巩义唐墓出土的绘彩头
2020-07-14孙角云孙六明
□孙角云 孙六明
魌头,作为一种特殊的陶质随葬品,在墓葬中并不多见。20 世纪80 年代以来,巩义唐墓陆续出土了11 件魌头, 其中站街孝站路M8、高尚村M20、市机瓦厂M1 各出土1 件,康店砖厂M1 出土3 件, 恒丰钢缆厂M13 出土5件。 由于墓葬多被盗扰,多数墓葬魌头的摆放位置已失,不过我们仍能从墓葬出土器物大致判断这些魌头的年代。 兹择其要者介绍于下。
一、器物介绍
根据魌头形状,可分为A、B 两型。
A 型 圆形,10 件。 根据耳、须特征及固定方法分为三式。
Ⅰ式 3 件。 标本①,巩义康店砖厂M1出土,接近正圆。 周缘扁平,额头两角向上向后弯曲,中部长出小角,横眉短粗,凸眼,鼻头较高,龇牙咧嘴,露出獠齿与4 对门齿,无耳。上、下、左、右各有一孔。 角根残余红彩。 通高32.5 厘米,宽22.3 厘米,厚7.5 厘米。(图1)标本②,巩义康店砖厂M1 出土,圆形。 角残,形制同前一样,但可看出绘彩情况。 上缘用细墨线绘出黑发,眼眶、嘴周涂红彩。残存三孔。高23 厘米,宽23 厘米,厚7.5 厘米。 (图2)
图2 A 型Ⅰ式魌头(标本②)(巩义康店砖厂M1 出土)
图3 A 型Ⅱ式魌头(标本③)(巩义站街孝站路M8 出土)
Ⅱ式 2 件。 标本③,巩义站街孝站路M8出土,扁圆形。 周缘扁平,额头角失,两耳超大,伸出脸外,眼大如灯,上颌高高张起,露出獠齿与4 对门齿。 两耳、眼眶、嘴周涂红彩,嘴旁用稍粗的墨线描出黑须。 耳根处各有一圆孔,但位置不对称,孔内插长钉。高23.5 厘米,宽33 厘米,厚9.5 厘米。 (图3)标本④,巩义高尚村M20 出土,扁圆形。 周缘扁平,额顶两角较粗,向上、向外展开,中部生小角,粗眉两端上卷,两眼大如鸡卵,双耳翘起外张,嘴角扯裂较宽,露出獠齿与6 对门齿。 周缘、角、耳、眼眶、嘴周涂红彩,耳以下周缘用墨线描出黑须。眼角有两个圆孔,其一残存铁钉。 通高30 厘米,宽25 厘米,厚8.5 厘米。 (图4)
Ⅲ式 5 件。 标本⑤,巩义市机瓦厂采集, 圆形。耳、角、三角形鬃毛、胡须多有残缺,凸眼,高鼻,鼻孔通透, 张嘴露出獠牙与4 对门齿,眼眶、眼珠、嘴周涂黑彩。耳根下有两个圆孔。 通高23.5 厘米,宽23 厘米,厚10厘米。 (图5)标本⑥,恒丰钢缆厂M13 出土,近圆形。 周缘扁平,顶部较窄,额头两角向两侧下垂,中部生小角,两角间竖三角形鬃毛, 横眉两端上卷,凸眼,小耳,猪鼻,龇牙咧嘴, 露出獠齿与4 对门齿,嘴角胡须倒竖,颌下三缕胡须。耳内、眼眶、鼻孔、唇周均涂红彩,额发、胡须先涂墨线以示毛发,再涂红彩。两耳耳根处圆孔内各有一钉。通高27.5 厘米,宽25.5 厘米,厚9.5 厘米。(图6)
B 型 长方形,1 件。标本⑦,恒丰钢缆厂M13 出土,原为圆形,因两旁加了前腿而变成大致长方形。 额顶两角下垂又向外展开,角间有三角形鬃毛,耳大眼小,龇牙咧嘴,露出獠齿与4 对门齿, 唇下三缕胡须, 腮旁加装两腿,前爪突起下抓。 鬃、眉、耳、眼眶、嘴周、胡须涂红彩。 耳根有两圆孔。 高30.9 厘米,宽40.2 厘米,厚10 厘米。 (图7)
二、结语
1.年代
本文列举的7 例魌头均出于墓葬, 根据墓中所出陶俑特征,能大致确定墓葬年代,这样魌头的年代也随之确定。
图4 A 型Ⅱ式魌头(标本④)(巩义高尚村M20 出土)
图5 A 型Ⅲ式魌头(标本⑤)(巩义市机瓦厂采集)
图6 A 型Ⅲ式魌头(标本⑥)(恒丰钢缆厂M13 出土)
图7 B 型魌头(标本⑦)(恒丰钢缆厂M13 出土)
康店砖厂M1 出土有坐于底板上的蹄足镇墓兽,这种镇墓兽年代较早,约在公元670—675 年之间。 巩义站街孝站路M8 出土残破镇墓兽,根据镇墓兽翼的分齿情况,墓葬年代约在公元690—700 年间。 巩义高尚村M20 出土有镇墓兽、武士俑、魏王踣幞头俑和倭堕髻女俑,后二者是公元722 年之后才出现的,再结合巩义唐墓出土器物特征, 此墓年代约在公元722—730 年间。 巩义机瓦厂除了魌头外,另采集一件三彩镇墓兽,它的翼部分齿,但又相连, 像鸭蹼一样, 根据台座高度及色彩,年代约在公元720—730 年间。 恒丰钢缆厂M13 亦出土镇墓兽、武士俑、魏王踣幞头俑和倭堕髻女俑,年代和高尚村M20 约同。
2.器物特征
我们将魌头分作A、B 两型,A 型又分作三式,能够明显看出,随着时代的不同,魌头的外形也发生了变化。 初唐时期,魌头脸周围有圆盘,上有四个圆孔,用以将魌头固定在某种物体上。 头顶长两直角,向后弯曲,眼眶、嘴周做得较为朴素,无耳。 盛唐前期,魌头两角向外伸展,圆盘上伸出两耳,圆盘下部描有胡须,固定孔减至两个,位于耳根附近。 盛唐后期,魌头风格变得张扬起来,双角由高耸变成下垂耳际,额头长三角形鬃毛,腮、下巴有三角形胡须,固定孔仍保持两个。 长方形魌头是在A 型Ⅲ式基础上,加了双腿及爪,看起来更加威武,但整体风格并无实质变化。
3.作用
魌头,汉已有之。 《周礼·夏官方相氏》:“方相氏掌蒙熊皮,黄金四目,玄衣朱裳,执戈扬盾……”郑玄注:“蒙,冒也。 冒熊皮者,以惊驱疫疠之鬼,如今魌头也。 ”从郑玄的话我们知道: 正在驱鬼的方相氏身蒙熊皮,所戴面具四目金光闪闪, 好像汉代的魌头一样,言外之意,方相氏所戴面具与汉代的驱鬼面具——魌头很类似, 但不是一样东西。 《隋书·礼仪志三》记载:“后齐(北齐)定令……三品已上及五等开国, 通用方相。 四品已下,达于庶人,以魌头。”隋朝则“四品已上用方相,七品已上用魌头”。 由此可知,方相与魌头确实不同,不同之处也许就在于四眼与两眼的区别。 唐代对方相与魌头使用并无明确记载,一般会参照前朝进行。
巩义唐墓中这11 件双角虎面的圆盘状器物显然就是《隋书》所载的魌头,那么它的作用是什么? 我们从巩义恒丰钢缆厂M13 出土的魌头位置能够窥出端倪。 那件看上去很威风的长方形魌头位于棺的前挡板上,其余四件较小的则位于棺的两端,每边两个。 显然,魌头是用来保护棺内的主人的, 用以驱除各种疫疠之鬼。 我们推测,康店砖厂M1 出土的三件魌头,也应该有一件位于前挡板,其余两件位于两侧。 无独有偶,2019 年,湖南常德博物馆在南坪发掘了公元868 年唐故殿中侍御史太原王公第九室女墓[1],墓室中部砖砌一长方形棺床,四壁中部各嵌一方形砖雕魌头(图8),其作用和钉在棺板上异曲同工。
本文得到郝红星研究员指导,特此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