、普通救护车、测温仪、CT机等目录;建立传染病民用防护用品目录如N90(KN90)口罩、二级防护服;建立中药、西药、抗菌消炎治疗传染病药品目錄;建立传染病医用人员防护、医用设备、民用防护目录和中西医药品生产厂家数据库。要制定应急物资储备标准,明确国家、省、市、县四级政府物资储备的品种、规格、数量、时间、更新等内容,建立考核查验制度。

(五)建立国家公共卫生事件防控必需物资运输体系。由交通部牵头,由国家铁路总公司、中国民航局、各列车编组站、交通枢纽中心、调度中心,借鉴顺丰、邮政和知名物流公司平台组成国家应急物流系统,采用北斗导航定位系统提高应急物流车辆调度的管理水平,对运输车辆进行实时监控。协调完善民航、高铁、普通铁路、高速公路在关键时期优先保障应急物资运输管理体制,加强高铁、普通铁路、民航、地铁、客运、货运、船舶等载运工具的防控管理,加强不同运输方式的衔接转运,确保以便捷安全的流程完成物资运输。

(六)建立防控科学研究和专家诊断梯队体系。组建涵盖生物学、基因学、微生物学、细菌学、病毒学、传染病学、呼吸系统、血液学、疫苗学、护理学、人工智能、大数据、生物检测学、干细胞、中药治疗等相关科学研究和专家诊断团队,加强年轻专家团队的梯队培养和实践,实行“战平结合”管理模式。加强传染病高级护理人才队伍建设,鼓励中科院、中国工程院、军事科学院、知名医学类科研院所、检测机构、大学和专科学校加强传染病护理学的科研投入,提高系统研究和实践化应用水平,形成国家级应急救援科学研究、疫苗研发、快速检测、专家诊断、防控护理的专业技术梯队。

(七)建立新闻发布和舆论信息引导体系。在全国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部下,成立公共卫生事件新闻发布组,负责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的新闻发布和舆论信息引导,定时或按需向公众发布当天的卫生事件信息。建立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大数据管理中心,发布疫情的诊疗标准、人数、治疗方案、物资数量,发布交通运输信息、谣言的处置、市场管理等公众信息。通过召开答记者问、新闻发布会、政府公报、政府网站新闻发言人等方式第一时间、最大程度将疫情有关信息向公众、国内、国际社会公开。不断深化与世卫组织的信息公开、信息共享程度。

(八)建立国家公共卫生事件心理服务指导体系。联合科研院所、高校、三甲以上医院的精神心理科、社会心理咨询中心和志愿者组织成立心理服务指导中心,对患者、医生、家属、医务人员和公众开展心理压力疏导工作,利用大众传媒,开设心理辅导热线,提供疫情防控心理咨询服务。借助网络媒体发布疫期心理状况自评手册,开通心理公益直播平台,缓解公众造成的疫情心理压力。

(九)建立国家公共卫生事件法律保障服务体系。颁布实施《重大疫情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法》,使疫情监测、传播流动、隔离观察、流行病调查、治疗论断、科学实验、快速检测、生物防护、治疗防护、知识产权、论文发表等都有法律依据。明文规定:对确诊患者个人负担费用实行中央财政兜底或医疗保险单位承担;对疑似患者,由就医地制定财政补助政策,中央财政视情况给予适当补助。加大依法治疫宣传,减少传染病人的顾虑而肆意传播,占用大量的公共资源。对一线员工的孩子和家庭享有相关政策奖励,对战斗在一线而付出生命的同志可以追认为烈士,确保医务人员和一线工作人员得到法律制度的保障。

(十)建立国家公共卫生事件慈善捐赠保障体系。民政部联合中央部委将慈善捐赠纳入社会信用管理体系,整合互联网募捐信息平台、网络社交平台、基金会、红十字会、微信等捐赠平台,建立一个统一明晰、公开透明、多方面互补的国家慈善捐赠信息保障系统,引导社会关注慈善诚信,管理和规范慈善行为。建立慈善捐赠简易操作管理办法和捐赠流程,确保捐赠人的财物精准投放到确需人群,通过慈善捐赠信息平台、“慈善中国”网站让捐赠人查询跟踪效果。建立形成政府、企业与社会三方共赢的慈善税收保障优惠法律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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