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自觉视角下少数民族文化的现代转型与乡村文化振兴研究
——以川南凤凰苗寨为例
2020-07-09韩芳
韩 芳
(中共泸州市委党校,四川 泸州 646000)
文化自觉是费孝通在1997年提出的,20多年来中国社会经历了翻天覆地的变迁和深刻的文化转型,文化自觉越来越显现出其重要意义。文化自觉,意思是生活在既定文化中的人对其文化有自知之明,明白它的来历、形成的过程、所具有的特色和它发展的趋向[1]。费孝通指出,文化自觉不仅包括人们对自身所处其中的文化有所认识和了解,而且也对于自我文化之外的其他文化有所认识,并且清楚自我文化与他者文化的关系和区别,不仅了解自我文化的来历也要把握文化的发展方向。费孝通在“世界性的文化转型”[2]背景之下提出文化自觉的概念。中华民族在面对这种世界性的文化转型趋势时需要有文化自觉,这关乎一个国家的兴衰,而中华民族文化是多元一体的文化整体,由不同文化部分构成,因此汉族及各少数民族在发展的过程中也需要经历文化自觉。
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背景下,民族文化发展状况受到越来越多的关注,学界普遍认为民族文化随着现代化的推进同乡村文化一样面临着衰落的窘境,因而有学者提出振兴民族文化[3]。民族文化是一个民族在长期发展的过程中形成的群体认同,民族地区通过自我文化的展示和重建来实现文化自觉,并且强化地方认同和族群身份[4]。在实践中,民族文化产业随着乡村旅游的兴起而逐渐发展起来,旅游业与文化产业的协同发展以促进乡村经济发展和文化繁荣[5]。通过对歌曲、舞蹈、节日等具体的民族文化活动的研究来审视其中所蕴含的文化内涵及文化功能,民族舞蹈作为一种行为符号是民族群体跨种族、地域的文化认同[6]。各具特色的民族舞蹈、歌谣、饮食、服饰以及节庆、祭祀活动等都是少数民族地区宝贵的文化资源,将保持本真性和异质性的民族文化资源有效转化为文化资本,使少数民族文化获得长久发展的生命力,这是目前少数民族地区乡村文化振兴的内在要求。
关于民族文化转型,通常学界更多的是从宏观概念即以中华民族在现代化进程中所面临的文化转型研究为主,仅以我国某一特定民族文化转型为视角的研究还很少。李菊霞认为大众文化对少数民族文化的影响使得少数民族文化经历着深刻的转型,使少数民族文化从简单审美转向文化消费,从神圣的精神传播转变为大众娱乐性活动,谋求更大的社会市场化,主动实现与大众文化的深度融合[7]。王阳等以传媒为视角对改革开放以来西藏民族文化变迁与转型的研究,提出了媒介对少数民族文化转型的作用机制[8]。梁红营以新疆维吾尔族为例提出“少数民族传统文化转型是适应现代社会发展的客观需要”[9]。从研究现状来看,少数民族文化的转型既是现代化的结果也是现代化的必然要求,但是关于少数民族文化如何在保持民族特征的同时,实现现代化转型以及对转型中面临的问题和矛盾的研究相当匮乏,亟待丰富完善相关理论和实践的研究。
一、凤凰苗寨民族文化自觉的路径分析
(一)凤凰苗寨概况
凤凰苗寨是位于四川与云南交界地带的一个苗族村落,村子原名为凤凰村,近年来为发展乡村旅游而进行了苗族特色村寨的打造提升。其所属的珙县玉和苗族乡主要是汉苗杂居,其中苗族人口约占全乡总人口的33%。凤凰村是玉和乡苗族人口最多的村子,全村290户农户,总人口约1 300人,其中苗族191户,苗族人口896人,占全村总人口数的70%。2014年建造了凤凰苗寨乡村旅游示范基地,这是全县首个苗族特色旅游村寨,并于2014年成功申报为“四川省乡村旅游示范村”。
(二)民族文化自觉与乡村产业发展的互动过程
珙县为古僰地,历史上是僰人活动的中心,属于“僰侯国”的中心区域,因此“僰文化”是珙县的地方文化,也是凤凰村文化构成的一部分。由于苗族的共同祖先蚩尤而形成的“蚩尤崇拜”[10]是凤凰村民族文化的主体,凤凰村以文化演艺为主要形式对当地苗族文化进行不断挖掘与展示,通过举办“苗年节”“花山节”“梨花节”“品梨节”及乡村“春晚”等各类文化活动,将“蚩尤文化”“苗族古歌”“芦笙舞”“牛文化”[11]等民族文化进行改造与创新,搬上了舞台展示。从最初在村里表演获得小范围的认可之后,逐步发展壮大,走向更为广阔的平台,在这个过程中逐渐形成民族文化自觉意识,而这个过程经历了十多年的探索。
凤凰村的民族文化自觉与产业发展有着紧密联系,凤凰村的产业主要有梨子、李子和蚕桑,目前全村有33.3 hm2梨树。2013年梨子成熟时节,村干部组织筹办了“品梨节”,主要是通过搞一次文艺活动,吸引人气,把产业带动起来。由此他们组织村民经过一个月的排练,自编自导了一场文艺演出,同时现场品梨、卖梨。演出当天来参加活动的人非常多,有两户种梨大户靠卖梨子收入过万元,这对当时的凤凰村来说是一个很大的经济刺激。通过举办这次“品梨节”不仅让村民们看到开展文化活动能够带动经济发展,而且也对自己的民族文化产生了新的认识。在此基础上凤凰村逐渐成立起了一支苗族文化演艺队伍,最初只有十来个人,后来成员增加至三四十人。经过不断发展,连续举办了一系列大型活动,凤凰村逐渐在周边几个乡镇甚至全县都小有名气。现在凤凰村演艺队已经参加过省市县乡乃至全国性的各类活动和比赛,并且都取得了很好的成绩,形成了一些比较成熟的特色节目:《礼让歌》《苗家敬酒歌》《苗家迎客歌》《姑娘神》等。演艺队除了参加村里举办的各类节庆活动或者外出参加公益性的活动和比赛,平时他们也会对外承接一些商业演出包括农村“坝坝宴”、开业庆典等,而演艺队的收入主要是通过这类商业演出获得,一年的收入大概有三四十万元。演艺队成员的平均年龄不到30岁,此前村里产业没发展起来,很多人都选择外出务工,但是现在的产业发展逐步形成规模,而且将苗族文化与传统种植业结合起来形成了相互促进的良性互动发展模式,让留在家乡的人也看到了发展前途。
(三)由辅助性到主导性的民族文化自觉路径
虽然苗族有着悠久的民族文化和传统习俗,但在很长一段历史时期内,这些民族文化并未受到重视。文化自觉的内涵包括人们了解自身文化与“他”文化的关系,凤凰村的村干部们意识到了文化发展要走“差异化”的道路,才能获得比较优势,在苗汉杂居的玉和乡,凤凰村的特色就是苗族传统文化。作为促进产业发展手段的辅助性文化活动不断壮大的过程,也是凤凰村民族文化逐渐走向自觉的过程。凤凰村民族文化自觉是内生性的,这一过程内含了因文化资源转化为经济利益的刺激效应,文化活动由最初为经济发展服务的辅助性地位逐渐上升为特色产业。目前以“凤凰苗寨”为旗号的苗族文化演艺、乡村文化旅游、蚕桑和水果产业形成了一个产业链,在这个产业链中民族文化已然成为主导性要素。如图1所示,凤凰村的民族文化自觉路径是文化与产业,政策和市场,农民与政府几种因素共同作用的过程。由于凤凰村多年的自我发展,积淀了一定的文化基础,引来了政府的倾向性扶持,包括一些政策性项目和资金支持。反过来,因为有了政府的扶持,更激励了村干部以及村民们的积极性,加速了凤凰村的产业发展,也进一步促进了凤凰村的民族文化自觉和文化传承。
二、少数民族文化在现代转型中促进乡村文化振兴
(一)凤凰苗寨民族文化现代转型与创新探索
文化不是一成不变的,一个民族的文化受所处时代的经济、社会、政治、自然等各方面因素的综合影响,因而文化不仅具有地域性同时还具有时代性。马克思在论述文艺时指出,文艺同各种社会意识一样是社会生活的特殊反映,是社会需要的产物,是人的主观能动性和创造性的象征,因而,随着现代化的不断推进,民族文化也在不断地传承与变迁的过程中逐渐发生转化和重构。而这个重构本身既意味着对于神魅化的传统的否定和排斥,同时又意味着对作为共同历史文化的传统的汲取和改造[12]。在现代化的进程中民族文化发展必然会面临传统与现代的碰撞与调适,传统的文化形式和内容反映的是过去历史时期人们的生活样态和思想意识,当下生活在这一文化氛围中的人需要通过结合现在的生活方式和社会需求对传承下来的文化进行改造和创新,从而重构自己的生活和文化共同体,并以此建立自身的文化认同和文化归属感。凤凰村民族文化演艺产业的发展过程也有着传统与现代化的矛盾问题。牛皮鼓是当地苗族文化中的一项重要文化元素,“牛文化精神”是苗族传统文化的组成部分,苗族村寨随处可见牛角的塑像和图案,自古以来苗族都有杀牛祭祖的习俗,以及用牛皮制鼓等,但牛皮鼓也只是用于祭祀。为了让节目有特色,他们把牛皮鼓搬上舞台作为一种表演节目来展示。此外还有芦笙、苗族服装等,这些传统文化元素被融入一种特定的节目中,形式和用途已然发生了改变,比如以苗族服装为主题的走秀等。凤凰村在开展文化活动的同时有意识地将传统民族文化与现代文化进行链接,通过转变思想观念将传统民族文化进行创新与改造,使传统民族文化适应现代化的文化语境和审美价值,从而实现民族文化的现代转型。
(二)民族文化自觉与现代转型对乡村文化振兴的促进作用
1.民族文化自觉与转型促进民族地区的文化融合
民族文化融合是多元民族共同发展的前提,民族之间的交流是文化融合的必要条件,如果各民族之间是隔绝的,那也就谈不上文化的融合了,反之越是开放、频繁的交往越容易促进民族文化的融合。凤凰村所在的玉和乡是汉苗杂居的苗族乡,全乡一共4个行政村,其中两个村苗族人口占多数,总的来说不论是玉和乡还是凤凰村,汉苗人口数相差不大,这一点是与少数民族聚居区所不同的。凤凰村经过十多年以来的文化自觉历程,逐渐在整个玉和乡形成了较大的文化影响力。最初凤凰村举办活动的时候其他村子的人前来观看,后来在这种带动之下,其他村子也开始举办自己的文化活动,以每年轮流举办“春晚”等各类文化活动的形式,增强了村与村之间的联系,而且也扩大了影响力,形成了区域特色。现在玉和乡每个村都有自己的文化团队,并且每个村的文化活动都各有特色,凤凰村以苗族文化为主题,青龙村是茶文化,杨家村是贫困村,就以脱贫攻坚为主题,隘口村拥有清代修建的节孝坊,所以他们的主题是忠孝文化,形成了较为良好的文化融合氛围。同时运用现代传媒扩大了民族文化的传播范围,例如通过“微信公众号”“抖音小视频”等发布村里的大事小情,介绍苗族文化习俗、传统工艺等,不仅在本村本民族成员之间建立起了沟通桥梁,增强了年轻人尤其是外出务工人员对家乡的情感联系,而且也拓展了村内与外界的交往,吸引到更多的“人气”。民族文化的现代转型使之从传统的、神圣的、封闭的文化转向现代的、世俗的、开放的文化,更有利于被其他文化环境里的人所接受和喜欢,从而利于增强不同民族文化之间的交流和融合。
2.民族文化自觉有助于重建乡村文化自信
改革开放以来,随着城市化、工业化、市场化的发展,城乡发展差距逐步拉大,从20世纪90年代开始,全国各地的农村人口越来越多地向城市流动,与之相应的是农村的逐渐衰落。大量的乡村人口流失以及市场经济取向的社会文化环境,加上工业文明、城市文明的兴起,乡村文化逐渐式微。乡村文化是中华文化的根脉,重振乡村文化是我国在现代化进程中必须面对的现实课题。“凤凰苗寨”文化演艺队在参加各类文化活动的过程中建立起了很强的文化自信和文化认同,这种文化自信和文化认同是不断传递的,没有参加演艺队的人看到自己家乡的传统文化走上大舞台,也能够感受到这种文化自信。乡村文化振兴需要重塑乡村文化价值,重建乡村文化空间,实现乡村文化价值的创造与转化,营造文化氛围。近些年来,很多地方的农村修起了活动广场、乡村图书馆等公共设施,但关键在于是否能将这些公共设施充分利用起来,而不至于造成资源浪费。凤凰村在2003年开始举办梨花节的时候,基础设施很差,没有活动场地,就在才收完庄稼的田里开展活动,演员和观众都是踩了两脚泥,当时梨花节办了两年就中断了。2013年为了统一提升打造“凤凰苗寨”而修建了一个文化广场,这个广场便成为了村里重要的公共文化空间,也直接促进了各类文化活动的举办,从外观看,广场包含了很多苗族传统文化元素,包括牛角图案和雕塑,以及苗族祖先的传说、历史发展等内容的展示。除了实体的公共文化空间的打造之外,凤凰村也开通了线上虚拟的文化活动空间,例如“凤凰苗寨”微信公众号、村民微信群等,离开家乡的人也能及时知晓村里发生的事情,将村内村外有效连接了起来。伴随着凤凰村文艺团体的不断壮大,并逐渐向文化产业的方向发展,越来越多的村民开始重视传统乡村文化、民族文化的保护和传承。年轻人开始学习苗族古歌和苗族语言文字,村里会制作、吹奏芦笙的老人也收到了徒弟,大人们每天利用茶余饭后的时间教小孩子跳苗族传统舞蹈等等,村里的文化氛围逐渐营造了起来,民族文化自觉在全村甚至更大的范围生根。随着文化自觉到文化自信的逐步建立,乡村文化氛围日益浓厚,乡风文明也能有所提升。
3.民族文化的现代转型促进传统文化的传承与发展
中国传统文化的根基在乡村,如今传统文化的价值越来越被认可,近年来国家出台政策提倡对传统文化进行创造性转化与创新性发展。传承和发扬传统文化必须进行优化和扬弃,创新传统文化的内涵和表现形式,实现传统文化与现代价值的结合,从而使传统文化焕发新的生命力。少数民族文化的现代转型既不是意味着少数民族文化的“汉化”也不是要抛弃传统文化,而是在保持传统民族文化内在精神核心的前提下,积极与大众文化、城市文化等外来文化交流互鉴,充分利用现代化工具和技术来保护和改造传统文化,应用大众传媒传播和展示特色民族文化,实现传统民族文化的产业化发展,增强民族文化发展活力和文化自信。芦笙是苗、瑶、侗等民族的传统乐器,以前只在少数民族地区使用,现在已经成为一项广泛使用的大众乐器,不只局限于少数民族地区了。最早芦笙多为六管,现在发展到了十管、十二管,而且吹奏方法也有所变化。凤凰村一直以来延续的是传统芦笙演奏,而现在他们也会邀请外界专业的乐团开展交流活动,改进芦笙演奏形式。同时村里制作芦笙、牛皮鼓的匠人也会利用现代传媒和网上营销展示苗族传统工艺吸引消费者。民族文化自觉是一个民族文化得以延续的前提,民族文化的进一步发展和可持续的传承必然要经历文化的现代转型。只有顺应时代发展,积极寻求传统与现代的有机衔接,在创造和转化的过程中实施保护和传承,才能真正留住传统。
(三)少数民族地区乡村文化振兴的路径探析
1.提升民族文化产业化水平
民族地区拥有特色鲜明的文化资源,这是民族地区文化振兴的资源优势,推动民族地区的文化资源向文化资本转化,利用民族文化自身的稀缺性、差异性,通过产业化、市场化的方式,转化为文化产品,才能最大限度地发挥其文化资本的功能[13]。发展民族文化产业就是应用现代科学技术和商品化、市场化手段将民族文化进行包装然后推向消费市场,整合文化资源,开发文化产品,形成产业规模和产业链。目前民族文化,产业以文化旅游为主要方式,同时带动乡村民宿、餐饮、民族特色产品、手工艺品等相关产业发展。民族文化产业是少数民族地区经济和文化发展的重要路径,已经有很多地方走上了民族文化产业化的道路,例如西安的“回民街”、广西“壮族三月三”文化旅游[14]、云南丽江古城等。在乡村文化振兴的时代背景下,越来越多的民族地区开始注重文化产业发展,在这个过程中难免会出现一些问题,例如不切实际的盲目开发,一味地求大求快,造成资源浪费;只注重外表而不重视内在的“空壳式古镇”“空心化村寨”不仅不能起到发展文化的作用反而造成乡村文化的流失;民族文化产业出现“同质化”现象,如果只仿照别人的做法而不去探索符合自身实际的特色产业道路,是不能获得可持续发展的。因此民族地区在发展文化产业必须要结合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做出合理长远规划,主动学习成功经验但不照抄照搬,寻求差异化,形成区域协同发展模式。
2.促进乡村传统文化的现代转型
乡村文化振兴的本质就是复兴传统文化,复兴不是回归而是重新审视传统文化的价值,挖掘传统文化资源,并加以创新改造。一直以来,少数民族地区大多因地理位置偏远,文化观念差异等原因造成经济社会发展较为滞后,现代化程度较低,但也意味着少数民族地区更多地保留了自然原始的文化生态和文化风貌,这是在其他工业化和城市化发展较快的地方所不具备的,更符合当下人们越来越追求的乡土情结、特色民俗体验等消费理念,如果能将这些文化资源进行有效利用,将会转劣势为优势,实现少数民族地区的跨越式发展。因此,在加强对传统文化的保护的同时也要将传统文化充分利用起来,文化只有在不断创新过程中才能实现发展。在创新转化的过程中保护和传承,在传承的过程中创新,实现二者的双向互动。不断促进乡村传统文化的现代转型,积极学习借鉴外来文化和现代文化,对传统民族文化的内容和形式进行改造与创新,使之更加大众化、世俗化、生活化,符合现代消费观念和审美倾向,才能获得更多发展机遇和发展空间。
3.增强民族之间的文化交流与协同发展
经过长期的人口迁移和流动,现在大多数少数民族地区都有两种或两种以上的民族群体共同生活,这种自然形成的多民族杂居生活形态,必然会产生不同民族之间的交往。基于一定的空间距离和政治、经济、社会、文化各个层面的联系,各民族在长期的生产、生活中不断地进行文化交流与碰撞,在相互了解的基础上,逐渐形成民族团结和民族融合。不同民族有着迥然不同的文化习俗,也正是因为民族之间的文化差异,而组成灿若星河,丰富多彩的中华文明,所以民族文化差异的存在是自然而然的,也是必要的,民族文化融合并不是指完全消除差异的融合。增进民族之间的交往交流可以消解因文化差异导致的民族心理差异,在交流互鉴的过程中了解其他民族的文化,也理解彼此之间的文化差异,从而消除文化隔阂。对于民族融合来讲,文化融合才是民族间根本性的融合,对于乡村文化振兴来讲,更需要民族地区的整体文化发展。各民族不仅要在相互交流学习中取长补短,更要注重区域协同,形成优势互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