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助互联网的非法集资案件的特征分析
2020-06-24
非法集资犯罪借助“互联网”的外衣,以理财、众筹、私募、期权等“资本运作”为名,打着金融创新、网络借贷、“虚拟货币”“金融互动”“爱心慈善”等幌子的非法集资活动持续高发,并且随着互联网和金融支付手段的快速融合发展。
互联网非法集资的特征
专业化趋势明显。一些不法组织和个人假借迎合国家政策,未取得相关牌照从事互联网金融业务,以具体项目和线上投资标的等为依托,包装专业规范的合同文本和业务流程,手法极具迷惑性,增加了投资者辨别难度。
非法集资新型方式层出不穷。一些不法分子以代币发行融资(ICO)、各类虚拟货币等“互联网金融创新”为幌子进行非法集资,噱头更为新穎、隐蔽性更强。
线上宣传和线下推广相结合。一些非法集资平台通过线上大肆宣传和线下门店推广的方式发展人员加入,短期内迅速敛财,由于投资者众多且分散,一旦平台出现问题跑路,投资者资金难以追回。
“多头在外”躲避监管打击。一些非法集资涉案人员通过藏身境外、租用境外服务器搭建网络集资平台、将涉案资金非法转移至境外等方式躲避国内监管打击,使得案件侦破难度加大。
互联网金融领域非法集资案件高发
近年来,传统的投资理财模式与利用互联网金融名义实施的非法集资交织在一起,使得非法集资活动更加隐蔽,吸收资金速度更快,危害更为严重,比较典型的有E租宝、泛亚等案件,短时间内即在全国吸收数十万人存款,涉案金额达到数百亿元。利用互联网从事所谓的P2P网络借贷业务,更成为非法集资活动的惯用伎俩。这里的P2P网络借贷业务仅指狭义上的P2P业务。
2018年6月,P2P网络借贷平台风险频发,严重侵害广大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扰乱市场经济秩序。公安部立即部署各地公安机关在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下,密切会同有关监管部门,依法开展侦查办案,全力以赴追赃追逃,全力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和市场经济秩序。截至2019年2月,公安机关已依法对380余个涉嫌非法集资犯罪的网贷平台立案侦查,查封、扣押、冻结涉案资产价值约百亿元。
P2P网贷行业最常见的非法集资就是在互联网上建立网站,然后通过在各个投资类论坛上打广告或者拉投资人进入QQ群,以从事P2P为名,承诺保本保息,以高额利息诱骗他人投资。投资人通过在该网站注册账户,将投资款通过线上第三方平台充值或者线下直接打入犯罪嫌疑人个人银行账户及其公司的银行账户,从而对网站上发布的标的进行投资,而实际上犯罪嫌疑人在网站发布的全部为借款合同、抵押合同和标的,也就是假标。