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研究综述
2020-06-29王敏
王敏
摘 要:交往交流交融是实现各民族“两个共同”奋斗目标的基础,是构建各民族和谐关系的重要途径,也是衡量民族工作成效的标准之一。自“三交”提出以来,学术界对“三交”的研究与日俱增,分别从理论、性质、作用与实现途径以及个案分析等不同视角对“三交”进行系统研究。本文通过“中国知网”搜索平台,输入“交往交流交融”关键词,以下载量和引用量为标准进行相关文献的筛选,最后整理出下载量较多、引用率较高、较权威、较有实用价值的文章进行分类与比较分析,从“三交”的概念及其相互关系、“三交”对促进和谐民族关系,做好民族工作的重要意义,以及“三交”的影响因素和实现途径等方面的研究进行了综合述评,以期能为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的研究提供借鉴和参考。
关键词:民族交往交流交融;“三交”;文献综述
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以下简称“三交”)理念是中国共产党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对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的发展。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程度是衡量民族工作成效的重要指标,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是推动民族关系和谐发展的重要力量,加强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是新时代民族关系发展的趋势与要求。“三交”自提出以来,学术界从不同角度对其进行研究。本文采取文献搜索的方式,在“中国知网”等平台输入关键词,通过对文献进行解读,梳理其研究重点和要点,主要以“是什么、为什么、怎么做”的逻辑主线进行文献综述,并阐述其中存在的问题和提出可研究且具有价值意义的研究方向。
1 “三交”的定义及其相互关系
关于“三交”的定义和三者之间的关系已有很多研究。其中金炳镐(2011)在《论民族交往交流交融》一文中,认为交往是人类特有的存在方式和活动方式,是人(群体)与人(群体)之间发生社会关系的形式。民族交往是指民族和民族之间的接触、交流和往来以及族际关系的协调,是民族联系中的互动和民族关系的整合过程。民族交流包括政治、经济、文化等的交流,民族只有在纵向质的演进和横向量的扩展过程中,才能实现其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的全面发展。民族交融是指各民族共同因素增多而形成的交织、融合的民族关系状态。金炳镐认为“三交”的关系是“形神关系”,即交往是形式、交流是内容、交融是本质。张大为(2016)反对金炳镐的“形神关系”论,认为“三交”是一种“递进关系”,并在《我国各民族的交往交流交融及其促进》一文中作出解释,指出交往是群体与群体之间的相互往来,是初级阶段、领域狭窄、内容单一的交往形式;交流相对于交往其阶段较高、波及面较广、内容相对丰富且形式多样;交融是建立在交往交流的基础上,不同民族之间关系持续亲近,使民族特征不断趋同和民族界限不断模糊,逐渐形成相对广泛的民族共同体过程。李晓霞(2015)在《大力推进各民族的交往交流交融》一文中指出“三交”的关系是“多层关系”,认为民族群体间的交往是作为主体的人的不同交往层面,最终体现在人与人之间的联系上;交流是人们在联系上由浅入深的结果,是持续交往、平等交流、包容性交融的重要阶段;交融是人们交往交流的最终结果,是人们情感上形成较为稳定的尊重差异、包容多样的共同基底,并达成共识。马瑞雪(2019)在分析金炳镐、张大为及李晓霞等专家学者关于“三交”的定义及其关系的基础上提出自己的观点,认为“三交”的关系是“时间和空间”上的“递进关系”,交往是初步、基础的交流交融;交流是较深层、正向的交往交融;交融是零距离、入心地交往交流。其中“时间”上的递进表现为民族产生——民族消亡的演变过程,“空间”上的递进是“物理——精神”维度层面,根本动力是民族关系的矛盾运动。张涛(2016)在《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在藏族社会历史中的意义》一文中,用马克思主义观点分析社会关系的形成是在交往中产生的,提出交往的方式是分工与合作、竞争与协调;交往对象包括自然、他人、自我;交往的具体内容包括生产、生活、语言、精神等方面;交往特征是开放的、动态的、多维的。
综上所述,金炳镐、张大为、李晓霞等对“三交”定义的解读及其关系分析中,整体来看对“三交”的定义解读都有共同的理解,但关于三者关系的讨论则是各执一词。综合几位专家的看法,交往是人与人(群体之间)相互接触、互动、往来的一种较浅、较窄、较单一的形式;交流是一种范围较广、内容较丰富、频率较高的形式,包括政治、经济、文化等物质和精神层面;交融是各民族思想情感和文化上的兼收并蓄,表现为民族特征不断趋同、民族界限不断模糊。几位专家对“三交”关系的解读有“形神关系”论、“递进关系”论以及“多层关系”论,其中“多层关系”有 “形神关系”与“递进关系”的共同内涵,强调交往交流交融的内容上是不同层面递进的,交融是交往交流的本质要求。持不同观点者从横向和纵向的不同角度论证自己的观点,横向得出“形神关系”的结论,纵向得出“递进关系”的结论。持“递进关系”者很难把握三者之间的过渡值,无法准确判断到底哪种程度属于交往、哪种程度属于交流、哪种程度属于交融,目前只是一个大体的判断,并没有准确的衡量标准。“形神关系”论者只是从交往交流交融本质出发分析三者存在的逻辑关系,缺乏更深层次的理论支撑。
笔者认为交往交流交融三者的定义及其关系应该从“时间”和“空间”“横向”和“纵向”两个方面同时进行分析,从量的积累到质的转变,由浅入深,结合学术界不同的观点和看法,才能比较全面的分析清楚三者的内涵和关系。到目前为止,关于“三交”关系的研究,要么从横向研究,要么从纵向分析,很少有学者从三者产生和发展的时间、空间与横向、纵向多个方面结合起来对“三交”关系和定义做出全面解读。基于此,笔者认为应从“时间与空间”“横向与纵向”“个体与群体”等多维度结合研究“三交”的定义及关系,方能全面而深刻地阐明“三交”的发展历史及其规律,并总结出三者的逻辑关系,即民族交往是形式、民族交流是内容、民族交融是本质,并呈现为从形式到内容再到本质的一种递进关系。譬如,“三交”理念是中国共产党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对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作出的新论述,其前提条件是坚定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各少数民族团结在中华民族大家庭之中,民族间具有主动接触意愿,并持续沟通互动;各民族之间互补互利共生发展,实现一种包括物质和精神两个层面的相互呈现和互通;民族间在语言文字、风俗习惯、民族心理、生活方式等方面取长补短,民族交往交流的广度和深度不断加强,逐渐形成民族融合,像石榴籽一样紧紧地抱在一起,形成了一个以国家为边界的命運共同体。对于统一的多民族国家来说,“三交”是民族关系和谐发展的重要路径,在城镇化的大潮中,如何促使来到城市的少数民族成员个体融入城市生活,各民族友好相处,当是学者们应当关心并作出回答的问题。
2 “三交”的作用及其意义
十九大报告强调“加强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促进各民族像石榴籽一样紧紧抱在一起”。在中华民族大家庭中,各民族之间存在经济、文化、信仰等社会差异,更存在语言、风俗、习惯等生活差异,只有不断推动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中华民族大家庭才可能和睦相处、和衷共济、和谐发展,因民族差异造成的民族之间的纠纷方能被彻底消除。因此,“三交”是新时代民族关系和谐发展的重要路径与要求,各民族“三交”的状态成为衡量民族工作成效的重要指标,其作用和地位不言而喻。
学术界对交往交流交融的作用和地位研究颇多,各位专家学者从不同角度论证“三交”的重要地位。其中,胡鞍钢、胡联合(2014)在《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可为全国各族人民创造更广阔的发展空间和机会》一文中从历史规律出发,指出顺应民族发展的历史规律,加强各民族“三交”是维护国家长治久安、提升各民族福祉和保障中华民族根本利益的必由之路,认为加强各民族“三交”一方面会扩大少数民族的发展空间和机会,另一方面在互相帮助中扩大汉族的发展空间和机会。曹水群(2017)在《加强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一文中指出民族交融表现在三个方面,即华夏民族与其他少数民族之间的融入;少数民族与汉族之间的融入;少数民族之间的融入。并认为各民族“三交”是我国历史的传统,有利于凝聚中国力量,促进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形成。杜鹏(2019)在《“交往交流交融”视野下城市社区民族工作的改革和创新》一文中,认为新时代要以加强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为重点,让城市社区更好的接纳外来少数民族同胞,同时也要让外来少数民族更好的融入城市,因此要创新社区民族工作,加快建设城市社区民族治理现代化,并提出相应的对策建议。张涛(2016)在《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在藏族社会历史中的意义》一文中,认为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在藏族社会历史中具有本体论、认识论和发展论的意义。用马克思主义观点分析社会关系的形成是在交往中产生的,提出交往的方式是分工与合作、竞争与协調;交往对象包括自然、他人、自我;交往的具体内容包括生产、生活、语言、精神等方面;交往特征是开放的、动态的、多维的。认为人类在交往交流交融中不断发现、认识“自我”和“他人”,从而实现人类社会的发展。藏族作为人类社会的一分子,也是在与其他民族,尤其是中原各兄弟民族的交往交流交融中彰显自己的存在,并在不断提升的认识能力基础上实现自身发展的。
综上所述,加强各民族“三交”对我国民族关系的发展起着关键性的作用,是做好新时代民族工作、解决民族矛盾的重要举措。除以上各位学者对“三交”作用的分析外,笔者认为,加强各民族交往,有利于民族之间相互了解,形成对各个民族生活习惯、语言文化上的尊重与理解;加强各民族交流,有利于民族之间生产生活以及经济上的往来,形成相互学习、相互分享的“共学、共事、共商、共建、共享”的共同体;加强各民族交融,有利于民族文化的相互碰撞,促进民族融合,有利于构建中华民族多元一体与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我国各族人民在历史上不断交往交流与交融的过程中从分裂到聚合,逐步形成了中华民族多元一体格局,彼此相互了解与吸收、相互尊重与支持,唯有不断加强各民族“三交”,才能巩固和谐民族关系,实现“两个共同”的奋斗目标以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3 “三交”的影响因素及其实现途径
研究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的问题,首先要清楚地知道影响“三交”发展的具体因素,才能根据影响因素提出相应地对策建议。但是现有文献研究大多探讨如何实现各民族“三交”,而分析其影响因素的研究屈指可数,结合影响因素分析对策建议的研究更是为数不多。对此问题,仅有以下学者进行全面阐述。
张文龙、王建华(2018)在《新时代新疆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影响因素与时代转向》一书中指出民族间语言文字、宗教信仰、文化心理等差异是影响各民族“三交”的隐性因素,经济社会发展的不平衡则的显性因素。作者指出促进新疆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相应的对策建议:一是贯彻党的民族、宗教政策;二是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三是加快社会经济快速发展;四是创建“嵌入式”环境等。雷丽、项正文(2018)在《论西南民族走廊与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的重要性》一文中,分别从民族产业、情感归属和地理环境等三方面分析认为西南民族走廊为民族间的交往交流交融奠定了产业基础、情感基础和物质基础。郝亚明(2019)在《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视角下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研究》一文中,认为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目标功能、理论支撑和实践指引是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赵贺怡(2012)在《新世纪新阶段促进民族交往交流交融问题研究》一文中,指出积极加强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要加快民族地区经济发展(物质基础)、坚持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政治保障)、培养少数民族干部(桥梁)以及尊重少数民族的独特性。张立军、赵野春、许华峰(2017)等人在《网络空间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新途径的思考》一文中,通过分析网络空间为交往交流交融产生的新形态,提出在新形态下促进交往交流交融的新途径:包括秉持开发态度、积极发现和运用规律和特点、加强网络治理以及创新手段主动作为等。雷振扬、陈蒙(2012)在《论促进民族之间交往交流交融的前提与保障》一文中认为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必须遵循基本规律和政策,指出民族平等是前提、民族发展是基础、国家认同是关键、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是保障。陈纪、朱珊(2018)在《互动、支持、认同:城市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的实践路径构建》一文中,通过对相关文献的分析,并用互动论、社会支持和社会认同的观点,从微观上认为城市民族交往交流交融是各民族围绕日常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实践而产生的社会行为及由此形成的一种特殊的社会关系,认为互动式交往的条件、资源支持是交流的保障、社会认同是民族交融的心理基础。罗彩娟(2018)在《广西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的经验及其深化路径探讨》一文中,总结广西推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的经验,提出要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利益保护制度建设(制度保障)、抓住“一带一路”倡议机遇,发展民族特色产业(物质支持)、加强对少数民族传统文化的宣传教育(感情纽带)。彭谦、李晓婉(2015) 在《关于促进民族间交往交流交融的思考》一文中认为民族间的交往交流交融事实上是“和而不同,多元互补”的发展现象,需要用动态的眼光来看待民族关系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