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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来管小事?

2020-07-06伍里川

杂文月刊 2020年6期
关键词:热线物业管理小事

伍里川

朋友对我说,前几天,他拨打政府服务热线投诉一件不合理的小事,结果不到一个小时,小事儿马上解决了。朋友感慨:还真有人管小事。

本人居住的小区,几年来,小汽车违停不断,最近几个月,更是过分,占据消防通道不说,连人行道都被欺负。物业时而管一管,时而无视。有时居然对群内的业主集体反映都不爱搭理。而所谓的管理,也就是往违停车上贴张违停告知单,没有丝毫作用。其实,物业是可以管好的。某年开发商要集中卖车位,物业对路面违停车辆一律锁车。结果就没人敢违停了,路面那叫一个干净。但卖车位的大业一完成,物业管理就明显放松了,违停就慢慢回潮了。

这几年,向政府服务热线投诉过好几次。小区里也有其他业主在投诉。

每次都是社区人员反馈:已协调物业处理。他们往往会强调社区没有管理权,只能一遍遍“协调”。投诉又多,当然是件苦差事。可是违停车辆不见少,反见多起来。“苦劳”就没有什么意义。

有业主一见群里“投诉”字样,就觉得小题大做没事找事。有的则来句:没啥用。

那怎样才有用呢?没人说得出来。

几天前,社区人员和我联系时,建议先把这次投诉了结,再次投诉,提出让街道物业管理部门向物业公司下整改令。

早就听说过,物业公司就怕街道物业管理部门。同样是政府服务热线,朋友打管用,我打没管用,区别在于很有些物业“光脚不怕穿鞋的”。

我深有体会。小区里,还有一些问题,事不大,挺气人。多年下来,已经好多次为了“集体的愤怒”,而交涉,交涉无果后,找电视台、报社、电台来曝光。多数问题没解决。有一处角落,严禁停车,但总有人不听。交涉、投诉到最后,这里倒成了合法的停车位了。

还听说物业人员针对某些事情放出话来:曝光就曝光,谁怕谁。

有人说,你这是借个大炮打蚊子。这话我不太认可。一来,我没看见什么大炮;二来,人家也不是蚊子。

不管怎样,对前述建议,欣然接受。可结果依然是社区人员和我“接头”,大谈如何如何“协调”。

向其表达不解之意,答曰:……街道最后还是会把事交给社区。

这大约是一种必须把小事交给“小事机构”来管的程序性安排。每每从终点又回到起点,下一次依然如此。这种情形,我称之为“抽纸型”程序。看上去“有求必应”,还特流畅,可问题没解决。

恨不能有一个打破“规矩”的“小事马上办”,专门给老百姓撑腰出气。有的地方不就有“马上办”吗!但转念一想,政府服务热线不就是另一种意义上的“马上办”吗?

而延伸开来,假如要让一个层级很高的机构“破格”来管类似小区里车辆违停的小事,那就可能显得“不对等”、小题大做、用力过猛。曾经有位老领导,身为“一把手”,逢会必讲“上厕所不冲水”,下属就会在下面互相做鬼脸。地方上“某长”亲自上街捡烟头,也会引发复杂的社会观感。

其实,也别“破格”和成立“马上办”了,“可下整改令”说明,系统本身并不缺乏“专治小事”功能。与其说缺专门的部门和机构,不如说缺意识,缺重视。

放眼望去,在更多领域,“小事困局”多了去了。小事没人管、管不了,不是个别现象。

小事虽小,但解決不了,就会让人心中怨气难消。这些小事,对无关者而言,也许轻如鸿毛,但对于被影响到的人来说,那就是一座永远过不了的坎,就是你总也打不过它还总是踩着你的巨型虫子。

你只能不断地把标准和底线往下降。时间长了就感觉挺无力的,就好像一颗子弹很认真地在飞,但就是没地儿落。

多数人生来平凡,和大事发生联系甚至“交手”的机缘实在稀少。一辈子最大的“消耗”,恐怕就是被无数的小事裹挟,失去耐心,失去快乐。多少行路人,在“我不是潘金莲”“秋菊打官司”式的奔走中茫然无措?

小事久拖不决,小事积聚不消,就会衍生出各种社会问题。有些大事件就源于小矛盾的积累。所以,民生无小事,百姓利益无小事。强调的是事事关心。

“一屋不扫何以扫天下”,在一定程度上讲述了抓大事和抓小事的关系。

可同时,又有“抓大放小”颇为流行。这种管理策略很容易被误读为“只抓大事不抓小事”。

无论是往历史深处扫描,还是去市井中感受,都不难发现“抓大事”是一种深受赞美的美德。原因是“抓大事”更显才干,更容易青史留名。虽然“抓大事”难度系数3.0朝上,但架不住“性价比”高。把小事攒为大事,待机处理的,也不稀奇。

谁抓小事?当然是“最下面”或者“别人”咯。

这种轻视,人多有之——只要没被小事欺上门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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