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如何培养幼儿的生活自理能力
2020-07-04杨晓梅
杨晓梅
摘 要:当今的幼儿在家庭中往往是衣来伸手、饭来张口,养成了懒惰、自私、依赖等不良习惯。人们都说现在的幼儿越来越聪明,但他们的生活自理能力却越来越差了。有的家长把生活自理能力看成是不动脑筋的、浪费时间的事。其实,幼儿生活自理能力并非是简单的体力劳动,在生活自理能力中隐藏着许多促进幼儿健康成长的有利因素,生活自理的过程同时也可以促进幼儿体、智、德、美的全面发展。
关键词:生活自理能力;保教结合;家园共育
幼儿园的保教工作明确要求,要遵循“保育和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实行体、智、德、美全面发展的教育,促进幼儿身心和谐发展。因此,教师对幼儿的培养目标要有全面的理解,认识和掌握幼儿生长发育规律,树立科学的、全面的保教观念,做到保中有教、教中有保、保教结合、教养结合,给予幼儿精心照顾和培养,使其能正常发育,不受伤害。在保证幼儿身心健康的基础上,促进其认知、言语、情感、社会性的发展。
一、保教结合促进幼儿发展
幼儿园保育和教育是一个相互联系、相互渗透的整体。幼儿园教育的对象是3-6岁的幼儿,教育效果如何必须通过幼儿的发展状况来检验。幼儿进入幼儿园后,由于年龄小,生活自理能力差,在吃、喝、拉、撒、睡、衣、学、行等一日活动的各个环节里,事无巨细都需要教师精心细致的照顾,因此保育工作显得尤为重要。做好保育工作既要保证幼儿身体健康,促进幼儿身体正常发育,又要保证心理健康。幼儿身体各种器官还在不断成熟过程中,身体抵抗力差,需要成人精心照顾,如提醒幼儿根据天气变化增减衣服,教会幼儿上卫生间大小便,照顾幼儿吃饭、穿衣、睡觉,帮助幼儿改掉不良的生活习惯等。从最细小、最细微处培养幼儿良好的行为习惯(生活习惯、卫生习惯等),自我服务能力(自己喝水、吃饭、自己洗毛巾、擦桌椅等),简单的生活能力(学会自己穿衣、系鞋带、叠被子等)。从中培养幼儿的生活自理能力。
二、培养幼儿生活自理能力的必要性
对于幼儿来说,其生存能力中的一个重要方面是生活自理能力。幼儿由于身体的协调性差,辨别是非能力及自控能力差,为了幼儿的心理健康,保证幼儿身心不受伤害,对幼儿进行生活自理能力的培养,让幼儿知道自己的事情自己做很有必要,也是非常重要的。
从幼儿的特点分析,可以看出:他们动作不够协调和平稳,天性活泼好动,自控能力差,由于缺乏生活经验,他们不懂什么事情是危险的,再加上有的家长只限于满足自己的孩子学会了多少知识,对幼儿的生活自理能力的培养却不够重视;有的家长认为孩子小,对孩子的生活包办代替,照顾过多、过细,造成孩子依赖思想严重,缺乏生活自理能力。所以,在幼儿园从孩子入园开始就应该对他们进行生活自理能力的教育培养是很有必要的。教师要有目的、有计划地对他们进行自我服务的训练,培养他们的独立生活能力,使他们逐步学会洗手、洗脸、入厕、穿衣、系鞋带、叠衣服、叠被子等生活小事,从而懂得自己的事情自己做的道理。随着年龄的增长,生活自理能力的提高,又可以对幼儿提出新的要求:“别人的事情帮着做,集体的事情大家做”。如每天轮流安排值日生为大家服务;几个同伴一起管理种植区、自然角;让大班幼儿自由选择劳动包干区(负责活动室的柜子、桌椅的清洁等),从而鼓励每个幼儿加入到集体劳动中去,培养幼儿为大家服务的思想和劳动的兴趣,同时也让幼儿在劳动中得到同伴的认同,在互助中增进彼此的友情,体验成功的喜悦,从而培养幼儿适应社会的能力。
三、培养幼儿生活自理能力的途径和方法
(一)创设良好环境,培养幼儿的生活自理能力
在教育中,要摒弃传统教育中重知识技能传授,不注重能力培养的弊端,让幼儿体、智、德、美得到全面和谐的发展。幼儿年龄较小,身体协调性较差,但在教育中不能因为孩子小、怕出事就事事包办,或是减少孩子活动的机会,而应该树立正确的教育观和儿童观。教师应成为幼儿活动的指导者、参与者、合作者,为幼儿提供和创设一个轻松、愉快的学习环境,鼓励幼儿大胆地去探索实践,在注重幼儿获得知识的同时,注重其生活自理能力的培养。如在组织《炎热的夏天》活动中,不仅让幼儿了解到夏季的特征、景色等知识,还要贯穿如何防晒的自我保护教育,让幼儿学会用戴帽或乘凉等方式保护自己的皮肤不被夏天火辣辣的太阳晒伤;懂得天热出汗時要减衣服等常识,从中培养幼儿的生活自理能力。
(二)坚持正面引导,增强幼儿的生活自理能力
幼儿辨别是非的能力较差,什么是对,什么是错,怎样做是有危险的,怎么做是安全的,幼儿是不懂的。这就需要教师去正确引导,告诉幼儿怎么做是危险的,正确的处理方法是什么,怎样来进行自我保护。如知道随季节、天气的变化增减衣服;喝水时会正确使用口杯,避免烫伤;不把异物放进眼、耳、鼻、口中;活动时会避开有棱角的桌椅;门窗开关时不将手伸进门窗里;不用棍棒、土沙、石头去攻击同伴;鼻、手等处流血、受伤时及时告诉成人,以求得帮助;遇到危险会用喊叫的方式求救等等。由于幼儿的心理发展水平不高,模仿能力强,所以教师的示范要准确,讲解要适当,注意不引起幼儿的好奇心。如告诉幼儿不能把手伸进门缝里,教师不要示范,否则容易引起幼儿的好奇心,引发适得其反的后果。
四、家园共育,对幼儿进行生活自理能力的引导教育
家园工作是密不可分的,要对幼儿进行自我保护能力的培养还要取得家长的配合。首先,可以利用家长宣传栏,向家长宣传“幼儿生活自理能力”的培养知识。其次,让家长了解幼儿园的教学方法,步调一致地对幼儿进行教育。其三,让家长不要因为幼儿小就事事包办,而应该尊重幼儿、信任幼儿,交给幼儿一些力所能及的事,并在实践中教给幼儿一些生活常识,让幼儿学会如何来保护自己。
在家里,也应该培养幼儿的生活自理观念,教幼儿做点家务劳动或自理劳动,这对他们今后珍惜劳动成果,养成自理、自立和勤快、节俭的品质,乃至促进智能发展、提高身体素质都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如让幼儿整理家中鞋架上的鞋子,让幼儿知道自己的事情自己做,明白“鞋子要按大小排整齐”。这样既有技能的锻炼,又有习惯的培养,而且要求也是切实可行的。刚开始的时候,幼儿做的并不理想,这时候家长应该注意保护幼儿的积极性,让幼儿在生活自理中得到成就感和愉悦感。以表扬为主,对做的不好的地方,就一步步指导,还要把生活自理的过程清楚地告诉幼儿。有了目标意识后,幼儿就会动脑筋想办法,幼儿的双手在劳动中变得更勤快了。聪明就在幼儿的手上,千万不要让幼儿“丧失”了动手的机会。
所以说,生活自理可以培养幼儿勤于思考、勇于克服困难的素质。幼儿对周围的事物充满了好奇,好模仿成人的劳动,但由于年龄小,受生活经验、动手能力的限制,他们的行为往往达不到家长的要求。因此,有的家长会对幼儿显露出不信任、不耐烦的情绪,甚至还会粗暴地斥责幼儿。这样就大大伤害了幼儿幼小的心灵,挫伤了幼儿的自尊,扼杀了幼儿的劳动积极性。做家长的不该只简单地注重幼儿生活自理的成果,而应该重视生活自理对幼儿动手能力和素质的培养。西方有句名言:“一切美好品性都存在于良好的习惯中。”我国古人说:“心灵才会手巧。”让幼儿聪明、健康地成长,从动手劳动开始,从日常生活开始,有远见的父母应该从小让幼儿养成爱劳动的好习惯,从而让幼儿的生活自理能力得到明显的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