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戏与幼儿园教育教学中的融合
2020-07-06黄珊珊
黄珊珊
【摘 要】 随着教育事业的深入发展,社会各界都对幼儿教育的关注程度愈来愈高。在幼儿园教学阶段,游戏是教师开展教学的重要手段之一,因此需要教师加强应用游戏教学的策略,切实促进幼儿学习能力的提升和健康成长。本文主要研究当前游戏与幼儿园教育教学中的有效融合。
【关键词】 幼儿教学 游戏教学 应用策略
幼儿园阶段的教育工作主要目的在于发展幼儿的智力,让幼儿在愉快的氛围中学习知识和技能。但是当前许多幼儿教师在进行教学的过程当中过于重视对幼儿知识的灌输,而缺乏对于幼儿智力的培养和开发。为了避免这种情况的出现,需要教师充分将教学游戏相结合,采取正确的教学策略,更好地开展幼儿教学工作。
1. 进行幼儿教育时多采用肢体语言
幼儿园阶段的教育与九年制义务教育有着非常大的区别,幼儿阶段孩子的心智刚刚开始发育,因此在理解世界和感知世界的过程当中更需要教师的有效引导。而将幼儿阶段教育与游戏的有机结合,能够有效加强幼儿对世界的体验,因此幼儿园教师应该将游戏贯穿到幼儿教育的全过程,让幼儿在游戏和学习中充分释放自己的感情,通过多种方法体验世间万物。教师也应该充分引导幼儿在游戏中表达自己的情绪和想法,培养幼儿的表达能力,让幼儿在玩耍的过程中学习課堂知识,培养幼儿的综合能力和技能。教师在进行幼儿教学的过程当中应该多采用肢体语言,幼儿缺乏生活经验,因此在听课的过程当中经常会难以理解教师所表达的想法。如果幼儿不能听懂教师的课程内容很有可能会降低幼儿的学习信心,因此教师应该充分借助肢体语言的形式让幼儿更加容易理解教师的指令。
比如教师在引导幼儿做游戏的过程当中,如果有人没有听懂教师的指令,那么教师可以通过一些肢体动作和语言提升幼儿的理解能力,先在幼儿面前做一些肢体动作,从而引导幼儿跟随班集体一起做游戏。久而久之幼儿就会理解教师的指令含义,也会逐渐理解教师所用词汇的含义,这是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
2. 在游戏时多采用幽默风趣的语言
幼儿园教师在开展幼儿教育的时候,应该充分采用一些幽默风趣的语言提升幼儿的学习兴趣。一般来说人在良好的情绪下会保证更好的思维能力和解决问题的能力。而幽默风趣的语言具有良好的氛围营造力,教师采用幽默风趣的语言能够感染幼儿的情绪,丰富和活跃课堂气氛。三到六岁是幼儿发展语言能力的重要阶段,教师采用幽默化的语言能够有效提升幼儿教学效果。
教师在进行游戏教学的过程当中,可以先给幼儿播放一些促进幼儿智力发展的动画片,例如《飞天小女警》《喜羊羊与灰太狼》等,教师可以跟幼儿一起观看这些动画片,学习动画片中生动有趣的语言表达方式。之后教师也可以引导幼儿让他们扮演动画片中的角色,鼓励幼儿在进行表演的过程当中用自己的语言来表述原句。这样不仅能够有效地提升游戏与教学的有机融合,通过角色扮演还能够有效促进幼儿的理解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促进幼儿人际交往能力的提高。
3. 充分关注幼儿的生活世界
在幼儿教育阶段游戏是教育的主要内容,幼儿不同的发展阶段适用于不同的游戏类型,因此教师应该及时对幼儿的游戏进行分类,让不同年龄阶段的幼儿在游戏中发挥自己的主观能动性。教师应该给予幼儿足够的时间和空间让其做游戏,并且积极鼓励幼儿自主选择想要完成的游戏类型,从而使幼儿在游戏中增长自己的生活经验,切实促进幼儿的综合实践能力的提升。一般来说幼儿园的游戏可以分为四种类型,分别为普通教学游戏、幼儿自主自发的游戏、人际交往类游戏和生理类型游戏等。通过不同的游戏类型能够锻炼幼儿不同的能力,因此教师要交叉应用不同类型的游戏,充分调动幼儿在游戏过程当中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教师也应该积极与幼儿建立良好的师生关系,在学习上指导幼儿,在生活上支持幼儿。
比如在进行游戏的过程当中,教师应该充分参与到幼儿的游戏过程中,通过游戏中教师与幼儿之间的共同经验使教师能够更加了解幼儿的心里世界。比如教师在游戏的过程当中发现某一个幼儿存在被孤立或不能参与到游戏中的情况,教师就应该积极进行引导,通过深入孩子的世界去观察为什么会出现这样的问题,从而引导幼儿与同龄人交朋友。有的幼儿可能会提出人为什么要吃饭这样的问题,教师在教学的过程当中不能敷衍了事,要认真解答他们提出的每一个问题,从而在幼儿园中建立和谐的师生关系,使幼儿在幼儿园的生活当中充满安全感。
4. 小结
本文主要研究当前幼儿园教育中游戏与教学的有机结合策略,在进行游戏教学的过程当中需要教师多采用肢体语言,结合实际情况对幼儿的游戏进行分类,充分发挥幼儿的主观能动性,培养幼儿的学习兴趣。教师在游戏和教学的过程当中也应该多采用一些幽默风趣的语言,真正关注幼儿的生活世界,与幼儿建立良好的师生和朋友关系,促进幼儿的健康成长。
参考文献
[1] 韩丹.游戏在幼儿园教育教学中的运用与融合[J].新课程学习(基础教育),2012,(12):67.
[2] 王文静.融合主题活动有效开展幼儿区域游戏[J].环渤海经济瞭望,2016,(3):83-8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