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舞蹈与音乐融合教育对全人培养的意义
2020-07-04王美琪
摘 要:音乐是一种无形的舞蹈,就如舞蹈是无声的音乐。这是一种由内而外转变与由外而内渗透的关系,它们似鱼水之情,相互交融,共同绽放艺术之花。本文立足于追溯舞蹈与音乐起源与发展,通过探究舞蹈与音乐之间的联系,来阐述两者对于育全人的意义与作用,更好地引导人们提升艺术修养、增强审美能力,以实现舞蹈与音乐的完美结合。
关键词:舞蹈教育 音乐教育 舞蹈与音乐 育人意义
一、追寻舞蹈与音乐的根与源
人类社会发展进程中,舞蹈与音乐的历史甚是悠久。追溯源头,人类还未学会运用语言文字来表达时,舞蹈与音乐便先于产生了,他们能够利用声音的高低强弱及长短、利用丰富形象的肢体动作来取得简单地交流,进一步为谋其生存,他们学会制造和使用工具,敲击发出的声响使得一系列乐器被创造出来,他们懂得了生活娱乐,手足之舞便随之发展起来,音乐与舞蹈逐渐成为人们生活中不可或缺的精神之钙,其作用主要是开启并抒发人内在的真实情感,因此它们可被喻为“心灵的钥匙,情感的窗口”。
舞蹈是一种最原始的表达,本质为直接表达人的喜怒哀乐,最基本的一个眼神、一个举动,它似乎都能够成为人内心情感的外露表现。舞蹈的产生及发展和生活的方方面面息息相关,人们通过生活中灵感的迸发与文化的积淀,将简易的肢体动作进行提炼、组织和美化,这才构成了真正意义上的舞蹈艺术。音乐主要以伴随着人类的劳动生产活动而诞生,制造器具的声响启发了人类创造音乐的灵感智慧,真正有记载的音乐历史,是从西方国家古罗马古希腊为起点,经历中世纪、巴洛克、古典主义、浪漫主义、近现代主义至今,音乐得到不断的完善与发展。
二、舞蹈与音乐的内在关联
舞蹈与音乐同被列为八大艺术的范畴,在整个艺术文化中占据重要地位、发挥重要作用。两者的充分结合是艺术表现的必然趋势,音乐——听觉和时间的艺术形式,舞蹈——视听觉和空间的艺术形式,某种程度上给人双重冲击的效果与感受。音乐与舞蹈能够通过相互融合、相互支撑,实现两者情感表达的交融,使人们在欣赏舞蹈时更外化的理解音乐,在聆听音乐时更好的畅通身心。
音乐对于舞蹈有衬托作用,相对应地舞蹈则依托于音乐。舞者肢体的表现与情绪的宣泄需要音乐带动和激化,仿佛音乐是其情感的激发点。音乐本质就是深化情感的艺术,它有着能够直击人心灵的特点,随着音乐符号的流动,伴着音响效果的渲染,舞者常把音乐表现的情感渗透在自己内心活动当中。同时,他们需要培养起对音乐的理解能力及处理音乐的能力,以更好的用形体动作表现。
三、舞蹈与音乐对培养全人的意义
1.舞蹈与音乐作为实践活动促感知
舞蹈和音乐本就属于一种实践性很强的艺术活动,它能够让表演者通过亲身参与实践,很直接地获得感受、体验,成为建立表现能力及审美能力的有效途径。如:在音乐学习中,只播放器乐作品来单纯的聆听欣赏,而不进行实际操作练习,在一定程度上,参与学习的积极性会有所下降,进而导致不能够真正的集中和融入音乐当中;相反,套用“实践出真知”一语,只有实操去亲身表演音乐,才能更好地去理解与感悟音乐作品、在反复练习中增长自身的艺术才干。同样地,学习动作及技能是舞蹈实践的基础,而吸收舞蹈肢体的情感精髓才是其灵魂所在。
2.舞蹈与音乐作为艺术领域增审美
众所周知,舞蹈和音乐都是给予人美感的艺术表现形式,无形之中它们也能够促使人们建立起审美品位,提升其对美的辨别能力。
舞蹈与音乐活动都是一种双向行为。在实操的同时,从中也能够很直观地表现出表演者对音乐及舞蹈的感知。表演者应较为准确的把握和表现其中蕴含的内容和情感。表现性是可以从表现力投射出来的,那些内化的能力都要通过他们外在的表现——音色、速度、力度、肢体动作及情绪的表达等因素作为依据来衡量。甚至在表演过程中细微的举动及微妙的表情变化,都可以成为传达音乐与或舞蹈情感符号。展现的过程,就是表演者内在情感宣泄的过程,要想完整且较好的完成一段作品,那必然要了解背景知识及掌握作品中运用到的技法,除需具备扎实的技能外,情感也要表达到位。学以致用,将理论化、隐形化的东西通过表演表现出来,这样,才能具备良好的表现力,以表达音乐与舞蹈作品的真知与灵魂,以带来充分的美感与艺术的享受。
3.舞蹈与音乐作为创造形式启思维
音乐和舞蹈的表演过程也是二度创作的过程,似一间纷繁复杂的生产工厂,其整个过程是具有立体性、多维性、需带动起全身肢体部位及神经细胞协调配合的一种艺术行为。表现者对于音乐和舞蹈作品的处理及自身的表现力,就是他们进一步的加工与创造,有益于潜移默化的培养和提升人的创造性思维能力。学生僵硬的完成一首音乐作品或者死板的展示舞蹈技巧,与其融入自身想法所展现出来的音乐内涵和肢体灵魂是极为不同的,学生要在机械的识读、背诵乐谱、掌握技巧之上,发挥想象力与创造力,赋予乐曲和动作更加活化的东西,如:情感、表现力等,这时就需表演者持有自身独特的审美力去完成作品,让音乐或舞蹈鲜活起来,使欣赏者更易获得情感共鸣。这反映出每一次表演者对音乐或舞蹈的想象与创造都会出现细微的變化,也是他们不断尝试完善和丰实音乐舞蹈的一种表现,正因有了他们一次又一次地创造加工,才推动音乐与舞蹈朝着更好、更多样的方向发展。
总之,为培养具有综合素养且全面发展的人,舞蹈与音乐等艺术形式是实现育人目标的途径。人们应该通过学习舞蹈或音乐,来不断提升自身艺术水准和情感的表达能力,逐渐完善成为心灵美、道德美、情操美的全人。
参考文献
[1]王丹.舞蹈编导教学中关注学生创造力培养的方式探索[J].中国教育学刊,2018(S1):84-86
[2]朱素梅.音乐教学中如何培养学生的创造能力[J].大众文艺.2012(23)
[3]王亮.音乐在舞蹈表演中的作用研究[J].大众文艺,2018(22):165.
[4]王凡.跨学科视野看舞蹈艺术中音乐与舞蹈的关系[J].黄河之声,2018(18):135.
[5]徐景倩.开展创编练习培养学生音乐实践能力摭探[J].成才之路,2018(32):43.
作者简介
王美琪女(1996.01—)汉族,山西省汾阳市人,当前职务:学生,学历: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音乐教育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