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我国农村治理现状及其对策
2020-07-06程建平
程建平
摘 要:当前,我国农村治理在组织建设、社会生活、经济发展、居住环境及精神文明等方面取得了一些显著的成绩,但也存在着一些不足,亟须加强与完善。本文从农村治理的组织、社会、经济、环境、文明等方面进行分析,针对这些方面中的不足之处,提出具有可行性的优化对策。
关键词:农村治理;现状及对策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社区是基层基础,只有基础坚固,国家大厦才能稳固。”农村社区在全国城乡社区中占有重要的比重,单从数量关系上来看,加强农村社区治理,推动农村政治组织建设,提升农村社会生活水平,大力发展农村经济,综合整治农村人居环境,持续推进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是确保广大农村社区稳定和谐的重要因素。因此,对当前我国广大农村社区综合治理现状进行全面系统的分析是十分有必要的,要厘清农村治理在自治组织、社会生活、实体经济、综合环境、精神文明等方面发展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立足于农村整体客观实际,在党和国家重大政策方针的正确指引下,积极探索,敢于创新,找出具有可行性的优化农村治理的对策。
一、当前我国农村治理现状
(一)农村自治组织治理现状
我国农村治理体系主要由村党组织、基层政府、村民自治组织和其他组织等组成。村党组织和村委会在整个农村治理体系中发挥着重要的核心作用,对外对内起着很好的政策信息联络,对上对下发挥着重要的上传下达作用。但是,当前农村部分村委会自治组织建设比较滞后,或是村委会换届选举流程不够公开透明,严重影响着众多农村社区居民间接地参与村集体治理。一方面,农村部分村委会人员配置不到位,很多基层工作的开展重任都落在村支书一人肩上;另一方面,农村部分村委会换届选举并没有按照相应的流程进行公开选举,存在着由上级乡政府直接任命,或是由上一届村委会委任后向上级乡政府报备的情况。
(二)农村社会生活治理现状
经济建设的快速发展,社会节奏的加速加快,影响和改变着农村原有的社会生活状态,邻里间的矛盾与纠纷在社会经济快速发展中越来越凸显,遇到一些小事情小矛盾小摩擦便会进一步激化,而原有的宗亲氏族或村集体所能起到的调节作用越来越不明显。国家已经出台了“驻村律师”的政策,但其建立健全还需要一定的时间,现阶段农村的法律维权资源和渠道整体上比较匮乏。因此,在处理农村社会纠纷上很难做到有理有据合理合法,导致一些农村大户“仗势欺人”“无所畏惧”。而在一些农村地区甚至出现了黑恶势力,严重地侵害着当地农村居民的合法权益和正当诉求。
(三)农村实体经济治理现状
当前,我国绝大多数农村居民依然以外出务工的方式来保障经济收入,农村地区的人口流出现象比较明显,年轻群体外出务工,年迈群体留村务农,导致农村人力资源不够充足,难以为农村实体经济提供充足的劳动力。当然,这只是农村实体经济发展建设的阻力之一。农村实体经济整体上发展比较滞后,这是毋庸置疑的。尽管近几年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农村地区实体经济的发展,但仍需要进一步加大力度推动。农村实体经济发展建设滞后的主要原因集中在年轻劳动力群体不足、资金整合渠道较少、政策扶持力度有限等方面。为此,要大力发展农村实体经济,改善现有的经济治理状况,就需要从整体上统筹兼顾,为实体经济打好基础,营造好的环境。
(四)农村综合环境治理现状
大多数农村地区环境问题集中在生活垃圾处理、养殖粪污排放、建筑物料堆放等方面。近几年,国家加大农村环境治理力度,投入大量的环境整治专项资金,取得的成绩比较显著。例如,农村各路口街道均放置垃圾桶,各村建有垃圾集中处理站点,生活垃圾得到有效处理和利用。但是,养殖粪污排放方面投入的力度不足,环保部门关停了一些小型养殖场,对大型养殖户加大了监管力度,但并未能从根本上解决好养殖粪污的处理问题。随着农村居民兴建住宅,各种建筑物料及垃圾占用街道、随意堆放的现象越来越严重,有关部门的监督管理也难以面面俱到,导致农村尘土、噪音、建筑废物污染比较严重。
(五)农村精神文明治理现状
如今,各村委会均建有文化大院或称之为村文化站,设有文化大舞台,硬件设施也一应俱全,但现实中该大院、大舞台的利用率并不高。一方面,上级政府组织的文化下乡下村的频率不高;另一方面,各村集体整体上自发组织的文化活动也不多,少部分村民依托庙会、传统节日自发组织的文化活动多一些,多数村民并不具备自发组织文化活动的能力。这就导致了农村精神文明活动比较少,导致了文化大院的闲置,不利于广大农村地区精神文明的构建。
二、优化我国农村治理的对策建议
(一)加强农村自治党组织建设
党的领导是国家发展建设的根和魂,要进一步加强农村自治组织体系的构建,就要始终坚持党的正确领导,始终坚持党的正确方向,加强农村自治组织建设,以农村基层党组织为纽带,连接好农村自治组织主体间的协同关系,确保各项政策有效落实,各项制度得到执行。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在村委会组建、选举、换届等方面的领导和监督,确保村委会工作的公开公正、阳光透明、高效便民,切实为村民谋福祉、为全村谋发展。
(二)强化农村社会治理法律思维
社会治理离不开法治,农村社会治理也是如此。在社会生活快节奏发展的背景下,如何处理好需求日益增多与资源有限之间的矛盾,这就需要农村自治组织善用法律思维,处理事情对待问题解决矛盾时要做到公平公正、有理有据、合理合法,确保问题与矛盾得到有效化解,确保事情真正得到解决。以村民申请宅基地为例,村委会首先要做好全面排查工作,统计好有关信息和数据,上报乡政府,将宅基地资源进行统一调配,而不应采取“一人一事一办”的不透明操作方式。
(三)立足实际,大力发展农村经济
大多数农村地区与城市的距离比较远,对外交通不够便捷,在发展实体经济时,应充分考虑这一因素,可以着重发展对交通时效性依赖性不强的实体经济。此外,很多农副产品的附加值不高,一旦遇有突发情况或恶劣气候,销路遇阻,便会给农户造成巨大的经济损失。为此,可以以村集体的名义,对外建立多种形式的合作组织,打通农副产品销路,就地就近建厂将农副产品进行二次深加工,既增加了农副产品附加值,又提供了大量的就业机会。
(四)加大力度综合整治农村环境
综合整治农村环境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一是加大农村环境基础设施建设,结合农村当地环境,合理规划基础设施,确保基础设施的实用性;二是加大农村环境监管力度,形成“县—乡—村”三级联动,确保环境污染问题就近就地解决;三是加大环境保护宣传力度,依托各村文化站,开展内容新颖、形式多样的环境保护普法宣传,帮助农村居民树立保护环境的意识;四是加大农村环境资金投入,确保各项工作有序向前推进。
(五)持续推进农村精神文明建设
精神文明建设是一个持续的、动态的、长期的过程,也是建立在一定物质文明基础之上的,因此要持续推进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就要在农村自治组织建设、社会治理、经济发展建设、环境综合整治的基础上协同发力,为农村社区居民营造一个好的大环境,让农村居民更好地体会精神文明对身心的滋养作用,由表及里、從心到身地参与到精神文明建设中。一方面,上级政府要加大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投入,从人员、物资、资金上整合资源,加强对农村地区的统筹;另一方面,村委会要积极带头,善于发掘身边的精神文明资源,并组织村民举办活动,打造具有自身特色的精神文明活动。
总的来说,农村治理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农村经济社会的方方面面,需要始终坚持党和国家的正确领导,立足于农村实际,敢于探索敢于创新,为农村治理新格局的构建建言献策。
参考文献:
[1]贺雪峰.给村干部一定的自主权——防范农村基层治理的“内卷化”危机[J].人民论坛,2019(03):54-55.
[2]贺雪峰.农民家庭劳动力配置的策略选择——基于北京、山西、浙江等地的调研[J].农村工作通讯,2019(05):59-63.
(作者单位:郑州西亚斯学院商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