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从严治党“责”字当头
2020-07-06王达阳
王达阳
办好中国的事情,关键在党。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战略部署。前不久,经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会议审议批准,中共中央办公厅发布了《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本期我们节选刊登邓小平的《党在组织战线和思想战线上的迫切任务》一文,并刊发赏析文章,旨在推动各地区各部门切实抓好《规定》的学习贯彻,增强“两个维护”的政治自觉,强化守土有责、守土担责、守土尽责的政治担当,扭住责任制这个“牛鼻子”,抓住党委(党组)这个关键主体,不折不扣落实好全面从严治党责任。
2月26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会议审议批准、3月9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发布了《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切实抓好《规定》的学习贯彻。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战略部署。2015年6月,中共中央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制定并印发《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对党和国家各级机关、人民团体、经济组织、文化组织、社会组织和其他组织领导机关中设立党组提出明确要求。党的十九大党章修正案对党组职责作了充实,进一步明确了党组管党治党的政治责任。根据新的形势、任务和要求,2019年4月中共中央印发了修订后的《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通过的《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把全面从严治党制度作为党的领导制度重要组成部分,纳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之中,对全面从严治党制度建设作出了重大部署,强调要完善党的领导,“健全各级党委(党组)工作制度”“完善和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制度”,确保党在各种组织中发挥领导作用,要求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相结合,使全面从严治党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把制度优势更好转化为治理效能。在此基础上制定出台的《规定》共5章25条,从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内容、方式以及监督追责等方面作出明确规定和要求,是党中央健全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制度的重要内容,是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的重要举措,是推动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重要制度,也是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根本遵循。
党要管党。中国共产党作为一个马克思主义政党,以强大的理论力量和自我革新的勇气不断推动自我革命与改革。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以邓小平同志为核心的党的第二代中央领导集体,开始认真思考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条件下如何加强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的问题,以解决党内存在的主要问题为导向,推进党的建设。
改革开放初期,面对社会上存在的一些政治上思想上的不安定因素,1980年1月16日,邓小平在中央召集的干部会议上发表了《目前的形势和任务》的讲话,提出“为了坚持党的领导,必须努力改善党的领导”的主题,认为“不解决这个问题,坚持不了党的领导,提高不了党的威信”,要求“我们要改善党的领导,除了改善党的组织状况以外,还要改善党的领导工作状况,改善党的领导制度。”为什么进入新时期后,我们党的党风问题在短时间内会变得如此严峻?邓小平认为主要有两个原因:一是思想作风问题,即少数干部抱着“做官当老爷”的心态,丢掉了党的艰苦朴素、密切联系群众的优良传统;二是制度问题,即党和国家现行的一些具体制度不够健全,同时法制不够完备。因此,邓小平严肃指出,我们党现在确实存在一个整顿的问题,有一部分党员不合格,要在教育的基础上进行整顿。2月29日,党的十一届五中全会第三次会议上,邓小平结合修改党章,郑重提出了“执政党应该是一个什么样的党,执政党的党员应该怎样才合格,党怎样才叫善于领导”的問题。邓小平指导全党从思想上和制度上入手,加强党的建设,强化党员职责教育,提高党的领导能力。
一方面是加强党的思想建设。1982年10月党的十二大提出走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道路的目标。为把全党全国人民的意志统一起来、更好地实现十二大提出的目标,1983年10月,党的十二届二中全会决定,用三年时间对党的作风和组织进行全面整顿。邓小平在这次会上专门作了《党在组织战线和思想战线上的迫切任务》的讲话,要求“整党不能走过场”,特别强调:“在工作重心转到经济建设以后,全党要研究如何适应新的条件,加强党的思想工作,防止埋头经济工作、忽视思想工作的倾向”,为搞好全面整党工作提供指导。陈云也提出“执政党的党风问题是有关党的生死存亡的问题,因此,党风问题必须抓紧搞,永远搞”。经过三年半的整党工作,1987年整党工作小组宣布完成了“统一思想、整顿作风、加强纪律、纯洁组织”的任务,在统一思想方面,通过系统学习整党文件、澄清模糊认识,加深了对党的基本路线的理解,提高了贯彻马克思主义思想路线的自觉性主动性;整顿作风方面,党组织严肃查处严重违法乱纪、以权谋私和不负责任的官僚主义案件,刹住了经商办企业的不正之风,党风问题有了明显转变,同时强化基层服务思想,密切了党群关系;加强纪律、纯洁组织方面,加大力度清理了“文化大革命”以来的“三种人”,恢复严格的党内组织生活传统,党的组织纪律得到恢复和好转。全党在思想、作风、纪律、组织四个方面有了进步,党内存在的“三个严重不纯”的状况有了很大改变。
另一方面,总结和吸取我们党执政后的经验和教训。邓小平十分重视制度建设。他强调:“制度更具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1987年党的十三大特别提出:“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在党的建设上走出一条不搞政治运动,而靠改革和制度建设的新路子。”改革并完善党和国家各方面的制度,是一项艰巨的长期的任务,不可能一蹴而就,邓小平长期强调要以法治的手段促进党建,他说“两手抓,两手都要硬”“所谓两手,即一手抓建设,一手抓法制”。
办好中国的事情,关键在党。党和人民的事业发展到什么阶段,党的建设就要推进到什么阶段。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在总结改革开放以来执政党建设成功经验与原则的基础上,以坚定决心、顽强意志、空前力度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取得重大进展和显著成效。但党内存在的政治不纯、思想不纯、组织不纯、作风不纯等问题特别是一些深层次问题尚未得到根本解决。面对这些问题,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党政军民学,东西南北中,党是领导一切的”,全党必须保持战略定力,发扬斗争精神,不断深化党的自我革命,一以贯之、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规定》从正面列明了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责任清单、任务清单,把主体责任的具体内容、落实机制进一步明确下来,为夯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提供制度保障,是党中央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部署和重大成果。
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核心是“两个维护”。“两个维护”是我们党最根本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颁布实施《规定》,就是要推动党组织和党的领导干部切实把责任扛起来,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这是党和国家前途命运所系,是全国各族人民根本利益所在。以“两个维护”引领全党团结统一,是对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提出的政治要求。党的领导干部要不断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增强政治警觉性和政治鉴别力,提高管党治党、履职尽责的本领,提高战胜各种风险挑战的能力。
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关键在一把手。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不明确责任,不落实责任,不追究责任,从严治党是做不到的。”完善和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制度,是确保管党治党真正严起来、紧起来、实起来的有效保证。《规定》对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和第一责任人做出明确规定。《规定》指出各级党委(党组)是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党委(党组)书记是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第一责任人的职责是要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管好班子、带好队伍、抓好落实,支持、指导和督促领导班子其他成员、下级党委(党组)书记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发现问题及时提醒纠正。《规定》还明确“党委(党组)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根据工作分工对职责范围内的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负重要领导责任”“党委办公厅(室)、职能部门、办事机构等是党委抓全面从严治党的具体执行机关”。主体明确、权责一致、职权规定明晰,有利于更好地强化政治担当、落实责任。
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重点在提高执行力。《规定》明确了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具体内容和工作措施,明确要求“应将党的建设与经济社会发展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明确了党建工作与政绩、业务之间的关系;对推进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制度建设及反腐败斗争等方面都提出具体落实措施,与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一脉相承。《规定》还对落实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提出9条要求。党的领导干部要认真执行落实,切实提高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自觉性和坚定性。
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离不开监督追责。《规定》明确党委(党组)及其领导班子成员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不力应当依规依纪追究责任的情形,提出主体责任报告制度、监督检查和巡视巡察制度、责任制考核制度,列出追责负面清单,规定详细、措施具体。
制定出台《规定》,是党中央健全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制的重要举措。我们要切实抓好《規定》的学习贯彻,增强“两个维护”的政治自觉,强化守土有责、守土担责、守土尽责的政治担当,“责”字当头,不折不扣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以全面从严治党新成效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