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在京召开
2020-07-09
5月22日至28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在北京召开。
开幕
5月22日上午,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在人民大会堂开幕。近3000名全国人大代表肩负人民重托出席大会,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神圣职责。
人民大会堂万人大礼堂气氛庄重,主席台帷幕正中的国徽在鲜艳的红旗映衬下熠熠生辉。
大会主席团常务主席、执行主席栗战书主持大会。大会主席团常务主席、执行主席王晨、曹建明、张春贤、沈跃跃、吉炳轩、艾力更·依明巴海、万鄂湘、陈竺、王东明、白玛赤林、丁仲礼、郝明金、蔡达峰、武维华、杨振武在主席台执行主席席就座。
习近平、李克强、汪洋、王沪宁、赵乐际、韩正、王岐山和大会主席团成员在主席台就座。
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应出席代表2956人。22日上午的会议,出席2897人,缺席59人,出席人数符合法定人数。
上午9时,栗战书宣布: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开幕。会场全体起立,高唱国歌。
栗战书在主持会议时说,新冠肺炎疫情是新中国成立以来在我国发生的传播速度最快、感染范围最广、防控难度最大的一次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在抗击疫情的严峻斗争中,一批医务人员、干部职工、社区工作者等因公殉职,许多患者不幸罹难。我们对牺牲烈士和逝世同胞,表示深切悼念。
随后,全体与会人员向新冠肺炎疫情牺牲烈士和逝世同胞默哀。
根据会议议程,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代表国务院向大会作政府工作报告。(全文见第15页)报告共分八个部分:一、2019年和今年以来工作回顾;二、今年发展主要目标和下一阶段工作总体部署;三、加大宏观政策实施力度,着力稳企业保就业;四、依靠改革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增强发展新动能;五、实施扩大内需战略,推动经济发展方式加快转变;六、确保实现脱贫攻坚目标,促进农业丰收农民增收;七、推进更高水平对外开放,稳住外贸外资基本盘;八、围绕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社会事业改革发展。
李克强说,这次新冠肺炎疫情,是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遭遇的传播速度最快、感染范围最广、防控难度最大的公共卫生事件。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经过全国上下和广大人民群众艰苦卓绝努力并付出牺牲,疫情防控取得重大战略成果。当前,疫情尚未结束,发展任务异常艰巨。要努力把疫情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努力完成今年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
李克强对2019年和今年以来的工作进行了回顾:经济运行总体平稳;经济结构和区域布局继续优化;发展新动能不断增强;改革开放迈出重要步伐;三大攻坚战取得关键进展;民生进一步改善。新冠肺炎疫情发生后,党中央将疫情防控作为头等大事来抓,习近平总书记亲自指挥、亲自部署,坚持把人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在疫情防控中,我们按照坚定信心、同舟共济、科学防治、精准施策的总要求,抓紧抓实抓细各项工作。
李克强指出,在肯定成绩的同时,也清醒看到面临的困难和問题。我们一定要努力改进工作,切实履行职责,尽心竭力,不辜负人民的期待。
李克强指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国发展面临风险挑战前所未有,但我们有独特政治和制度优势、雄厚经济基础、巨大市场潜力,亿万人民勤劳智慧。只要直面挑战,坚定发展信心,增强发展动力,维护和用好我国发展重要战略机遇期,当前的难关一定能闯过,中国的发展必将充满希望。
李克强说,综合研判形势,我们对疫情前考虑的预期目标作了适当调整,没有提出全年经济增速具体目标,要优先稳就业保民生,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努力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任务;城镇新增就业900万人以上,城镇调查失业率6%左右,城镇登记失业率5.5%左右;居民消费价格涨幅3.5%左右;进出口促稳提质,国际收支基本平衡;居民收入增长与经济增长基本同步;现行标准下农村贫困人口全部脱贫、贫困县全部摘帽;重大金融风险有效防控;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耗和主要污染物排放量继续下降,努力完成“十三五”规划目标任务。
李克强说,“六保”是今年“六稳”工作的着力点。守住“六保”底线,就能稳住经济基本盘;以保促稳、稳中求进,就能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夯实基础。今年已过去近5个月,下一阶段要毫不放松常态化疫情防控,抓紧做好经济社会发展各项工作。出台的政策既保持力度又考虑可持续性,根据形势变化还可完善,我们有决心有能力完成全年目标任务。
李克强还就加强政府自身建设,民族、宗教和侨务工作,国防和军队建设,香港、澳门发展和两岸关系,以及我国外交政策作了阐述。
根据会议议程,大会审查国务院关于201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及202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2019年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与2020年中央和地方预算草案的报告及2020年中央和地方预算草案。
受全国人大常委会委托,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王晨作关于民法典草案的说明。说明指出,编纂民法典是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现实需要,是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大举措,是坚持和完善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客观要求,是增进人民福祉、维护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的必然要求。
说明介绍了编纂民法典的总体要求和基本原则。说明指出,编纂民法典的指导思想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十九大和有关中央全会精神,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紧紧围绕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总结实践经验,适应时代要求,对我国现行的、制定于不同时期的民法通则、物权法、合同法、担保法、婚姻法、收养法、继承法、侵权责任法和人格权方面的民事法律规范进行全面系统的编订纂修,形成一部具有中国特色、体现时代特点、反映人民意愿的民法典,为新时代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提供完备的民事法治保障。
根据说明,草案共7编、1260条,各编依次为总则、物权、合同、人格权、婚姻家庭、继承、侵权责任,以及附则。说明还介绍了草案的主要内容。
受全国人大常委会委托,王晨作关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关于建立健全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执行机制的决定草案的说明。
说明指出,香港回归以来,国家坚定贯彻“一国两制”、“港人治港”、高度自治的方针,“一国两制”实践在香港取得了前所未有的成功;同时,“一国两制”实践过程中也遇到了一些新情况新问题,面临着新的风险和挑战。当前,一个突出问题就是香港特别行政区国家安全风险日益凸显。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在香港目前形势下,必须从国家层面建立健全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执行机制,改变国家安全领域长期“不设防”状况,在宪法和香港基本法的轨道上推进维护国家安全制度建设,加强维护国家安全工作,确保香港“一国两制”事业行稳致远。
说明指出,深入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坚持和完善“一国两制”制度体系,把维护中央对特别行政区全面管治权和保障特别行政区高度自治权有机结合起来,加强维护国家安全制度建设和执法工作,坚定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维护香港长期繁荣稳定,确保“一国两制”方针不会变、不动摇,确保“一国两制”实践不变形、不走样。必须遵循和把握好以下基本原则:一是坚决维护国家安全,二是坚持和完善“一国两制”制度体系,三是坚持依法治港,四是坚决反对外来干涉,五是切实保障香港居民合法权益。
说明介绍,决定草案分为导语和正文两部分,导语部分扼要说明作出这一决定的起因、目的和依据,决定草案正文部分共有7条。说明还对决定草案的具体内容作了介绍。
在主席台就座的还有:丁薛祥、刘鹤、许其亮、孙春兰、李希、李强、李鸿忠、杨洁篪、杨晓渡、张又侠、陈希、陈全国、陈敏尔、胡春华、郭声琨、黄坤明、蔡奇、尤权、魏凤和、王勇、王毅、肖捷、赵克志、周强、张军、张庆黎、刘奇葆、帕巴拉·格列朗杰、董建华、万钢、何厚铧、卢展工、王正伟、马飚、陈晓光、梁振英、夏宝龙、杨传堂、李斌、巴特尔、汪永清、何立峰、苏辉、郑建邦、辜胜阻、刘新成、何维、邵鸿、高云龙,以及中央军委委员李作成、苗华、张升民等。
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林郑月娥、澳门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贺一诚列席会议并在主席台就座。
出席全国政协十三届三次会议的政协委员列席大会。
中央和国家机关有关部门、解放军有关单位、各人民团体有关负责人列席或旁听了大会。
外國驻华使节旁听了大会。
第二次全体会议
5月25日下午,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在人民大会堂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听取和审议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和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习近平、李克强、汪洋、王沪宁、赵乐际、韩正、王岐山等出席会议。
受全国人大常委会委托,栗战书委员长向大会报告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全文见第23页)他指出,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全国人大常委会坚决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迅速行动、依法履职,作出关于全面禁止野生动物非法交易和食用的决定,部署启动强化公共卫生法治保障体系的立法修法工作,主动宣传解读疫情防控法律,为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法律支持。
栗战书在报告中总结了一年多来常委会工作情况:审议法律草案、决定草案48件,通过34件;听取审议39个报告,检查6部法律实施情况,开展3次专题询问、7项专题调研,作出1项决议;决定批准5个双边条约;依法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282人次,各项工作取得了新进展新成效。一是确保宪法在治国理政各个方面得到全面实施。作出关于授予国家勋章和国家荣誉称号的决定、关于对部分服刑罪犯予以特赦的决定,研究拟定并审议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关于建立健全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执行机制的决定(草案)》。二是不断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配合和促进全面深化改革,确保重大改革于法有据;以高质量立法推动高质量发展;加快民生领域立法;加强监察、司法、社会治理、国家安全等领域立法。三是依照法定职责围绕重大改革发展任务推进监督工作。聚焦行政权、监察权、审判权、检察权的依法正确行使,关注老百姓牵肠挂肚的急事难事,让改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更好助力经济社会发展和改革攻坚任务。四是全面加强支持和服务代表依法履职的工作制度机制建设。制定了关于加强和改进全国人大代表工作的35条具体措施,认真办理代表议案和建议,发挥代表在立法工作中的作用,加强常委会同代表的联系,密切代表同人民群众的联系,提高代表服务保障工作水平。五是围绕服务党和国家外交大局开展对外工作。进一步增强人大对外工作的主动性、针对性、统筹性。六是紧扣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加强自身建设。
栗战书指出,常委会工作还存在一些差距和不足。我们将虚心听取代表和各方面意见建议,不断加强和改进各项工作。
栗战书在报告中强调,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支撑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根本政治制度。要始终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不断丰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实践特色、时代特色,把制度优势转化为国家治理效能,通过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把国家和民族的前途命运牢牢掌握在人民手中。
栗战书指出,2020年,我们党将带领人民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常委会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紧扣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紧扣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紧扣决战决胜脱贫攻坚目标任务、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依法履职尽责,推动人大工作不断取得新成绩新进展。
栗战书从六个方面对今后一个阶段的主要任务进行了阐述:确保宪法全面实施;加强重要领域立法;依法做好监督工作;支持代表依法履职;积极开展对外交往;加强常委会自身建设。
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代表最高人民法院作工作报告时说,2019年,最高人民法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目标,坚持服务大局、司法为民、公正司法。最高人民法院审结案件3.4万件,地方各级法院审结、执结2902.2万件。
周强从八个方面报告了2019年主要工作:一是全面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推动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国;二是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三是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四是构建便民高效的矛盾纠纷化解机制,积极参与社会治理;五是巩固“基本解决执行难”成果,保持执行工作高水平运行;六是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和智慧法院建设,不断提高司法质量、效率和公信力;七是坚持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方向,大力加强人民法院队伍建设;八是自觉接受监督,加强和改进人民法院工作。
周强说,2020年人民法院工作任务是着力服务保障常态化疫情防控和全面恢复经济社会秩序,精准服务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着力服务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国建设;着力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紧扣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任务强化司法服务;着力加强民生司法保障,坚决依法纠正就业中地域、性别等歧视,坚决依法纠正无故解除新冠肺炎患者劳动合同关系的行为;着力推进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深化司法责任制综合配套改革;着力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过硬法院队伍。
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张军代表最高人民检察院作工作报告时说,去年以来,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在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下,最高人民检察院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进展。报告分别介绍了检察履职战“疫”情况、2019年工作回顾和下一步工作安排。
张军说,2020年2月至4月,检察机关共批准逮捕涉疫刑事犯罪3700余人、起诉2500余人,办理相关公益诉讼案件2800余件。2019年,全国检察机关共办理各类案件314万余件,同比上升9.7%。一是积极参与、促进国家治理,为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服务。坚决维护国家政治安全和社会稳定,严格依法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扎实服务打好三大攻坚战,更实支持企业经营发展,积极作为促创新,扎实推进反腐败斗争,用真情落实群众来信件件回复制度,立足办案引领社会法治观念。二是跟上、适应时代发展,扎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努力做优刑事检察、做强民事检察、做实行政检察、做好公益诉讼检察。三是狠抓自身建设,提升检察履职能力。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创新检察业务建设,坚持全面从严治检。四是自觉接受人民监督,让检察权在阳光下行使。
张军说,今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战脱贫攻坚之年,疫情带来新的挑战,检察机关必须担当作为。要始终坚持党的绝对领导,始终坚持“守初心、担使命”,始终坚持“稳进、落实、提升”,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覺,把党中央决策部署和宪法法律赋予职责落实到位。
会议应出席代表2956人,出席2886人,缺席70人,出席人数符合法定人数。
会议由大会主席团常务主席、执行主席王晨主持。大会主席团常务主席、执行主席曹建明、张春贤、沈跃跃、吉炳轩、艾力更·依明巴海、万鄂湘、陈竺、王东明、白玛赤林、丁仲礼、郝明金、蔡达峰、武维华、杨振武在主席台执行主席席就座。
闭幕
5月28日下午,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在圆满完成各项议程后,在人民大会堂闭幕。大会批准政府工作报告、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等。大会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国家主席习近平签署第45号主席令公布这部法律。大会通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关于建立健全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执行机制的决定。
闭幕会由大会主席团常务主席、执行主席栗战书主持。大会主席团常务主席、执行主席王晨、曹建明、张春贤、沈跃跃、吉炳轩、艾力更·依明巴海、万鄂湘、陈竺、王东明、白玛赤林、丁仲礼、郝明金、蔡达峰、武维华、杨振武在主席台执行主席席就座。
习近平、李克强、汪洋、王沪宁、赵乐际、韩正、王岐山和大会主席团成员在主席台就座。
会议应出席代表2956人,出席2886人,缺席70人,出席人数符合法定人数。
下午3时,栗战书宣布会议开始。
会议经表决,通过了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关于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决议指出,会议充分肯定国务院过去一年多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20年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要求、主要目标和重点任务,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经表决,通过了民法典。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会议经表决,通过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关于建立健全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执行机制的决定。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会议表决通过了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关于201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决议,决定批准关于201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批准202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表决通过了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关于2019年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与2020年中央和地方预算的决议,决定批准关于2019年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与2020年中央和地方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2020年中央预算。
会议表决通过了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关于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的决议。决议指出,会议充分肯定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以来常委会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今后一个阶段的主要任务和工作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经表决,通过了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关于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关于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决定批准这两个报告。
会议表决通过了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关于确认全国人大常委会接受冯忠华辞去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职务的请求的决定。
随后,栗战书发表讲话。他说,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已经圆满完成各项议程,是一次民主、团结、求实、奋进的大会。会议高度评价过去一年多来党和国家的工作。代表们一致认为,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引下,按照党中央决策部署,全党全国各族人民紧密团结,乘风破浪推进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取得新的重大成果。新冠肺炎疫情发生后,习近平总书记亲自指挥、亲自部署,用1个多月时间初步遏制了疫情蔓延势头,用2个月左右时间将本土每日新增病例控制在个位数以内,用3个月左右时间取得疫情防控重大战略成果。对我们这样一个拥有14亿人口的大国来说,这样的成效来之不易。这是中国人民的英雄壮举,这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力量。
栗战书说,会议审议批准了政府工作报告和其他报告,对今后一个阶段的工作作出部署。我们要认真贯彻落实大会精神,依法履职、担当尽责,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确保完成决战决胜脱贫攻坚目标任务,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栗战书说,会议审议通过的民法典是新中国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是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重要标志性立法,必将为新时代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提供更加完备的民事法制保障。我们要带头学习、宣传、遵守这部法律,在全社会普及这部法典。全社会都自觉依法从事民事活动,就能够减少民事纠纷,化解民事矛盾,促进社会文明、和谐、稳定。
栗战书指出,会议作出了关于建立健全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执行机制的决定。这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坚持和完善“一国两制”制度体系的重大举措,符合宪法和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符合包括香港同胞在内的全体中国人民的根本利益。全国人大常委会将依法制定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的相关法律,依法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维护香港长治久安和长期繁荣稳定,确保“一国两制”事业行稳致远。
栗战书最后说,中国人民具有伟大创造精神、伟大奋斗精神、伟大团结精神、伟大梦想精神,这是我们风雨无阻、奋勇前行的根本力量。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人民至上,紧紧依靠人民,不断造福人民,牢牢植根人民,同心协力、砥砺奋进,谱写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新篇章。
下午3时35分,栗战书宣布: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闭幕。大会在雄壮的国歌声中结束。
在主席台就座的还有:丁薛祥、刘鹤、许其亮、孙春兰、李希、李强、李鸿忠、杨洁篪、杨晓渡、张又侠、陈希、陈全国、陈敏尔、胡春华、郭声琨、黄坤明、蔡奇、尤权、魏凤和、王勇、王毅、肖捷、赵克志、周强、张军、张庆黎、刘奇葆、董建华、万钢、何厚铧、卢展工、王正伟、马飚、陈晓光、梁振英、夏宝龙、杨传堂、李斌、巴特尔、汪永清、何立峰、苏辉、郑建邦、辜胜阻、刘新成、何维、邵鸿、高云龙,以及中央军委委员李作成、苗华、张升民等。
中央和国家机关有关部门、解放军有关单位、各人民团体有关负责人列席或旁听了大会。
外国驻华使节旁听了大会。
会议期间,习近平、李克强、栗战书、汪洋、王沪宁、赵乐际、韩正、王岐山分别参加一些代表团审议。
预备会议
5月21日晚,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在人民大会堂举行预备会议。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栗战书主持会议。会议选举产生了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主席团和秘书长,表决通过了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议程。
栗战书宣布: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于2020年5月22日召开,大会的各项准备工作已经全部就绪。
栗战书指出,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的指导思想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圆满完成大会各项任务,将大会开成一个民主、团结、求实、奋进的大会,动员全国各族人民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万众一心、开拓进取、扎实工作,确保完成决战决胜脱贫攻坚目标任务,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奋斗。
预备会议经表决,选举产生了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主席团和秘书长。大会主席团由174人组成,王晨为大会秘书长。
根据表决通过的会议议程,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将审议政府工作报告,审查201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202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审查2019年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与2020年中央和地方预算草案的报告、2020年中央和地方预算草案,审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提请审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草案)》的议案,审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提请审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关于建立健全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执行机制的决定(草案)》的议案,审议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報告,审议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审议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等。
会议开始时,栗战书说,5月20日晚,全国人大代表万卫星因病医治无效逝世。让我们以大会的名义对万卫星代表的不幸逝世表示沉痛的哀悼。
十三届全国人大现有代表2956人。截至5月20日,已经向大会秘书处报到的代表2902人。21日的预备会议,出席2889人,缺席67人,出席人数符合法定人数。
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王晨、曹建明、张春贤、沈跃跃、吉炳轩、艾力更·依明巴海、万鄂湘、陈竺、王东明、白玛赤林、丁仲礼、郝明金、蔡达峰、武维华,秘书长杨振武出席会议。
主席团会议
第一次会议
5月21日晚,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主席团在人民大会堂举行第一次会议。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栗战书主持会议。
主席团会议应到174人,出席173人,缺席1人,出席人数符合法定人数。
会议首先推选了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主席团常务主席。主席团常务主席由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副委员长、秘书长担任。主席团常务主席召集并主持主席团会议。
会议表决通过了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日程。根据会议日程,这次大会定于5月22日上午开幕,5月28日下午闭幕,会期7天。
根据全国人大议事规则规定,主席团第一次会议推选主席团成员若干人分别担任每次大会全体会议的执行主席。经过表决,会议推选了大会全体会议执行主席。
会议经过表决,决定杨振武、信春鹰、李飞、张业遂、唐方裕、李宝荣为大会副秘书长。会议指定,张业遂兼任大会发言人。
会议经过表决,决定了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表决议案的办法。会议决定,代表提出议案的截止时间为5月25日12时。会议期间,大会秘书处对代表团和代表提出的议案进行研究,提出处理意见,报告主席团作出决定。
第二次会议
5月26日上午,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主席团在人民大会堂举行第二次会议。会议经过表决,决定将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关于政府工作报告、计划报告、预算报告的决议草案和民法典草案修改稿、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关于建立健全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执行机制的决定草案修改稿等提请各代表团审议。
主席团常务主席栗战书主持会议。
会议应到174人,出席170人,缺席4人,出席人数符合法定人数。
5月22日下午和23日上午,各代表团认真审议了政府工作报告。代表们一致认为,政府工作报告通篇贯穿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体现了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以改革开放为动力推动高质量发展的要求,体现了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战脱贫攻坚目标任务,顺应了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是一个旗帜鲜明、改革创新、求真务实的报告。代表们普遍表示赞成这个报告。代表们充分肯定国务院过去一年的工作,普遍赞同今年工作的部署和安排。审议中,代表们也提出了一些意见和建议。国务院认真研究了代表们的审议意见,对政府工作报告作了修改充实,共修改89处。主席团常务主席根据各代表团的审议意见和报告修改情况,建议批准政府工作报告,并代拟了关于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草案。会议经过表决,决定将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关于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草案提请各代表团审议。
全国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主任委员徐绍史向会议作了财政经济委员会关于201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审查结果报告。财政经济委员会认为,201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总体良好,国务院提出的2020年计划报告和计划草案主要预期目标和政策取向符合实际、总体可行,建议批准国务院提出的《关于201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批准202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
全国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史耀斌向会议作了财政经济委员会关于2019年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与2020年中央和地方预算草案的审查结果报告。财政经济委员会认为,2019年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良好,國务院提出的2020年中央和地方预算草案总体可行,建议批准国务院提出的《关于2019年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与2020年中央和地方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2020年中央预算草案,同时批准2020年地方政府一般债务余额限额142889.22亿元、专项债务余额限额145185.08亿元。
会议经过表决,通过了财政经济委员会的两个审查结果报告。
5月23日下午和24日上午,各代表团认真审查了计划报告和计划草案、预算报告和预算草案。国务院根据代表们的审查意见,分别对两个报告进行了认真修改。主席团常务主席根据各代表团的审查意见、报告修改情况和财政经济委员会的审查结果报告,建议批准计划报告和计划草案、预算报告和中央预算草案,并代拟了关于计划报告和计划、预算报告和预算的两个决议草案。会议经过表决,决定将关于201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决议草案、关于2019年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与2020年中央和地方预算的决议草案提请各代表团审议。
5月24日下午和25日上午,各代表团认真审议了民法典草案。全国人大宪法和法律委员会根据各代表团的审议意见,对民法典草案进行了审议,提出了草案修改稿。主席团会议听取了宪法和法律委员会主任委员李飞作的宪法和法律委员会关于民法典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会议经过表决,通过了这一审议结果的报告和草案修改稿,并决定将民法典草案修改稿提请各代表团审议。
5月25日上午,各代表团认真审议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关于建立健全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执行机制的决定草案。全国人大宪法和法律委员会根据各代表团的审议意见,对决定草案进行了审议,提出了草案修改稿。主席团会议听取了李飞作的宪法和法律委员会关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关于建立健全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执行机制的决定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会议经过表决,通过了这一审议结果的报告和草案修改稿,并决定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关于建立健全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执行机制的决定草案修改稿提请各代表团审议。
主席团常务主席王晨、曹建明、张春贤、沈跃跃、吉炳轩、艾力更·依明巴海、万鄂湘、陈竺、王东明、白玛赤林、丁仲礼、郝明金、蔡达峰、武维华、杨振武出席会议。
第三次会议
5月27日下午,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主席团在人民大会堂举行第三次会议。
主席团常务主席栗战书主持会议。
会议应到174人,出席170人,缺席4人,出席人数符合法定人数。
5月26日下午,各代表团认真审议了民法典草案修改稿、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关于建立健全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执行机制的决定草案修改稿。全国人大宪法和法律委员会根据各代表团的审议意见,对两个草案进行了审议,分别提出了草案建议表决稿。主席团会议听取了全国人大宪法和法律委员会主任委员李飞分别作的全国人大宪法和法律委员会关于民法典草案修改稿修改意见的报告、关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关于建立健全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执行机制的决定草案修改稿修改意见的报告。会议经过表决,通过了上述草案修改稿修改意见的报告和草案建议表决稿,决定将两个草案建议表决稿提请各代表团审议。
5月26日上午,各代表团认真审议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代表们一致认为,常委会工作报告通篇贯穿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充分体现了与党中央保持一致、坚决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的政治自觉和责任担当,总结工作全面客观、重点突出,部署任务思路清晰、措施有力,文风朴实、数据翔实,是一个紧扣大局、贴近民生、彰显法治的报告。代表们一致表示赞成这个报告。根据代表们提出的意见和建议,报告作了21处修改。主席团常务主席建议批准修改后的常委会工作报告,并代拟了关于常委会工作报告的决议草案。会议经过表决,决定将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关于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的决议草案提请各代表团审议。
5月26日下午和27日上午,各代表团认真审议了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代表们充分肯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过去一年的工作,对报告提出的下一步工作安排表示赞成。各代表团一致同意批准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审议中,代表们也提出了一些意见和建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根据代表们的审议意见,对各自的报告认真进行了修改。主席團常务主席根据各代表团的审议意见和报告修改情况,建议批准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并代拟了关于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两个决议草案。会议经过表决,决定将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关于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草案、关于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草案提请各代表团审议。
会议听取了大会副秘书长信春鹰作的大会秘书处关于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代表提出议案处理意见的报告。信春鹰说,到5月25日12时,大会秘书处共收到代表提出的议案506件。其中,代表团提出的17件,代表联名提出的489件。在这些议案中,有关立法方面的499件,有关监督方面的7件。代表们结合在各条战线、各自岗位上参与疫情防控斗争的实践,依法提出相关议案122件,占代表议案总数的24%。代表议案关注较多的还有:完善民生领域立法,完善国家机构组织和职能立法,完善生态文明建设立法,完善社会治理领域立法,完善市场经济秩序、推动科技创新方面的立法等。大会秘书处对代表提出的议案逐件认真分析研究,认为没有需要列入本次大会审议的议案。大会秘书处建议,将代表提出的议案分别交由全国人大有关专门委员会审议。有关专门委员会对上述议案进行审议后,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提出审议结果的报告,经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后印发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大会秘书处就代表议案审议和相关工作提出如下建议:聚焦党和国家中心任务,坚持立法与改革精准衔接,不断提高立法质量和效率;发挥人大在立法工作中的主导作用,认真研究采纳代表意见建议,加快构建和完善疫情防控、公共卫生应急管理、国家生物安全法律法规体系;尊重代表主体地位,加强同提出议案的代表的联系,更好发挥代表在立法、监督工作中的作用。
会议经过表决,通过了大会秘书处关于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代表提出议案处理意见的报告。
主席团常务主席王晨、曹建明、张春贤、沈跃跃、吉炳轩、艾力更·依明巴海、万鄂湘、陈竺、王东明、白玛赤林、丁仲礼、郝明金、蔡达峰、武维华、杨振武出席会议。
第四次会议
5月28日上午,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主席团在人民大会堂举行第四次会议。
主席团常务主席栗战书主持会议。
会议应到174人,出席170人,缺席4人,出席人数符合法定人数。
5月28日上午,各代表团认真审议了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关于政府工作报告、201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2019年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与2020年中央和地方预算、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六个决议草案,民法典草案建议表决稿,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关于建立健全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执行机制的决定草案建议表决稿,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接受冯忠华辞去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职务的请求的决定,一致同意提请大会全体会议表决。主席团常务主席根据各代表团的审议意见,建议将各项决议草案表决稿、民法典草案表决稿、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关于建立健全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执行机制的决定草案表决稿和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关于确认全国人大常委会接受冯忠华辞去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职务的请求的决定草案表决稿提请大会全体会议表决。
主席团会议经分别表决,决定将上述草案表决稿提请大会全体会议表决。
主席团常务主席王晨、曹建明、张春贤、沈跃跃、吉炳轩、艾力更·依明巴海、万鄂湘、陈竺、王东明、白玛赤林、丁仲礼、郝明金、蔡达峰、武维华、杨振武出席会议。
主席团常务主席会议
第一次会议
5月26日上午,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主席团常务主席第一次会议在人民大会堂举行。大会主席团常务主席、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栗战书主持会议。
会议听取了大会主席团常务主席、大会副秘书长、全国人大常委会秘书长杨振武作的大会秘书处关于政府工作报告审议和修改情况的汇报,审议了关于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草案代拟稿。
会议听取了全国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主任委员徐绍史作的全国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关于201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审查结果报告有关情况的汇报,审议了审查结果报告。
会议听取了全国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史耀斌作的全国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关于2019年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与2020年中央和地方预算草案的审查结果报告有关情况的汇报,审议了审查结果报告。
会议听取了杨振武作的大会秘书处关于201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决议草案代拟稿、关于2019年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与2020年中央和地方预算的决议草案代拟稿的汇报,审议了两个决议草案代拟稿。
会议听取了全国人大宪法和法律委员会主任委员李飞作的全国人大宪法和法律委员会关于民法典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审议了民法典草案修改稿。
会议听取了李飞作的全国人大宪法和法律委员会关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关于建立健全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执行机制的决定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审议了决定草案修改稿。
会议同意将上述决议草案、报告、草案修改稿等提请大会主席团第二次会议审议。
大会主席团常务主席、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王晨、曹建明、张春贤、沈跃跃、吉炳轩、艾力更·依明巴海、万鄂湘、陈竺、王东明、白玛赤林、丁仲礼、郝明金、蔡达峰、武维华出席会议。
第二次会议
5月27日下午,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主席团常务主席第二次会议在人民大会堂举行。大会主席团常务主席、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栗战书主持会议。
会议听取了全国人大宪法和法律委员会主任委员李飞分别作的全国人大宪法和法律委员会关于民法典草案修改稿修改意见的报告、关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关于建立健全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执行机制的决定草案修改稿修改意见的报告,审议了民法典草案、决定草案建议表决稿。
会议听取了大会主席团常务主席、大会副秘书长、全国人大常委会秘书长杨振武分别作的大會秘书处关于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审议和修改情况的汇报,审议了关于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三个决议草案代拟稿。
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大会副秘书长、全国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信春鹰作的大会秘书处关于代表提出议案处理意见的报告。
会议同意将有关草案建议表决稿、决议草案和报告提请大会主席团第三次会议审议。
大会主席团常务主席、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王晨、曹建明、张春贤、沈跃跃、吉炳轩、艾力更·依明巴海、万鄂湘、陈竺、王东明、白玛赤林、丁仲礼、郝明金、蔡达峰、武维华出席会议。
第三次会议
5月28日上午,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主席团常务主席第三次会议在人民大会堂举行。大会主席团常务主席、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栗战书主持会议。
会议听取了大会副秘书长、全国人大宪法和法律委员会主任委员李飞作的大会秘书处关于民法典草案建议表决稿审议情况的汇报、关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关于建立健全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执行机制的决定草案建议表决稿审议情况的汇报,审议了民法典草案表决稿、决定草案表决稿。
会议听取了大会主席团常务主席、大会副秘书长、全国人大常委会秘书长杨振武作的大会秘书处关于政府工作报告、201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2019年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与2020年中央和地方预算、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六个决议草案审议情况的汇报,审议了这六个决议草案表决稿。
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全国人大常委会接受常委会组成人员辞职的,应当报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下次会议确认。2019年6月,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决定接受冯忠华辞去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职务,报请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确认。会议听取了杨振武作的大会秘书处关于全国人大常委会接受冯忠华辞职请求的决定审议情况的汇报,审议了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关于确认全国人大常委会接受冯忠华辞去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职务的请求的决定草案代拟稿。
会议同意将上述草案表决稿提请大会主席团第四次会议审议。
大会主席团常务主席、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王晨、曹建明、张春贤、沈跃跃、吉炳轩、艾力更·依明巴海、万鄂湘、陈竺、王东明、白玛赤林、丁仲礼、郝明金、蔡达峰、武维华出席会议。
(综合5月22日至29日《人民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