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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规制工具对绿色技术进步的差异性影响

2020-07-03殷宝庆

科技管理研究 2020年12期
关键词:中间品规制绿色

颜 青,殷宝庆

(1.浙江经贸职业技术学院工商管理系,浙江杭州 310018;2.浙江经济职业技术学院物流与供应链管理学院,浙江杭州 310018 )

1 文献回顾

近20 年以来,中国制造业在经历高速增长之后不得不面对的一个基本事实是:制造业过于依赖物质资源投入,依靠土地、劳动力和自然资源等低端要素禀赋方面的优势参与国际竞争,面临着技术进步的路径“被锁定”“被导向”在能源偏向型与资本偏向型的倾向,并造成资源能源消耗过多、环境污染严重等问题。党的十九大报告中将生态文明建设列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并提出构建以市场为导向的绿色技术创新体系,进而推进绿色发展,推动形成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现代化建设新格局。经济新常态下中国经济正处在提质增效、加快新旧动能转换的攻关期,绿色技术进步对缓解环境与经济发展之间的矛盾、支撑产业绿色转型有着重要意义,而异质性环境规制则通常被视为影响企业绿色技术进步的重要因素。

环境规制属于社会性规制的范畴,一般指政府通过制定相应的环境标准措施对企业的经济活动进行直接或间接的调节,以达到环境质量的改善与经济发展目标的实现。通过对已有文献的梳理,关于环境规制对绿色技术进步的研究主要有:一是探究环境规制政策与绿色技术进步之间的关系。环境规制政策总体上是否促进绿色技术进步一直是国内外学术界争论的焦点,大体上存在以下3 种观点:(1)促进论。Porter 等[1]、Acemoglu 等[2]认为合理的环境规制引致的创新补偿效应能够部分乃至全部抵消企业的遵循成本效应,从而激励企业改进治污技术水平,并有助于企业的技术进步偏向清洁技术方向;Aghion 等[3]采用欧洲专利局数据为样本的实证研究表明,清洁研发补贴、能源价格政策等环境规制措施将刺激企业进行更多的绿色研发。(2)削弱论。Barbarn 等[4]、Walley[5]认为严格的环境规制将导致企业成本上升、损害企业竞争力,并对全要素生产率的增长产生负向作用;黄庆华等[6]基于中国36个工业行业的数据研究发现,政府的减排政策对绿色全要素生产率的影响具有时效性,由于政策存在滞后性等特点,长期来看环境规制难以持续促进绿色全要素生产率增长。(3)综合论,即环境规制与绿色技术进步之间呈现“U”型或倒“U”型等非线性关系[7-9]。李鹏升等[10]采用工业污染源重点调查企业微观数据的实证研究表明,环境规制会在短期降低企业的绿色全要素生产率,而长期对企业的绿色全要素生产率具有促进作用。近年来,部分学者将环境规制的类型进行细分、拓展,并引入到对绿色技术进步的考察,如:叶琴等[11]采用中国285个地级市的面板数据研究表明,滞后1 期的命令型环境规制对节能减排技术创新的促进作用大于市场型环境规制;张峰等[12]研究发现,市场型与公众参与型环境规制对高端制造业绿色全要素生产率分别表现为“U”型和倒“U”型显著性直接影响;郭进[13]认为,依靠环境规制推动绿色技术创新的关键在于环境规制工具的选择,与环境行政处罚和颁布地方性法规规章相比,收缴排污费和环境保护财政支出对于促进绿色技术创新更加有效。二是探讨环境规制对绿色技术进步的作用路径及方向,如:蔡乌干等[14]认为,环境规制对绿色全要素生产率的间接影响受地区技术创新、要素结构和FDI 水平的异质性影响;肖远飞等[15]研究发现,环境规制通过价值链嵌入和自主创新效应对资源型产业的绿色全要素生产率产生显著作用;马淑琴等[16]基于中国省域空间面板模型实证检验发现,贸易开放不利于绿色技术进步,但环境规制强度提升有利于降低贸易开放对绿色技术进步的抑制效应。

本文在借鉴和吸收前人上述研究成果的基础上,尝试着在以下方面有所拓展:一是构建异质性环境规制对绿色技术进步影响的理论框架,探讨环境规制引致的绿色研发投入、人力资本与进口中间品变动等间接渠道对绿色技术进步的影响;二是将嵌入全球价值链分工这一现实背景纳入绿色技术进步的测算,在此基础上以中国30 个省份(未含西藏和港澳台地区。以下简称“样本省份”或“全国”)2002—2018 年数据为研究样本,考察命令型、市场型和自愿型等3 种不同类型环境规制及其组合对对绿色技术进步影响的差异性。

2 异质性环境规制对绿色技术进步的理论分析

2.1 异质性环境规制对绿色技术进步的直接作用机理

异质性环境规制主要源于环境的公共物品性质与环境污染的外部性。政府部门采取的各种环境管制政策与措施作为一种外部性约束,直接作用于企业的生产经营成本、交易费用、管理效率与资源的优化配置,并对企业的技术进步方向产生影响。恰当的、高质量的环境规制体系在能够有效激励企业节能减排的同时,以绿色技术进步为支撑,实现中国经济的可持续发展与中国制造转型升级。相关研究表明,制度质量在很大程度上决定着产品价值链的区位配置,并影响着一国或行业的出口技术复杂度[17]。

2.2 异质性环境规制对绿色技术进步的间接作用机理

异质性环境规制通过影响微观企业主体的绿色研发投入、人力资本积累与中间品进口等多种途径,间接地影响绿色技术进步,具体如图1 所示。

图1 异质性环境规制影响绿色技术进步的间接渠道

(1)环境规制通过激励绿色技术创新,对企业的绿色技术进步产生间接的不确定影响。面临不同的环境规制强度,企业对于清洁技术以及污染技术的需求存在差异,为了获取利益的最大化,研发部门往往会倾向于从经济利益角度选择相应类型的技术研发投入,进而导致企业的技术进步具有一定的偏向性。一方面,出于异质性环境规制的压力,企业绿色研发投入引致的绿色技术创新形成了对非清洁技术创新的替代,甚至将挤占部分的生产资源,带来生产成本的上升,因此,短期内企业往往倾向于选择污染治理技术的研发活动,而非清洁生产技术的研发,进而对绿色技术进步产生负向作用;另一方面,企业率先进行绿色技术创新,加大绿色研发投入,有可能在市场竞争中获取先动优势,产生的创新补偿效应在推动绿色技术进步的同时,有利于企业经营绩效的改善[18]。

(2)环境规制通过影响污染排放量与环境质量对人力资本积累产生作用。一般来说,环境规制有助于环境质量的改善,在环境污染非常严重的情形下,人们的健康水平受到威胁,难以积累高层次的人力资本,此时很小程度的环境质量改善就能明显提升人们的健康水准,并实现人力资本的有效积累。更进一步的,环境规制强度的提升促使单位资源环境付出必须产出更多的财富,这对要素结构高级化与要素资源配置效率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比如,为了适应新的产业结构、新的技术结构以及就业岗位新的技能要求,环境规制在一定程度上促使人们作出人力资本投资的教育决策,在提升人力资本水平的同时间接地对绿色技术进步产生影响。

(3)环境规制通过污染排放标准、技术标准、认证体系等,对中间品进口的种类、质量和数量产生作用,间接影响企业绿色技术进步。一方面,全球价值链分工体系下,从发达国家进口中间产品可以吸收发达国家新产品的生产工艺、生产技术和管理经验,提高本国生产中间品技术水平,由中间品进口引致的技术外溢效应和“干中学”效应有利于本地区的绿色进步;另一方面,发达国家可以凭借全球价值链中的“链主”地位,通过苛刻的环保标准及其掌握的关键核心技术,将发展中国家锁定在中间品的加工、装配等全球价值链的低端环节,阻碍发展中国家绿色技术进步及向全球价值的高端攀升。

3 计量模型的构建与实证分析

3.1 计量模型的构建

根据上文关于异质性环境规制影响绿色技术进步双重效应的路径探讨,并考虑到环境规制与绿色技术进步之间可能存在的非线性关系,借鉴蔡乌赶等[14]的研究思路,本文引入环境规制的二次项,构建如下实证模型对环境规制影响绿色技术进步的直接效应进行考察:

式(1)中:i、t分别为地区、时期;j为3 种不同的环境规制类型;GTFP 为绿色技术进步指标;ER 分别为命令型环境规制(cer)、市场型环境规制(mer)与自愿型环境规制(ver)的强度;GRD 为绿色技术创新,采用各地区的绿色研发投入金额表示;ZJCP为各地区的中间产品进口额;HUM为人力资本;Ln 为对变量取对数形式,以达到消除异方差、提高回归模型估计精度的目的。

进一步的,在检验环境规制对省域绿色技术进步直接影响的基础上,为了探讨3 种环境规制通过绿色技术创新、人力资本积累和进口中间品对绿色技术进步的间接效应,本文依次加入命令型、市场型和自愿型环境规制分别与3 种中介变量的乘积交互项,构建如下回归方程模型:

式(2)中:LnERj×LnGRD 为3 种不同类型的环境规制与绿色研发投入的交互项;LnERj×LnHUM为3 种不同类型的环境规制与人力资本的交互项;LnERj×LnZJP 为3 种不同类型的环境规制与进口中间品的交互项。

3.2 主要变量与数据处理

3.2.1 被解释变量

(1)绿色技术进步(GTFP)。本文采用绿色全要素生产率对绿色技术进步进行度量。为了更精确测算GTFP 指标,本文借鉴殷宝庆等[18]的做法,考虑全球价值链嵌入下进口中间品以及出口中间品中的隐含能因素,使用SBM 方向性距离函数和Luenberger生产率指数对绿色技术进步指标进行估算。

1)投入指标,选择劳动力、资本存量和国内能源消耗以及进口中间品隐含能作为投入指标。劳动力数量用各省份年末就业人数之和表示。资本存量借鉴单豪杰[19]的计算方法,以1952 年资本存量为基期,采用永续盘存法测算获得。国内能源消耗包括煤炭、石油、天然气等各类能源消耗的总量数据。进口中间品隐含能采用与全国进口隐含能的乘积进行测算,其中:中间品进口额采用的是进料加工贸易进口额与来料加工装配贸易进口额之和来近似度量;全国进口隐含能采用的是章辉等[20]的测算方法,将进口商品来源区分为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两大类分别测算能耗系数,然后利用中国投入产出表估算得到。

2)期望产出,采用各地区生产总值指数,将各省份的名义GDP 转换成以1990 年为基期的实际GDP 作为期望产出的指标。

3)非期望产出,选择地区出口中间品隐含能、工业废水排放量、工业废气排放量与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4 个指标。通常,出口中间品隐含能相当于国外生产工序环节对国内能源的消耗,采用与全国出口隐含能的乘积进行测算;中间品出口额则是采用进料加工贸易出口额与来料加工装配贸易出口额的和近似度量;全国出口隐含能是利用中国的投入产出表并使用按固定比例进行分配法进行测算获得。本文基于投入变量和产出变量,利用SBM 方向距离函数计算Luenberger 指数,Luenberger 生产指数表示的是绿色全要素生产率的变化率,为此我们借鉴殷宝庆等[8]的算法,以2001年为基期,将考察省份的绿色全要素生产率设为1,因此2002 年的GTFP 为2001 年的水平乘以2002 年的Luenberger 指数,以此类推计算出其他年份的GTFP 值。

3.2.2 解释变量

(1)核心解释变量:环境规制(ER)。环境规制的效果与环境的类型、强度密切相关,本文将各地区环境规制区分为3 种类型:命名型环境规制(cer)采用环境法规个数表示;市场型环境规制(mer)采用排污费总额表示;自愿型环境规制(ver)使用群众环境问题上访批次来表示。环境规制指标的相关数据来源于《中国环境年鉴》。

(2)控制变量。为了厘清环境规制对绿色技术进步的双重效应,减少遗漏变量带来的模型估计偏差问题,本文加入如下控制变量:

1) 绿色技术创新(GRD)。选取绿色研发投入来衡量。借鉴Hamamoto[21]、殷宝庆等[18]的方法构建环境规制引致研发投入的计量模型,在此基础上利用研发投入对环境规制强度的弹性系数测算出各地的绿色研发投入总额。

2)人力资本(HUM)。人力资本反映了各地区学习吸收先进技术以及知识的潜力。参考孙永强等[22]的计算方法,本文利用平均受教育年限人力资本来反映地区人力资本状况。

3)进口中间品(ZJP)。采用进料加工贸易进口额与来料加工装配贸易进口额的和来表示,数据来源于中国海关数据库、国研网,通过笔者整理而得。

样本变量的特征值统计如表1 所示。

表1 样本变量的特征值统计结果

3.3 环境规制工具对绿色技术进步的直接效应分析

为了避免实证模型分析可能存在的多重共线性、伪回归问题,本文依次对解释变量进行相关性分析、平稳性检验和Johansen 协整检验,然后根据Hausman 检验结果判定面板回归模型的基本类型。模型Ⅰ至模型Ⅲ 分别对应命令型、市场型和自愿型环境规制影响绿色技术进步的回归模型;模型Ⅳ至模型Ⅵ则在上述回归方程的基础上分别加入相应环境规制的二次项。具体的估计结果见表2 所示。

首先,命令型环境规制的一次项系数为正、二次项系数为负,并且都不显著,表明命令型环境规制与地区绿色技术进步之间不存在直接的影响关系,这一结论与Becker[23]的研究基本一致。命令型环境规制主要以颁布地方性环境法规的形式设置一定的技术标准、环境标准和市场准入限制来影响企业主体的经营绩效,在短期内可能促进节能减排,但也存在着寻租现象和资源低效率配置问题,进而导致环境规制对绿色技术进步的直接作用不能得到有效发挥。其次,市场型环境规制在不考虑非线性的回归模型Ⅱ中系数显著为正,这表明目前市场型环境规制与绿色技术进步之间存在正向关系,即经济新常态下加大市场激励型环境规制强度会促进地区绿色技术进步;而在考虑非线性的回归模型Ⅴ中,市场型环境规制的一次项系数显著为正,且系数值也有较大提高,这表明回归模型Ⅱ忽略了市场型环境规制与绿色技术进步之间可能存在的非线性关系。在回归模型Ⅴ中,市场型环境规制的二次项系数显著为负,表明市场型环境规制与绿色技术进步之间符合倒“U”型关系,即经济新常态下随着市场型环境规制强度由小变大,将对绿色技术进步产生先上升、后下降的影响。经过测算,市场型环境规制强度对绿色技术进步作用方向的拐点为11.35,而本文样本中市场型环境规制强度的取值大部分都位于拐点的左端,这表明当前中国的市场型环境规制强度是合理的,适度加大环境规制强度有助于直接促进各地区的绿色技术进步。再次,自愿型环境规制的一次项系数显著为负、二次项系数显著为正,表明了自愿型环境规制对绿色技术进步的直接影响可能存在“U”型关系。自愿型环境规制不具有强制性的约束压力,更多的是强调行业、企业等非政府组织的主动性与主导作用,进而推动企业的绿色创新。自愿型环境规制是企业、政府与社会在环境规制的博弈过程中产生的一种制度创新[24],比如当企业花费成本主动进行 ISO14001 认证并认真执行等类似的自愿型环境“漂绿”行为时,短期内可能造成环境治理费用的增加,但从长期来看,可能获得良好的社会形象和声誉,在提高市场占有率、促进绿色技术进步的同时,进而获取更多的经济利益[25]。

表2 命令型、市场型和自愿型环境规制对样本省份绿色进步的直接效应

此外,以绿色研发投入衡量的绿色技术创新水平显著促进绿色技术进步,这与殷宝庆等[18]得出的结论一致;人力资本与绿色技术进步之间呈现正向关系,这表明新常态下引进、培育、积累高素质人力资本和探索新的资源要素组合方式是推进新旧动能转换、促进绿色技术进步、实现高质量发展的重要途径;进口中间品正向影响绿色技术进步,表现出“干中学”和绿色技术外溢效应。

3.4 不同环境规制工具对绿色技术进步间接效应的实证分析

依据回归方程模型式(2),基于绿色技术创新、人力资资本、中间品进口这3 条路径,本文主要探讨了3种环境规制对绿色技术进步的间接影响效应。具体的估计结果见表3 所示。

首先,从绿色技术创新的路径来看,市场型和自愿型环境规制与技术创新的交互项系数显著为正,命令型环境规制和技术创新的交互项系数为正,但没有通过显著性检验。企业是绿色技术创新主体,企业绿色技术创新是我国建设生态文明的基石,市场型环境规制可以通过采取环境税费、绿色补贴、排污权交易以及押金返还制度等多种形式

引导企业加大绿色生产技术和节能环保技术的研发投入,以促进技术进步偏向清洁技术方向。以ISO14001 环境管理体系标准认证为例,自愿型环境规制能够减少生产环节中原材料和能源的使用,降低生产成本,改善与外界利益相关者之间的关系,并为企业绿色技术创新注入更多有价值、稀缺的资源[26]。命令型环境规制和技术创新的交互项系数在统计意义上不显著,主要原因可能是自上而下的命令型环境规制执行成本较高,过于刚性或“一刀切”的做法可能会损害企业的效率,难以持续、有效地促进企业的绿色技术创新。命名型环境规制的执行力度受到企业议价能力、地方经济和官员政绩考核的影响较大,倘若相关政策执行不到位甚至可能诱发企业为补偿污染减排成本而加速提高污染排放的行为[13]。

其次,从人力资本积累的路径来看,3 种环境规制与人力资本的交互项系数都显著为正,表明严格的环境规制强度能提升人力资本水平,促进绿色技术进步;而人力资本的间接影响系数比其他两条路径大,表明经济发展新常态下中国经济发展正逐步由过去主要依赖廉价劳动力、土地、资本以及环境转向主要依靠高素质人力资本、创新和管理,使得人力资本在要素资源重新组合、新旧动能转换中的作用更加突出。一方面环境规制通过诱发企业加大绿色研发力度、引进先进设备以及新工艺等方式提升劳动生产率,对人力资本积聚产生积极作用:与传统“黑色技术”相比,绿色技术研发对人力资本的要求更高,制造业部门高层次人才或熟练劳动力越多,将越有可能转向绿色技术进步方向;另一方面环境规制通过补齐生态短板、改善生态环境、提升居民健康水平,对人力资本积累具有直接正向作用[27]。

再次,从中间品进口的路径来看,交互项系数为正,意味着环境规制通过进口中间品间接地对绿色技术进步产生积极效应。短期内严格的环境规制将促使污染密集型行业进口更多的中间品,长期内将倒逼污染密集型行业提升生产率[28]。当前中国积极推动“一带一路”建设,并逐步形成以中国为枢纽的“双环流”价值链体系,为了满足人们对美好生态环境、美好生活日益增长的需求,政府将逐步提高环境规制强度,刺激企业从低附加值、高能耗、高污染的生产环节向高附加值、低能耗的清洁型生产环节攀升;与此同时,为了满足国内日益提升的环保标准,发达国家也将提供低能耗、高质量的中间产品,倒逼国内企业加大对绿色生产工艺、绿色产品的技术模仿与创新,促进本土企业的绿色技术进步。

4 主要结论与政策建议

4.1 结论

本文采用2002—2018 年中国30 个省级样本面板数据,对3 种环境规制工具影响绿色技术进步的双重效应进行了系统的比较和验证。研究结果表明:(1)命令型环境规制尚未显著地直接影响各地绿色技术进步。命令型环境规制通常以法规的形式设置环境标准,在短期内虽可能促进节能减排,却会导致寻租现象和资源的低效率配置,使得环境规制对绿色技术进步的作用不够明显。(3)市场型环境规制与自愿型环境规制对绿色技术进步的直接影响分别呈现倒“U”型关系和“U”型关系。对于市场型环境规制而言,在拐点左端的时候适度加大环境规制力度有利于直接促进绿色技术进步;对于自愿型环境规制而言,当行业、企业等非政府组织主动推动企业开展绿色创新时,在短期内可能造成企业经营成本增加,但长期来看,企业会获得良好的社会形象和声誉,从而实现绿色技术进步和经济效益的双赢。(3)环境规制对绿色技术进步的间接作用受绿色技术创新、人力资本积累、中间产品进口影响,其中人力资本的间接影响最大。从间接渠道来看,命令型环境规制通过人力资本积累、中间品进口对绿色技术进步产生正向影响;市场型环境规制和自愿型环境规制通过绿色技术创新、人力资本积累、中间产品进口对绿色技术进步具有正向作用。

4.2 启示和建议

本文上述研究结论蕴含如下政策含义:

(1)创新环境规制政策的制度设计。第一,加强环境规制政策设计的制度创新和管理创新,充分发挥市场型和自愿型环境规制对绿色技术进步的激励效应。为了避免环境规制执行过程中的“规制俘获”现象,中国在未来的环境规制政策制度设计中应更多地引入市场机制,比如积极推进水权交易、林权交易、排污权交易等要素资源市场化配置制度改革,推动生态补偿制度、循环补贴制度、低碳补助制度等绿色财税制度改革,充分发挥市场型环境规制对绿色技术创新的激励作用。第二,鼓励企业主动开展环境管理活动,用政策引导企业走绿色低碳的可持续发展道路。比如:动员企业积极参加政府组织的各种环保政策培训讲座、各种环保主题活动,将环境管理理念融入企业的创新发展战略;通过调整排污费标准、采用绿色补贴与税收优惠等措施,强化企业自主绿色创新的驱动力。第三,在适度提高环境规制强度的同时,进一步完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和执法力度,为企业绿色技术创新在资金、人才等方面提供相应的配套支持,最大程度激发企业绿色技术进步的内在驱动力。比如:对于中小微技术创新主体可探索采取孵化— 集聚—集群的方式,集中公共服务资源支持其科技成果转化和做大做强。

(2)吸引高层次人才向创新驱动一线集聚。当前随着中美贸易摩擦常态化,叠加新冠肺炎疫情对全球供应链冲击影响进一步显现,中国经济下行的压力较大,而劳动力及土地等一些传统经济增长要素的比较优势正逐渐丧失,高素质人力资本在绿色技术进步与产业转型中的作用更加突出。因此,首先要最大限度提高人均受教育年限,提升人力资本的基本素质;其次要对存量人才进行专项技术培训,提升人力资本的专业素质,尤其要注重科技型人才资本存量及专业素质的提升;最后探索以国家相关高水平人才计划产业园、领军人才创业园、国家重点试验室等多种形式的平台载体吸引高层次人才向创新驱动一线聚集,充分释放人才红利对绿色科技进步的推动力。

(3)因地制宜,实行差异化的环境规制工具组合。环境规制对绿色技术进步的作用的大小除了受环境规制强度、环境规制执行力度的影响外,还与各地经济发展程度、资源要素禀赋、企业实力及发展战略等因素密切相关。各地应因地制宜,灵活选择环境规制工具的不同组合形式,充分发挥环境规制对绿色技术进步的激励作用与调节效应。比如,东部地区经济基础与科研实力较强,可以着重考虑采用环境规制激励企业自主绿色创新,通过排污权交易、排污费标准、绿色补贴与环境税费等市场型环境规制与自愿型环境规制相结合的方式,引导企业主动进行绿色研发活动,提高生产过程、生产工艺的清洁化程度,提升中国制造的质量与美誉度;与之相对应,中部、西部地区可以着重考虑发挥环境规制政策对中间品进口的间接效应,引导企业对内有效承接国内产业的梯度转移,对外积极融入区域性全球价值链。比如,鼓励中部、西部地区扩大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合作交流,从国外进口高质量的中间产品,通过对先进绿色技术的吸收、模仿、创新以及新品牌的塑造,促进本土企业绿色技术进步,推动中国制造向全球价值链的高端攀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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