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上市公司企业社会责任信息披露存在的问题及其对策
2020-07-12蒋甲樱湖南科技学院
蒋甲樱 湖南科技学院
企业社会责任起源于Sheldon Oliver在1923年出版的《管理哲学》中,其认为企业经营不仅是提高股东利益,更在于提高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利益。企业履行社会责任是企业获取合法性的一个重要途径。要做到这一点,企业需要向外部各利益相关者披露其社会责任信息。那么,企业应如何披露其社会责任信息以及如何保证企业披露的社会责任信息的真实性?这不仅是一个现实选择的问题,还需要从理论上加以研究并给予明确回答。
一、企业社会责任信息披露现状
2019年1月据润灵环球责任评级(RKS)数据显示,该年度共有851家A股上市公司进行年度企业社会责任(CSR)报告披露,上交所公司有516家,同比增长8.6%,占比60.6%;深交所公司326家,同比增长4.7%。占比30.9%。其中自愿披露企业达444家,同比增长17.5%,占比约52%;应规披露企业407家,同比减少2.4%,占比约48%,仍有应规披露的12家公司未进行披露年度CSR报告。社会责任报告页数在5-194页不等,将近三分之一的报告页数在20页一下,可见披露内容较为简略,涵盖内容较少,不足以说明其社会责任对不同利益相关者的影响。企业对于正面形象的指标披露情况普遍较好,但对于带有负面色彩的指标披露情况较少。参照国际和国内企业社会责任评估体系进行综合评价,评级满分100分的情况下,各企业平均得分仅19.7分,意味着中国企业社会责任仅处于起步阶段,绝大部分企业严重缺乏社会责任,甚至有26家企业评分为零分或负分。可见,我国企业极度缺乏履行社会责任的意识。
二、企业社会责任信息披露存在的问题及成因
(一)缺乏对社会责任报告披露的强制性。根据润灵环球责任评级数据显示,在2014年之后的五年间,自愿披露的公司占比在50%左右,稳定并有所下滑,意味着这期间上市公司对于自愿披露并未继续增强,也许是社会责任报告带给上市公司的利益不足以驱使他们主动披露,又或许只是为了应付规定进行应规披露部分内容。
(二)缺乏统一社会责任报告的规范性制度。我国社会责任报告披露信息存在很多不足。企业社会责任报告只是一个框架,可以自愿选择进行内容筛选并披露,导致存在“报喜不报忧”的情况,报告中主要体现的是企业正面的价值信息,有意忽略负面影响的事件,导致信息使用者不易从社会责任报告中获取企业的战略方向和未来经营期望,存在披露信息不充分的问题。另一方面, 我国企业社会责任报告没有在时间上进行明确的限定,也没有对报告的内容要素进行格式化,导致利益相关者无法及时获得与投资相关举措的重大事件或财务信息而存在损失,同时对于各行各业的信息披露没有行业指标要求,数据之间没有直接对比分析的价值,缺乏信息的可读性。
(三)缺乏与利益相关者的沟通。企业社会责任报告的发布是对企业非财务信息的披露,除了在企业经营过程中追求股东财务最大化的目标外,还需要对其他利益相关者负责,应对合法性压力而产生的经济、环境、道德等问题进行说明,将企业面临的风险和机遇呈现出来。
(四)缺乏有效第三方的监督。企业社会责任报告是企业根据自身经营情况以及关键定量指标披露非财务信息,但是缺乏监管机构的监督,以确保信息的真实性和可信度。目前,现有深沪300指数成分股仅一成企业进行了独立第三方审验,审验机构是以会计师事务所和质量认证机构出具鉴证报告。然而,更多的企业是以行业协会和业内专家出具的第三方声明,不属于正规的鉴证报告,不具备法律效力。
三、完善企业社会责任信息披露的对策
(一)制定企业社会责任报告披露法律法规。现阶段应该不断扩大对强制披露社会责任报告的企业范围,增强企业编制企业社会责任报告的意识。同时制定明确的社会责任报告披露的法律法规,形成明文规定的社会责任报告披露制度,使得对企业社会责任信息的披露有法可依、有据可循,对企业进行法律约束,强制执行。
(二)合理规范企业社会责任报告披露细则。参考国际综合报告要求,相应地制定企业社会责任信息报告的细则。一方面,明确要求社会责任报告必须在一定时间区间内进行披露,使得社会责任信息获取连贯、完整,要求编制信息前后一致,同行业之间信息能有效地进行横向和纵向比较分析,深入说明与利益相关者之间有直接关系的信息,加强报告信息的可读性和可理解性;另一方面,要求社会责任报告对不同时期的实质性事件进行披露,深入说明企业战略与资源分配、风险与机遇多方面内容,使得企业社会责任报告清晰、完整、可比、有价值。
(三)要求附意见反馈表。为了更好地为利益相关者提供有效信息,借鉴阿里巴巴出具的社会责任报告,响应各大企业在其发布的社会责任报告后附意见反馈二维码或者意见反馈表。借此方便使用企业社会责任报告的读者对企业发布的社会责任履行情况进行反馈和沟通,并可以让各界人士对该企业的社会责任报告信息进行评价和交流。
(四)建立鉴证制度。为了保证企业披露的社会责任信息的真实性,需要建立鉴证制度。而鉴证就是聘请专业机构对企业社会责任报告出具专业意见,以说明企业社会责任报告的信息真实度。因此,鉴证是有效提高企业社会责任报告信息可靠 性的有力措施,促进企业真实、充分的披露其履行社会责任的信息。
结束语:通过上述措施,企业对社会责任报告披露会愈重视,企业的行为也愈加合规,更好的可持续发展,企业和社会呈现双赢的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