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教融合背景下校外生产性实训基地建设实践与研究
——以辽宁机电职业技术学院为例
2020-07-01单欣欣
姜 伟, 单欣欣
( 辽宁机电职业技术学院, 辽宁 丹东 118009)
0 引 言
党的“十九大”以来国家教育部出台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产教融合的若干意见》明确提出要进一步深化产教融合,强化企业重要主体作用,推动校企全面加强深度合作,其中第十条中明确提出鼓励以引企驻校、引校进企、校企一体等方式,吸引优势企业与学校共建共享生产性实训基地。2019年国务院发布的《国家职业教育深化改革实施方案》中提出要推动校企全面加强深度合作,打造高水平职业教育实训基地。这为促进基于校企合作产教融合的生产性实训基地的建设提供了重要的政策保障,为我国的职业教育迅猛发展奠定重要基础。
1 校外生产性实训基地的基本内涵
校外生产性实训基地是兼备“生产”和“实训”两个功能,将实际生产任务与教学任务紧密结合,实现了教育链、人才链与产业链互通,是推进校企合作、产教融合的有效形式[1]。生产性实训环节中学生含有双重身份,既是“企业职工”又是“在校学生”,实训生在生产性实训中体验真正的生产环境,完成企业工作任务,在生产实践中实现理论知识的验证和职业素养、职业技能提升;企业则按照合格企业职工的标准对实习生进行考核,进而实现生产与教学的有机融合,同时学生的生产实训兼顾着完成企业的生产任务,这为合作企业降低了用人成本,一定程度上提高了企业的效益,并为选拔可用人才做好铺垫。
2 校企合作校外生产性实训基地运行存在问题分析
为校企合作校外生产性实训基地能更好的满足学校、学生与企业三者的利益,实现学校与企业更好的融合与互利,笔者调研了辽宁省内多家高职院校,探讨校外实训基地运行过程中存在的共性问题,并对典型共性问题进行了梳理。
2.1 “政、校、企”权责不清
首先,主要表现为地方政府缺乏有效的政策支持及对相关部门的统筹协调。企业在参与实训的同时承担了一定教育教学义务,承担着一定的物质服务,政府作为企业、学校的地方服务和主管单位应该主动给予可实施的政策支持。其次,学校对于学生在实训基地实习期间的安全管理、实习指导、生活关怀等方面存在一定漏洞,实习期间的管理出现“真空”地带,同时学生的心理健康教育、日常行为规范、实训成果考核、学生权益保护等方面的管理仍显不足。第三方面,企业在学生管理上没有经验,同时很多企业自身不愿意对学生进行过多的培养投入和管理投入,从而主观上忽视了规范的管理制度建设,对实习生的管理约束性不强。
2.2 校企合作“产-教”融合度不高
企业对经济效益的追求大于人才培养的实际,这必然出现实训岗位与专业课程无法对接的情况,提供的生产岗位没有充分给予实习生系统的能力训练。而很多学校存在校外生产实践的重点放在了将来能否与学生签署就业协议上,进而忽视了学生专业能力和综合素养的提升。这就容易导致生产和教学两个环节没有充分融合,校外的生产性实训基地可能仅仅变成了顶岗实习就业基地,直接导致学生在基地能力训练学习效果不佳。
2.3 校企师资建设严重滞后
校外实训基地的运营需要真正具有“双师”资格的指导教师,高职院校虽然对专任教师“双师”配比有所要求,但是很多教师学历较高但实训经验不足特别是刚毕业新入职的教师,而且很多教师的技能知识仍停留在理论层面,针对实训指导缺乏实践经验[2]。而对企业具有经验的现场工程师,往往不善于教学表达,无法有效的开展组织教学,同时企业工程人员也没有足够的精力来完成学生的实训指导工作。
2.4 实训基地考核评价机制不够完善
由于企业设施、管理模式、岗位单一等因素,可能会导致学生期望值不断降低,通过生产实践并没有提高自身的职业能力,对生产性实训评价不高,实践教学效果不好。而在生产实训过程中缺少“闭环”反馈机制,学生评价机制不够完善将会导致实训基地缺少可持续性发展。
3 校外生产性实训基地建设经验及有效运行的思考
3.1 把好起点遴选优质合作企业,深化产教融合
校外生产性实训基地的主要投入来自于合作企业,所以学校选择合适的合作企业并建立深度的合作关系是校企共建校外生产性实训基地的关键基础。从学校的角度分析合作企业应为优质企业,而且可以为学生提供优质岗位,即企业的业务能力可以保障企业的生产经营状态稳定,其次企业对于职业技术技能人才有一定的需求且岗位匹配。
辽宁机电职业技术学院自控系根据“优质企业,优质岗位”选择与丹东市新陆电子有限公司合作,在学生培养、技术服务、社会培训、企业新型学徒制、实训基地、就业创业、教师工作站等方面均开展了实质性的合作,深度融合,校企共同发展。
3.2 厘清“政校企”权责,建立利益平衡点
面对建设校外生产性实训基地过程中涉及的多面利益主体,合理的平衡各个主体之间的权责,建立利益平衡点至关重要。校外生产性实训基地的建设应在政府的主导下,充分调动企业的积极性,推动企业和学校多方面参与,充分发挥各自优势,整合资源,平衡双方利益,协同合作、优势互补,促进实习实训的有效开展[3]。
辽宁机电职业技术学院与丹东新陆电子有限公司共建的校外生产性实训基地是以政府为主导,积极牵头校企建立合作,在宣传、税收、政策等方面给予企业优惠条件,搭建合作平台,为实训实习营造良好的环境。学校树立服务企业发展的理念,结合生产项目校企共同开发《自动化生产线的运行与维护》《电子元件制造工艺》等4个实训项目,投入师资和学生参与到企业的生产过程中,校企共同对实训基地学生的学习、工作和生活等方面进行关怀和严格管理。企业积极投入人力和物力,保障学生人身安全,努力拓展实训岗位,加强对实习生的培养和培训。
3.3 制定保障制度,完善运行机制
制度建设是校外生产性实训基地有序建成和持续发展的基础保障。我院与丹东新陆电子有限公司就共建校外实训基地合作事项成立了工作组,校企领导任工作组双组长,双方签订了校企合作协议和共建生产性实训基地的子协议,从宏观原则到具体事宜均作出准确描述,从机制体制上奠定了实训基地建设基础。同时双方为保证实训质量和维护学生权益,在遵守国家省市关于实训的若干文件的前提下制定了《校外生产实训管理办法》《学生生产性实训守则》等4项制度;企业制定了《丹东新陆电子实习生管理办法》《关于指导实习生的奖励办法》等。对于校企生三方的在实训期间的主要责任做出了明确的规定,同时启动了企业“师傅”的积极性,一定程度上保证了实习生的培养质量。
3.4 校企共建实训室,共促专业发展
从专业建设角度分析,将行业标准和技术发展对人才的要求融入到专业人才培养中至关重要[4],依托校外真实的生产性实训基地,必须要充分利用企业真实生产项目优化包装成实训项目,同时将岗位标准、技能要求及其先进性融合其中。只有建设好实训资源才能有效支撑整个生产性实训的开展,最终才能促进专业建设。
辽宁机电学院与丹东新陆电子共建的生产性实训基地在运行过程中,从提高学生的技术实践能力、岗位工作适应能力、团队合作能力等就业能力入手,校企共建项目化实训课程,同时将企业文化、企业培训、企业制度与企业生产的技术技能有机融合,使“教学”和“生产”形成有机的共同体,校企共同制定《生产实习》《认识实习》《自动化生产线的运行与维护技术》课程标准。为解决“双师型”师资不足问题,由企业投入设备和场地在企业车间单独成立技术技能培训实训室,企业工程师和学校教师共同入驻,联合开发该实训教学项目,实现了“产、学、研、用”的有机统一,既提高了教师的综合实践能力,又使学生在工作之余有学习、有实训、有提升。
3.5 建立实训基地运行评价体系,形成“闭环”反馈
优化健全管理制度是生产性实训基地可持续发展运行的重要保障,逐步形成适合生产性实训需要的运行管理机制和质量监控体系,有效确保人才培养质量[5]。实训基地运行评价体系是检验基地运行效果和保证基地可持续性发展的重要保证。评价体系应设置具有可操作性的评价考核方案,一是要对实训基地的运行是否有利于提高人才培养考核;二是要对学生的就业能力提高进行考核;三是要对基地运行管理的合理性进行考核评价;四是要对基地运行是否又有利于“双师”能力培养进行评价;五是要对为企业产生的经济效益进行评估。
辽宁机电学院对于每一批次的生产性实训的学生、教师都进行实训后期问卷调查,问卷包括校企管理制度、企业文化、技术技能、实习补贴和生活等方面的真实情况。问卷调查结论直接反馈了实训各个环节中的存在的问题,将直接修正下一批次的实训课程的安排,保证校企合作共建的校外实训基地持续运行,目前该实训基地良好的开展生产性实训有5年之余,参与班级51个班次,学生2000余人。近五年学生实训综合满意度趋势图如图1所示,学生2019年实训满意度调查分析图如图2所示。
图2 2019年校外生产实训学生满意度调查分析图
4 结 语
生产性实训基地建设是提升学生动手实践能力的重要方式,可以有效的减少工作初期的“磨合期”,同时是促进校企合作深化产教融合的重要方式之一。明晰校外生产性实训基地的主体权责、实训管理、项目共建、评估反馈等方面是实现校外生产性实训基地功能和良好运行的重要保证。本文论述内容依托自身的实践经验总结的一些观点,普适性的验证和研究有待进一步加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