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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队院校固定资产报废处置的思考

2020-06-27刘洋徐红窦晓文

中国市场 2020年18期
关键词:固定资产

刘洋 徐红 窦晓文

[摘 要]军队院校固定资产具有国有资产和军队资产的双重属性,其管理应当适应军队保密和实战化的要求。做好固定资产的报废处置工作,是严把军队资产出口关的必要手段。基于目前军队院校固定资产报废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从动态监控、规范鉴定程序、集中上交三个方面提出实践探索途径。

[关键词]固定资产;报废处置;资产鉴定

军队院校固定资产是指一定价值以上(依据《军队资产管理规定》,通用性资产为500元以上,专用设备为800元以上,科研类资产为1000元以上),能够独立使用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且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的设备和物资。固定资产处置是指对单位所占有、使用的资产进行产权转让、注销产权的行为,包括无偿调拨、出售、出租、报废、报损等。

在资产处置工作中,报废是固定资产彻底退出军队管理、使用的途径,它是军队固定资产管理的重要环节。从经济价值的角度,固定资产报废管理直接影响着军队资金使用效率;从使用价值的角度,报废管理也影响着军队保障力和战斗力的提升。在反腐的大背景下,对资产的管控不仅要严格采購、报销等进入环节,更要重视报废这一退出环节,以防止军队资产的流失与腐败浪费的滋生,提高资产利用效率,实现资产保值增值。

1 军队院校固定资产报废处置的特点

1.1 军队固定资产报废处置管理具有合规性

军队固定资产是军费、军事资金转化的结果,资产的报废事关国有资产、军事资产的退出,影响着军事财力的保障效益,因此程序合规是必需的。报废程序合规分为两个层次:一是资产本身符合报废处置的要求,如使用期限届满且没有继续使用的价值,或设备已经不能够适应新办公、科研条件等。审核报废资产是否符合报废条件,是严防军队资产流失的核心。二是符合条件的资产是否经过管理部门、使用部门的审批,并在财务部门登记备案,这是保证资产账账、账实相符的关键。

1.2 军队固定资产报废处置管理具有保密性

军队固定资产的保密性是由军队本身的保密性所决定的。固定资产一般是使用一年以上的财产物资,院校中绝大多数的通用固定资产是电脑、硬盘等具有存储功能的设备以及涉及军事研究前沿的教学科研类设备,这两类资产的涉密程度高,残余价值不能仅通过经济价值衡量,一旦报废资产流入市场或敌军手里,将可能给军队和国家带来难以估量的损失,这就为如何在资产报废处置中把好保密关提出了极高的要求。在资产报废的管理中,既要满足资产管理效率的要求,做到及时报废、及时清理,又要满足军队保密的要求,不让任何一个涉密资产流出。

1.3 军队固定资产报废处置管理具有效率性

与地方院校不同,部队院校对实战化的要求更高,院校的管理可以分为平时管理和战时管理,同样,军队院校资产的管理也必须适应这一高要求,在通用设备上及时报废是盘活资产的有效方式,不断地更新办公设备,提高办公效率。在教学科研类设备上,报废程序应当适应科研的进步,不能仅用一个固定的年限刚性规定折旧报废年限,造成资产臃肿,拖慢科研的进程。同时,军队资产也是为现代战争军事力量做储备,处置管理水平的提升能够提高资产积累效率,为战时的保障提供坚实物质基础。

2 军队院校固定资产报废处置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2.1 报废程序合规性尚不完善

近年来,部队编制体制在不断地改革更新,使得固定资产的管理部门、使用部门、管理人相分离,资产管理产权关系混乱。一是存在资产随意购置的情况。一个部门的资产与编制有着密切联系,例如,2016年相关部门出台的《中央行政单位通用办公设备家具配置标准》中对办公用家具、电脑等都有数量、年限方面严格的限定。军队的资产管理中虽然有“预算管理”与“资产管理”相结合的管理办法,要求部门在制定预算之前就要规定相应的资产标准和限制,但在实际执行过程中还存在着随意购置的现象。资产的重复购置、超标配备以及分配不均,为资产的清查和报废带来了困难,“入口”没有把住,即使“出口”严格控制,也会造成资产的拥堵和积压。二是处置手续复杂、周期长,残值处置渠道待规范。一般资产报废的审批手续与购置相同,但一些单位不注重报废的管理,存在资产在折旧年限不达标的情况下提前报废的情况,或者资产已报废但保密账还在的现象,造成管理混乱。

2.2 资产残值评估认定存在难点

资产的处置应当组织相应的技术鉴定,对资产是否符合报废条件、是否能够修缮、是否存在残余价值进行评估。但在军队院校资产的管理实际中,报废审批往往流于形式,认为“只要领导签字批准就可以了”,报废评估过程被省略或简化。即使是有资产鉴定小组,但小组成员也一般为资产的使用部门和管理部门,也存在着鉴定人员不专业、不客观的问题,仅凭“设备好用不好用”判断是否已经具备淘汰条件,容易造成资产的浪费。另外,有很多已经报废的资产尚未及时清理,又继续使用,这些资产不在账上,极容易造成账实不符、账账不符,如果涉及保密资产,还可能引发泄密的风险,导致管理混乱。

2.3 资产实物处置存在隐患

一方面,如果已报废资产还在使用,说明其尚余残余价值,就不符合报废条件,对部门下一步的预算制定和资产购置计划都带来影响;另一方面,一些资产报废时认定无残余价值,但集中处理时存在废旧物品的回收价值,对这一收入尚无法进行审核和管控,有可能为某些部门或个人“创收”,滋生“微腐败”现象。另外,尽管有些资产非涉密,但也不适合直接丢弃,如淘汰的科研设备,有可能会泄露军事机密,但对这一类物资在实物的处置上尚没有相应的管理办法,往往管理部门想扔不敢扔,造成大量的积压拥堵,带来管理难度。

3 军队院校固定资产报废处置管理探索

3.1 动态监控,健全资产处置管理机制

一是严格预算管理与资产管理相结合的控制办法,制定合理资产标准,对军队资产的购置和使用进行限额、限量管理,严把资产“入口关”。二是规范资产处置审批流程,严格按级审批,对于不符合报废年限的资产处置,以及超标准购置应当说明原因并由相关部门审批。三是完善资产的清查报告制度。每年度应当对部门资产进行清查,及时处置;编制体制调整后应当及时调拨资产。四是引入先进的资产管理系统,促使资产的可视化管控。

3.2 合理评估,管控资产残余价值

一是探索分类建立固定资产评估专家库,由使用部门、管理部门与专家库专家组成资产报废鉴定小组,客观、专业地对资产的残余价值进行鉴定。二是细化通用资产的报废年限和指标,统一报废标准。符合相应年限标准的,按照计划报废,不满足标准的特殊情况按照特定程序审批。三是透明化处置流程。探索市场化评估方式,对于通用、大宗的办公设备,可以通过拍卖的方式,并以适当的形式向外界公示,接受群众和市场的监督,杜绝暗箱操作的可能。

3.3 统一处置,确保资产、保密、编制相协调

一是严格涉密资产的实物处置。对于经评估符合报废条件的资产,在财务账目注销后,应当再按照保密程序消账,并将实物交由保密机构统一处理。二是规范非涉密资产的实物处置。探索成立由编制部门、资产管理部门和使用部门为主的资产处置小组,专门对非涉密资产的实物进行处置,对于无残余价值的实物资产变废处理的过程中,集中上交废品收入,同时也可对使用部门的购置与报废的协调性予以监督。

参考文献:

[1] 徐兆巍.部队资产管理问题研究[D].大连:东北财经大学,2016.

[2] 张庆雷.高效固定资产管理与折旧问题探究[J].财经界(学术版),2018(2):37-38.

[作者简介]刘洋(1987—),女,助理会计师,硕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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