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苹果185万元
2020-07-06草戊
草戊
这个题目有点别扭是吧?苹果,可以指个人台式电脑,也可以指吃的水果苹果,不知本文说的哪种?
谢谢您的指谬。我给大家解释一下:本文指的是吃的水果苹果。有了这个前提,本文谈论的话题,范围就缩小了一半。从最近一两年春季水果市场的行情看,烟台产的“红富士”,在我们那儿,小个儿即一斤称仨的那种,2元/斤;中等个儿,一斤称俩的,2.5元/斤;个头儿大到八九两一个的,6.5元/斤。
有一种进口的“红富士”苹果是自然生长的环保果品,不施任何肥料,不带任何农药残留物质。把这样一个苹果放在屋子里,整间屋子都充满独特的香味。这种号称“世界一号”的苹果,一年前,在重庆超市里售价228元一个,成了世界上最贵的苹果。
有人说,得了吧,当年,砸中牛顿脑袋,让牛顿发现了“万有引力定律”的那个苹果,才堪称世界上“最贵的苹果”呢。这话有道理。可那个苹果只和牛顿有缘,与芸芸众生凡夫俗子无缘(估计,同一棵树上的其它苹果落地时也曾砸过一些人的头,但都没引起和激发被砸中者的注意和研究兴趣,故失之交臂)。再说了,砸中牛顿的那个苹果,又没能像文物一样保存下来,所以,哪怕当年它价值连城,于今,再去谈它的价格已成了遥不可及,也是心劳日拙不可思议的事情。这么说,眼下,就没有超过228元一个的苹果了?
有,有!前不久,我在我们当地的一张晚报上就看到了一条简短的社会新闻: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对备受关注的东莞塘厦镇某小区高空扔蘋果砸伤三个月女婴致其瘫痪一案进行在线宣判,一审判决肇事女孩监护人赔偿185万余元。法院认为,依据民法总则及侵权责任法的相关规定,因肇事女孩小星事发时年仅11周岁,系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其侵权责任由其监护人承担。
大家看,这个被从高楼抛下的苹果,是不是成了当今世界最贵的一个苹果?
作为赔偿额,185万余元,数量不算小。可站在受害者家人的角度看——也是人同此心心同此理吧,可以说,人家宁愿要一个远离祸患、健康成长的宝宝,也不愿让宝宝受伤害获赔偿;赔偿金再多,能治愈宝宝的瘫痪吗?能免去宝宝治疗过程中的磨难和痛苦吗?最后能完全挽回宝宝的健康吗?一个才三个月大的女婴,便招来如此意想不到的横祸,这婴儿何其可怜!这婴儿的家人情何以堪!
药圣孙思邈在《千金方》自序中说:“人命至重,有贵千金。”我国著名教育家陶行知说,“人命贵于财富”,“人命贵于安乐”。现在,一个飞来的横祸,被三个月大的女婴摊上了,这孩子一满家子的愁苦和郁闷,向谁诉说?
估计,肇事女孩的监护人会由自家孩子肇事的这笔巨额赔偿吃一堑长一智,懂得了高空抛物后果之严重。但愿,更多更多的熊孩子,更多更多的熊孩子的家长,更多更多的人,都能被这个昂贵的苹果“砸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