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跨区保护现状分析及发展建议
2020-07-02代陆娇王浩瀚徐会明和育超
代陆娇,王浩瀚,徐会明,和育超,佘 容,肖 文*
(1.大理大学东喜玛拉雅研究院,云南大理 671003;2.中国三江并流区域生物多样性协同创新中心,云南大理 671003;3.糯扎渡省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云南普洱 665099;4.云南大学生命科学学院,昆明 650091;5.云龙天池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云南云龙 672700;6.兰坪云岭省级自然保护区管护局,云南兰坪 671400)
目前生物多样性受到物种过度利用、生境丧失、外来物种入侵及气候变化等因素的驱动而持续丧失〔1〕,如果按现有物种灭绝速率,240 年后地球将进入第六次大灭绝时期〔2〕,所以生物多样性丧失是一个核心的环境问题,它会影响整个生态系统的功能〔3-4〕。保护区一直是生物多样性保护的基石,也是物种及其生境有效保护的核心手段〔5-6〕。为减缓生物多样性的丧失,许多国家和地区分别建立保护区以期实现生物多样性和生态系统的有效保护。
目前绝大多数保护区的边界都是根据行政边界确定的,但是生物多样性的分布一般都超越了地区间的行政边界,其自然生态边界并不与行政边界重合〔7〕,而行政边界区一般都远离现代人类居住区和工业区,同时受到的保护关注较少,这些区域往往是生物多样性丰富区和生态系统脆弱区〔8〕。所以尊重行政边界区域的自然生态边界,实现跨边界的合作保护成为全球生物多样性保护的必然选择。目前国内外已经成立多个跨边界保护区以实现对行政边界区域生物多样性的保护〔9〕,同时不同国家或部门之间也对跨界资源开展合作开发、管理及保护。研究发现跨边界保护区覆盖区域内自然生态边界,可以实现行政边界区生物多样性保护最大化〔10〕,也可以增加保护区内物种丰度、生境面积及提高物种适应能力〔11〕;还可以促进行政边界贫困区的经济发展以及缓解局部区域冲突〔12-13〕;而跨界保护法规可以消除跨行政界线对非法行为的庇护,减少和遏制保护区内的非法行为〔14〕,所以跨边界合作保护可以促进大尺度的生物多样性和生态系统完整性的有效保护。
但是已有的相关研究并没有对跨国界和跨国内行政边界的保护区和合作保护进行区分,统称跨界自然保护区和跨界合作保护。为便于今后相关研究区分不同跨界保护类型,本研究对不同跨界保护类型进行了划分〔15-18〕:(1)跨国界的保护区称为跨境保护区,其保护合作称为跨境保护合作,例如卡沙跨界保护区,见图1A;(2)跨国家内部行政边界的保护区称为跨区保护区,其保护合作称为跨区保护合作,例如高黎贡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南片区,见图1B;(3)边界与国境线重合的保护区称为邻国境保护区,其保护合作也称为跨境保护合作,例如尚勇—南木哈跨境联合保护区域,见图1C;(4)边界与国内行政边界重合的保护区称为邻区界保护区,其保护合作也称为跨区保护合作,例如云岭省级自然保护区和云龙天池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见图1D;(5)跨境保护区和跨区保护区统称为跨界保护区,邻国境保护区和邻区界保护区统称为邻界保护区,而所有的跨行政边界保护合作统称为跨界保护合作。
图1 不同跨界保护类型
对于中国来说,在不同行政区的同一山脉、湖泊或河流分别建立不同自然保护区的情况比较普遍〔19〕,这使得行政边界强行将功能和景观相似的自然生态系统隔离,不能保障生态系统的连续性和完整性;而且绝大多数保护区依然受到多个地方政府管理,增加了管理问题的复杂化,难以开展合作保护。2019 年国家开始重视中国自然保护地存在的重叠设置、多头管理、边界不清、权责不明、保护与发展矛盾突出等问题,提出建立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所以对中国的跨区合作保护现状和中国跨区合作保护需求进行分析将有助于中国跨区保护机制的建立,为未来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提供理论依据。本文在分析中国以生物资源和环境为主题的跨界相关研究的基础上,对中国跨区保护的不足进行了分析,了解中国跨区保护的压力,对中国跨区保护合作未来的发展提出建议。
1 研究方法
1.1 中国以资源和环境为主题的跨界相关研究分析本研究以中国学术期刊全文数据库(CNKI)作为中文文献检索源,用“跨界”或“跨境”或“跨区”作为检索主题词;检索时间范围设置为系统默认的起始时间(1979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其他为默认设置,初步获得60 452篇中文文献。再通过人工去重复并删除与资源或环境无关的检索结果,共有258篇文献符合筛选条件,将筛选结果利用CNKI文献管理中心以“Refworks”格式在线输出文献信息数据。
以Web of Science 核心数据库(WOS)作为英文文献检索源,用“(Transboundary OR Trans-frontier OR Cross-border OR Trans-region)AND China”为检索主题词;检索时间范围设置为系统默认的起始时间(1985 年)至2018 年,其他为默认设置。根据检索条件,初步得到英文文献1 335 篇,然后经人工去重复并删除不以中国为研究区域以及与环境或资源无关的检索结果,共有274篇文献符合筛选条件,将筛选结果利用数据库自带文献导出功能以纯文本格式导出,其记录内容设置为“全纪录与引用的参考文献”。
利用Excel 2013对不同年份中国相关研究的发文量进行统计。利用Citespace V 对中英文输出的文献信息进行机构合作网络、关键词共现网络和突现关键词分析,并将分析结果导入Gephi 软件绘图。机构的共现图谱中节点越大、颜色越深代表关键词出现频率越高,关键词共现网络与机构共现网络代表的含义一致;突现关键词是指引用量突然上升或突现下降的节点,这类节点代表某一研究领域的转变。
1.2 中国省级以上跨区自然保护区现状分析从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官网(http:∕∕www.zhb.gov.cn∕)生态保护栏中的自然保护地监管项目中下载2017 年中国自然保护区名录,按照不同保护区级别(省级和国家级)统计分析省级以上跨区保护区现状,并从中国自然保护区官网(http:∕∕www.zrbhq.cn∕)保护区名录栏中的各省保护区分布图中计数中国省级以上相邻区界保护区数量,进而分析中国跨区保护面临的压力。
2 结果
2.1 中国以资源和环境为主题的跨界相关研究发展中国以资源和环境为主题的跨界相关研究的第一篇中文文献出现于1994 年,截至2003 年,该阶段总体发文量少;而2004—2010年,相关研究明显增加,但是年波动大,直到2011年后相关研究才呈现持续增长趋势。第一篇以中国的资源和环境为主题的跨界相关研究的英文文献出现于1993 年,截至2007 年共有相关研究26 篇,总体发文量少;2008 年后相关研究呈持续性快速增长趋势。根据不同年份中英文发文量可以将中国以资源和环境为主题的跨界相关研究发展分为3 个阶段:第一阶段是1993—2000 年的萌芽期;第二阶段是2001—2010年的波动发展期;第三阶段是2011年后的快速增长期。见图2。
图2 中国以资源和环境为主题的跨界相关研究年发文量
共现关键词基本可以分为研究对象、研究地点和研究内容这三方面。中文文献的共现关键词分析表明,研究对象中水资源出现频率最高;研究区域类型主要集中在与中国毗邻的跨境区域;研究内容方面,水资源管理的频率远远高于其他研究内容,而且中文文献共现关键词之间的关系较为割裂。从英文文献的共现关键词来看,空气质量、水和污水是主要研究对象;研究区域类型主要集中在与中国大陆毗邻的跨境流域;气候变化、治理和影响是英文文献研究内容的重要关键词。见图3。
中英文文献中共计12 个突现关键词,其中5 个与水资源和河流有关,4 个与位置有关,2 个与环境污染有关,没有与生物多样性保护和跨界保护区有关的突现关键词。见图4。
图3 中国以资源和环境为主题的跨界相关研究关键词共现网络
图4 中国以资源和环境为主题的跨界相关研究突现关键词
2.2 中国跨区保护区和相邻区界保护区现状中国省级自然保护区共830 个,其中跨区保护区共191个,相邻区界保护区共29 个,两者占省级自然保护区总数的27%;中国省级以上自然保护区共有1 285个,其中跨区保护区共307 个,相邻区界保护区共105 个,两者占省级以上自然保护区总数的32%;全国共有455 个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其中有跨区保护区116 个,相邻区界保护区76 个,两者占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总数的42%,特别是云南省,分别有12 个国家级跨区自然保护区和5个国家级相邻区界自然保护区,两者占云南省保护区总数的77%。见图5。
3 讨论
图5 中国不同级别跨区保护区和相邻区界保护区数量
3.1 中国跨区保护存在的问题90 年代后期中国才开始关注国内的环境问题,所以在2000 年前,对于资源和环境的跨界相关研究较少,而2001—2010年间,由于跨境污染和资源争端问题日益突出〔20-21〕,为资源和环境的跨界相关研究提供了契机,特别是2011年后中国越来越重视生态文明建设和国际间的沟通合作,使相关研究在此期间得以迅速增加。2000 年前中国没有跨边界保护研究出现,直到王献溥和郭柯〔10〕(2004)提出了跨边界保护区建设的理论和原理才将跨边界保护合作理论引入中国,使跨界保护研究开始得到关注。后期石龙宇等〔22〕(2012)和王伟等〔19〕(2014)对国内外跨边界保护合作相关研究进行综述,提出了跨界保护区建设的现状和问题,并对中国未来跨边界保护的研究提出展望;在此期间中国与俄罗斯、朝鲜和东南亚等毗邻国家建立了跨境合作保护〔23-25〕,也开展了相关研究和报道。但总体来说,中国的跨界保护研究起步较晚,数量少。
通过分析以资源和环境为主题的跨区相关研究的中英文文献共现关键词和突现关键词可以发现,目前中国大多数跨界研究对象和内容主要集中在水资源在边界区域的共享、环境的跨界污染和治理〔26-28〕、跨境河流的争端和利用、跨区河流和水资源的共享和生态补偿方面,而针对生物多样性的跨界合作保护一直都不是中国相关研究的重点,仅有的少数跨界生物多样性研究也集中于跨国家边界的跨境合作,并没有对跨国家内部行政边界的生物多样性的跨区保护研究案例。
3.2 中国的跨区保护压力中国分布有许多关键生态系统和珍稀濒危物种,是世界上生物多样性最高的12个国家之一〔29〕,近年中国也与毗邻的多个国家开展跨境生物多样性保护网络建设和构想,但是由于基础研究较少,缺乏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管部门的指导规范,所以这些跨境保护区网络建设缓慢〔19〕。
中国经常出现在不同省、市、县的同一个山脉、湖泊等重要生态系统区分别建立不同的保护区的情况,所以我国存在较多保护区相毗邻的现象,跨区保护区也比较普遍,以云南省为例,就有77%的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属于跨区保护区或相邻区界保护区。由于我国保护区级别较多,绝大多数保护区依然受到多个地方政府管理,增加了管理问题的复杂化,使得行政边界区不同级别保护区之间很难开展合作保护;由于缺乏引起保护管理各方共同关注的物种或生态系统,以及合作契机,即使是现有的跨区自然保护区的不同行政管理部门也很少在边界区开展合作保护〔22〕,使得一些拥有高生物多样性和特殊生态系统的相邻区界保护区边缘和跨区保护区的政治边界成为了保护薄弱区。
虽然目前国家已经提出建立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的指导意见,打破因行政区划、资源分类造成的同一自然地理单元内相邻、相连的各类自然保护地割裂局面,并按照自然生态系统完整性原则进行合并重组。但是相关建设要到2025 年才能具体实施,而且国家的举措解决的是中国保护网络存在的由来已久的硬件问题,而未来中国依然需要跨区合作保护模式和相关研究理论来优化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
3.3 中国跨区合作保护发展建议2015 年大理大学东喜玛拉雅研究院以在三江并流区的生物多样性保护研究工作为契机,以黑白仰鼻猴作为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天池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和怒江傈僳族自治州云岭省级自然保护区共同关注的焦点物种,使得两个级别不对等的保护区实现了跨地州行政边界的整体生物多样性保护合作。经过3年多的跨区合作交流和探索,该模式在不断完善和成熟,并初见成效〔30〕。通过该模式发现要形成长期有效的跨区合作保护,首先,必须要有共同关注的保护焦点,协同在这一共同保护焦点下才可以充分调动合作各方的参与积极性;其次,作为技术支撑和监管合作各方的政府和非政府组织以第三方机构介入都有可能促成跨区保护合作模式的形成,其对跨区合作保护起到衔接和润滑剂的作用;最后,有效的合作机制是跨区合作保护长期合作的基础,合作机制促进双方对工作内容的执行强度及沟通交流,实现合作各方资源共享、经验教训总结及合作保护体制优化和完善。
针对本研究结果,作者对中国跨区合作保护未来发展提出建议以期为未来发展提供理论借鉴。首先,跨区保护区和相邻区界保护区的各个管理部门应该加强在行政边界区域的保护合作,维护整体生态系统的完整性;其次,跨界保护相关研究应该越来越多地关注国内的跨区保护研究;再次,行政边界区域生物多样性的跨区合作保护研究应该被加强;发现中国跨区生物多样性合作保护存在的问题,并提出发展建议;最后,林业和草原局可以统筹协调各类自然保护区未来发展和规划的一致性,协调不同保护区间开展合作保护;而合作保护区域开展研究的权威科研单位作为第三方机构将可以实现高级别保护区在资金、设备和技术上对低级别保护区提供帮助,并监督和指导各方工作内容执行和数据共享;中国跨区保护区的跨生态系统类型多样,所以要基于山-水-林-田-湖-草的生命共同体管理逻辑来优化跨区合作管理,就必须寻找保护各方共同关注的保护焦点。所以应该按照“国家协同-第三方机构-共有目标”的思路去探索适合中国国情的跨区合作保护模式来优化现有的保护区网络规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