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说他人中的德育意蕴
2020-07-04李伟言
李伟言
摘要 评说他人是个体社会化的表现,也是道德的他律机制。个体对他人的评说,可以使被评说者调整行为,也有助于接触和参与评说者提高自己的道德意识和善恶判断力,确认和完善自身的价值观。私人之间分享对人事的看法,也有助于个体之间建立友谊。但个体评说他人须遵循“负责任地评说;把握评说的边界;把评说他人和自我省察结合起来;注意选择交谈对象;引导儿童理性看待他人对自己的评说”等原则。
关键词 评说他人,社会化,缔结友谊,教育引导
有句耳熟能详的俗语叫“闲谈莫论人非”,我们在生活中对谈论人是十分敏感的,尤其是受教育程度较高的人更有此敏感性。人前议人,会被当作负面事件看待,是一种有损德行的行为。
然而真的这么简单吗?开启批判性思考,我们才能超越表象,看到更复杂的事理,帮助儿童建构起更具价值指向也更有清明智性的人生哲学,培养儿童优良的道德品质。
一、评说他人是一种必然现象
幼儿3岁开始进入幼儿园,和更多同伴建立交往关系。这个过程中,他们往往用好人、坏人、喜欢或不喜欢这些词语来表达对别人的接纳或嫌恶。这就是一种评价。随着时间的推移,評价的内容变得复杂化。也就是说,对人评议的行为是与生俱来的,并随着时间的推移而发展,从儿童社会性发展的视角可以看出,对他人的评议有着正当性和必然性。人是群居动物,要和他人共同生活,彼此之间会留有各种印象,每个人难免要去评判他人,也难免面临他人的评判,否认了这一点,无疑否认了人的社会属性。
上述观点可以得到伦理学研究的支持,伦理学把道德评价分为自我性道德评价和社会性道德评价,其中社会性道德评价中包含了对他人、群体、社会所进行的道德评价。这种道德评价作为人事评价,是价值评价的一种形式。价值评价还有两种形式,功利评价和审美评价,功利评价围绕“利害”,审美评价围绕“美丑”,人事评价则围绕“善恶”,其评价的主体是个人。[1]个人对他人所进行道德评价,存在于个体社会化的过程中,也是个体社会化的表现。
就道德发展和道德运行来说,对他人的评价形成了道德的他律机制,他律即指道德的维持靠舆论。自律固然是较高阶段的道德,但自律阶段要经过他律阶段才形成的,极少有人在生活中一开始就能表现出很强的道德自律性。这意味着对人的评议,也是道德发生作用的基本方式。否弃对人的评说,表面看来是出于个人修身考虑,实际上是取消了他律道德运转之依托,社会正确的善恶观念和良好风尚也将无从形成。
“闲谈莫论人非”这句话不能教条地遵从,否则无助于培养真人。莫论人非,不一定就是教养,要知道,这句话不但有出于自保的机心智巧的意味,而且通过取消评价而把人的行为相对主义化了。除非人类可以没有对是非对错正误的判别,如果有,就意味有对人的评说。遗憾的是,长期以来,我们不敢坦率承认评说他人的合理性,把不评价看作是有教养的表现,这样做的结果是培养出大量的伪君子。由于不能给予评说他人堂堂正正的认可,但实际上又做不到不说,只好惯于腹诽,或者遮遮掩掩,或者温温吞吞,在某些时刻,又绝不吝惜不动声色地诋毁他人。使得口头上坚持的莫论人非最终沦为一种个体品德修养的矫饰。这其中的逻辑其实很简单:违背存在真实的教育,必然导向虚假,这一点需要我们严肃认真对待。
二、评说他人对个体成长的积极意义
对他人的评说不仅是个体社会性的表现,也是个体价值观奠立所必不可少的。对他人的评说可以曲折和隐晦地被这一个“他人”所知晓,从而促使他调整自身的行为,做出符合人们道德预期的改变。而对于评说者个体或者其他旁观者而言,评说他人可以帮助他们提升道德敏感,学习识人断事。世界丰富驳杂,善恶共在,美丑并存,绝不像童话里那般美好单纯。我们教儿童以真善美,就是帮助他们分辨假丑恶。这种分辨是一种实践智慧,是书本学习难以获得的,只能依赖于人和人之间通过语言和行为而进行的交互性实践,这个交互性实践,就包含了对是非对错优劣曲直的价值评判。必须有这样的交往,儿童才能发展出对人性更深的认知,摆脱童稚状态,纯净但不浅薄,拥有深刻的天真。就价值观形成的过程来说,一个人对自己所要持守的价值观并不是一开始就明了的,尤其是儿童时期,往往是混沌的。在成长的过程中接触和参与人对人的评价和议论,不仅是一种必要的信息获取,可以借此得以了解人们评判他人行为的依据和标准,发现人们看待人事的不同视角,获得相应的启示。这对个体提高自己的道德意识和善恶判断力,确认和完善自身的价值观来说非常重要。
私人之间分享对人事的看法,也是个体建立深厚友谊所必需的。美国学者施恩在《职业生活的有效管理》一书中探究了职场中私密信息分享的功用,对我们思考很有启发。在早期职业阶段,个体和组织之间要经历一个相互测试和接纳的时期,组织接纳雇员的一个标志就是向他提供某些特许的信息,这些信息可称为组织机密。在各种各样的组织机密中,其中一项涉及雇员可能察觉但从来没有完全了解的关键的历史事件,组织中关键人物更多的个人面貌就在这些事件的原委中得以呈现。这种信息只能由受到信任而不会利用它的人分享,被分享的个体也借此得以探查组织中的人对这类事情真正的看法和感情,这种特许信息的共享,是组织接纳雇员的标识。[2]其实职场之外也广泛存在着类似行为。在交谈中评议到他人,有时候不仅不是恶德,相反,可能是基于珍贵的信任,是信任对方之后心扉的敞开,它反应的是个体的信任人格特质,给对方呈现的是一个诚恳、坦率的形象。如果缺乏这一维度的考虑,只抱着“闲谈莫论人非”的戒条不放,在任何人面前都三缄其口,往往会给人机心深重、城府过多、面目不清的感觉,俗称“不实在”。这样的人,也会错失缔结友谊的机会。我们在生活中也有这样的感受,在坦诚地交换对他人的看法之后,彼此之间都感到心理距离比原来近了,这就是友谊建立的过程。可以说,每一份笃定真诚的友谊,双方之间,都交换和共享着诸多关于人事的看法和意见。
三、怎样引导儿童对他人的评说?
德育研究需要坚守这样的原则:要面向生活世界的真实,任何观点都首先要接受真实性的检验。人之评说和被评说,就是一种存在的真实。我们需要做的,是引导孩子评说,而不是刻意不加评说。
第一,要负责任地评说。评说是必要的,但评说不应该成为习惯,不要热衷评说。否则,就和论东家长西家短无甚区别了。笔者所说的评说是坦诚的沟通和表达。所谓负责具体包括三重意涵,一是客观,就是尽可能地去除个人情感和偏见,把握大端和小节,行一次骗和说一句脏话,显然不是一个层次的问题,不能以小善遮蔽大恶,也不能以小恶掩埋大善。二是要依据正确的评价标准。一般而言,伤害他人的行为即为恶,有益他人的行为为善。但是在具体情境中,往往又是复杂的。这就需要教育者注重培育儿童的清明理智,既有道德原则的传授,又帮助他们習得一定道德智慧。三是指不仅自己不妄语,言论注重理据,对于不正确和偏差性的评论,还能予以纠正和提醒。这样的评说是一种思想和情感的交流,增进的是人们对生活的认知和对人性的理解。不是“好事者”聚到一起的飞短流长,后一种情况要引导孩子学会避开,洁身自好。
第二,把握评说的边界。一个人并不是所有的行为都对他人构成影响,有些行为在对他人无害的个人生活方式领域。这部分内容当然可以进入他人视线,但父母和教师应有相应的引导,对于这些并不涉嫌伤害他人的个人生活选择,教儿童学会尊重和包容。通过这种引导,慢慢地帮助儿童将看待他人的重点转到那些具有外部性的行为以及整体价值观、品格与情操方面。
第三,把评说他人和自我省察结合起来。如果一个人只能一味地去评论别人而不去审视自己,他在人格成长上就难以获得进步,这意味着他无法从他人身上得到成长经验与教训,从而将他人作为可贵的镜鉴。将自己豁免于评价之外也是一种道德缺陷。所以教师在引导儿童评说时也要引导儿童的自我省察,看一看别人有的美德自己是否也具备了,别人的所作所为和行为意向自己是否也有发生。评说他人和自我省察相结合,个体才能不断地进步。
第四,注意选择交谈对象。子曰:“可与之言而不与之言,失人。不可与之言而与之言,失言。君子不失人亦不失言。”[3]不是所有的人都值得交付内心,信任也会被利用,衍生不必要的纠纷,给自己带来不必要的伤害。这一点我们也要教给学生,这是一种必要的世俗智慧的传递。与此同时,要引导学生对别人分享看法的行为表达感激,珍惜和不辜负对方的信任,包括尊重和对方对言论秘密的约定,对相关的交谈内容能做到守口如瓶。
第五,引导儿童理性看待他人对自己的评说。每个人都难免被他人评说,这些评说也免不了被我们知晓。积极的态度是,有则改之,无则加勉。在个人行为可能会影响到他人的领域,我们需要重视人言,借此反思自己,进而决定是否要有行为的调整。要知道在这个领域里,评判是需要我们敬畏的。无视之,以个性来标榜自己,就只能是一种伪个性。而在那些不涉及影响他人的事情上,我们需要锻炼儿童葆有自我,只要行为没伤害他人,就不必唯他人的评判是从。这是对平庸和卓越的选择。德育乃至教育要帮助个体打开心智,获得独立人格,在纷纭人世间持守真善美,就要帮助儿童锻造一个强大的心理底盘,让他们明白这样的道理:凡事都畏葸从众、活在他人的眼光里,是内心虚弱的表现。这样的心灵难以领略和创造生命的壮美。壮美的生命,绝不回避挫折,是把它们作为生命的礼物一同承纳在心的。一个人在其漫长的人生中,难免遭遇误解,被错误评价,这其实也是灵魂淬炼的机会,恰当认识和处理,能帮助我们拥有更美好的自我。我们需要引领孩子勇敢、大器地面对,让生命的小舟扬着自信的风帆,驶向辽阔无际的大海。
参考文献:
[1]韩东屏.论社会性道德评价及其现代效用[J].中州学刊, 2018(6):84-90.
[2]施恩.职业的有效管理[M].北京: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1992:199.
[3]论语·卫灵公.冯国超译注.北京:华夏出版社M] .2016:200.
责任编辑 徐向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